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7篇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篇1
通过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让我对如何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
树牢政治意识。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主动融入“大信访”格局,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树牢大局意识。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治理乃至政党命运,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信访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和某一个人的事,要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努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辖区内和谐稳定。
树牢服务意识。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心接待、用情解释,把群众心结纾解开、情绪疏导顺、怨气化解掉,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树牢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主动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敢于为群众说话,敢于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推动信访举报件得到及时规范处置,实现案结事了。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篇2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也是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曲江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条例》精神:
一是学习抓“精度”也讲“广度”。纪检信访工作内容庞杂,既有业务内的问题,也有掺杂个人诉求等业务外的问题。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去分业务内外,加强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和其他知识,才能确保不是“一条腿”走路,对反映业务外的问题更好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给群众的诉求指明方向。
二是工作抓“专责”也讲“主动”。乡镇纪委信访工作要主动融入乡镇党委的“大信访”格局中,依托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重点排查、超前排查,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收受的检举控告,主动对其进行研究分析,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三是方式抓“靠前”也讲“担当”。深入群众,主动进村入户,了解群众诉求和期盼,做到“多敲几次门、多见几次人”。同时,建立长期以村(社区)纪检委员为网眼的“下沉遍访”的遍访网络,用好他们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上行”;发挥好村(社区)纪检委员的探头作用,抓早抓小,通过发现的问题,反向督促镇村两级干部履职尽责。此外,对信访反映事项查否的问题,及时开展澄清正名,为干部干事创业撑腰鼓劲;对信访反映事项查实的问题,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做好警示教育工作,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对诬告陷害的信访人,依法依规进行批评、教育或移送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篇3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党重视群众工作、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实践。通过系统学习《条例》,对照自身工作实际,我感触颇深,收获良多。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可以有效提高处置群众来访问题的能力。对一些特殊信访问题可以快速做出判断,变无备应访为热情迎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访,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着力化解突出问题,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落实学用结合,推动信访工作落到实处。把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用最新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用最新要求规范信访秩序,做到真学真用,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及时有效化解,杜绝“小问题”变成“大麻烦”。坚持源头化解,着力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避免来信变来访、来访变重复访。
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守正创新迎接时代挑战。时值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化网络对于信访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于基层体系,多方面多角度开展信访工作尤为如此。一方面,聚焦群众新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数字信访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破解影响和制约信访工作成效的重难点问题,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机制,推动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另一方面,要依托公众号、条幅、标语、村级“大喇叭”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信访工作条例》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让更多的群众明白反映问题要有理有据、依法办事、合法信访,助力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篇4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篇5
2022年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新时代下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新要求,即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下一步,高乐山镇纪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落实好《条例》: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职能。督促全镇上下真学真信真用《信访工作条例》,并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广泛宣传《条例》的热烈氛围,切实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规依法反映问题,使“晴雨表”更加灵敏,“连心桥”更加牢固。
二是扎实开展下沉遍访。通过镇纪委、村(社区)纪检委员两级监督探头作用的充分发挥,积极在基层一线全面客观收集问题与民情民意,并通过个案问题的“点位突破”,比照“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现社会层面的整体稳定。
三是协调多方实时联动。加快与政法机关、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本级信访部门主动对接,加快“大信访”格局形成,对业务内外信访事项、上下两级信访事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以数据共享、信息畅通、措施一致、诉访分离为目标,有力有效解决多头信访、信息不畅、措施不明、诉访不分的信访工作短板,形成系统集成、权威高效的实时联动信访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与为民服务能力。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篇6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篇7
2022年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急难愁盼”的焦点所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主动融入“大信访”格局,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申诉复查工作是案件审理室处理信访举报类案件的重要一环。如何依纪依法、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申诉复查案件,有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利,是我们一直以来且行且探索的重要课题。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给我们妥善处理申诉案件以很多有益的启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部署。从政治高度把握申诉复查工作,把申诉复查业务放在纪检监察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合法权利。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案件办理。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纪依法办理申诉案件,及时处置申诉信访,加强释纪释法和思想教育。
三是坚持以评促进,做实以评促改。围绕申诉案件办理程序、原案处置和办理效果等进行评查审核,实事求是指出申诉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瑕疵问题。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强化申诉复查和信访、审理的部门联动,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