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完整),供大家参考。
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
同志们:
开展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活动,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党的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来,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无论是全党还是全社会,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关注之高前所未有,对我们的期盼之深前所未有,对我们的要求之严也前所未有。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党规的直接维护者,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我们通过专题教育,就是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以更加严谨、务实的作风,干好我们的本职工作,不断推进和深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认清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常态,充分认识和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和“打铁自身硬”的深刻内涵。下面,我就纪检监察干部如何践行“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一、坚定理想信念,做修身立德的表率
修身立德,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
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古人讲,“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养自己的身心,明白是非曲直,正念分明,是我们做一个对党和国家、家庭和社会有用之人的基础。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最首要的,就是在思想上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具体表现出来,就是时刻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主动地为党分忧。
当前社会上关于反腐的各种声音很多,出现了一些“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论调。这些错误观点,是对当前反腐形势的错误判断。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在反腐败问题上,必须和党保持高度一致。这是一个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问题,绝不能马虎。一方面,要在形势判断上和党保持高度一致。X 讲,当前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对垒状态,反腐败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现在网上每天都在公布被查处的人。据统计,X 年全国处分党员干部 18.2 万人,去年上升到 23.2 万人,连创历史新高。有些事情甚至过了七、八年,退休的“老虎”也被揪出来,说明减少腐败存量的任务艰巨。同时,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也很艰巨。今年前 4 月,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7595 件、处理 10125 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5965 人。不
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象仍然存在。所以说,正风反腐还远没到鸣金收兵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对反腐败的复杂性、长期性有足够的认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另一方面,要在行动上和党保持高度一致。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来,纪委先后查处了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达百名。近年来,我县案件查办数量也屡创历史新高,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问责,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强大震慑,真正把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下去。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修身立德,就是要不断强化政治修养、党员意识,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清风正气,养浩然正气,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决定和要求,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站稳正确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
二、坚持秉公执纪,做依法用权的表率
依法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X 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特别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就会造成恶劣的影响,自己也将滑向深渊。纪委查处的
金道铭、魏建、曹立新、杨森林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公开曝光的 40 多起纪检监察干部典型案件,都是用权不慎的结果。
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孟德斯鸠说过,“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产生腐败。”纪检监察干部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肩负着反腐倡廉工作重任,一旦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或外部监督不力,权力被滥用,对党和人民的危害更大。依法用权的关键就是要秉公执纪,始终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讲规矩不讲情面、讲党性不论私情,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在这里,我列举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中容易发生的三种违纪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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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案谋私。现在一些人满脑子“潜规则”、 “利益链”,遇到没权没势的就颐指气使、吆五喝六,遇到有权有势的就见风使舵、网开一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会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信访案件内容,为被调查对象打探说情、通风报信,甚至帮助出谋划策,逃避追究;有的利用职权,借查办案件之机敲诈勒索、谋取私利。X 年以来,纪委网站通报的 40 多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纪检监察干部利用办案之机受贿是主要原因。我们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树立强烈的是非观,保持傲然风骨,决不能干以案谋私的事情,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公正办案,维护执纪者的威信和尊严。
二是监守自盗。有的纪检干部在办案过程中,见钱眼开,监守自盗。X 年,天津湘潭市纪委就出了一起这样的事件。纪检干部金亮负责案件违纪资金收缴、管理时,就多次挪用了其中的 36.05 万元。这就提醒我们,在处理涉案款物的时候,要严格核对、登记造册。
三是趋利执纪。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把监督执纪当成自己提升地位权力的工具,有的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避重就轻;有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腐败分子进行“选择性查处”;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利用职权,随意打击报复、泄私愤。
这些问题和案例都提醒我们,要做到执纪安全、个人安全,就必须牢牢守住党纪国法这条红线,严守纪律、规矩和法律,依法用权。
三、坚持慎独慎微,做自尊自爱的表率
自尊自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历朝历代都要求监察官员“刚正不阿”,唐代要求就是“先正自身,始可行事”。宋代包拯做过监察御史,他后来自己讲,这个位置“非端劲特立之士,不当轻授”(非清、正、勤、谨的人,不能胜任)。我认为,这样的要求今天依然不过时,在反腐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慎”,更要“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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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都要谨言慎行。现在大家都在用“聚光灯”、 “放
大镜”来看纪委,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被查时,媒体的报道、网上的评论比查处一个市委书记、省委书记还要多。纪委查处了那么多的腐败分子、违纪人员,想看纪检干部出问题的大有人在。工作时间有单位领导管着,有同事看着,可能律己相对好做,但八小时之外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或者在轻歌曼舞中口无遮拦、无所顾忌。孰不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央视主持人老毕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做不到谨言慎行,出事可能就是早晚的事。
任何时候都要慎用权力。在当前的反腐败形势下,个别纪检干部就感觉自己权力大了,不听话可以查处你,工作生活中特权思想“霸气外露”。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越来越“扎眼”,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任性。很多老板、大款巴不得拉上关系,最直白的手段就是给钱给物,聪明些的就搞长期投资、感情投资。但大家一定要记住,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全党持续高压反腐的新常态下,纪检监察机关正处在风口浪尖。在自媒体时代的今天,监督无处不在,一段录像、一张照片、一个微博,几秒钟就传到网上了,经过好事者的炒作,也会迅速传播开来。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更要严格要求自己,谨慎用权。希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够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爱惜自己的声誉和形象,切实提高自身免疫能力。
任何时候都要廉洁奉公。每个人都希望改善生活、过好日子,这无可厚非。但我必须告诫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见不得光的财决不能取。取了是什么后果,我们比任何人都清楚。那就是一颗颗定时炸弹,早晚会让你身败名裂,甚至家破人亡。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看过多少个将行贿送礼情况记录的一清二楚的笔记本?看过多少个在接受调查时候痛哭流涕、悔不当初的干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今天拿了不该拿的,要了不该要的,早晚都会是祸。
四、坚持实事求是,做扎实谋事的表率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政策和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急、浮、虚”的问题,急躁、急于求成,漂浮、浮在表面,虚假、虚与委蛇。一些人不愿付出艰苦的努力,总想一举成功、一夜成名,一镢头挖出一口井。这样的心态也存在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当中,岐山书记多次强调的二十字要求:“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正是对我们谋事要实的最好注解。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方式方法能用管用够用,能够真正解决问题。
善于发现和把握规律。X 反复强调,“治大国若烹小鲜”。
反腐倡廉工作也是同样道理,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松弛懈怠,只有恰到好处,才能把事情办好。无论是案件查办工作、还是信访工作、信息工作,都不能单纯看数量、看速度,而是要遵循客观规律,量力而行、适度推进。比如,我们根据各种案件情况进行分类督办,提高了办理效率和结果;集中精力对特色工作进行总结宣传,去年的信息工作在省市都获得了较好的名次。实践证明,凡是注重发现规律、把握规律,工作推进起来就快、质量就好;反之,就会事倍功半、事与愿违。
发扬“钉钉子”精神。任何工作的发展和跨越,不是靠哪一个人、哪一个阶段完成的,都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用好了“钉钉子”这一有效方法。钉钉子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作风建设是如此,查办案件也是如此,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都应如此,不搞一阵风,而是抓经常、抓长效。
五、坚守责任担当,做务实创业的表率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一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就是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从去年全县“两个责任”考核情况看,履职效果不一,干事创业也能分出优劣。有的乡镇纪委能够充分发挥主动
性,对全年工作认真研究谋划,做出亮点工作。有的却消极被动,工作抓得平平淡淡,没有起色。有的全年没有查处一起案件,问题线索长期零报告。近年来,县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上保持了高压态势,纪律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但是对照上级要求,还有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比如,个别党员干部仍存在顶风违纪问题,“打虎”“拍蝇”还需持续发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成效还不明显等等。需要我们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以创业的精神,以务实的态度,多想想一些管用的招,把工作做得再好一些。
敢于直面困难。现在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上级部署的工作、群众提出的要求,总是强调矛盾困难太多,不能创造性地落实和解决。方法总比困难多。不想办法,不敢面对,肯定解决不了问题。比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是难啃的骨头,近年来我们一手抓从严查处,一手抓通报曝光,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善于真抓实干。光说不练假把式、光练不说傻把式,做工作一定要开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出实招。中纪委在这方面就给我们做出了表率。比如,围绕“压力传导”,除了做好自身工作、以上率下之外,还把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栏目打造成了与会议部署、文件下发互相配合传导声音的重要载体,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高层声
音、高端思想进行持续解读、分析和传导,对基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握大局、明确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对于我们基层来说,要结合实际多做一些对本地有创新,对外地有借鉴的亮点工作。绝不能被动应付、敷衍了事,更不能光说不干、不作为。
总之,“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要求,抓住了党员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为干部加强修养、改进作风、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县正处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和特殊时期,践行“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的有力抓手。作为党的纪律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我们要以过硬作风监督执纪,争做“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表率,不断提升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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