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心得体会 >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心得体会3篇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心得体会3篇

发布时间:2022-10-16 15:55:03 来源:网友投稿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心得体会3篇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心得体会篇1

  记得我初次接触未成年社矫对象小华的时候,纹身、爆炸头、哈化裤这些突显青少年叛逆心态的外形标配全都对号入座。当面报到、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及家访等等这些日常矫正工作,他在散漫、爱理不理的态度中参加、勉强完成。我翻阅他的资料,他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社矫,买卖的是仿真枪,犯罪时是未成年人,2019年10月年满十八,在社区矫正期期间迈入了成年的十八岁。

  平日与他聊天,我们由聊王者、聊男女朋友到聊父母、工作、学习,慢慢地他会把他的想法告诉我,我也会把我的建议、经历与他分享。

  慢慢地,他出现了一丝丝的改变:爆炸的长发换成了清爽的短卷、修身的牛仔裤替代宽大的哈化裤,有一次他卷起衣袖、用求助的眼神问我:“我这五颜六色的这么大面积的纹身,洗不掉,怎么办?”唉,我家儿了也是一个十四岁的叛逆期男孩子,若是自家孩子,怎么办?我没有打击他,于是说:现在的技术日新月异,或者很快就能有办法的,记得吸取教训呀,身体发肤父母,很多事情不要乱碰,多与长辈商量。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华在司法联系的微信号上发来了他报考大专收据的相片给社工,他说经过深思,决定采纳社工的建议,通过社工推荐的培训机构边工作边考取大专文凭,提高自身的社会竞争力。看着小华慢慢的改变,期待今后能看到他的成长及脱变。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矫法》正式实施,司法工作将开始崭新的一页,“有法可依”“违法必惩”成为了我们司法工作者强而有力的后盾;作为社矫对象的“小华”们,他们的权利和责任同样也是“有法可依”、“有法可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矫法》正式执行,正是开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时代的社会建设将迈上更民主、更规范的台阶。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心得体会篇2

  我们曾有一个时期,那时百家争鸣,以思想为壕沟,用不同的维度,论述自己的主张,那时百花齐放,虽各家言语有针锋相对之势,但带来前所未见思想领域的创新风暴。而今天,社矫工作也需要这种碰撞思维,引领每一人、每一事的创新与发展。

  法家主张定分止争,孟子主张人本善,荀子主张人本恶。社区矫正工作,是通过严苛的法条,严厉的规章,矫正“性恶”之徒,但也探求柔性之意,恢复一时“迷途”的“性善”之人。《社区矫正法》28条之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者可采取“训诫”、“警告”、“治安拘留”、“撤销缓刑”规定,同时32条提出可对矫正从上者进行表扬。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在矫正中,善与恶,刚与柔,只意于是否符合规章政令,违规者,视为恶,违令者,以法治之,这视为规矩。尚且,符合《社区矫正法》之行为,按规完成措施,即为善者,可提起表扬等奖励,用于请假、变更监控方式之参考。

  孔子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思想、老子的无为而治理论,可贯彻社矫工作的中轴线。儒学心学大师说: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因此社矫工作需通过教育从“心”开始,从“身”出发。2017年12月,九江司法所打造品牌,孵化半爱企业,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场所,缓刑教育期间,创新“三自三统”,发扬三自中的自主建立讲堂,以个人的心路历程为切点,触发心灵。在矫正工作者无强令组织下,矫正对象者自发,为凉山州学生捐物、在疫情期间捐赠,社区矫正对象以“身姿”撰写自己的悔改书。

  借古鉴今,与古长论,思维交融,为社矫工作带来新的理论论证,《社区矫正法》的颁布与实施成为社矫工作者监管的依据。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心得体会篇3

  我们曾有一个时期,那时百家争鸣,以思想为壕沟,用不同的维度,论述自己的主张,那时百花齐放,虽各家言语有针锋相对之势,但带来前所未见思想领域的创新风暴。而今天,社矫工作也需要这种碰撞思维,引领每一人、每一事的创新与发展。

  法家主张定分止争,孟子主张人本善,荀子主张人本恶。社区矫正工作,是通过严苛的法条,严厉的规章,矫正“性恶”之徒,但也探求柔性之意,恢复一时“迷途”的“性善”之人。《社区矫正法》28条之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者可采取“训诫”、“警告”、“治安拘留”、“撤销缓刑”规定,同时32条提出可对矫正从上者进行表扬。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在矫正中,善与恶,刚与柔,只意于是否符合规章政令,违规者,视为恶,违令者,以法治之,这视为规矩。尚且,符合《社区矫正法》之行为,按规完成措施,即为善者,可提起表扬等奖励,用于请假、变更监控方式之参考。

  孔子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思想、老子的无为而治理论,可贯彻社矫工作的中轴线。儒学心学大师说: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因此社矫工作需通过教育从“心”开始,从“身”出发。2017年12月,九江司法所打造品牌,孵化半爱企业,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场所,缓刑教育期间,创新“三自三统”,发扬三自中的自主建立讲堂,以个人的心路历程为切点,触发心灵。在矫正工作者无强令组织下,矫正对象者自发,为凉山州学生捐物、在疫情期间捐赠,社区矫正对象以“身姿”撰写自己的悔改书。

  借古鉴今,与古长论,思维交融,为社矫工作带来新的理论论证,《社区矫正法》的颁布与实施成为社矫工作者监管的依据。

推荐访问:矫正 心得体会 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心得体会3篇文章 社区矫正法和实施办法的心得 《社区矫正法》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法解读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法个人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心得 社区矫正法心得体会怎么写 社区矫正法的心得体会每月要几篇

版权所有:袖书文档网 200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袖书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袖书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200264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