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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09-09 12:2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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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完整版】

 

 2012 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12 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十二届党代会精神, 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主题,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坚持依法管理,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创新, 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促进民族、 宗教关系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 高点定位, 创新举措, 努力提升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水平 1. 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强势推进民族工作进机关、 进学校、 进企业、 进社区创建活动。

 区、镇都要根据创建标准, 搭建平台, 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帮扶。

 一是采取多措并举帮扶方式,提高帮扶质量。

 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发挥扶贫基地的作用。

 捐资解困, 优先安排少数民族群众进企务工, 年内新增少数民族群众务工人数不少于 30 名。

 三是开展助学行动。

 发挥佛教慈善功德会的作用, 广筹善款, 做好春节慰问和秋季助学行动。

 3.做好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为中西部地区少数群众提供了就业渠道, 如何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是目前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课题,

 二、 拓宽思路, 创新管理, 不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1. 做好宗教场所“六五” 普法教育工作。

 将联合司法局在宗教场所开展普法活动, 制定学习计划, 规定学习内容, 采取办板报、 组织学法讨论、 法律知识测试、 印发法律知识读本、 送法律下乡 和法律知识进场所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 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学法、 用法、 守法。

 策划好 94.1 法制热线的宣传内容。

 2. 开展“双创” 工作有突破。

 一是“和谐寺观教堂” 创建工作

 有新突破。

 要严格落实寺庙的各项规章制度, 要在深化创建内容、 创新活动载体、 提升创建效果上下功夫。

 在今年创建评比的基础上, 对没有达到和谐寺观教堂标准的场所要加大指导力度, 采取结对帮带,强势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的创建工作有新突破。

 平安场所创建工作只有起点, 没有终点, 坚持常抓不懈,从点滴入手抓安全, 加大投入, 落实制度, 严格考核, 强化隐患督查和整改, 确保宗教场所全年无大小事故。

 3.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 通过培训和交流,提高教职人员的法制观念、 爱国情感、 宗教学识、 管理能力、 个人修养; 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 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 切实加强宗教团体管理班子建设, 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 提高宗教界人士自身素养, 积极发挥骨干作用, 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努力培养更多的“政治上靠得住、 学识上有造诣、 品德上能服众、 关键时刻起作用” 的骨干人才队伍。

 4. 努力挖掘与弘扬宗教文化。

 要加大佛教文化的挖掘和研讨, 采取形式多样宣传宗教文化, 开展宗教文化在打好七大战役中的内涵、作用和时代精神的研讨, 把宗教文化的精髓与打好七大战役内容有机的结合, 服务于七大战役。

  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是不断创新社会佛道教经忏人员管理方法。

 将对条件成熟的区镇内的佛教经忏人员集中组织起来, 以寺庙为平台, 实行统一学习教育、 统一管理手段、 统一佛事价格、 统一组织实施, 主动与公安部门协调, 使佛教社会经忏人员管理逐步规范。

 二是坚决取缔乱建的乡村小庙。

 对不符合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乱建的小庙坚决予以拆除。

 密切关注企业老板以建祖堂的名义乱建小庙的行为。

 三是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取缔力度。

 规范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的管理。

 6. 加快宗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宗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服务于七大战役, 为广大信徒提高良好的环境, 提高场所服务品味, 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

 一是加快推进圆通寺万缘宝塔主体工

 程的建设力度, 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是做好护国寺藏经楼开工建设工作; 三是做好大公镇三圣寺奠基开工建设; 四是完成观音寺、 如来寺祖师塔和纪念堂的建设工程; 五是做好城隍庙恢复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是做好白龙寺西厢房和景观大桥的建设。

 7. 抓好重大宗教活动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季度在大公镇举行三圣寺恢复重建的奠基工作; 二季度组织本德、 成一两位老和尚的追思法会; 三季度做好少数民族联谊会换届工作, 探索区镇建立少数民族联谊会, 加强对少民族扶贫工作的领导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季度做好圆通寺万缘宝塔主体工程完工庆典工作,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做好城隍异地恢复重建的开工奠基工作。

 年内组织召开海安籍在外道教界代表人士联谊会, 邀请热心家乡 事业的道教界人士回乡建言献策。

 三、 围绕中心, 服务发展, 不断提高机关整体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1. 抓好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区镇合一后的实际情况,组织民宗干部开展培训、 交流、 知识测试和开展研讨, 着力提升民宗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十不准》 规定, 坚持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车改规定和自律要求。

 2.抓好少数民族群众事务代理工作。

 继续做好民宗干部代理群众事务工作, 进一步扩大代理内容和范围, 树立牢固的为民服务思想,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 做好事、 办实事, 提高办事协调能力, 督促基层民宗助理做好少数民族群众事务代理工作, 坚持上下联动, 提高代理质量。

 3. 积极服务全县经济工作。

 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与县外海安籍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沟通。

 采取请进来、 走出去等形式,开展联谊活动, 通过代表人士的推介, 把外地有实力、 有资金、 有技术、 有投资意向的老板带到海安考察洽谈, 争取有一至两个企业落户海安。

 二是调动宗教信徒的积极性。

 要广泛挖掘有关系、 有门路、 有热情的信徒, 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特别要激发老板信徒扩资, 融资,

 加大生产投入, 开挖新产品, 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积极开展以企引资。

 三是做好项目服务和房屋征收工作。

 积极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主动深入企业, 帮助企业做好事、 办实事、 解难事。

 认真组织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宣传政策, 遵守拆迁规定, 不违规操作, 坚持公平、 公开、公正, 按序时进度完成拆迁任务。

 4. 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一是充实完善县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及时加强沟通, 掌握实情, 确保预案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进一步发挥镇村两级责任制的作用, 充分发挥其作用, 认真履职, 保证本地区不发生突发事情。

 三是加强调研信息预警, 及时果断处置突发事情, 发现问题, 靠前指挥, 果断决策,及时处置, 加强沟通和协调, 防止事态扩大, 缩小影响, 确保突发事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继续争创“双无” 目标。

 5. 民宗信息工作在全市争一保二。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队伍, 集中开展业务培训, 及时向基层通报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报送要点, 完善奖励激励机制, 使信息工作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知木林乡政府 2012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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