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方案3篇
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方案篇1
各企业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例,希望大家喜欢。
一、整治目标
以全力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帐,组织自查自纠自改,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不断提升园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建材(非金属矿制品)、机械(金属制品业)、轻工(农副食品加工业、家具制造业)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具体行业细分详见《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
三、整治重点
(一)责任制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的。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实施监测监控和安全警示,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的。
(三)安全评价方面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年使用量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数量的工贸企业,未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的。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疫化工装置开展设计安全诊断的有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安装液氧储存等化工装置的,未对液氧储存等化工装置进行“在疫化工装置设计诊断”的。
(四)设备管理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五)隐患整改方面
一是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xxxx版)》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重大隐患(节选)(附件x)的;二是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隐患,包括安全评价指出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项的。
四、企业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排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阶段(xxxx年x月—xx月xx日)
园区各企业要在前期xxxx年x月统一排查基础上,再次进行核实,重点对照《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附件x)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如涉及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等危险化学品的,涉及清洗使用酸碱、乙醇等危险化学品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xxxx版)》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重大隐患(节选)(附件x),进一步组织深入开展排查,摸清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建立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及安全隐患登记台帐(经开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情况登记表,附件x)。摸排工作要做到应摸尽摸、应登尽登,切勿漏排、漏登、漏报。若在x月排查基础上有使用危险化学品品名、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变化的,请将最新情况(附件x)在xx月xx日前统一上报经开区社会事务部。
(二)自查整改阶段(xx月x日—xx月xx日)
涉及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园区相关企业,要严格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有关法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隐患,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建立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完成整改闭环后按照风险点实施动态分级管控,自查整改工作应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风险隐患信息应及时上报省隐患排查系统。
(三)支持配合经开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整治工作(xxxx年x月—xxxx年xx月xx日)
按照全区统一工作部署,经开区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x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经开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到各企业开展有关具体整治工作,请园区各企业届时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五、经开区主要工作
(一)xxxx年x月xx—xx月xx日,经开区将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危化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二)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经开区将以危化安全为重点,组织安全专家常态化开展园区企业安全指导服务。
(三)xxxx年xx月中旬,经开区将组织开展一次园区使用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四)xxxx年xx月,经开区将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技能专题培训。
(五)xxxx年x月x日—x月xx日,为全区统一部署的集中整治阶段。区应急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照监管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评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仍然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未经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企业,将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或纳入“黑名单”等措施。届时,经开区将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园区各企业开展为期x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六)xxxx年x月x日—xx月xx日,为全区统一部署的总结提高阶段。重点对xxxx年x月x日—x月xx日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隐患问题,进行整改提高,谋划长效治理机制,力争在xxxx年xx月前形成工作闭环。届时,经开区将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园区各企业完成xxxx年x月x日—x月xx日集中整治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扣紧责任链条。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呈现量大、类杂、面广、点散的特点,工作难度大。各企业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
(二)加快补短板。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的安全评价等工作存在一定的历史欠账,各相关企业要积极主动对接区应急局办理使用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承接安全评价报备及后续抽查工作。同时尚未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企业要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运行。
(三)及时报送信息。园区有关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留痕管理,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专卷,并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将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经开区社会事务部。
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苏政传发〔xx〕268号)要求,落实我处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属地负总责、行业总牵头,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形成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压实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
各村、各科室要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坚持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治,做到摸清摸准底数、见底造册,全面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形成各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明细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表一图”(安全风险明细表和地理位置分布地图)。
(二)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
各村、各科室要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到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无盲区”。落实《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和报告制度,并根据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逐项制定管控措施。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危化品使用台账记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实现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安全风险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
(三)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要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管控住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或置方案,编制实施重点岗位应急置卡,做到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置卡上墙公示,加强岗位员工培训,开展定期演练,提升员工事故初期应急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各行业主管科室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题培训,通过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切实提升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全覆盖检查,检查时可聘请化工专家库中的专家参与,提升检查效果。各村、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安全监管理念,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全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xx版)》(原国家安监总局等10科室xx年第5号公告)执行。
(二)重点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是否准确界定化工企业类别并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四、任务分工
各行业主管科室要按照职责任务,结合《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云政办发〔xx〕79号)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1.经济发展办公室:(1)牵头负责能源行业(煤矿除外)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企业和物资储备存储单位及化工、民爆物品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2)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3.派出所:牵头负责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4.综合行政执法局:(1)负责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2)负责市政工程单位、园林绿化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3)负责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4)负责物业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5.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施工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6.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负责农业(含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渔业、畜牧业(含畜禽屠宰)等行业,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7.为民服务中心(民政):(1)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2)负责教育系统(含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包括各类学校实验室、校园食堂等。
8.为民服务中心(卫健):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含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9.党政办公室:负责新闻出版和印刷发行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五、时序安排
从xx年11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本方案和任务分工,结合辖区和行业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6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xx年6月10日前,各有关科室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表一图”。
(三)集中攻坚阶段(xx年12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科室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并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处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召集人,各相关副主任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街道有关科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村、各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网格作用,采取村(社区)保办事处、办事处保区的联动模式,形成“属地负总责、行业总牵头,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专项治理组织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分科室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科室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建立督查指导制度,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定期调度、通报、会商,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村、各科室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按照隐患整改“两照一表”(事前隐患照、事后整改照、责任分工表)和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要求闭环整改,并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防止由于隐患问题失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发挥“查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协同推进。各村、各科室要加强科室协同联动,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物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入手,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废物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整治合力。要建立跨科室工作协调机制,对本行业领域需要协同推进的问题,由主管科室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书面请示,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对于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报办事处联席会议或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掌握、调度、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各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村道、各科室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办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重视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媒体和舆论的监督,鼓励通过各类途径举报危险化学品使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各村、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序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确保xx年12月28日前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村、本科室具体实施方案,xx年6月8日前、xx年12月8日前分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6月8日前报送总结材料。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村、各科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产业支撑、稳步推进、禁限结合、多方参与”的工作思路,积极培育生物基材料产业,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制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机制,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提升城乡生态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业支撑。积极引入国内外优势企业与先进技术,加强生物基可降解制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提升生物基材料产业创新能力,扩大产业规模,构筑产业优势,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县城区内率先开展,逐步推广至全县范围。
禁限结合,以禁促省。分行业分类别由限制到逐步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不断扩大生物基可降解制品替代使用范围,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坚持执法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全县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体系。
2022年底前,县城区内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制品门类基本齐全,在全县区域得到推广和使用。
2025年底前,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减少。生物基可降解制品全面广泛应用,生物基可降解制品供给侧能力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产业支撑,建立健全替代产品保障体系
1.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生物基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发展生物基材料产业。提高生物基可降解制品供给能力,提升生物基可降解制品产品性能。
2.增强替代产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引进、合作、嫁接等模式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建设生物基材料科技创新平台、孵化产业园,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塑料制品企业转型提质发展。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4.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
(二)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体系
1.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xx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大型超市、商场等采取积分有奖兑换等方式,加快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鼓励消费者自带购物袋。推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引导集贸市场等市场主体采取集中购销等模式规范塑料袋购销体系,逐步取消市场内个体商户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到2022年底,县城区内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面提供可降解塑料袋、纸袋、布袋等产品。到2025年底,全县范围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支持大型外卖平台将一次性餐具减量和替代情况作为商户入驻平台的审核条件,鼓励餐饮单位、大型外卖平台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增加“无需餐具”“使用可降解餐具”服务,通过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xx年底,全县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到2022年底,县城区内、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xx年底,全县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县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快递塑料包装。鼓励发展绿色物流,开展包装标准化、减量化行动。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包装商品专区,通过搜索排序、流量分配等引导商户入驻,通过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绿色消费。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回收由县外流入的不可降解快递包装袋。到2022年底,全县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减少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县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
农用地膜。禁止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结合农艺措施鼓励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地膜,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地膜。
(三)强化统筹布局,建立健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体系
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以防造成塑料垃圾污染。统筹布局全县回收网点,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回收设施,在写字楼、车站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回收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设置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可回收物回收设施。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在塑料废弃物回收体系中的应用,支持生产企业通过“互联网+”建立新型回收体系,及时发布回收信息,提升规范回收率。
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新建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企业和项目原则上要入驻静脉产业园,推动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能源化利用。建立可降解替代产品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可降解替代材料循环化、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3.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河流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河流、沟渠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四)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1.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研究制定塑料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构建塑料污染治理的法规体系。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加快推广实施全降解塑料袋、餐具、农用地膜、快递包装袋、电商包装等终端制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制定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制品企业标准,制定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地膜支持政策。完善全降解材料产品标识制度。
2.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的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消除设施进居民社区、车站和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严格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支持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和制品生产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税收减免、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废旧资源再生加工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布局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并建立项目建设手续审批绿色通道,促进项目建设快速实施。对龙头企业及研发中心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给予相应的人才支持政策,吸引业内高端人才安家落户,保障项目成果顺利转化。
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鼓励循环利用资源、绿色制造、绿色金融、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优惠政策,对从事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和制品生产以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安排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性资金支持。开展银企供需对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一批前期基础良好、工艺技术先进、生态环境友好的新材料、新产品项目,探索采取贷款贴息、融资奖励等政策,调动银行积极性,扩大绿色信贷投放。研究制定财政奖补政策,支持生物基可降解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加强股权投资的政府资金供给,发挥政府协调、调配职能和财政扶持功能,大力支持培育绿色产业基金等多元化参与、多模式运行的产业基金,保障生物基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重大工程,提升生物基新材料产业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五)强化引导示范,建立健全宣传推广体系
1.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治理塑料污染 保护、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常识。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有奖竞答等活动,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制品,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强限塑政策和要求的宣传引导,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组织为期不少于2个月的集中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鼓励公共机构带头。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企等机构,车站、图书馆、纪念馆等公共场所,以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列入塑料制品禁限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不得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3.加强教育引导。抓好全县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主题讲座、课外实践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牢生态责任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4.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绿色生活 最美家庭”主题系列活动,开设“绿色讲堂”,倡导“拎起菜篮子、提起布袋子”,鼓励家庭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重复使用购物袋、减少瓶装水消费量等,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选树一批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绿色家庭典型。
(六)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1.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对全县范围内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个体户以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商品零售场所和服务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流通渠道及销售使用情况,建立全县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监督管理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替代工作。
2.搭建产品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县级生物基可降解制品推广工作管理大数据平台,将全县生物基可降解制品生产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充分应用手机客户端实现生产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用户信息、供求信息、全流程追溯和监管执法、监督举报等在同一平台的管理和调度,推动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
3.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制品加快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统筹组织、调度、协调相关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问题纳入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和问责。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举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按分级保障原则,由县、乡(镇)财政分别予以保障。县财政负担的部分,县级有关部门编制经费使用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各部门预算。乡(镇)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强化督导问责。建立生物基可降解制品推广使用和禁塑工作定期调度推进制度,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等部门,定期对乡(镇)及县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乡(镇)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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