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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事迹材料
扫黄打非事迹材料
扫黄打非事迹材料 2016-05-09 浏览:分享人:向园华手机版
“扫黄打非”,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是本站为大家提供的有关扫黄打非的事迹材料,欢迎阅读。
20 年如一日,坚守文化战线的守护神
2016 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王星同志从事新闻出版执法工作 18 年来,能做到立足大局,勇挑重担,积极奉献,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1996年被评为“扫黄打非”先进个人,1996 年、1997 年、2016年、2016 年分别荣立三等功,2016 年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办案有功个人。
一、注重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参加工作以来,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新闻出版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他虚心向同事学习办案经验,取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学习同时,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为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他积极探索市场管理新模式,及时主动学习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单位建立了一整套学习制度,每年组织全市执法队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开展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比活动,为湘潭市新闻出版市场执法队伍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工作扎实,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他在工作中坚持实是求事,一丝不苟,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不管是炎炎夏日,还是数九寒冬,他都坚持战斗在第一线。为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他每天至少登录“湘潭在线”网站两次,查阅群众举报件、关注各类政务信息。对于投诉、举报、上级督办件,他耐心细致组织办理,积极协调,并认真督查办理结果,及时详实地向群众反馈,直到投诉人满意。他经手办理举报案件,均于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反馈,回复率为 100%,获得群众好评。他积极保持同事之间的团结、协作的作风,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今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他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监管与反制以香港为基地的**性有害出版活动”、“集中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剑网行动”、“印刷企业监管专项行动”等 6 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的肯定,受到了各级的一致好评。
三、秉公执法,查办大案要案
作为新闻出版执法工作者,他深知发生一次案件,都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为此,他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每起案件,不办“人情”案,在他亲自办理的案件中,无一起
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
1997 年 12 月,在办理“湘潭‘’非法侵权盗版案”中,他带领执法人员奔赴 7 个省市和 38 个县市调查取证,行程万余公里,查明涉案犯罪嫌疑人分别或共同非法销售盗版书391602 册,码价 1665782 元,获利 398293 元,查明一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非法销售盗版图书 7700 套(册),码价 193663元,获利 4294 元,为案件的审理工作取得了详实的证据,使涉案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6 年 8 月,他带领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我市汽车东站附近有人兜售小刊物,通过询问,得知系我市潭龙印刷厂印刷,经鉴定该刊物部分内容涉及**内容。经深入调查取证,该刊物未办理任何准印手续,该厂先后三次印刷三期此类非法刊物,依法追缴该非法刊物 6000 册,正是因为他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有效制止了非法出版物在我市的发行。
四、严守纪律,树立执法工作新形象
执法工作每天接触的大多是经营业主,面对各类经营业主,稍不留意,一个细节上的疏漏,就会影响执法队伍在群众中的声誉、形象和威信,对此,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之后,他更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工作中,遵守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实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生活中,勤俭朴素,清正廉洁,积极为经营业主服
务,从未接受过业主一次宴请、收受一根香烟,受到了业主的一致好评,把自己的人生目标牢牢地铆在了新闻出版执法工作岗位上,也时时处处向外界传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形象。
朔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事迹材料
2016 年以来,朔州市的“扫黄打非”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扫黄打非”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国家、省扫黄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 2016 年“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和任务,我市集中开展了“清源 2016”行动、“净网 2016”行动、“秋风 2016”行动,确保全市“扫黄打非”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1000多人次,共检查图书店 120 多家次,音像店 50 多家次,歌舞娱乐场所 130 多家次,物流货运 50 多家次、旅游景区 3处,印刷厂 30 家次,打字复印摊点 70 家次,共没收各类非法出版物 8000 余册,盗版光盘 3500 多张。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朔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召开了 2016 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下发了《朔州市 2016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与各县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状,进一
步明确了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及相关责任,为推动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周密部署“扫黄打非”行动
一是先后组织实施了“两节”、“两会”、“五一”、“国庆”、“暑寒假”等“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学校周边教材教辅市场专项清查行动、净化少儿出版物市场专项清查行动等。二是深入开展了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各类印刷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全市印刷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三是加大与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力度,与公安、教育、工商、邮政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行动。四是加大宣传教育震慑犯罪力度。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举行了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
3、加强对各县区“扫黄打非”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一是根据《2016 年朔州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指导各县区开展各阶段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二是加强对各县区“扫黄打非”工作的督查,加大对各县区文化市场的巡查检查,并督促他们对上级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有效地治理。三是在行动的各个阶段对各县区的“扫黄打非”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同时还将评比结果通报市综治办。
4、加大宣传力度,展示“扫黄打非”工作成果
我们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节点,特别在“”世界知识
产权日前后,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及“绿书签”活动,共发放宣传海报 1000 多张,绿书签 800 多个,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黄打非”的积极性,提高了广大市民远离盗版出版物、拒绝盗版的意识。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
1、开展“清源 2016”行动,强化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源头问题
根据“清源 2016”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针对非法出版物流通的隐蔽性,我们把查堵非法出版物“关口”前移,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入境”关口。规定从事物流的企业和货运站在邮寄、提取印刷品时必须到文化主管部门审验盖章。并对辖区内的公路、铁路、邮政快递、重点地区等出版物运输关口进行严格检查。与朔州市邮政管理局成立了“扫黄打非”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对邮政企业的报刊发行渠道、报刊零售亭以及邮政、快递企业的寄递渠道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邮政业从业人员应对黄色淫秽、违禁、非法和低俗出版物的处置能力。二是严把“印刷”关口。在建立健全印刷企业管理台账的基础上,下发了《朔州市印刷企业清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的 26 家印刷企业从落实“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入手,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巡查的频率和密度,
严格查验其指定出版物印刷委印书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印刷活动,努力做到“四个坚决不印”, 即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印,淫秽色情出版物不印,侵犯著作权和盗版的出版物不印,没有合法手续的出版物和印刷品不印。三是严把“销售”关口。我市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辖区内的出版物市场实行常态化巡查,全面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
2、开展“净网 2016”行动,强化互联网网上网下监管,着力净化网络环境
我们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坚持治标治本一起抓,网上网下一起查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的违法违规活动。在网上清查中,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充分发挥技术监管优势,利用网络封堵措施和手段,始终保持网络监管的高压态势。对辖区的 274 家网站,38 台服务器进行了登记排查。对 40 余家制度不健全的网站,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本地网站存在的 46 条淫秽色情予以删除。同时,发现并通报异地网警部门删除色情等低俗有害信息 780 余条。在网下清查中,我市组织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手机、电脑销售维修下载服务场所的检查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00 人次,检查网吧 140 多家(次),手机卖场、电脑销售维修下载服务场所等 80 多家(次),处罚违规网吧 3 家,取缔
舞厅 1 家,对 7 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电脑维修点进行了处罚,并当场将存有色情淫秽视频、图片的 7 台电脑主机进行了查扣。
3、开展“秋风 2016”行动,强化出版物市场监管,着力打击新闻敲诈和“四假”行为
我市积极推进非法报刊出版物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四假”行动,一是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各负其责,开展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加大暗访力度,争取不留死角;二是加强了对全市 11 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读,坚决查处未取得委印和承印资质,含有法律法规禁载内容,公开征订发行、变相定价收费、刊登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载非广告内容;三是对我市媒体及驻朔的 8 家记者站进行了公示,各媒体和各驻朔记者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并签订了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对书报刊零售单位、报刊亭、游商、旅游景点进行集中清查,取缔了《平鲁农业报》、《平鲁林业报》、《李林中学报》、《右玉一中校刊》《右玉林业》等非法报刊;依法收缴各类违规医疗广告图册1000 余册。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查办“扫黄打非”大要案件
今年,市“扫黄”办在日常巡查期间,发现朔城区“七彩音像店”涉嫌销售淫秽光盘,市“扫黄”办联合市文化市
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朔城区文化执法队和城区公安局对“七彩音像店”进行了搜查,当场查获涉嫌淫秽光盘 2000余张,后经公安机关鉴定确认淫秽光盘 2502 张。“七彩音像店”店主殷艳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刑事拘留,现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