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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违规饮酒心得6篇

发布时间:2022-09-16 18:35:02 来源:网友投稿

民警违规饮酒心得6篇民警违规饮酒心得 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汇编(5篇) 目录 1.重点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警违规饮酒心得6篇,供大家参考。

民警违规饮酒心得6篇

篇一:民警违规饮酒心得

吃喝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汇编(5 篇)

 目录

 1.重点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范文 ....................... 2

 2.x 市 x 区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范文 ....................................................................................................... 4

 3.整治违规吃喝自查报告范文 ...................................................... 6

 4.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 8

 5.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 11

 重点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范文

 根据区纪工委《关于开展以违规吃喝为重点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推进整治行动开展。

 经自查,自 20xx 年 x 月以来,我局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公务接待(除外事接待、商务活动外)、工作时间及工作日违规饮酒;酗酒滋事闹事、酒驾醉驾或饮酒致人伤亡;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过程中,用公款聚餐、请客送礼;要求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违规安排吃喝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以私人招待、工作餐为名搞“一桌餐”,或者在单位食堂及相关内部场所违规宴请;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费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发放各类奖金福利;虚报公车使用支出,变公车为“专车”,利用公务用车维修点、加油卡等供养私车;以及其他“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严格落实纪工委〔2021〕xx 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明确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总调度,由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具体负责,各科室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按文件要求,明确了时间节点和重点排查整治领域,并积极做好与纪工委、监察部门的汇报对接,确保工作高效、信息畅通。

 二是专题研究,集中学习。x 月 x 日,由局主要负责人主持

  召开全局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由局党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学习了《关于开展以违规吃喝为重点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文,确保工作理解不出偏差,工作落实不出纰漏。

 三是自查自纠,举一反三。x 月下旬,我局围绕此次重点整治的 8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由局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常态化调度,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财务清查、事项核对、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于此次重点整治的 8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相互监督,重点做好项目接待等环节的问题防范,举一反三,保证科创队伍廉洁高效。

 x 市 x 区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切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开展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x 区公安局各单位迅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局属各单位及时组织民辅警、村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和《x 市 x 区公安局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民辅警开展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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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局属各单位组织民辅警结合工作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查摸排,组织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分别签订了 x 市 x 区公安局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遵守严禁违规宴请饮酒规定承诺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局纪委、督察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局属各单位,对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及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跟进督促落实。经督查,局属各单位及时组织民辅警、村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排查,提升民警对开展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x 区公安局将学习贯彻《六项规定》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驰而不息、常抓不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队伍内部稳定,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平安公安队伍。

 整治违规吃喝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的通知》的通知(x纪发[20xx]x 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及时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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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我局于 x 月 x 日组织召开了全局机关干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我局充分利用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使全局党员干部都自觉遵守例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要求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告知家属,加强对家属的教育和约束,做到不收礼、不送礼。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 x 任组长,副局长 x 任副组长,x、x、x、x、x 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确保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切实抓好职

  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依法履职、遵纪守法。我局还充分运用电子信件、投诉电话、举报箱等途径,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加大“三公”经费、公车管理、公款吃喝等监督检查力度,在整治期间若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出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用公款相互吃请”问题,建立了长期有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用公款吃请。现将我局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局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局长 x 同志任组长,x副局长、x 副局长、x 副局长、x 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二、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召开了全局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及动员会,认真学习传达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局长 x 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思想统一,要认真贯彻 x 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四项规定要求,要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挥霍浪费公款、社会影响很坏、群众极为反感的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

  坚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务实节俭进行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工作,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之风,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三、自查自纠情况 根据《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整治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局不存在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等问题,重点自查了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也不存在开支不合理规范。

 2、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局不存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

 3、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我局严格落实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问题。

 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我局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

  机制严格规范本单位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

 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关于印发〈“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六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 纪发〔20xx〕x 号)文件精神,市行政服务中心贯彻落实 x 全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 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28 条办法”,认真对照六个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弘扬新风正气、狠刹歪风邪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中心实际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负责主抓整治工作,纪检组和监察室负责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强化教育 及时召开集中学习会,针对整治内容和工作步骤,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进行认真对照,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重损坏机关形象的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促使大家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自

  觉性和积极性,大力营造了人人参与、共同抵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评批的有力武器,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能对照党纪政纪条规以及整治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自我剖析,认真对照查摆在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提出不用公款招待非公务接待范围人员,不接受下级单位的宴请,单位之间不相互宴请、不巧立名目大吃大喝,不借开会、出差、考察、检查等名义公款大吃大喝,不借操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接受下级单位及人员的礼金和物品赠送等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管处长,处长管工作人员的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三是进一步充实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从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教育大家要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工作作风,真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培养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从源头杜绝公款吃喝、送礼及奢侈行为的发生,无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以及报销与单位公

  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无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无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和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本单位无培训中心。

 通过自查自纠,市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整治内容的各项规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已,没有违规行为的发生,达到了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的目标,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了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两个服务平台的健康快速发展。

篇二:民警违规饮酒心得

习体会

 按照公司党委、公司、纪委的要求,及中铁建监〔2018〕17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这段时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通过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上公司纪委书记栾昌和同志的领学讲解,支部委员会上共同学习,我对该规定的了解认识如下:

 该规定是经中国铁建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文件,自 2018 年 2 月 3 日起施行,是对原 2013 年 4 月印发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的修正,足以说明,5 年来,公司在发展前行的同时需要新的规定办法来保驾护航,加强学习贯彻规定要求也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规定明确了公司员工责任的划分、处分办理程序、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种类及适用范围,共分三章:总则、分则、附则;分十节: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处分的种类和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职工的纪律处分及处理、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行为

 的处分、 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财务、资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外事、外经工作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处分、对妨害社会及企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分;共计 255 条。条条目目,方方面面,几乎涵盖了员工日常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况。仔细学习揣摩,自然会对规范自己的行为操作起到不小促进作用。处罚的目的并不是处罚,学习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处罚。改正自己理念上存在的问题是必要的,但更进一步,我们是要通过了解哪些行为要经受处罚来掌握其中蕴涵的风险问题:为什么要处罚?为什么不能那样做?为什么应该那么做?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只有真正理解了每笔操作每项规定背后的原理和风险,我们才能自觉地去遵守,化被动为主动。

 通过学习,对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有积极的作用。首先,通过学习,使员工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如果做了要受到什么处罚。国家要进行法治,要以法治国,做一个法治国家;作为企业也要做个法治的企业,做到依法治企。但是前提是有法可依,明令才能禁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如下几方面:

  一是必须时刻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

 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国家、企业的各项规定,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

 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通过看一些警示片,用其中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我们不重蹈覆辙。这些党员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党员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企业规定的权威与尊严,树立良好形象。

篇三:民警违规饮酒心得

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 湘公通[2006]39 号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管理, 促进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严肃警容警纪, 提高队伍战斗力, 防止因饮酒而影响人民警察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 《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紧闭措施的规定》 、 公安部《五条禁令》 、 《警车管理规定》 和《湖南省警车使用管理四条禁令》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及其边防、 消防、 警卫部队和铁路、 民航、海关缉私、 森林公安部门执行。

 本规定所指的“公务用车” , 特指符合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 悬挂湘警号牌的机动车、 “湘 O” 公安专段号牌车和边防、 消防、 警卫部队悬挂武警号牌的车辆。

 本规定所指的餐饮、 娱乐、 休闲、 垂钓场所附近, 是指上述场所周边一百米范围内的道路。

 本规定所指的准备驾驶机动车, 是指驾驶人员已经发动车辆的状态。

 本规定所指的酒后驾车, 是指驾驶人员已经发动车辆并将车辆开始移动的状态。

 发现民警酒后驾驶非公务用车的, 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条 下列情形禁止饮酒:

 ㈠在工作时间、 工作间隙; ㈡在有值班、 值勤、 备勤任务之前;

 ㈢在携带枪支、 警械、 秘密以上文件时; ㈣在驾驶机动车辆之前; ㈤着警服到公众场所时。

 禁止任何时间、 任何场合酗酒。

 第四条 工作时间饮酒的, 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携带枪支饮酒的, 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开除。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予以辞退。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开除;同时, 由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予以处罚。

 酒后准备驾驶机动车因本人意志以外原因中止的, 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再次发生同类情形的, 一律予以辞退。

 第五条 着警服到餐饮、 娱乐场所饮酒的, 视为工作时间饮酒, 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辞退或开除。

 第六条 醉酒民警在醉酒状态中, 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安全有威胁的,由所在单位约束到酒醒。

 酗酒滋事的,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其实行不少于三日的禁闭, 并按照滋事性质和后果, 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一人发生两次以上酒后滋事行为的, 列为不适合公安工作对象, 由本人在三个月内自行联系调离公安机关, 或作辞退处理。

 第七条 因饮酒或酗酒造成严重后果的, 除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八条 聘请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驾驶或准备驾驶机动车的, 一律予以辞退。

 第九条 严禁以饮酒为由在工作时间请假, 严禁批准工作时间内以饮酒为由的请假。

 因饮酒耽误工作的, 以旷工论处, 并对批假人和请假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 发生违规饮酒问题经查证属实, 在场公安机关领导不予制止的, 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明知他人饮酒, 仍指派他人从事本规定禁止行为的, 对指派人予以行政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条 两名以上民警集体违反规定饮酒或者酗酒的, 对在场职务最高者从重处理;职务相同的, 对警衔高者从重处理。

 因管理不力, 单位发生违反规定饮酒行为的, 给予违禁人员的直接领导、 主要领导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行政撤职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 对民警饮酒情况进行督察时, 必须出示督察工作证件, 说明督察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做好现场督察记录。

 必要时可以使用相关督察文书和督察工作器材。

 督察人员出示证件并说明督察目的后,被督察民警拒不接受督察或逃避督察的, 按其违反被督察的内容论处。

 有辱骂、 殴打督察民警或安排、 默许他人干扰

 督察民警工作等妨碍督察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其实施不少于五日的禁闭, 并从严追究纪律责任。

 触犯法律法规的, 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凡单位发生民警拒不接受督察、 逃避督察、 妨碍督察行为, 所在单位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 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 并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

 第十三条 认定民警饮酒以酒精测试结果为依据。

 对携枪饮酒、 酒后驾车或准备驾车的民警, 可以当场纠正并带离, 并依据测试结果和现场督察情况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 所在公安机关纪检、 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 并依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公务用车, 必须在驾驶员一侧的挡风玻璃内左下角张贴“五条禁令” 、 “四条禁令” 或其他警示标志。

 公务用车不得停靠在餐饮、 娱乐、 休闲、 垂钓场所及其附近, 但工作日的法定工作时间除外。

 其他时间因执行公务确需停靠的, 应当及时向督察部门报告、备案, 违者一律按违规停放处理。

 第十五条 公务用车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停放在餐饮、 娱乐、 休闲、 垂钓场所的, 由警务督察部门给予抄牌、 照(摄)相, 下达《督察通知书》 , 并暂扣车辆十天至三十天;对被抄牌车辆的驾驶人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当年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单位必须向警务督察部门说明原因、 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同一驾驶人驾驶公务用车被两次抄牌或暂扣的,对被抄牌车辆的驾驶人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当年考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属聘请人员的, 予以辞退, 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给予黄牌警告、 诫勉谈话。

 对整改措施不力、 同一号牌车辆被三次抄牌或暂扣的, 对被抄牌车辆的驾驶人予以辞退, 同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将该车收缴, 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在市、 州范围内调剂使用。

 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 不属本市、 州管辖范围的公务用车, 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转有关市、 州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按本规定处理。

 暂扣费用由车辆所属单位支付。

 第十六条 凡发生违反规定饮酒问题该查不查, 或故意隐瞒不报, 或者予以包庇纵容的, 对该单位主要领导、 主管领导一律免职。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被上级公安机关查获两次(含)以上, 本级公安机关从未查获的, 对违规民警所在单位主要领导、 主管领导停止执行职务十五至三十日。

 第十七条 对现场督察中发现的检察、 法院、 司法、 国安系统的民警酒后驾驶警车的, 由督察部门作好现场督察记录, 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交警部门应将违规情况抄送其所在单位, 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督察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将查处民警违规饮酒情况定期在本级公安机关通报,重大情况在报告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的同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备案,日常检查中的查处情况每月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报告。

 上级公安机关查纠的民警违反本规定情况, 列入当年综合考评。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 110 受理对民警违反规定饮酒的举报。

 接到举报后,110处警队或警务督察部门必须立即前往查处, 必要时可以通知其他部门查处。

 110 或其他部门进行查处的, 应在基本事实清楚后, 及时将查处情况告警务督察部门。

 第二十条 对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发现或交办的违反“五条禁令” 案件,有关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报经发现或交办的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同意。

 对违反本规定有关人员的处分情况, 抄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和纪委、 监察室。

 第二十一条 民警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理事故的民警必须及时进行酒精测试。

 发现酒后驾车的情形,必须立即报告同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

 处警民警不按规定进行酒精测试的,由其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造成后果的, 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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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民警违规饮酒心得

饮酒集中整治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 XX“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违规饮酒集中整治方案”规定教训,深入落实全国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醉驾案件教训,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规饮酒等问题发生,根据 XX 统一部署,经 XX 研究决定,从 6 月至 7 月底集中整治违规饮酒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 5·20 会议精神,按照“两严两准”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排查整治、饮酒报备、建章立制等方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大力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酒驾醉驾、工作值班期间饮酒等违规饮酒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法纪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手腕坚决纠治涉酒顽症陋习,净化队伍风气,确保 XX 全体人员高度安全稳定,切实立起纪律队伍的好样子。

 二、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 为使违规饮酒问题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学习传达 XX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吃透主旨教育,紧跟 XX、XX 的决策部署要求,XX 积极召开违规饮酒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 XX 为组长,XX、XX 为副组长、小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力推动活动的具体开展,确保整治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强化教育,增强思想堡垒

 为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XX 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救援队伍禁酒令》等法规政策教育,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和敬畏之心;通过梳理 2015 年以来部局通报的酒驾、醉驾及违规饮酒的相关案例及网上课件等材料,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克服侥幸心理现象,达到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目标;针对传统节假日、督导考核、请(休)假等敏感节点期间,通过推送短信、微信、谈话、电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严防各类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突出重点,确保排查实效

  按照方案要求,XX 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签订《严守管酒治酒纪律承诺书》,领导干部签订《严守管酒治酒纪律家庭助管承诺书》,建立单位与家庭双向沟通联系渠道,充分发挥家属助管作用;建立《重点涉酒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全面落实饮酒报备制度,并不定时进行抽查,加大对“八小时外”的人员管理力度,严防酒类安全事故发生; 在门岗处配备了酒精检测仪,对出入营门的人员进行常态化酒精检测并记录;并按照每周(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抽查X 名干部、其他人员不少于总人数 X%的方式进行酒精突击检查,杜绝违规饮酒现象的发生,确保 XX 队伍的安全平稳。

 五、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 XX“违规饮酒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全体人员的积极参与,XX 在此次活动中取得成效。此次活动中,领导的高

 度重视、率先垂范,班长骨干的一丝不苟、贯彻实施,以实际行动促进了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分工明确,干部、班长带头自查、互查,使活动有了表率;活动形式多措并举,全体人员积极配合,使活动有了效果。通过教育、检查、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控有机结合,使全体队员的在思想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树立起了心理安全防线,增强了 XX 遵章守纪的队伍作风,提高了 XX 队伍正规化管理标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部分人员对违规饮酒带来的危害认识程度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主要表现在对政策、案例等授课内容,不能全面把握重点,学习不够深入,没有真正学通学透,下一步将加强对授课课件的学习力度,采用多媒体、视频、网络等形式对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讲解,提高认知程度。

 (二)部分人员不能全面掌握“消防救援队伍禁酒令”、“饮酒治酒管理规定”等要求内容。主要表现在不能熟练背诵相关规定要求,下一步将利用上、下班点名时间,抽查提问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违规饮酒相关规定由了解到熟练的程度,提高全体人员以章而行、以章而止的行为规范,确保消防队伍承诺践诺、知行合一。

 (三)抽查存在盲点,对病(休)假人员无法做到 24小时管控。主要表现对病(休)假人员只能采取电话、短信、微信及走访等形式抽查,不能全天 24 小时有效监控,下一步,加强对病(休)假人员抽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外出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告知,严禁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篇五:民警违规饮酒心得

禁酒令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禁酒令规定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 严肃工作纪律, 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 高效、 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近日, 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 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心得体会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 踏实的态度、 务实的作风, 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一、 明确对象, 严格禁酒要求

 此次“禁酒令” 的颁布, 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 并提出了 6 项禁酒要求:

 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饮酒; 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 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 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 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 乡 (镇) 干部不得劝酒、 逼酒; 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 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二、 强化监督, 严格贯彻落实

 为保证“禁酒令” 落到实处, 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 政府办、 纪检委、 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

 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 定期不定期抽查、 专项检查等方式, 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 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对违反“禁酒令” 规定的人员, 情节较轻的, 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 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 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对顶风违反“禁酒令” 的, 严惩不怠, 绝不手

 软, 以确保“禁酒令” 令行禁止、 令行长久、 落实到位。

  三、 落实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

 “禁酒令” 采取“一把手” 负责制, 各乡 镇、 县直各单位“一把手” 负总责, 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 本部门的禁酒工作; 纪检委、 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形成了一级抓一级、 一级带一级、 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 职责清晰、 监督有力, 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 长效化。

篇六:民警违规饮酒心得

参与违规饮酒问题的检讨书

  尊敬的 X 领导:

  X 月 X 日(周 X)晚 X 点 X,我在 XX,参与该单位组织的烧烤活动,并违规饮酒(XX 啤酒 2 瓶),违反了禁酒令,干扰了分队正规管理秩序,损害了队部指导组良好形象,违背了队领导提出的“四型”“四风”要求,深感愧对组织、愧对领导,主要有“四个不应该”:

  不应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酒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为了禁酒,上级颁发史上最强的禁酒令,上至 XX 单位,下至 XX 单位,都有明确的禁令;在分队各种场合,队领导都多次强调落实禁酒的问题。禁令很严、规定很多,要求也很具体,作为单位一员,没有理由落实不好。而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清楚党纪条规,接到的各种违规违纪通报像雪花一样多,因违规饮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例数不胜数,在这个问题上犯同样的错误,实属知法犯法,愚蠢之极。

 不应该双重标准、言行不一。单位不缺制度,缺的是执行制度的人和落实到底的行动。我的身份,首先是单位一员,在机关是纪检干事,在 XX 分队是业务组长,既是管理者,也是被管理者。不论是条令条例,还是规章制度,我既有职责监督执行,更有义务带头贯彻。特别是分队刚刚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我是参与制定者,也是监督执行者,更应该是模范贯彻者。这次违规饮酒,制定的规定自己首先违反了,要求别人做的自己没有做到,确实与规定相悖、与身份不符。

  不应该胆大妄为、不讲原则。当晚到达 XX 单位烧烤的平台后,发现部分人员在饮酒(小超市购买的 XX 啤酒),而当晚有执勤任务的人员喝的是饮料。有人递了一罐啤酒给我,我没有拒绝。考虑到这里的同志大多都比较熟悉,有的是以前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有的是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老骨干,我认为有干部骨干在,应该能把得住分寸、控得住场面,所以没有制止他们喝酒。实际这是大大的错误,单位有铁的纪律必须执行,任何工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许多血的教训就出在“以为怎么样”“应该怎么样”上面。我当时原则性战斗性不强,既没有管好自己也没有管住他人,参与违规饮酒,实在自以为是、过分自信。

  不应该律己不严、自毁形象。自分队组建以来,队领导提出“四型”“四风”的建设标准,带领队部和 XX 单位扎实工作、一以贯之,并承诺不拿一分钱、不收一份礼、不搞

 特殊化,人员考核选拔、定岗定位、经费开支等工作,官兵都比较满意,带头在全队立起了新风正气。我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四型”“四风”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次违规饮酒行为,更是与队领导的一贯要求背道而驰,不但损毁了个人形象,而且给队部良好形象抹了黑,影响很坏、教训深刻。

  喝酒的理由有一万条,但哪一条都不能成为触碰纪律高压线的借口。反思这次违规饮酒行为,有三条教训值得铭记:

  一是站位不高很危险。禁酒是习主席发出的禁令,是政治问题,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不折不扣落实。如果这个问题落实不好,根本谈不上看齐追随、谈不上对党忠诚。从禁酒令颁布到今天,因违规饮酒问题受处理的党员干部比比皆是,重则降职撤职,轻则警告严重警告,处罚之重前所未有。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我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够,这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在单位的任务区,思想文化多元,宗教派别林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严峻,没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说话办事极易出问题,并且一出就是政治性问题,需要高度警惕。

  二是摆位不正犯大忌。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只有自我定位准确,才不会说出格的话、办出格的事。我参与违规饮酒,一没有站到队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二没有把自身岗位职责搞清楚,三没有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采取行动,反而参与其中,从守纪到违纪的质变,一秒钟都不要。

 执行 XX 任务,需要每个人都站到分队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需要每个人都按岗位职责要求落实制度履职尽责,需要每个人都能够独挡一面,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思想统一、言行规矩,分队的各项工作、各个单位才得以有效运转,进而避免出现影响执行任务、牵扯领导精力的事。

  三是心存侥幸必闯祸。回顾违规饮酒的心理状态,对人员情况的掌握凭经验,盲目“有把握”“稳得住”占了上风,但是这些在纪律面前、在规章制度面前都站不住脚。不执行制度,不仅是违规违纪,而且容易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部署到任务区以来,看到友邻单位各个部门、各个人员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按计划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很少有突击式、应急性的任务,落实过程更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这让我印象很深、感触也很深。小平同志讲,还是制度靠得住些。圆满完成 XX 任务,不仅要完善制度,更要不折不扣落实制度,少一些“也许”“可能”,多一些精准精确,工作才能托底。

  对违规饮酒行为,我诚恳接受批评教育,服从组织处理。今后,我将以此事为诫,在加强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敏锐性,在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中提高执行力,在岗位履职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为圆满顺利完成分队各项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

  “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双十佳”颁奖仪式致辞

  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海陵区“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颁奖仪式。这既是一场弘扬奉献精神的道德盛会,更是一场触及灵魂深处的精神洗礼。首先,我谨代表海陵区委、区政府,向获得表彰的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全区广大志愿者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志愿者事业是一项高尚的事业。志愿者的微笑是一座城市最靓丽的名片。近年来,我区志愿者事业成果喜人,“乐助海陵”品牌、志愿服务“十百千万”工程等一批特色亮点,“爱心奶奶”、“教师妈妈”、“道德储蓄所”等一批先进

 典型,成为我们这座城市引领文明风尚的一个个精神地标。无论是在城市的边缘,还是在偏僻的乡野,正是这一次次用脚步丈量大地、用灵魂温暖人心的志愿服务,让我们体会到了百姓生活之难,触碰到了社会暗角之殇,更让我们领略到了“人间自有真情在”的互助精神。

  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就是我们众多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有爱心,懂关怀,能够给予困境中的人们以心灵的抚慰,提供切实的援助,跨过生活的道道沟坎;他们有理想,讲奉献,能够为社会增进文明的基因,传达正义的价值,维护公民的尊严和权利。我始终坚信,这种真诚、淳朴、善良的人性闪光,这种自觉、坚守、传承的道德光芒,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最积极的正能量。

  在此,我想跟大家分享自己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三点感悟

  第一,志愿服务,没有门槛,人人可为,人人能为。发扬和继承志愿精神,不在于年龄的大小、职位的高低,而在于内心的精神追求,在于有没有身体力行。道德实践,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深与复杂,只要我们抛弃对生活抱怨和对弱者的偏见,不以善小而不为,就可以收获属于自己的道德追求,成为社会正能量的推动者。如果更多人都具备了这种姿态,就能激发起全社会见贤思齐的共鸣,我们的精神文明和

 道德建设就能更上一层楼。

  第二,践行志愿精神永无止境、久久为功。俗话说,做一件好事容易,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志愿服务绝不能一阵风,更不能三分钟的热度。我们要始终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作为一种习惯来涵养、一种幸福来追求、一种风尚来弘扬,用一个个凡人善举凝聚起全社会积极向善的力量,构筑起我们这座城市的道德根基。这是城市的骄傲,也是百姓的福祉,更是我们用志愿精神打造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

  第三,志愿服务组织既要叫得响,更要做得实。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全国能够生存四年以上的草根公益组织只有 15%。由此可见,没有社会化的组织、专业化的服务、精细化的管理、常态化的资源,志愿服务工作难以持续。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把志愿者队伍真正打造成海陵现代文明的一支永久的生力军。

  同志们、朋友们,做好志愿服务既要仰望星空,心怀理想信念,更要脚踏实地,品味冷暖人生。希望大家始终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推动志愿者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建设生活更和谐、精神更富足、人民更幸福的新海陵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衷心祝愿全区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祝好人

 一生平安!谢谢!

 县财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自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来,县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勇于担当、积极有为的精神全力做好扫黑除恶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全力支持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上来。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 XX 任组长,常务副局长 xx 任副组长,其他副职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措施,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要领导切实担当起责任人的职责。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二、加大投入,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2018 年安排公共安全支出 2596.2 万元,其中,政法雪亮工程资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维护社会稳定)资金、见义勇为基金、应急分队经费、国内安全保卫经费、大要案经费、维稳及防范反邪教经费、看守、拘留所羁押经费、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等资金 530.7 万元,均按要求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保障水平。扫黑除恶经费资金性质特殊、意义重大,更要管好用好。县财政局将会同公安、政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四、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强力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XX 县财政局 2018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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