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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3-06-23 11:50:04 来源:网友投稿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最新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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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1

著名作家马尔克斯辞世,一代文坛巨星陨落,举世哀悼。在影视界曾经有个传闻,马尔克斯生前认为其代表作《百年孤独》只有好友黑泽明有资格导演,在黑泽明过世之后一直没有满意的人选。如今这两位大师都离我们而去了,一切都成为了历史。

记得我的马尔克斯阅读史是从高一年开始。在那个开学季的秋天里,刚刚甩掉中考包袱的我们激情四射。我在的高一九班又是年段里最活跃的班级,各项文娱活动大家踊跃报名、积极参与。任数学课代表的我兼宣传委员。当时校运动会刚刚结束,我写的几篇诗歌被莫名其妙地挂在学校的宣传栏上。为了不负众望,当然要加强文笔训练。于是我对文学的追求慢慢展开了。你想想当每天有人在晃悠着念着你的诗歌,感觉是多么的奇妙。我就是在此刺激之下,一跃而起,大补文学知识。不发奋则已,一旦下定决心,则狂扫校图书馆。我们班级刚好坐落在图书馆楼,一层,借书部是在三层。每逢课间十分钟,我就上去扫荡。图书馆管理员是两位女士,身材高挑的那位很严格,一板一眼的;矮胖的那位有点痴呆,总是斜着眼睛看着我们,讲话腔调奇怪,吐字不清晰,鼻音总是拉得老长。她们二者的组合颇像女版的“胖瘦头陀”。

一天下午,我无意中发现了《百年孤独》,依稀记得是白色封皮,上面镌刻着浙江文艺出版社、黄锦炎译等字样。原先那书是有书衣的,但是不知在哪一次借阅中被哪位粗枝大叶的读者弄丢了。经“瘦头陀”阿姨办理登记后,伴随着急促的铃声我匆匆赶回到教室,把它塞入抽屉里,压在课本、练习册、试卷之上。在无聊的英语课上,听着枯燥的语法分析,教英语的女老师又几乎不与我们互动,着实令人乏味。于是我忍不住翻了翻它,孰料书中的那些故事就像“吉普赛人的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让我无法专心听课,恨不得马上躲到一旁一口气阅读完毕。有些小说看了开头就没有阅读的欲望,有些小说看了开头就让人欲罢不能。这部小说是属于后者。一个作家写小说达到此境界,此生足矣。书中的光怪陆离的情节、巧妙的构思让人叹为观止。特别是一个名字重复于家族百年,让人感觉。偶尔想想,把它放置到更大的历史视野,整个人类不也是如此吗?

莫言的创作或多或少也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根据莫言回忆,他1984年第一次读到《百年孤独》时兴奋不已,从此也成为了马尔克斯的粉丝之一。他坦言自己的创作深受其魔幻现实主义启发。或许马尔克斯没有想到自己的书可以哺育着未来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帝王一代帝王,圣贤百代帝王”,软性的影响力有些时候远胜于权力、财富。马尔克斯已经赢得了世界性的荣誉,被世人呼之为“最伟大的哥伦比亚人”。但是这些对于性格乖戾的马尔克斯而言或皆为过眼云烟,是我们看重了。

最新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2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它同时也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在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我被书中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搞糊涂了,根本不解其义,而且我觉得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零好几个月的雨,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

孤独是非常可怕的。在拉丁美洲广袤的土地上,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通过查阅相关的历史知识,我了解到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这应该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吧。

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总是归于自闭。《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布恩迪亚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最新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3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他描写的是小镇马贡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直至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惊异的疯狂历史。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最新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4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异常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礼貌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资料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向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异常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我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明白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礼貌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之后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最好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独家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那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最新阅读《百年孤独》收获满分例文5

关于内容,我看懂了一点,看懂孤独的意思了。《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里说:天天做一样的事,让我感到腻烦。朋友们过着老一套的生活,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有时见了面,不待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就连桃色事件也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们就像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 九不离十。生活得太有秩序了。简直可怕。

《百年孤独》里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这个家庭里发生了无数巧合的重复,就连爱上姑妈这种事情也隔了两代人之后重复发生了。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尤其是中年以后的人。

有时候我在想,平淡的生活究竟好不好。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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