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疫苗接种包联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新冠疫苗接种包联工作计划
2021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县版)一、疫苗准备、接种对象及时间安排 .................................................. 2
二、疫苗接种实施准备 .......................................................................... 3
三、疫苗接种的人员统计 ...................................................................... 4
四、疫苗接种的人员组织 ...................................................................... 5
五、疫苗的现场接种.............................................................................. 6
六、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 ...................................................................... 7
七、工作保障 ......................................................................................... 7
2 2021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县版)
为应对新冠在全世界蔓延流行的形势,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科学规范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确保能够在 2021 年底前有序、高效建立居民新冠免疫屏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新冠疫苗接种实施细则。
一、疫苗准备、接种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疫苗准备。县指挥部对疫苗实行统一调拨。在 2021 年 6 月20 日前共计划完成 XX 万人的新冠疫苗接种。
(二)接种对象。疫苗接种适用于 18-59 周岁人群。在完成前期适宜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根据新冠疫苗临床试验进展,及时调整免疫策略,为老年人(指 60 岁及以上人群,下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后视情况扩大到其他人群,争取逐步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
(三)接种时间。我县新冠疫苗接种时间按照总体安排,分三步四阶段具体实施: 1.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0 年 12 月-2021 年 3月)。对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县内返乡的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其他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
3 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2.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即日起-2021 年 6 月底)。将对 18 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农村农业、文旅体、商务粮食、市场、人社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城乡居民、在我县就业的流动人员、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 2021 年 6 月20 日前完成接种。
3.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7 月起,继续做好学校教职工和适宜年龄人群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经过专家评估,制定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4.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 2 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返乡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适时开展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
二、疫苗接种实施准备 (一)接种人员培训。县卫生健康委组织符合资质的人员开展接种人员培训重点培训新冠和新冠疫苗基本知识、预防接种组织实施、预
4 防接种操作、疑似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严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接种信息报送、公众沟通与宣传等相关内容,确保接种人员切实掌握相关政策精神和疫苗接种技术要领。培训结束后发放接种培训合格证。
(二)接种单位的确定。县卫生健康委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人员均为培训合格人员。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有资质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委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
本次全县人群进行新冠疫苗接种暂指定各乡镇(经开区)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依托二级医疗机构设立的共 XX 个接种单位,必要时设置临时接种点。
(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县疾控中心配送至各接种点。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要保证冷链储运,新冠疫苗要求于 2-8C 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新冠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三、疫苗接种的人员统计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统计本单位适宜接种人员数量(18-59 周岁),开展疫苗接种政策宣传,发放告知书,在充分告知基础上进行疫苗接种人员登记(已完成疫苗接种的应注明),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系方式、居住地和所属单位等,并将适宜接种人员数量和人员登记情况和联络员信息于 2021 年
5 3 月 28 日下班前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指挥部统一安排疫苗接种点。
(二)重点行业人员。分别由卫健、教育、民政、公安、商务粮食、市场监管、经信、住建、数据资源、交通、农村农业、文旅体、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统计各医疗机构、学校、福利养老机构、公安、商贸超市、快递物流、住宿餐饮、工业制造、建筑房地产、通信通讯、交通、农林渔牧、文旅体、金融保险等行业符合接种人员数量(18-59 周岁),要主动对接各行业协会、组织等加强人员摸排,在充分告知疫苗接种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疫苗接种人员登记(已完成疫苗接种的应注明),以行业为单位将适宜接种人员数量和登记情况(每个单位需报送一名联络员)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下班前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统一安排疫苗接种点。
(三)城乡居民。各乡镇、经开区按照以行政村、村民组为单位统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不区分户籍),按照县指挥部下达的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统计适宜接种人员数量和信息,并按照附件 3 同各疫苗接种联系点做好信息对接,相关乡镇、村联络员信息和常住人口数量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前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四)其他人群。对于以上三类之外的人群,如出境游紧急接种需求的人员,可直接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疫苗接种预约。
四、疫苗接种的人员组织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单位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和各疫苗接种点时间规定,由单位联络员或指派一名负责人带队,在遵守
6 接种点接种规定的前提下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得超出接种点规定的接种时间,在本单位疫苗接种未结束前,单位联络员不得离开。
(二)重点行业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派一名联络员做好本行业的人员组织工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接种办法,由行业机构联络员负责本机构的疫苗接种人员的组织在本机构疫苗接种未结束前,机构联络员不得离开,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城乡居民。各乡镇、经开区应指派一名乡镇干部驻点疫苗接种点,负责疫苗接种现场秩序的维护,当地公安部门要派员维持秩序。乡镇、经开区应按照登记自愿接种疫苗人员数量排定接种计划,按村组有序进行疫苗接种,在村(组)人员接种时,村(组)联络员必须在场,在本行政村疫苗接种未结束的情况下,本村(社区)联络员不得离开。
(四)其他人群。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和疫苗接种点规定,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疫苗接种。
五、疫苗的现场接种 (一)预约接种。各乡镇、经开区和县直各单位要提前同各疫苗接种点做好信息对接,提前告知本次(本日)预约接种人员数量,以备各疫苗接种点做好充足物资储备和准备。各单位要按照商定时间由联络员组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遵守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进入疫苗接种点。
(二)健康咨询。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各接种单位要设置 1-2 名医师负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
7 (三)知情告知。接种前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受种者需签订知情同意书。接种单位应同步登记受种者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和居住地信息。
(四)完成接种。接种单位完成接种后,应打印或填写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
(五)接种留观。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 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对于出现异常反应的,应及时转诊就医。
六、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 各单位联络员要加强同各疫苗接种点和受种人员的信息联络,对于出现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向各接种点报告,由各疫苗接种点派出人员进行专业处置。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疫苗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预防控制工作,是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县指挥部成立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
8 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县卫健:负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拟定疫苗接种的具体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新冠疫苗接种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安排本次新冠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
县发改: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管理、报告和公开,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等。
县财政:负责疫苗接种项目的经费保障,包括接种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接种人群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县宣传:负责做好疫苗接种政策的宣传,争取接种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县市监要依法对研制、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
各乡镇党委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和行业的应种人员的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组织人员接种工作,并确定受种人员数量和联络员信息,统筹做好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信息摸底上,要做好应摸尽摸、应登尽登,不区分户籍、
9 参保和年龄。在政策告知上,要做好全面系统宣传,让群众了解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重要性,在充分征求群众个人意见后,有序组织人员到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在联络员上,镇、村干部都要有具体联络任务,及时将信息同所对应的接种点做好对接,确保信息准确、畅通。在人员组织上,要同接种点对接,确保人员有序接种,不能出现人员过度聚集,也不要出现人员断档现象,在接种现场,联络员必须到位,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和人员的有序进场。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立行政和业务督导组,要及时开展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每日通报、周调度制度,及时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评估,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
10 完善管理服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非本单位人员接种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