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学读后感模板6篇读后感的好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再忙的学习和生活我们都需要通过看书来调节自己的时间,所谓读后感就是我们在读过作品之后的一些感想,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英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英文学读后感模板6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的好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再忙的学习和生活我们都需要通过看书来调节自己的时间,所谓读后感就是我们在读过作品之后的一些感想,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英文学读后感模板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英文学读后感篇1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杯具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我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最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明白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但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下,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应对困难,失败了靠自我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我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我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杯具,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我来打败命运,但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此刻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取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能够选取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我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英文学读后感篇2
很多课上,老师都提到了《白鹿原》,当然,说的最多的是这个叫《白鹿原》的电影。而我在无意中淘到了这本书,本来没多大兴趣,因为我对战争一类的有着本能的反感,而在听了大家对它的评价后,我决定看看这本书。最开始仅仅作为一本普通小说来看的,开篇觉得还具有一些传奇色彩。没想到一切都是一个暗示,一个伏笔。这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二者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主人公六娶六丧,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祥。一个家庭两代子孙,为争夺白鹿原的统治代代争斗不已,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话剧;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大革命,日寇入侵,三年内战,白鹿原翻云覆雨,王旗变幻,家仇国恨,交错缠结,冤冤相报代代不已……古老的土地在新生的阵痛中颤栗。
说实话,电影版的让它确实有些变味,田小娥只是无数个悲剧中的一个。但是在她将尿撒在鹿子霖脸上时,我觉得她很勇敢,很高大。原本的她只是一个小女人,却要面对那么多无奈,只求一份幸福,却落得香消玉殒。我不喜欢黑娃,虽然在最开始给了田小娥幸福,却在后来将她带进一个个漩涡,而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潜逃不知何处。
作者也尽量用一种纯粹,真实的农民语言来展现故事,这是很难得的。这样的故事,在传奇中带给观众真实的社会面貌。对于农村的封建习俗,甚至思想会带给我们很深的印象,因为它几乎无所不在。在这个故事中,很多悲剧围绕着改革,就是新与旧的斗争。
这是一部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其实这里面最主要的人物却是白嘉轩,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这个人,因为他让我觉得捉摸不透的感觉。而他的性格似乎也随着岁月而不断的完善。从一个稚嫩的青年,变成坚毅的族长,而他的姐夫更是充满了神秘色彩,很是耐人寻味。
英文学读后感篇3
寒假中的一个星期,我把《草房子》这本书给读完了,这本书总体来说还不错,是中国大作家曹文轩写的。《草房子》中有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她是女,他是男,还有大人和孩子。这部故事的妙处就在于它没有从头到尾叙述到底。小主人公桑桑特别,到(倒)不是因为他是桑乔校长的儿子,而是因为桑桑就是桑桑。桑桑淘气,却又富于幻想;生气勃勃的小精灵桑桑。桑桑本来是一个很邋遢的男孩子,但纸月的来临让他发生了改变。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农村孩子在乡下的快乐的每一天,令人伤心的几件事,有令人愤怒的许多事情……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生活在乡下的孩子,名叫陆鹤,因为他的头是秃的,所以绰号又名叫秃鹤——秃鹤是一个生理上有缺陷的孩子,他在同学们的中间是很醒目。
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同学之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或者爱流鼻涕,或者爱摇头,或者听力不好,或者长得有什么毛病。之所以他们的处境不好,是因为很多人喜欢取笑他们。
在我们孩子的心里,我们从来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这个群体,是弱势群体。他们希望自己有力 量,有智慧,有勇气,能提大人们分担,能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但是,一些生理有缺陷的孩子,他们的的确确是弱势群体——按理说,秃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缺陷,但是,他非常容易影响人们的注意力。它主要的表现是,不太美观。
这是一个短处,欠缺。我们应该知道,此类人的心理是极度敏感的,而且,还有一点自卑。
我们常常说,校园的软暴力非常盛行,比如说对那些软者或说残疾者和生理缺陷者的歧视,嘲笑,恶作剧,排斥等等。他们的潜意识中,有一种欲望: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他们会找弱小者作参照系……
英文学读后感篇4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宏伟巨著,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
英文学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
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了,《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
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最先想到的就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了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己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了。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不得不承认他很了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知道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
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
匆匆忙忙地赶了一个下午,没打完,也打不完,过不,看在我是新手又打字辛苦的份上,还是饶我吧。
英文学读后感篇6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