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宗教管理工作总结(完整),供大家参考。
宗教管理工作总结
我中心经过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采取办板报、组织讨论,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 我中心宗教管理严格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崇尚科学的无神论教育。加强宗教管理,首先加强妇女管理,防止其利用宗教活动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立维稳责任制。
二、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呈现出稳定、民族团结的可喜局面,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 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各科室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我中心开展“三基本知识”、“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宣传教育;
四、 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中心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
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五、 在工作始中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坚持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
的感情;
六、 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建立友好感情;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我中心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中心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我中心工作的关键,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七、 本中心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签订不信教、不封斋,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责任状。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亲属从事封斋、守夜等宗教活动。严禁我中心出现“吉力巴甫”服饰人员、蒙面妇女,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我
中心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宗教的稳定和顺。
市疾控中心
马峡镇 2014 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宗教工作,确保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按区对我镇年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
一、 加大宣传,努力扩大影响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工作中,组织涉及民族宗教工作面较大的村社干部和部分党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条列》和省、市、县宗教管理会议精神 5 次,其中:由镇综治维稳办召集村负责宗教管理经办人学习 1 次;还亲临了宗教场所对信教群众和一并请到了部分村社干部参加,先后学习了 3 次之多。
二、 领导重视,经费有保障
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马峡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年度目标工作中,已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并对民族宗教工作重点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平时的工作中,镇政府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是由镇政府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 管理网络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处理工作,进
一步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等工作,镇政府健全
了三级网络管理责任制,具体是镇政府到宗教场所重点村,采取镇对村社的逐级管理网络,具体分工是村级由村主任兼任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涉及场所的所在地的村民小组长具体负责。在落实管理网络的同时,镇对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村对社纳入年终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考核。
四、 加强管理与指导
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中,马峡镇以刘店北寺为重点,指导场所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了刘店北寺建寺以来一直未规范的财务行为,建立了依法由信教群众公开选举了寺管会成员,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的赞扬,其次是积极发动镇机关各部门和努力争取区主管部门的配合,努力为寺庙俳优解难工作中。
五、 正确引导,加强监管
正确引导场所信教群众树立爱国主义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等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既场所开展大型活动的过程中,定期对活动场所检查,自我学习制度等。
在强化监管工作中,镇政府坚持了在各种节假日和场所开展的每次活动中,镇综治维稳办一道检查火灾、水灾、
房屋及水土流失、食品安全、定员值班等一系列工作。
六、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宗教活动场所部分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管理指导意识不够强。
场所平时自我学习能力差,依赖指导性强。
进一步加强对活动场所的监管意识。
打击乱建现象,避免非法聚众,群众聚集工作力度不够。
目前民间自发地乱建现象严重。
七、 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积极依靠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努力完善工作中的不足。
努力求得上级主管部门一如既往的支持,力争我在下一年工作中有新起色。
进一步加强三级网络网络的建设,积极争取村、社干部的配合。
努力完善活动场所自我学习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常抓不懈。
在新的一年里重点加强监管,引导场所尽快纳入规范化管理。
2011 年上半年李庄村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11 年上半年我村民族宗教工作在开发区、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加强组织建设来提升宗教工作。
1、是在开发区、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村宗教
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治保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是健全村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实行镇、村两级责
任制。
3、是利用换、发证之机,依据宗教教职人员认定与备
案的规定,对全村所有宗教教职人员重新进行认定与备案,完善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档案管理。
4、是将宗教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创建文明村
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来推动宗教工作。
1、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
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宗教工作实际,我村对宗教活动场
所实行制度化管理,统一制定了人员、财务、治安、
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外出请销假等各项管理制度。把抓制度的落实作为工作的重点,尤其是财务制度的落实。
2、是认真做好宗教场所换、发证工作。根据省、市要
求,先后召开两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换、发证工作。
3、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在开发区、镇政府的重视支
持下,为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要求,我村积极筹备佛教协会成立相关事宜。
4、是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积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密
切联系和协调,坚决抵御境外渗透。
三、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来加强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促进宗教领域与社会各方面的和谐,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此,我村积极开展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教职人员”评比活动。涌现出一批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年末评出的宗教人员都积极与党和政府团结合作,依法从教、抵御渗透、维护稳定、开展自养、美化环境、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在宗教界起带头和模范作用。今年来,我们除争取社会宗教界人士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赈灾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外,还正确引导我村宗教界人士把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过去一年,我村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
然存在一些问题:
1、是少数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宗教工作不会管、不愿管;
2、是盲目、盲从信教人员较多,给非法宗教组织留下可乘之机;
3、是宗教场所的铲除难度大,其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之,今年将面临的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但我们会坚定信心,从成绩中总结经验,从问题中找准突破口,带领全村宗教界人士,在开发区、镇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坚持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宗教工作,强化管理,优化环境,力争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大庙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庄村综治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宗教工作总结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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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规范,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针对我区宗教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工作,对全区 22 处宗教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
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平。二是开展了为期 2 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 66 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稳定。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村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绸缪,防患于未然。统计 68 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 10 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 XX 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 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五•一”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 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
的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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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建设家园做出贡献。
〔宗教工作总结〕随文赠言:
屏山镇宗教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2010 年 8 月 18 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
屏山镇宗教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屏山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来总揽全镇宗教工作。全镇宗教活动有序、活动正常,全镇上下民族团
结,宗教和睦。这为我镇全面构建“和谐屏山”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将我镇宗教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屏山镇地处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全县宗教工作重点乡镇之一,由于地处特殊地理位臵,全镇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俱全。境内现有经登记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 14 所,其中基督教教堂 11 所,佛教寺院 2 所,伊斯兰教清真寺 1 所。全镇总信徒 2938 人,占全镇总人口的 4%,其中基督教信徒 1688 人,佛教信徒 1000 人,伊斯兰教信徒250 人;共有宗教教职人员 40 人,其中基督教牧师 4 人,长老 9 人,传道员 9 人,执事 10 人;佛教比丘 2 人;伊斯兰教阿訇 6 人。
二、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民族宗教无小事”,是党中央在审时度势,全面总结和分析国内外民族宗教形势后提出的新理念,因此,领导重视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提保障,镇党委、政府领导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