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破六立心得体会公安4篇
六破六立心得体会公安篇1
六破六立心得体会公安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引导全体民辅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爱党热情,祁连县公安局凝聚众智,以“学看听说”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确保“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联系实际多样学。坚持领导带头、突出岗位练兵,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业务需要,查漏补缺、扬长补短。一是领导带头学。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进支部、下所队督导领学、带头示范,沉下心来学党史、提思想。二是对标问题学。组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培训、党史应知应会学习,确保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三是创新方式学。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晨训+夜跑”举措,利用晚上下班后两小时,深入学习教育;微信公众号百年党史天天学专栏,推送信息20余条。
突出重点认真看。结合县域和公安工作实际,突出红色教育认真看。一是组合式集中看。组织民警集中观看红色电影《建党伟业》等,近距离感受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二是体验式现场看。全局民辅警深入红西路军和解放军二军纪念苑、峨堡古城博物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红色革命教育,重温入党誓词。三是情景式融入看。在全警开展“永远跟党走·难忘入党从警初心”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讴歌中国共产党伟大与荣光,激发学习热情和动力。
拓宽渠道广泛听。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发展共识,全面加强自我修养和能力建设。一是聚精会神听党课。3月22日,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追溯公安历史·践行时代使命》“一把手”讲专题党课活动;3月23日,邀请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主任刘维平同志讲授学习“四史”专题讲座;同时各支部结合三月“学党史、忆初心、党员先行作表率”支部统一党日活动,开展支部书记、党员讲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缅怀先烈等活动,激发全警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观点碰撞听警心。组织全警利用党课、学习研讨会、支部统一党日活动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畅所欲言谈体会、谈认识、谈收获,形成观点的碰撞、思想的提高。
对标历史用心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联系工作实际,与历史对话、同时代接轨,切实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一是一片红心说党史。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红西路军和解放军解放祁连英勇事迹等内容,带着感情回顾党的百年故事和波澜壮阔的发展历史。二是各抒己见说体会。组织开展心得分享会,撰写党史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分享、感悟革命历史故事,以史鉴今、以史明志。三是争当先进说典型。大力弘扬英模精神,通过主动宣讲身边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激励忠诚担当、敬业奉献。
六破六立心得体会公安篇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并非简单的严肃纪律、警示教育,而是通过教育整顿触及我们内心的灵魂,通过这种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让政法队伍焕发新生机、重塑忠诚之魂。因此,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做到勤于学习,以史为鉴,要自觉学习党史,以党的先进理念和伟大经验作为思想武装,坚定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为更好地从事政法工作做好思想导向和内驱。第二,要做到勤于反思,恪守纪律,在日常工作中要端正作风,以廉政教育警示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以先进优秀廉政干警作为学习榜样,不断反思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对工作纪律的遵守,严格做到“五个过硬要求”,扎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第三,要做到勤于总结,着眼未来,要总结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总结经验。只有坚持学习、坚持自律、坚持总结提升,我才能成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法干警,才配得上党徽的熠熠光辉。
六破六立心得体会公安篇4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