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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完整)

发布时间:2022-12-28 15:00:04 来源:网友投稿

鲁迅《故乡》读后感1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完整)

鲁迅《故乡》读后感1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鲁迅《故乡》读后感2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鲁迅《故乡》读后感3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扩展1)

——故乡鲁迅读后感5篇

故乡鲁迅读后感1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鲁迅读后感2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鲁迅读后感3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鲁迅读后感4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鲁迅读后感5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扩展2)

——鲁迅故乡读后感5篇

鲁迅故乡读后感1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鲁迅故乡读后感2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什么?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

  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鲁迅故乡读后感3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故乡读后感4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鲁迅故乡读后感5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扩展3)

——《故乡》鲁迅读后感3篇

《故乡》鲁迅读后感1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故乡》鲁迅读后感2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鲁迅读后感3

  金秋的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微微的秋风拂过,带来一丝淡淡的桂花香,我久久地沉浸在《故乡》之间······

  穿过时空隧道,我仿佛看见了那个聪明伶俐、勇敢机智的少年闰土:他手握钢叉在瓜田里来回巡逻,皱紧眉头;他身穿棉衣在灌木丛边等待鸟的到来,一声不吭;他漫步在沙滩边寻找美丽的贝壳,笑容满面。闰土的见多识广令鲁迅为之感叹“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对少年闰土的怀念,令鲁迅对儿时的故乡满是憧憬,他渴盼能有机会走出高墙,去接触大自然,去经历那些希奇古怪的事情,他不愿意做一个永远坐井观天的人。文中最后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令我感慨万千。

  透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须开拓视野、勇于实践,才能拥有像少年闰土那样的见识。

  但是现在,很多青少年都沉迷于网络游戏,他们不看经典名著,整天玩一些与名著毫无关联,打打杀杀的游戏,如胡莱三国、梦幻西游······作业乱做,第二天到了学校还三五成群地议论,上课也在想着昨天的游戏。他们完全被游戏吸引住了,仿佛游戏里的人物就是自己,他们心中所有的希望就是完成游戏里的任务。不知不觉中,他们成了现代化的井底之蛙,电脑成了21世纪的高墙,阻碍了视野,影响了成长。

  现在的我们,正是花样年纪,正是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我喜欢随父母行走于山水间,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我喜欢花上大把时间和显微镜相伴,研究微生物的世界;我更愿意飞奔于运动场,在棒球的击打中探索潜能。我要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做善于探索未知道路的人,放飞梦想、拥抱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期盼,20年后重回故乡,今日的活泼少年,都成了明日的栋梁之材,我们畅谈天下、怀念往昔。一阵风吹过,淡淡的桂花香,仍是那么熟悉。


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扩展4)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3篇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1

  这里是“慢”而不是“漫”,是由于一句俗语:慢工出细活。因为《灯下漫笔》虽名为“漫笔”,却是精心构造的佳作。

  作品于细微处见精深:从钞票打折换银元的日常事件中,发现“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以后,还万分欢喜”的悲剧性现象,从而引出论题,展开评说,在自然*易中显得深沉突兀。

  作品批判封建统治者不把百姓当人看,甚至牛马不如,而同时又表现出对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同情,却全不然是同情。作品也对被封建专制和蒙昧主义的统治造成的奴性心理表示不满,对人民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心理也有一定批判:即使有人出来,也只是“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只是让百姓“安稳的做奴隶”;抑或有作乱的人物,也不过是“为圣天子驱逐云尔”。

  没有如春风般抚过人心的描写,没有华丽的点缀。有的只是那简单到有些直白的文字,有的只是作为读者的我如同被先生的投枪匕首划破肌肤之真实感,有的只是从文中与自己经历所产生的相同感悟。

  “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

  时常可以听到电视报章上有引用了所谓专家之言。那有如何如何,这样做才是对的等等一些言论。但现实却往往不是那么回事。但却无人质疑,因 为是专家说的是有根据的,因为大家都没有发表不同的意见可能是真的是正确的。

  正是如此,“这人肉的筵席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更清晰的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坦诚地表达真实情感与见解,不应过于矜持、虚伪甚至麻木,而应正直、勇敢地直面纷繁的世界,坦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将那些幻觉,那些将自己奴化畜化的教条,将那些已经排了上千年的人肉圣宴彻底的粉碎。

  这“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2

  读了鲁迅的这篇《灯下漫笔》,感触颇多。以前我写读后感,不过是将文章中精彩部分抄一遍,然后略加点评。实在是既不深刻也没有发自内心,很难起到什么效果。我想我从鲁迅这样伟大的文人的文章中吸取经验。

  在写作方面给我的其实主要有两点:

  一、从浅显*常的社会生活入手,引出深刻的论题。这是很难学习的。不仅需要像鲁迅那样坚定的政治立场,同时应该在*时多观察,多思考,这样才能从现象中见本质,才能发现重大的问题。文中仅从钞票折价兑成现银一事,联想到“*人极易变成奴隶,且变了以后,还万分喜欢”,也许我们要达到鲁迅那样高的水*,很不易。还要多练笔,多想;

  二、写说理文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体现在文中为第八自然段。作者将阐述具体化。举出一系列历史事件阐述*百姓在不同时代连“想做奴隶都不可得”使文章极富说服力,能达到这点,需要有渊博的知识和雄厚的文化底蕴。这就要注意*时知识的积累。就好像我们的大脑是一个水桶,如果只满足于一知半解,就只是半桶水在桶里晃来晃去,很不稳当。若你不停地汲取知识,从那源泉之处,水桶的水会满而外溢。所以我们不该抱怨知道的很多,只是难以利用,那只能说明积累的还少,面不够广,才没有融会贯通。

  在思想上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启迪。亦有两点:

  一、鲁迅的憎分明依然给我很深的印象,他批判封建统治者不把百姓当人看,甚至牛马不如语言有力,感情真挚,而他同时又表现出对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同情,却不全然是同情。他也对被封建专制和蒙昧主意的统治造成的奴性心理表示不满,对人民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心理也有一定批判:即使有人出来,也只是“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只是让百姓“安稳地做奴隶”抑或有作乱的人物,也不过是“‘为圣天驱除云尔。”从中我们应向鲁迅先生学习坦诚地表达真实情感与见解,不应过于矜持、虚伪甚至麻木,而应正直、勇敢地直面纷繁的世界,坦然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二、本文是一篇典型的反封建专制,提倡民主共和的文章。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社会对人民的压迫不仅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奴役。让我们看到封建社会的落后,同时感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懂得应该珍惜如今良好的社会环境。

  另外,就是关于应该让人民做主才能使统治牢固,启发了我。在做什么事时都让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才可事半功倍。在人际交往中,你与其他人交往,其他人是主体,应该多从他人角度考虑问题,就能相处融洽。在推销员推销商品时,顾客是主体,应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而不是急于买出商品,这样才利于推销。

  就是这样一篇好文章,才能不过时,才能引发这么多的启示,不仅能给人以写作上的启发,社会生活方面的思考,并能给人以无限的精神力量与快乐。《灯下漫笔》就是这样一篇美文,值得反复品味。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3

  “世上如果还有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先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时代!”

  ——鲁迅

  每当在台灯下面看着鲁迅先生的这段文字,总是激起满腔的情绪。失落的时候,读《灯下漫笔》,总是给人振奋的精神,一种灵魂的救赎。九四年海南出版社出版的这本《灯下漫笔》已经被翻得有些陈旧,不管什么时候,总舍不了鲁迅先生的这本书。

  鲁迅先生是浙江绍兴人,出生于封建的破落家庭,青年时期受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最终走上了文艺的道路,志在改变国民精神。这也是《灯下漫笔》时刻表达的内涵,冲破桎梏,给予心灵的净化。

  他的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不是无病*,是对那个动荡的社会的一种反抗、一种呐喊。那个动荡的那月,生与死仅限一线之间,生还是死只有一步,在这白色恐怖的日子里,苟活尚已不易,何况高喊民族大义之热血之辈。

  用鲜血和灵魂写出的东西就是震撼人心,*日里生活中的琐事都在他的笔下有着不可抗拒的讽刺味道,对于那些卑躬屈膝、无伦、无德、无义等充满了不屑与惊醒,这也是他投身于文艺的主要原因吧,努力去改变国民精神,一种精神决定了一个民族的强大与否。虽然说,先生“从讽刺到幽默”里面说到,“讽刺家,是危险的。”但是,我个人觉得他对有些事情的说法,其实也是带有一种讽刺味道的,然而他可能只是把他归咎于一种呐喊吧。

  不管何时,他的文章都很有大刀阔斧砍荆棘的味道,因为有些根性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所以不管那时还是现在的社会,都有其可读性质。

  我不知道我的这本书的排版是不是有什么意思,因为开篇第一章映入眼帘的就是“希望”,当然这两个字很给力,精神的寄托。

  但是“我的心分外地寂寞。”又让人回归荒凉。“然而我的心很*安;没有爱憎,没有哀乐,也没有颜色和声音。”爱憎没有了,哀乐没有了,颜色和声音也没有了,哪里有这样的地方呢,只能说某些东西已经死去,麻木了神经。剩下的也许就只有希望了。他听到的“希望”之歌,触动了他的心。

  “希望是甚么?是娼妓;她对谁都蛊惑,将一切都献给;待你牺牲了极多的宝贝——你的青春——她就弃掉你。”

  他愿用自己的来肉薄这空虚中的暗夜,他不愿对这暗夜止步。看到青年们很*安,他觉得暗夜并没有暗下。

  发出了这样的感慨“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这都仍是需要鲁迅的年代,精神的力量,思想的交锋碰撞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扩展5)

——鲁迅伤逝的读后感3篇

鲁迅伤逝的读后感1

  读完《伤逝》之后,感触颇多,有一种悲凉的感觉。标题。“伤逝”——为逝去的东西而伤心,让人联想到遗憾、悔恨,给人一种悲哀、凄凉的感觉。作者以“涓生手记”的方式叙述了在“五四”这个黑暗的社会时期,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走到一起,最终因社会的压力与生活的残酷而走向分离的爱情故事。而伤势整个文章读下来,让人觉得气氛是悲凉无奈的,两个打破世俗而结合在一起的恋人,最终因为现实的生存问题而走向分离。我觉得文中的子君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勇敢的女子,在封建社会影响的旧思想的社会背景下,她冲破封建家庭牢笼时表现出来的那种坚决态度,勇敢地和家庭抗争,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己的”的话来,无视社会的嘲讽和流言蜚语义,无反顾的和涓生这个又穷又酸的书生在一起,毅然地投奔这份没有“面包”的爱情。当子君跟涓生之后,就放弃了以前的许多生活,放弃了她的骄傲,放弃了她的优雅,为生活的琐碎而操持,洗碗、做饭、养油鸡,为小事而与邻居官太太争吵……子君的重心都转移到这个家了,在爱情当中不断的付出,而这个时候,涓生认为他变了,她不再看书了,从以前思想*的新女性慢慢变成一个世俗的女子,他认为以前爱的那个优雅的子君不见了,现在这个越来越没有神采没有内涵的子君,他再也不爱了。

  而在我看来,子君作为一位时代女性,能够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挣脱封建家庭的牢笼,毅然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当时是很但从本质上说,他依然受着封建思想的毒害,表现出守旧与懦弱。尤其是和子君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自私、虚伪、卑怯的心里慢慢的滋生起来。当他与子君出去的时候,他害怕别人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而子君却“大无畏”。到最后,他们的生活越来越惨淡,面对生活的压力,他把生活的重担推给了子君,而自己却不敢面对。最残忍的是他离开了子君,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我认为,涓生的新思想只是表面上的,是经不起时间和现实考验的。叛逆的,是很困难的,是与时代不相容的。但她对爱情坚决,喊出了自己的心声,喊出了数千年来女性不敢喊出的“我是我自己,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响亮的个性*的呼声。她不顾世俗的眼光,义无反顾的和涓生在一起,即使是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当她与涓生在一起生活的时候,由于生活所迫,她成了一位典型的家庭妇女,为家庭琐事而忙碌,为小事而争吵。慢慢的,她由一个思想*的新女性转变为一个世俗的女子,而这时她与涓生的感情也慢慢变淡,慢慢变质,最终走向毁灭。而子君最终被抛弃而走向了死亡。

  而涓生,一个新时代的青年,虽然也有着新思想,但却是不彻底的。刚开始他勇敢,对爱是执着的,而对未来是充满希望的。但从本质上说,他依然受着封建思想的毒害,表现出守旧与懦弱。尤其是和子君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自私、虚伪、卑怯的心里慢慢的滋生起来。当他与子君出去的时候,他害怕别人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而子君却“大无畏”。到最后,他们的生活越来越惨淡,面对生活的压力,他把生活的重担推给了子君,而自己却不敢面对。最残忍的是他离开了子君,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我认为,涓生的新思想只是表面上的,是经不起时间和现实考验的。

  这使我感受到一段爱情的美好是要靠勇气,坚持,还有信心,除此之外,还不能逃避,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

  也因此涓生剩余的时光只能一直“伤逝”下去。二人悲惨的结局,让人不免伤怀。

鲁迅伤逝的读后感2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直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可以说《伤逝》也不例外吧。但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可以为了爱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起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起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直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希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后来,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同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可以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鲁迅伤逝的读后感3

  《伤逝》是鲁迅的唯一一部爱情小说,很多人用传记考证式把涓生等同于鲁迅,把这篇小说当作鲁迅的爱情研究,其实是片面的。在这篇小说中可以看到影子但不能等同,可以说现实是个引子,他点燃了写作这篇小说的灵感,是心理想象的投射。

  可悲可叹的境地,两个尚未长大却自认*的孩子在过家家,用自己稚嫩甚至自大的目光去生活,不料残酷的生活给他们下了一个接着另一个的下马威,他们来不及反应就被打趴下。

  1、当局者迷,时局中的“近视眼”

  第一,并未认识到物质基础的决定性作用。当结局已定,悲剧收场,他才说出。

  第二,尚未分清恋爱与婚姻的不同,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冲动下的遗恨。

  在这里我们想要分析的是,涓生与子君是否是“真爱”,还是两个对新生活向往的年青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因为彼此同是旧环境下的反抗者才抱团取暖的吗?文中,涓生对子君最热烈的爱是子君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的权利!”,而后涓生却连当初求爱的场景都遗忘模糊,“岂但现在,那时的事后便已模糊,夜间回想,早只剩了一些片断片了。”甚至想要忘却,因为他觉得“可笑,甚而至于可鄙的”。只有子君“她却是什么都记得”“能够滔滔背诵”。

  第三,自高自大,忽略生活环境与自身抗压、独立生活的能力。

  琐事对人的影响,战士如鲁迅也为琐事所烦恼。

  虚空(会馆)——真实(初在一块)——虚假(发现真实后)——虚空(会馆)

  “我离开吉兆胡同,也不单是为了房主人们和他家女工的冷眼,大半就是为着这阿随。”当初嫌弃阿随,想要丢弃他如今又“为这阿随”,可谓是讽刺之至。

  2、自私的大男子主义,性别不*等下男女结局的不同

  责任心的缺失与勇气的消弭,生活在自己构筑的空中楼阁中,面对理想破灭只有抱怨、发牢骚、推卸责任的份。虚假的爱、泡沫的理想对憧憬新生活的女性的吸引力。子君只是他寻找新生活,满足自己对理想追求的一个物品,只是他为了反抗旧势力而寻求的支持队友,没用便扔掉,可以说涓生是一个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失败的模仿者,他照着葫芦画了个瓢。但是他却让子君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宣告他的失败。

  “我要遗忘,我为自己”“向着新生活,跨进第一步去,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向导。”尝试失败后,潇洒走人,进行下一步的求生。手记体,发声的只能是涓生,而子君已逝,只能是一个无法言说的弱者。

  3、叙事结构的不同,导致文本解读的模糊性

  “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还是一个空虚,面对这空虚并未自觉。”由于手记体的特殊性,陈述内容是作者站在涓生的立场上说的,因此不可避免会夹杂作者的价值观与价值判断,或者说这也是手记体的魅力之一,作者在塑造涓生形象,模仿涓生语气,再现当时情景的目的就是借涓生之手表达己之思想,但是这样做并非是涓生的一人叙述维度,因此对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涓生”男青年形象可能会有所不同。

  4、真我与假我的对话——懦弱者的自我申辩

  文章不只是涓生与子君的矛盾,更是涓生与涓生的矛盾,很多时候他是在与自己对话,是在自己开导自己,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回忆自己。这种自掐状态正是他逃避责任、辩白的心理源泉。

  5、新人旧人交替不明,人性的弱点最终胜利

  《伤逝》很深刻的体现了一个人的矛盾与复杂之处,涓生与子君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变成了“半旧半新”(旧在此处不是贬义词)的不完全纯一文化人。因此很多时候的矛盾体现在中西文化思想的博弈、交融。“新涓生”讨厌“旧子君”,而涓生自己也没跳出旧文化影星,“新子君”又对“旧涓生”失望。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错,而是人无法抵抗的不可抗因素。

  普通个体在巨大的时代中多么的力不从心,被时代裹挟,苦苦挣扎,很多时候谁不在伤逝呢,为自己,也为自己爱的人。


鲁迅《故乡》读后感3篇(扩展6)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1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

  ,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 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经典名作,更是一本让人懂得纯真道理的一本书。全文讲述了乡下男孩比利光脚去荆棘林采浆果,摘蔬菜卖给钓鱼人,坚持不懈地用两年攒钱买两条浣熊猎犬。读到这里,我从两年如一日攒钱的比利身上学会了坚持。

  买到猎犬后,已是12岁的比利开始训练勇猛的“老丹”和机智“小安”捕浣熊。成为这一带的高手后,比利带上两条心爱的猎犬与爷爷和爸爸参加远近闻名的捕浣熊大赛。猎犬比美大赛中,小安靠着自然美夺冠,可捕浣熊比赛中并不一帆风顺:途中下了罕见的大暴雪,其他猎人都纷纷返航,可小安和老丹还是对一只老而狡诈的浣熊穷追不舍,最终在一根破旧的空树桩中追出了4只浣熊夺冠。可是,人生总有遗憾,就在比赛过后的第一次外出捕猎时,比利遇到了凶猛的山狮,两条小猎犬不顾自身安危与山狮周旋,老丹不幸失血过多死亡,比利伤心不已,小安也绝食了。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比利与老丹的真挚感情。

  没过多久,小安也不幸去世。比利把他俩一起埋在一棵大橡树下。第2年,比利要搬去城市的前夕,比利发现老丹和小安的墓前长出了一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是一种极其神圣的植物,是天使才能播下的。。。

  这是一本会发光的书,这也是一个纯洁快乐的乐园。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条猎犬的传奇故事。

故乡读后感3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学习一篇研究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回到家乡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以及他家乡的美丽。

  作者在家乡修改了一些东西,写了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这首歌的开头使用了大量的歌词,使他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家乡,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问题,并指出了歌词的主题、开头和结尾应该是,更多地写出自己对家乡的回忆。从顺序上讲,内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乱,这些都是结构的美。例如: “家乡的山,家乡的云... ”一个“家乡”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写作间,作者用的常用语,隐喻和修辞的化身,好词好句,我觉得他的家乡家乡的情感和美感。修辞才得以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家更生动,形象出的具体表现,让人感觉仿佛在这件事面前,生动,这就是语言的美丽,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脚通过,然后专门值班,所以没有遗憾。

  文章我们还有一个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标准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学生*,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提供指引发展方向不同的人”,我从这句话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个美丽的,美的语言,美的结构,美国的情绪,还必须正确使用修辞手法。

故乡读后感4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故乡读后感5

  *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每个人的故乡大多数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1898年改名为:周树人,浙江绍兴人。*现代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早年在新式学堂读书,又被选派赴日本留学,后弃医从文,立志以文艺改变国民精神。1918年,以“鲁迅“为笔名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反封建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被誉为“*现代文学之父”其作品对五四运动以后的*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故乡》这本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比如:《在酒楼上》: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眼圈微红的一位叔叔,他不怎么吃菜,但是酒却不停的喝了一斤多了,后来他的神情和举动都活泼了起来,渐近于先前的吕纬甫了。

  《故乡》这本书是精选了《呐喊》和《彷徨》两部小说集中的经典作品。鲁迅先生从反封建出发,尖锐的揭露了宗法制度和封建文化传统的弊害。他对冷酷的现实人生进行冷峻刻面,关注最底层普通人—沉默的国民的灵魂与命运,意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精神关怀。鲁迅先生的小说语言简朴凝练,眼光冷峻,寓意深刻,其现实主义的深广性,对*小说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故乡读后感6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读后感: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真、稚气的友情中寻到了温暖一与慰籍。童年的伙伴有着自然纯真的天性和健全的人格,是大自然的宁馨儿。《故乡》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圆实的双手,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晃晃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纯朴健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7

  我读过许多关于狗的故事,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男孩比利的愿望就是要一对浣熊犬,因为家庭经济的关系,父母一直没有同意。比利就准备自已存钱买,他开始设捕猎夹、捉龙虾、抓小鱼和挖蔬菜给捕鱼人。采果子送到爷爷的店卖……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比利终于得到两只心仪的浣熊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和他的猎犬一起捕猎,甚至还捉住了浣熊鬼。比利带着他的猎犬参加了捕浣熊大赛,获得了选美大赛和捕浣熊的冠军,得到了极高的声誉。

  在一次看似*常的捕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两只猎犬一起上,杀死了山狮。可老丹的肚皮被山狮抓破,流出了内脏,小安也受了重伤,第二天早上,老丹就死了,小安不愿独活于世,几天不吃不喝……

  最神奇的是,小安和老丹的坟头间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撒红色羊齿的种子,难道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吗?

  读了这本书后,有三种力量深深打动了我:坚持、合作、忠诚。

故乡读后感8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

  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过水桥”。它的树干奇异的伸向水面,最后又把苍枝伸向蓝天。我们对它分外有感情,炎热时就把身子移到绿伞下,乘着树荫把脚伸向水中,悠然自得,再往前一点,那一个大树瘤是闻名全村的“钓yu台”。把鱼线扔向水中,不一会儿就有鱼儿上钩。夏日的夜晚,我们每人都要讲一个鬼故事,然后都找一个木棍当浆,在小时候的梦中,这只船会飞过高山大海,带我去一个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

  我们时不时会问:“为什么这棵树那么驼?”听别人说,原本这儿是一片沙漠,为了不使人们渴死,泉水从地下涌了出来;让迷路的人们怎么才能回家呢?这棵柳树就毅然违背了使命——让自己挺拔俊秀的身躯朝东长着。村上的人都这样回答,我们也就相信了。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故乡读后感9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读后感10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后感11

  我流着泪读完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充满了小男孩比利的童年回忆。

  每当我看见这本书稳稳地立在书架上是,我都会不时的想起那个小男孩,想起那两只可爱、勇敢得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那时一个夏天,小男孩比利想买两条浣熊猎犬,所以就想攒钱,过了一年,他攒够了钱,就去买了两只猎犬。比利每天出去都要带上。但好景不长,一年冬天,比利带它们出去打猎遇上了山狮,老丹想都不想就冲上前去,山狮就把它给抓死了,小安慰了救老安,也死了。我想都不敢想如果我是比利,那我该多麽伤心,甚至绝食。我始终不敢相信老丹和小安的结局会是那样的凄惨,老丹为了救比利失去了生命,小安更加情深,因此也没了宝贵的生命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失去过两只小狗,一只是黄褐色的小狗叫东子,另外一只是黑色的拉布拉多叫黑贝,要知道我是多麽的爱它们啊。

  读完这本书时,知道比利和我的遭遇是如此想象我不禁失声,连晚饭都不想吃了。

  我哭的原因是因为三点,一是因为老丹和小安是为了主人比利而死,我非常感动;二是知道他和我的遭遇差不多,我很同情;三是看见老安和小安就想起了东子和黑贝,我很伤心。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五只小狗;东子、黑贝、老安、小安还有小龙女。

故乡读后感12

  故乡美丽幽静的环境,让一些远离故乡的人十分怀念。我的故乡十分幽静,在河中长满了芦苇。在别人的眼中我的故乡可能是一个破烂的农村山野,可是在我的眼中我的故乡,非常美丽,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了温暖。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读后感13

  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故乡读后感14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后感15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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