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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7-13 16:25:03 来源:网友投稿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1025”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省安委办“1029”省政府安委会第四次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1025”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省安委办“1029”省政府安委会第四次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x委办〔2018〕x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xx省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委办〔2018〕x号)和市安委《关于印发〈xx市2018 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安发〔2018〕x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乡镇政府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赵强任组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郭佳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主任由消防大队教导员李建江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有序推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逐级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加强人员密集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检查。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教育、民政、卫计、文旅四部门按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强化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并选取2家直属单位作为消防安全标准化试点进行培育,进而全面推进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文化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法搭建彩钢板,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疏散通道堵塞等问题。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对室内外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以及彩钢板临时建筑开展检查,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经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商业综合体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交通部门加强客运车站、公路隧道以及交通工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宗教部门加强对涉及宗教活动的寺庙、教堂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任命的宗教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部门做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加强有关行业部门消防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协调配合。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文旅和消防部门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结合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2018年底前,推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按照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对非消防用电负荷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文化、教育、水利、林业、宗教部门加强对其日常使用或管理的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必要的消防经费投入。

3、强化农村地区检查巡查。各乡镇政府要依托现有基层公共服务或社会管理综治平台,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网格员”的消防职责,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同时,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开展“三清一提醒”活动(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将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4、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质监、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根据三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督促乡镇政府继续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确保2018年底前,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电气线路升级改造率达50%以上。春节前,各乡镇政府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确保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达50%以上。

5、深化易燃易爆化危品场所安全检查。住建、市场、公安、发改、国土、交通、安监、经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持续推进全县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以及汽车加气站和充装点专项整治行动,源头治理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消防部门要组织对石化企业、煤化工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要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组织专职消防队员和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严格落实“一厂一策一演练”要求,提高火灾防范和专业处置能力。

6、组织开展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各地煤化工企业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县煤化工企业较多的实际,县政府决定选定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我县专项整治自选动作,从即日起立即对全县范围内煤化工企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范围:全县煤化工企业及相关涉及场所。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①煤化工企业是否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②煤化工企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③煤化工企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过程中是否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④煤化工企业是否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⑤煤化工企业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⑥煤化工企业是否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是否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是否组织每月“四个能力”自查评估,设有消防设施的煤化工企业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与内容,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的煤化工企业逐一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填写登记,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临时查封或关停;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及时书面报请县政府依法决定;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消防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和文物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组织部署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消防、教育、广电、民政等部门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八进”( 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进文物古建筑)工作,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广电部门要督促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中小学生消防教材达到人手一册。司法部门要将与消防有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计划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消防部门要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消防科普馆、教育馆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参观体验。

2、加强安全提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消防部门要策划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和消防刑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找准火灾易发多发的环节,督促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2月中旬前,消防部门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安监、消防部门组织一次安监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安监、公安、消防、人社、住建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对电力技术人员、保安、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此外,人社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三)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职雇员招收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配齐配强器材装备,确保救援准备到位。从2018年11月份起,消防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2、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消防、气象、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11底前,住建、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救援队伍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圣诞、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1、严格活动现场消防检查。紧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举办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主办或承办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期间,要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部门要会同公安派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前置应急力量。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六、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18年11月底前,要提请本级政府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分析研判本地冬春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消防部门根据辖区火灾形势,适时提请县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下级政府和同级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县直有关行业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一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级直接监管的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并填报自查情况汇总清单(附件1)。2018年底前,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成立检查组,实地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和责任清单(附件2)。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2018年底和2019年2月,消防部门分两次组织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监管执法。消防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文物古建筑、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照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定期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和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工作中,既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期间,县政府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适时组织实施专项督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将本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11月30日前报送本地、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12月起,每月26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报告。此外,11月30日前,县直各有关部门报送《xx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汇总清单》;12月25日前,县直各有关部门报送《xx县行业部门管理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责任清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有关企业,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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