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贵局《关于商请提供落实情况的函》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供大家参考。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贵局《关于商请提供落实情况的函》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县的工作实际,汇总了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进展,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层层发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我县制定了《龙川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1〕14号)明确了龙川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以及塑料治理实施范围,制定了塑料源头减量、塑料产品替代、塑料回收利用的具体措施,确定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我县根据塑料污染方案要求,结合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开展了相关排查行动。一是经相关部门排查发现,我县辖区范围内涉及生产塑料制品的企业0家,进口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共有2家,位于龙川县佗城镇宝龙工业园,分别为龙川俊领塑料有限公司和龙川
泛亚塑料有限公司。以上2家公司的生产原料部分为进口废塑料,产品为再生塑料粒。因国家禁止从国外进口废塑料,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县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塑料制品高频使用场所进行了摸底调查,主要围绕商场、超市、药店、食品餐饮等塑料制品高频使用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无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的情况,无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的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逐步实现塑料购物袋使用减量,并要求经营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督促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对塑料购物袋依法明码标价,不向消费者无偿、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或采取打折、低于经营成本及其他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
(三)全面清理,专项整治。一是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环卫部门通过垃圾分类的垃圾桶在重点区域回收外卖餐盒,进行了统一处理;二是在我县写字楼、车站、商场等场所挂塑料回收等标语、树立警示牌,并摆放塑料类可回收物收集的垃圾桶,环卫工人将收集的可回收塑料统一交至有资质的部门处理。三是开展了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工作,相关部门进一步解决了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并排查处理了1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四是开展江河湖泊
塑料垃圾清理工作,结合“河长制”,对江河湖泊的治理实行发现一处、打捞一处,进一步加强了江河湖泊塑料污染的治理力度,极大地减少了塑料制品对江河湖泊的污染。五是市监部门与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及各农贸商场负责人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书》,明确各经营单位塑料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引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经营户购进、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的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自2020年11月份以来,共出动179人次,检查经销单位400家,签订承诺书400份。
(四)宣传引导,提高意识。为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环保意识,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转发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的文件及视频,工商信部门通过利用宣传册、海报、标语、微信等新老宣传媒介,借助节能宣传周、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公众集聚、大流量区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和设备研发投入;市监部门通过印制相关海报、宣传单张,对各类经营单位、集市、社区进行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20份,粘贴宣传海报430张。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
同力量长期进行下去,由于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宣传力度依旧不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意识和参与、支持力度不够,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阻力;三是方便、经济、实惠的塑料制品的替代产品没能及时推广起来,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性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县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领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行为。二是加大力度推广替代性产品,例如:可降解塑料袋,环保购物袋等;三是强化宣传,着力转变消费观念,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典型,广泛凝聚共识,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或不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共同拒绝“白色污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减少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
管理机制,坚决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攻坚战。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生态建设这一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把“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目标责任制当中,成立了县工信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业股、煤炭股工作人员、规上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把握重点,抓好统筹推进。一是重点排查全县利用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逐步摸清目前生产环保替代品的企业数量、规模、销售情况以及一次性塑料制品货源情况、销售渠道、分布情况,以及主要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客商等一系列情况;
二是加强中小企业的运行监管,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替代品,提高产品质量,扩大产品销售量,降低产品价格;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企业,建立检查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三)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任务。消除“白色污染”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的系统工程,针对现阶段市民环保意识普遍不高,“白色污染”制品使用面广泛等特点,我们采取联合执法和常规执法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与环保部门现场执法相结合、巡查和蹲点检查相结
合,对全县中小企业等进行”地毯式”的执法检查,制定印发《X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倡议书》。
(四)团结协作,扎实工作。要全面消除“白色污染”,任务重,难点多,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局与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及时提出、讨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克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自工作。
(五)联合从严执法,开展宣传教育。消除“白色污染”,企业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是重要的一环,我们把宣传和发动群众,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向广大市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法商贩我们坚持”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查处原则,先后向各相关单位及经营业主发送防治白色污染宣传资料X份。目前广大市民已普遍认识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能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下一步打算。(一)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企业、环卫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职能,及时清理环境卫生,消除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视觉污染;(二)对所有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厂商进行申报登记,全面准确把握全县环保制品的使用情况;(三)组织声开展宣传活动。指导各企业在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大力扶持环保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xx年塑料污染治理部委联合专项行动迎检工作的函》文件精神,涉及我局职能范围的有两项:一是生活垃圾非正规规范点、倾倒点排查整治情况,二是江河湖泊、港湾和海滩塑料垃圾清理情况。现将今年以来开展以上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活垃圾非正规规范点、倾倒点排查整治情况。我市环卫部门充分利用清理卫生死角、余泥垃圾专业队,将城区卫生死角清理工作常态化。专业队每天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周边等地加强巡查,对卫生死角发现一处及时清理一处。1-10月,共出动6238人次,3430车次,共清理卫生死角3119处约3771吨固废垃圾。
二、清理河面塑料垃圾工作情况。充分利用打捞队将锦江河中心城区段河面垃圾(含水浮莲)的打捞清理工作常态化。共出动水上环卫工人2619人次,纤维船只和车辆各585辆次,清理锦江河长7.5公里,清理水域面积1.5平方公里,共清理水浮莲、塑料等漂浮垃圾1257吨,锦江河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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