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4篇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公安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内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市公安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内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内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 市公安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内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内部防范工作,确保民警安全、辅警安全、工勤人员安全、办公场所安全。经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内部防范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最严要求,最高标准”,严密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和涉疫情况报送机制,坚持“分散办公、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因情施策、因岗制宜,坚决不能出现“壮士未酬先中招,鏖战正酣败下阵”的情况,坚决守住公安队伍内部确诊病例“零发生”,民警、辅警在日常勤务工作和执法活动“零感染”的“底线”。
二、组织领导 在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卫任组长,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黄晓华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内部防范组,具体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内部防治工作的统
一组织、指导、协调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内部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情况汇总。
三、职责任务 (一)指挥处:一是根据市局等级勤务安排,并结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内部防范工作期间分局实行警力分班轮战的通知》要求,动态调整勤务,确保警力部署。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加强一线执勤民警规范执法执勤及安全防范措施宣传,确保执法执勤规范、安全。三是加强相关涉疫案(事)件情况收集汇总,确保信息掌握及时、指挥调度精准。
(二)政治处:一是按照分局部署,牵头组织实施分局内部防范工作。二是负责研究编制民警自身防护宣传资料,教育帮助民警提高病毒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三是牵头相关单位对分局内部防范工作开展指导检查,及时汇总工作情况。
(三)警保处:一是负责牵头做好所需防疫装备、物资和经费保障工作,全力为一线执勤民警提供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后勤保障。二是负责牵头做好公安机关办公场所、食堂和对外服务窗口等重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牵头指导各单位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四)纪委(监察室)、督察支队:一是对各单位内部防范工作情况开展协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二是根据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
导小组要求,对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尤其是责任制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而导致工作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各职能部门:一是根据分局工作安排,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做到要求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二是严格按照分局要求,落实本单位内部防范工作措施。三是加强民警、辅警安全防范工作意识和能力灌输,确保内部绝对安全。
(六)各派出所:一是根据分局工作安排,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做到要求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二是严格执行分局相关内部防治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三是根据工作实际,细化调整本单位勤务模式、工作安排,加强本单位防疫手段培训和人员心理疏导,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1、滚动排摸人员情况。根据公安部、市局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分局内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防护排摸统计,每日更新情况,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是对 2020 年 1 月 1日以来各单位离沪民警、辅警开展集中排摸、统计备案。二是对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来沪到民警、辅警家中探亲访友或在外聚会碰面的重点地区亲友开展集中排摸、统计备案。三是对近期(14个自然日内)曾到重点地区出差、探亲、旅游的民警、辅警开展集中排摸、统计上报。四是对每日检查中发现民警、辅警出现发
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安排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后如确认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须第一时间上报。
2、落实必要隔离措施。根据分局《关于对近期返沪民警、辅警、职工及时落实居家观察措施的通知》,对如下人员落实隔离措施:一是目前仍在湖北地区的民警、辅警、职工,返沪时间听分局指令。二是近 14 天内(即 1 月 21 日起)曾出省、出国(境)的民警、辅警、职工,返沪后要落实 14 天居家观察措施,实行自我监督、自我检查,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三是即日起,原则上停止出差,确需出差的,需由分局主要领导审批,并严格落实出差期间自身防护和返沪后隔离观察措施。
(二)加强日常办公管理 1、严格进出管理。一是即日起,各单位要落实“凡进必戴口罩、凡进必测体温”措施,全员要求佩戴口罩并通过测温。体温超过 37.3℃,要及时告知,要求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并登记上报。二是外来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如确有工作需要,须进行测温并了解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并安排在指定场所接待,做好接待登记,接待后须全面消毒。
2、严格场所管理。一是对办公室及公用寝室,要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 3 次,每次 20—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二是对电梯间,搭乘电梯要戴口罩,触碰电梯按钮离开电梯后请立即洗手,2 楼、3 楼禁停电梯,改走楼梯。三是对公
共办公场所。建立每日定时消毒机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喷雾消毒,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消毒。在办案区域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护目镜,办案区域必须加强通风和消毒,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办案区域应尽量避免使用。
3、严格会议管理。一是防疫期间实行“分散办公、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不开会,减少人员聚集。分局原则上不召开集中会议,相关工作部署将尽可能依托视频会议系统、政务微信等平台开展。二是确须集中开会的,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通过 OA 办公系统统一申请,与会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三是会议结束后,场地和办公用品须进行消毒。
4、严格就餐管理。一是加强食品安全保障。要严把食材来源关、食品加工关,确保食材卫生安全。要加强餐具日常消毒及及相关部位消毒、通风,确保食堂内部卫生安全。要加强食堂餐饮人员排查,坚决防止“带病工作”。二是实行错峰就餐制度。即日起,分局食堂分两个时段实行错峰就餐,即:第一个时段:11 时至 11 时 30 分;第二个时段:11 时 30 分至 12 时。局本部就餐单位要平均分配,分批至餐厅就餐。分局其他单位应参照执行。三是尽量避免交流互动。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在坐下吃饭最后一刻脱口罩。同时,就餐期间要少交流、少讲话,避免面对面就餐。
5、严格车辆管理。一是警用车辆不得用于运载病毒感染者或疑似症状者,如遇情况要及时联系专业防疫力量进行处置。二是要每日用 75%酒精对车辆内部及门把手进行消毒,督促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佩戴口罩,车辆使用后对车内及门把手再次消毒。
(三)加强执法执勤管理 1、科学勤务安排。要根据市局等级勤务安排,并结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内部防范工作期间分局实行警力分班轮战的通知》要求,动态调整勤务,确保警力部署,进一步科学安排街面、社区等一线综合执法民警、辅警的勤务。要在确保工作开展的前提工作下,切实减少人员聚集,严防交叉感染。
2、严格规范执勤。一是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疫期间现场接处警、执法办案等环节的工作规范,佩戴必要防护装备,确保执法执勤规范。二是要积极做好辖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区域秩序维护,严密落实人群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监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警力充足。三是对于涉疫情相关警情,要严格落实相关处置规定及情况上报制度,严格执行隔离人员送治、疑似人员核查、警情现场处置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流程,确保绝对安全。
(四)加强窗口服务管理 1、加强防护清洁。一是各单位窗口民警、文职、聘用人员在对外接待、办证工作中一律佩戴口罩,与办事群众保持 1 米以上距离。有需要的佩戴一次性手套,作好自身安全防护。二是要
进一步加强窗口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增强清洁频次和力度,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安全清洁。
2、严格入口管控。一是要参照分局管理模式,落实“凡进必戴口罩、凡进必测体温”措施,发现未佩戴口罩的,应予以及时劝退。对体温异常的,要及时登记上报,并及时劝退。二是加强入口处等候人员的指引宣传,避免人员聚集或引发负面事件。
3、强化应急处突。一是要加强出入口动态巡查,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和宣传,全力避免引起人员聚集及相关事件。二是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按分局相关处置流程,及时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分局指挥中心。三是在窗口接待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来自疫情地区,需了解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应尽快处置相关事宜,力争快办快出。服务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消毒处理。
(五)加强保障工作力度 1、加强战时思想政治保障。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团作用,通过组建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等形式,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冲锋在前,让党徽、团徽在“战疫”中闪光。二是要强化干部履职考核,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汇总各级领导干部在抗击疫情中的工作实绩,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对于冲锋在前、破冰而行、攻坚克难的干部将给予充分肯定,对于临阵退缩、敷衍塞责、畏难推诿的干部将严肃批评和处理。三是积极开展战时表彰奖励,通过编发“战时表扬”、“战时组图”、“可爱之人”等形式,运用表扬、
嘉奖、记功等多级奖励体系,对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即时予以战时激励。
2、加强战时纪律作风保障。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战时纪律作风教育,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广大党员民警身先士卒、顶班替岗,努力缓解一线民警勤务压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二是要严格落实本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纪律、新闻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严守保密规定底线,加强教育查漏补缺,全面落实责任追究,杜绝泄露警务机密或发表不当言论。
3、加强战时后勤装备保障。一是要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一线执勤民警、辅警配齐必要的防护装备,做好办公区域日常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生活保障,要对一线执勤民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慰问工作,积极帮助民警解除后顾之忧。
4、加强战时技能心理保障。一是要组织民警通过“政务微信”“警 e 学”等多种途径了解掌握相关医学知识,教育帮助民警提高病毒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二是要深入一线开展战时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通过“心灵港湾”政务微信轻应用等方式,帮助民警辅警掌握自身心理健康状况并有针对性地自主开展心理调适工作,确保一线民警辅警以健康的状态、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的斗争中去。
5、加强战时指导协调保障。一是要深入一线,指导各单位内部防治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二是要对内部防治工作开展
现场督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对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尤其是责任制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而导致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三是要加强情报报送,即日起,各单位要在每日 10 时前将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上报政治处,无情况须作“零报告”,上报材料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如遇重大情况要“一事一报”,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篇二: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Ⅹ年下半年ⅩⅩ镇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以及消防宣传工作计划 为 切 实 推 进Ⅹ Ⅹ 镇 公安 派 出 所 消 防 监 督 检查 工 作的 全面开 展, 不 断完 善公安派出 所消 防 监督检查工作 的考核 机制 、 激励 机制 和责 任倒 查机制 , 真正 把公安派出所消 防监督检查工作 落到 实处。现制 定Ⅹ Ⅹ 镇公安派出所日 常消 防 监督检查以 及消 防宣 传 工作 计划 如 下 :
一、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领导机构 派出 所成 立由 Ⅹ Ⅹ 所 长 任 组 长 , 消 防民警和社区民警为成员 的派出 所 消 防监督检查工作 协调 领 导 小 组 , 具体工作职 责 是:
研究 制 订辖 区内 公安派出 所消 防 监督检查实施细 则 , 落实 消 防监督检查工作 措施 ; 定期 研究 部署 公安 派 出 所 的 消 防 监 督 检查和 消 防 安 全专 项 整 治 工作, 严格建立消防工作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将派出所日 常消防监督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有序、 有效推进派出 所消防工作建设。
二、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 一)
公安派出 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 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
( 二)
依法对辖区内的居民( 村民)
委员 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本辖区被公安消防机构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三)
公安派出 所应当 将本辖区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较大伤亡或财产较大损失的单位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 四)
依法对辖区内监督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重大节日 、 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较大规模的群众活动应当 组织专项检查。
( 五)
督促和指导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开展消防安全自 查、 火灾隐患自 除活动。
( 六)
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 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制度、 程序。
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业务培训并取得消防监督执法资格。
( 七)
按照规定参与辖区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
每半年向本级人民政府、 上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并提出 消防工作建议。
( 八)
按照规范要求制定消防监督管理单位安全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和消防行政案件档案。
( 九)
加强重大节假日 期间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三、 工作措施
( 一)
加强 落实 , 认真开展消 防监督检查。
要 加强派出 所消 防监督检查工作的 落实, 消 防民 警具 体负 责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的 落实, 将监督检查责 任落实 到 具体民警。
公安派出 所对监督检查的 单位检查务必到 位, 不 走过场, 对检查中 发现的 火灾隐患 要依法 发出 相 应 的 法 律文书 并督促单位改正 , 对逾期 未改正的 单位要 依法实施处罚 , 确 保监督检查职 责履行到 位。
( 二)
落实派出 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坚持每月 至少召开一次由所长、 主管所长和消防民警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由消防民警汇报工作情况, 共同分析问题, 领导提出 工作目标, 通过召 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为派出所消防工作向做细做精发展提供了 有力的机制保障。
( 三)
完善消 防监督检查各项 工 作机制 。
要将消 防监 督检查工 作 与 其 他 公安 业 务工 作 做到 同 检查 、 同 部署 、 同 落实, 对本辖 区 存在重 大火灾隐 患 的 单位和开 展消 防监督检查工作情 况要及时向 社会公告; 要定期 分析辖区 的 消 防 工作 情况, 主 动 当 好乡 镇政府的 参谋, 做好公安派出 所 消 防监督检查工作 , 推进工作 的 规范 化 、 制度化 。
( 四)
建立好派出所消防工作台 帐。
消防台帐的建立是派出 所领导班子考核消 防民 警日 常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 严格按要求建立消防台帐, 把消防台帐分责
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登记薄、 复查意见书登记薄、 消防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薄、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 消防行政处罚结案登记薄、 投诉、 举报登记薄、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消防工作会议记录、 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消防档案、 限改和复查装订册等项目 ; 其次, 消防民警负 责填写台帐, 领导要定期检查抽查; 最后, 台帐的填写必须及时、 准确、 整洁并做好保存。
( 五)
加强 消 防业务培训 , 提高 派出 所民警消 防业务技能。
要 根据派出 所消 防监督检查工作 开 展情况, 通过多 层次、 多角 度、 多途径的 培训 教育 , 切实提高民 警的 业 务素 质 和工作水平。
( 六)
强化情况通报和督导检查。
一是强化派出所内部消防工作情况周 通报制度。
消防民警每周 要对消防检查工作、 档案录入和写实工作向主管的副所长进行情况汇报, 主管副所长和消防民警共同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进度、 面临的问题、 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形式研判,找出毛病, 总结成功经验并有针对性地提出 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措施, 确保消 防工作质量并督促消 防民警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抽查和伴随检查结合起来。
为了 确保消防工作质量,主管副所长要每周 对消 防民 警的监督检查和建档情况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
此外, 主管副所长每周要和消防
民警共同检查一次, 确保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是有问题及时请教。
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业务能力有限, 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要请示相关业务部门, 加强联系, 提高了 派出所日 常消防监督管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派 出 所 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在消 防 监 督检查工 作 中要抓好贯彻落实, 明确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和监督检查范围,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派出所消防管理工作中, 确保派出所各项消防工作的圆满完成。
篇三: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安消防支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根据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决定自 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9 月 20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与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与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中阿博览会、全国城市建设管理现场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和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大活动。做好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 70周年、XX 自治区成立 50 周年、XX 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2015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全国城市建设管理现场会等市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4、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5、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
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针对性消防工作
1、农村火灾防控。针对全市农村火灾高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要进一步推行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责任制、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和村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指导乡镇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依托投入执勤的 10 支农村消防队,切实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2、化工企业火灾防控。对中卫美利工业园区易燃易爆场所、化工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科学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工作,组建灭火救援专家组,对主要灭火救援装备、主要危险区域固定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对重点目标制定供水方案并开展供水测试。建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专职队和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新建化工项目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要执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或规定,验收时必须要有战训部门人员参加。
3、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灭火救援准备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
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实战演练。
2、灭火救援指挥情况。公安消防部队加强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建设,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
3、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情况。专职消防队按要求编配执勤人员、配备车辆装备和储备灭火药剂,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做好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工作。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城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八进”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清真寺、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推动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推动大学在新生军训
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推动民航、铁路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推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推动文化娱乐场所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推动地方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
2、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各地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重点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推出一期专题报道,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3、充分发挥消防科普基地的作用。各地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文史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放,接受社会公众参观体验。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各县(区)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第一责任主体,统筹部署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逐一明确行业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职责,督促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检查工作。要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纳入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二)行业部门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对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
单位重点开展检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商务、文化、教育、旅游、住建、民政、规划、卫生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财政、规划、国土、住建、供水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建设水平。同时,各级行业部门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
(三)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建立完善各警种间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动员全警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力推动各行业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同时要对消防监督执法、执勤训练等工作开展深入细致检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打赢能力。
(四)社会单位责任。根据中卫市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社会单位要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落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加强所
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四、时间步骤
全市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底前)。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提请政府开会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 月 15 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八进”工作等开展检查;组织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和监督执法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 月 20 日前)。各县(区)对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展考核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逐级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自治区政
府成立以公安厅牵头,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政府统筹,部门联合。各县(区)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稳定火灾形势,带动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源头治理。各级行业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县(区)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县(区)、各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 5 月 30 日前报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 23 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9 月 10 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篇四: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促进我市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根据2019 年 4 月 23 日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 2.各单位、场所“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
二、法律依据 1.根据《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执法主体是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2.《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 3.在目前消防改革过渡期间,各地公安派出所要根据《消防法》,参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章有关规定,继续做好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及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XX 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X 公通字〔2011〕140 号)不再适用,公安派出所有关消防职责待公安部出 X 具体规定办法后按 X规定执行。
4.工作中发现违反《消防法》第 62 条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发现违反《消防法》第 63 条、第 64 条、第 68 条行为的,应当通报或者移交给属地消防救援机构调查处理;对消防救援机构认为应当予以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以及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应当接受;对涉嫌消防责任事故、失火案件,应依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 号)规定办理。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治安工作的李炎壮副局长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冯广达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负责督促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范围 共分以下三类:
3 (一)第一类,包括下列 7 种场所:
1.旅馆业(含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业)、典当行、公章刻业等; 2.废旧金属收购业、旧货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 3.二手手机交易、开锁业; 4.歌舞娱乐、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 5.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服务场所; 6.寄递物流业; 7.易制毒(含使用剧毒品)化工企业。
(二)第二类,包括下列 3 种场所:
1.群租房; (主要指已建档的整栋对外出租的多层出租屋(相关数据档案可从办理居住证窗口获取)
2.“三合一”(含“多合一”)场所; 3.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第三类、包括下列 2 种。
1.村民委员会; 2.居民委员会。
五、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上述条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六)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3 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4 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5 (5)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六、检查要求 (一)派出所要对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原则上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专门的消防检查,填写《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日常检查记录》,同时还要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及灭火器材的使用工作,并留存检查记录、照片,同时将这些资料放入该场所档案动态卷内或档案内。
(二)对检查发现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联系电话、从业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对相应的材料进行更 X。
(三)由于公安机关不能作为执法主体开展消防检查,因此,不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的执法行为,对发现存在重大威胁公共安全火灾隐患和问题只能及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不能作出整改行政执法,即不能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如派出所与镇(街)消防办共同进行监督检查的单位(如“多合一”场所),则该单位的消防档案可共同使用,派出所无需另行再设立。
七、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今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派出所要逐村(街)进行检查登记,分门别类摸清底数。
要对属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原有档案资料的,
6 核对相关证照、法人代表、从业人员是否更换,如有变更的,及时更新;对新增的,按治安 X 帐的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二)整理阶段:6 月 1 日至 7 月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辖区派出所要建立 X 帐资料。
档案内容有: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经营者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相片:①单位、场所概貌;②反映消防安全现状的相片; 4.消防行政许可材料(消防审核、验收、安全检查、备案等,此项非必备内容); 5.消防安全责任书; 6.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日常检查记录; 8.与镇(街)消防办一同监督检查的单位(如“多合一”场所)档案,还可保留镇(街)消防办使用的检查表格及材料。
(三)总结提高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30 日,各派出所要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类场所的检查,及时掌握其变动情况,并在档案资料做好相应的变更。同时要不断地总结管理工作的 X 问题,查找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建立起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八、检查方法 (一)合法性检查
7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二)安全疏散检查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走廊是否存在停放电动车及给电动车充电现象; 3.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是否违规设置住人场所,是否有效分隔。
(三)消防设施检查 1.检查消防水源,检查方法:查看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是否储满水。
2.检查消防水泵。检查方法:检查水泵按钮平时是否处于自动状态;调整至手动状态后,按下手动启动泵按钮,查看是否可以启动。
3.检查室内消火栓,检查方法:查看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打开阀门,查看是否可以出水。
4.检查干粉灭火器。检查方法:检查干粉灭火器压力指针是否在绿色范围内,是否超过使用期限。
5.检查防排烟设施。检查方法:通过消防控制室远程控制或现场直接按下防排烟风机按钮,查看是否可以启动风机。
6.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方法:吹烟入感烟报警器,
8 查看是否报警。
7.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方法:打开末 X 试水装置,查看是否有水流出。
8.检查防火门,检查方法:查看是否可以自动关门,是否朝疏散通道开启。
9.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检查方法:拨掉电源插头或按下测试按钮查看是否亮灯。
(四)消防安全管理检查 1.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 X 帐资料。
2.单位是否每年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
3.单位是否每年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
4.单位是否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5.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控制室是否有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是否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
6.员工是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将建立工作跟踪问效机制,
9 加强督查力度,对进展较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实施约谈督办,并将之纳年度考核范围,以此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