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代会有顺序要求吗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代会有顺序要求吗
工代表大会召开工作方案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
的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 由学院党、 政、 工共同组织, 并得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
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
为便于开展工作, 成立由党、 政、 工参加的筹备小组, 具体组织实施。
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召开, 基本分三个阶段, 即准备阶段、 会议阶段、会 后阶段。
第一阶段, 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 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按《河北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的要求, 在学院党、 政、 工充分调查, 认真研究, 共同协商的基础上, 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 并呈报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
方案的内容:
1. 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 大会的主要议程;
3. 教职工代表的组成、 名额及产生办法;
4. 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及名额;
5.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 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6. 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
7. 其它事项。
二、 选举教职工代表
1. 教职工代表的组成。
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 根据本学院教职工人数, 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
学校教代会的代表, 同时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 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
学院党、 政、 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
2. 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
按下列比例产生:
教职工在 50—100 人, 按 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在 101—200 人, 按 35—25%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在 200 人以上, 按 25—20%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不足 50 人, 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3.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1)
教职工代表以系、 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
根据各系、 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
(3)
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 通过民主推荐, 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 再经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
选举产生。
也可由教职工直接提名选举产生。
选举会议需要有 2/3 以上教职工出席, 方为有效。
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 1/2 以上, 方能当选。
(4)
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 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小组, 并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 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
1.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 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
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2. 确定大会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
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 科研等中心工作;
(2)
学院的各项改革;
(3)
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
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状况;
(5)
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 应突出一、 两个问题。
四、 征集提案工作
1.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是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 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 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 可以列为提案:
(1)
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 政策和国家法律、 法令、 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有关学院教学、 科研、 管理方面的改革, 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不按提案对待:
(1)
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
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
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3. 征集提案程序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负责征集提案, 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印发提案表进行征集。
五、 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1. 大会主席团的组成。
主席团人数可根据学院教职
[1] [2] 工代表人数多少自行确定, 一般按代表总人数的 10%至 20%确定。
主席团应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 其中包括学院党、 政、 工主要领导干部, 教师(包括教学、 科研人员)
应占较大比例。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 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由学院党、 政、 工共同协商, 并在征求代表们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主席团组成方案和人选建 议名单。
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须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选举通过(选举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3. 大会主席团不是权力机构, 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会议组织领导核心。
主席团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不能代替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六、 起草大会文件材料
1. 开幕词;
2. 领导讲话;
3. 院长工作报告;
4. 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文本;
——学院发展规划
——学院财务工作
——各项改革方案
——规章、 条例、 制度等方案和说明
5.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七、 拟定大会日程、 议程
1. 安排大会日程。
大会日程即大会自始至终每项活动的时间顺序安排, 通常以表格形式列出。
如:
日期时间活动
方式内容主持人参加人员地点
2. 拟定大会议程。
分大会预备会议和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议程——
(1)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2)
通过大会议程
(3)
选举大会主席团
(4)
通过或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议程——
1. 致开幕词;
2. 上级领导讲话;
3. 院长作工作报告;
4. 学院行政作有关专题报告;
5. 分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6. 分工会(或提案小组)
作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报告;
7. 大会有关选举工作;
8. 通过大会决议、 决定;
9. 其他。
八、 向学校党、 政、 工发出邀请和向教职工代表发出通知
第二阶段, 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 预备会议
1. 预备会议, 由学院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
主持。
全体教职工代表出席会议。
2. 预备会议时间, 根据会议内容来安排。
一般情况可放在大会开幕式同一天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进行。
3. 预备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
参考“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第(七)
项中的“预备会议议程” 来安排。
4. 预备会议表决形式, 一般采用举手形式进行。
二、 正式会议
1. 正式会议, 应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开几次全体代表会议。
一般情况须召开两次全体代表会议, 即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和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闭幕式。
2. 正式会议主持人由主席团成员担任。
主持人的确定和安排, 须在主席团会议上通过。
3. 出席正式会议的人员, 除全体教职工代表外, 邀请本院的不是教职工代表的有关人员, 还邀请学校党、 政、 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4. 每次全体代表大会的会议时间, 视会议内容定。
5. 正式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
除开幕式应先唱(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闭幕式最后唱(奏)
歌曲(自定)
外, 其它会议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中的第(七)项的“正式会议议程” 来安排。
6. 正式会议表决形式, 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
三、 大会主席团会议
1. 在正式会议召开期间, 大会主席团应根据情况召开若干次会议。
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应在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 主要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和主持人, 讨论通过其他有关事项。
其
余主席团会议是在大会进行过程中召开。
2. 主席团会议主持人可由分工会主席或者主席团推选某一成员主持。
3. 主席团主要职责及会议内容:
(1)
讨论审议提交大会的议题、 议程;
(2)
组织草拟大会的决议、 决定;
(3)
主持会议及组织大会期间各项活动;
(4)
听取各代表团(组)、 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
(5)
处理和决定大会期间其他重要问题。
四、 代表团(组)
会议
1. 代表团(组)
会议由代表团(组)
长主持。
2. 代表团(组)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和议题, 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 建议和要求。
3. 如代表人数比较少而没有组建代表团(组)
时, 可以全体代表一起或者临时划分几个小组进行讨论和活动。
第三阶段、 会后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 总结、 报告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可用文字或口头向学校党委、 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汇报本次代表大会的情况。
二、 组织代表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1. 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本次代表大会情况, 大会的各项决议;
2. 组织带领教职工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精神和所提出的任务;
3. 听取了解教职工对代表大会的反映、 意见和建议。
三、 办理提案和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1. 办理提案工作由学院行政和分工会负责进行。
2. 落实提案程序
(1)
学院行政是提案的主要落实者。
教职工代表所提提案, 经审核整理、 分类立案后转交到学院行政。
(2)
收到提案后, 由学院行政领导组织召开提案落实会议, 对提案逐条研究落实意见。要做到“四定”, 即定落实单位、 定承办人、 定整改措施、 定整改期限。
(3)
对每个提案的落实意见(即“四定”)
及主管院长签署的意见, 转院工会或提案小组, 再通知给提案人, 征求提案人对整改措施的意见。
对不能落实的提案, 要说明原因,同时退回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 并转提案人。
(4)
学院行政领导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
3. 检查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组织教职工代表, 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 使提案条条有着落, 件件有回音。
四、 代表大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篇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代会有顺序要求吗
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五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 烛 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 婪 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 霸 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 稻 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 普 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 磋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 月 展工作。
3、教职 丈 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 枝 集中制,其决议、决定 允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 累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贼 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 懦 意方为有效。
4、 乱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排 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 藕 ,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 僻 准产生。凡我校享有公 触 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 肇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 菠 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 疆 工总数确定三分之一比 击 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 头 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 帧 ,分配名额体现教师为 缺 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 抛 性,
教师不低于代表总 葵 数的 60%。代表产生 确 后,编成代表组参加大 氧 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 灵 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 诛 其它人员为列席代表右 窑 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 匈 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 拜 言权,但不享受有选举 里 权和表决权。
5、 抵 按期换届选举,每年召 砚 开一至两次教代会。每 秩 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 包 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 疡 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 舔
上代表要求,可以召开 埋 临时会议。
7、大 驯 会主席团成员赠筹备小 雇 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 仍 名,经党支部审同意, 羌 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 荫 表决产生。主席团由 9 选 人组成,主持召开本届 匈 教代会大会。
8、教职 咋 工代表大会行政以下五 畜 项职权:
①听取和 钩 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 潞 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 寒 工作计划、政策方案、 凑 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 仁 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 整 提出意见和建议。
焰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 建 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 币 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 碰 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玛 。
③讨论教职工住 蜒 房的分配、调整方案, 湿 福利费等管理使用方案 甭 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 剑 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 蚕 提出意见。
④监督学校 器 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 种 议干部。
⑤收集, 美 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 乖 ,提请并监督有关部
门 剩 研究办理。
9、教 奖 职工代表大会表成决议 恍 ,决定,全体教职工都 吾 应遵守。
10、教 映 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 负 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 羡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 辐 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 筑 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权 竣 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 秩 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 赫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 阎 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接
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 昧 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 莱 会制度实施细则 唐寨中 淘 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怨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戌
第一条为了发扬社会 醒 主义民主,保障教职工 挨 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 焕 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 娱 性、智慧和创造力,实 将 行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 僚 化,把唐寨学校办大变 语 强,根据《安徽省中小 碾 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猛 》第 29 条,的规定, 怠结合我校实际,把《唐 郴 寨学校教代会暂行条例 乍 》修订为本细则。
捕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位 是我校实行民主管理的 衣 基本组织形式和最高咨 慨 询机构,是教职工行使 噎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 估 力的机构。
第三条 踏 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 怯 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 夷
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 溪 的方针、政策,正确处 我 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 纳 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 谎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霓 ,保证完成教育、教学 袁 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 额 四化建设人才。
第四条 叮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 求 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去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斗 行使下列职权:
l 狼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 典 ,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 管 、重大改革方案、财务 疼 预算和提高教师素质措 华 施等重大问题,提出意 询 见和建议,并可对上述 沾 重要方案的实施作出决 詹 议。
2、审议通过 桨 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 柴 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 扩 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 蹈 要规章制度。
3、 沫 审议制定教职工福利费 们 管理使用办法,勤工俭 淘 学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和 涂 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及 捻 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 悦 利的重大事项。
4 毖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 败 领导人员,对工作卓有 每 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 则 给予奖励,包括晋级、 杨 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 行 ,可以建议给予免职或 找 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 偶 或以权谋私、造成严重 冠 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 校 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营
5、教职工代表大 铱 会根据干部任免机关的 煮 部署或经干部任免机关 吮 同意,可以民主推荐校 泽 长入选,也可以民主选 毅 举校长,按干部任免权 厢 限报主管部门审批。
效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 话 会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 纸 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 疲 的权威;校长尊重教职 通 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 殃 理的权力,定期向教职 夯 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囤 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通 壕 过的决议和决定;负责 欠 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 效 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 茎 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 郸 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匆 。
第七条教职工代 峙 表大会对校长在其职权 骏 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 锅 同意见时,可向校长提 饺 出建议。校长对教职工 靠 代表大会通过或决定的 帛 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 暂 以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 衰 复议,如仍有不同意见 榷 ,由学校党组织协调。
促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酷 第八条凡是本校享有政 躲 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 已 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漳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 序 会的代表,以年级组为 帐 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 谅 举产生,占教职工的 2 信 5%左右。
第十条 鸯 教职工代表中应有教师 冰 、管理人员、领导干部 腹 ,其中教师不得少于 7 旬 0%。教职工代表按选 记 举单位建立代表小组, 弄 推选出组长.
第十 糜 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 造 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 宅 ,连选得连任。教职工 诈 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 镣 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 揖 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 汁 ,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 逸 教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 度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饥
1、在教职工代表大 久 会上,有表决权、选举 巫 权和被选举权。
2 吉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 块 ,自主地、充分地发表 攀 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 口 学校决策的讨论。
斤 3、有根据地批评学校 西 任何部门和任何领导人 婉 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 叙 称职的干部。
4、 捞 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 呻 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 蕊 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 误 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介 ,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 彦 领导人员,向学校行政 荧 领导提出质询。
5 殷 、参加教代会组织的各 倚 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 拥 ,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 拨 受应得的待遇。
6 捧 、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 迹 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 弟 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 璃 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曼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 沾 义务:
l、努力学 破 习党的方针、政策,不 缄 断地提高思想觉悟、业 鸳 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 心 力,积极投入教育改革 御 。
2、密切联系群 犯 众,代表教职工利益, 毒 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 篇 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 峙 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 董 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擎
3、模范遵守国家 陇 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 撂 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 央 德,教书育人,服务育 入 人,做好本职工作。
烛
第十四条根据需要, 拄 可确定若干特邀代表, 酒 其权利、义务与教职工 算 代表的权利、义务相同 现 。也可邀请有关人员列 旁 席会议。
第四章组织制 卫 度
第十五条教代会 蛔 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 侄 学期召开会议一次,遇 浙 有重要事项,经校长、 镑 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 扭 上代表提议,可提前召 褪 开或召开临时会议,每 房 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 膊 以上代表出席。选举或 詹 做出决议,必须有全体 阎 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 滨 为有效。
第十六条 投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 芬 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 活 成员应有教师、管理人 园 员和学校党政工团领导 乙 干部,其中教师应超过 乔 半数。主席团一般不少 斜 于 9 人。
第十七条 烩 教代会要遵循“议大事 躇 、办实事”的原则,广 械 泛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 爽 见,围绕贯彻教育方针 仁 、学校的重大改革、发 谢 展规划、办学措施、加 判 强思想政治工作、教师 恋 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 路 工作、生活条件和大多 灯 数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 桅 确定议题。
第十八 喉 条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 炒 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 说代会同意不得修改。第 忻 十九条教代会设立提案 寇 小组。提案小组在教职 函 工代表中产生,对教代 烬 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 悬 :审议提交教工代表大 崎 会的议案;在教职工代 姻 表大会闭会期间,检查 场 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椰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招 和
处理提案。
第五章教 淀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蜀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委 防 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 融 的工作机构,主持教职 安 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化 :
1、组织教职工选举 杂 教代会代表。
2、 臀 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 皖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 饵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 掀 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叮
3、主持教职工代 仙 表组长、提案小组组长 麓 联席会议。
4、向 刊 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 医 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 奈 代表素质。
5、组织学 秋 校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栅 。
第二十一条上级 贤 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 煞 护教代会正确行使合法 曝 权利的责任。
第二 譬 十二条本细则经校教职 枉 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 小 实施。
中小学教职 苛 工代表大会制度:XX 郧 幼儿园教代会工作计划 血
幼儿园教代会工作 蚜 计划为大家整理幼儿园 锗 教代会的工作安排,提 殴 出下一阶段的目标和实 叔 施方案,下面是这篇幼 肿儿园教代会工作计划 幼 揖 儿园教代会工作计划 一 瘁 、指导思想:
以党 郑 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 衷 理论、"三个代表"重 才 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学 栈 校实际,办人民满意教 妻 育、构建和谐校园,努 莫 力解决教师的切身利益 稗 问题,不断推进工会自 皮 身建设,努力增强教育 埂 工会的工作活力。
二、 涡 学校教代会工作的目标 狂
1、让全体教师对 纸 学校的重大决定有参政 韦 权、知情权。
2、 客 督促学校领导的工作, 圭 提高教师参政议政能力 阵 和民主管理能力。
渠 3、调动全校教师民主 钥 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学 程 校的办学水平。
三、教 大 代会工作的实施措施
胎
、加强民主管理,积 谓 极推进我校的民主政治 夜 建设新形式下推进民主 趾 管理,是自觉接受广大 汲 教师民主监督,树立学 须 校新形象的一项重要内 迎 容。是教师主人公的地 轰 位的重要体现。积极营 歉 造校园良好的民主氛围 靛 。认真开展教代会工作 冬 ,层层抓落实。为我校 赫 全面推进提供有力的组 夕 织保证。
、发挥教 澡 代会职能作用,促进校 淬 务公开、民主管理主渠 烃 道的畅通教代会是学校 迟 教师行使民主权利,参 冈 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 存 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 题 的重要组成部分。
越 我校教代会在推进校务 亚 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览 用。
、突出重点,注重 吃 实效
1、我校加强 赣 民主管理,认真开展校 谦 务公开:增强全体
教师 趋 民主管理的意识。
牌 2、校务公开坚持全心 慈 全意依靠教师办学的方 拦 针,促进我校教育改革 驮 、课题科研工作的开展 答 。
我校要按时将学 番 校的发展规划草案,通 爵 过校务公开栏、教师代 姓 表会等不同的公开渠道 政 向广大教师进行公布。
症
让教师明白当前的 申 中心工作、重点工作。
懈 让教师在公开中竞争, 回 在公平中竞争。调动教 尉 师的积极性,使教师们 裹与学校领导一起,心往 伎 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痰 工作你追我赶,把学校 街 当成我们温馨的家。
窒
3、加强管理,层层 氟 落实。让校务公开成为 购 领导、教师感情沟通的 辕 桥梁。
我校根据自 录 己的实际,设立了"校 饭 务公开栏",规范教代 捌 会的制度;规范了教师 啸 考核公开制度;教学常 钙 规检查制度;规范了财 圈 务公开制度;规范了评 吏 优、评先制度;规范了 休 信息制度。
在新的 诱 学期里,我校的教代会 狱 工作,将在学校领导的 育管理下,扎实、有效地 菏 开展。依靠广大教师, 翁 服务广大教师。使我校 砒 在团结、协作的氛围中 疫 ,不断健康地向前发展 羽 。
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 畜 会制度:XX 教代会制 比 度 第 1 篇:幼儿园教代 肿 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 位 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 后 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 悬 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 凄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雍 的机构。
建立学校教代 泽 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 吟 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 猪 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 判 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 恩 监督。...
篇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代会有顺序要求吗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知识竞赛学习材料一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 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 教政法函[2012]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总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教育部令第 32 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 2011 年 12月 8 日发布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自上世纪 80 年代推行以来已普及到全国大部分学校其在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在集中教职工智慧、加强学校民主科学决策在统一全校认识、凝聚全校力量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在协调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学校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发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根据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从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等方面对新时期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是学校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力措施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动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的需要 也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系统工会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当前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总工会及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规定》的学习宣传纳入国家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规定》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对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教职工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要通过组织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学习宣讲会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对《规定》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各地各校迅速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教育行政部门、工会和学校的有关负责人可通过讲座、访谈、撰写文章等方式将《规定》的学习宣传推向深入。通过学习宣传活动使各有关主管
部门、学校和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内容使《规定》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共同指导和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本文件成为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遵循成为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准则。
三、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明确确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地位 坚持将之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新建、分立、合并、改制等都要将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同步组织实施。规模较小、比较分散的学校可以通过教职工大会或者区域性、行业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方式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根据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鼓励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各地要把推进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列入工作日程。
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制鼓励学校根据《规定》和本校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统筹和推进。
要按照《规定》关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落实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情况通过发布地方规章、完善学校章程或者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更加符合当地和本校实际发展需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具体职权 并在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将之落在实处。特别是在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中对于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时要把关心和做好学校劳务派遣人员、非在编人员、代课教师、后勤服务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纳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范围。
要加紧研究建设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议事、表决、监督、责任追究的程序与规则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程序化。要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代表素质增强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能力。要继续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校务公开的规定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要及时总结近年来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果与经验 鼓励学校和教师开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研究。要及时将成果、经验转化为指导和推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政策和学校规定 不断完善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制度、活动方式等。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要针对不同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的成功经验。
四、在推进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中抓紧制定《规定》的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
《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特点为地方和学校结合当地和本校实际进一步制定配套规定和办法留有空间和余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同级总工会及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等相关部门抓紧起草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发布适用本行政区域的配套规章或者制定发布配套的实施文件。有关学校也要将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作为加强依法治校、健全校内规章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章立制在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各地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3 2
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 2 0 1 1 年 1 1 月 9 日第 3 4 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 2 0 1 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
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 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 3 年或 5 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 有教职工 80 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 80 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 3 年或 5 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 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 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
篇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代会有顺序要求吗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一、总则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2、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职权。
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3、教代会每届四至五年。
二、学校党委对教代会的领导
1、学校党委领导教代会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换届和召开组建教代会筹备领导组批准教代会会议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
2、教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
3、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学校工会主持进行。
三、教代会的筹备
1、成立教代会筹备领导组。
2、教代会换届时制定代表条件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 办法代表团(组)划分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3、发出征集提案通知、提案表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
4、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报经党委确定。
5、学校工作报告和其他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文件于会前 l0 天 印发给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
6、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7、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
8、提出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9、提出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10、制定会议经费预算。
11、筹备领导组向党委报告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
12、党委发出召开教代会的通知。
四、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管理
1.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
2.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3.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
4.各选区工会根据代表选举方案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选举。
5.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学校工会。
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
2 审查。代表经资格审查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6.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 活动。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 与选举代表相同。
7.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五.教代会预备会议
(一)教代会预备会议由筹备领导组主持。教职工代表参加。
(二)主要议程
l、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听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3、通过教代会大会议程。
4、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5、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6、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7、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三)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方式。
六、教代会正式会议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须在与会代表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时方可宣布 召开。
(二)大会由主席团主持。
(三)主要议程
1、院长作工作报告。
2、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议案的报告。
3、教代会筹备领导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4、工会负责人作上次教代会决议、决定落实提案处理等情况的报告.
5、工会负责人就教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 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代表团为单位就会议报告、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
7、主席团就各代表团的意见统一认识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 向大会作出说明。
8、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七、教代会职权的行使
3 1、 听取、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讨论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即“审议建议权”)。
2、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和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院长颁布施行(即“审议通过权”)。
3、讨论决定教职工的住房分配、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即“审议决定权”)。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评议、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即“评议监督权”)。
八、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1、各代表组(团)和代表向各自的选区传达大会精神。
2、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教代会专门工作 委员会一般可设提案审理委员会、 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 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等。每个专门委员会一般由 3 至 5 人组成设主任 1 名。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
4.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
5.遇有重大事项 经学校党、 政、 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
报请党委批准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6.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篇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代会有顺序要求吗
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基本程序。(一)制定会议方案。
会议方案由校工会负责起草, 内容包括:
会议的指导思想、 主要议题、会议议程、 会期、 提案征集、 主要文件、 组织机构、 活动安排、 会议经费预算等。
(二)成立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应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 组长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人担任, 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三)教代会换届时。
拟定代表, 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起草代表条件, 选举办法等方案。
组织选举代表、 审查代表资格、 公布代表名单。
(四)确定大会议题。
议题应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五)征集提案。
征集提案是筹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1 、 提案内容, 一是需要解决什么问题; 二是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 三是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效益; 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五是有关建议; 六是提案人(包括附议人)。
2、 提案征集的过程。
提案征集工作由工会或提案审查小组负责, 其程序:
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半个月, 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及各种渠道发布信息, 公布本次大会征集提案的主要内容,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各代表组; 二是以代表组为单位, 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征集提案。
会议期间仍可继续征集提案。
平时也可以征集提案。
教职工根据需要, 可以随时填写提案表, 直接交校工会; 三是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提案征集表, 提案必须一案一事一表。
提案可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 也可由职工一人提出二人附议, 填表后交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 提案审查立案。
各代表组征集的提案送工会整理归类, 并分别提出意见, 由提案审查专门小组初审, 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 也可就部分提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再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形成决议后, 正式确立为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4、 提案转办和处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后, 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处理, 其程序:一是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议; 二是具体落实提案, 制定落实提案的具体措施; 三是填写提案落实传递表; 四是检查督促; 五是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对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六)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
会议材料分会务材料和各专项材料。
会务材料一般包括:
大会主持词、 大会议程、. 大会日程表、 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 各代表组组成人员及代表组长名单、 开幕词、 闭幕词、 会议决议等; 各专项材料一般有:
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职工提案审查报告、 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集体合同、 其它专门议题材料等。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基本程序。
在举行正式会议前, 必须单行预备会议, 由筹备组主持,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大会议程、各代表小组组成及组长名单、 大会主席团、 秘书长名单。
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一条
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
(1 )行政和工会制定传达, 落实大会精神的计划和要求。
(2)各代表组负责向其所属部门传达大会精神, 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校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
(4)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
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立提案审理委员会、 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
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 因工作需要, 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 在校工会组织、 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5)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 讨论制定有关条例、 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6)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 不能办理的提案, 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8)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 遇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组组长、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根据需要邀请党、 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 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
(9)遇到重大事项, 经校党、 政、 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 报请党总支批准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1 0)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 做好资料建档、 存档工作。
内容包括:
历届教代会代表、 主席团成员、 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教代会有关文件、 记录、 讲话、 报告、 决议、 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决处理结果记录; 教代会联席会议及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篇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代会有顺序要求吗
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便于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院、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第三条教代会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条教代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护教代会职权的严肃性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维护学院和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正确代表和反映全院教职工的意愿。
第五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民主集体行使教代会赋予的职权按照本规则议事。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在本院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学院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院提出的教职工聘任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由院长颁布施行
3、审议决定与教职工生活福利有关的重大决策与办法等事项 4、评议、监督学院的领导干部。可以对干部进行评议、推荐必要时可建议上级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七条院长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第八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院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第九条教代会在常任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任期一届。
第十条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常任主席团行使其职权工会在教代会主席团领导下办理教代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 第十一条教代会召开之前教代会主席团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向党总支汇报会议筹备情况 2、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草案 3、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建议名单 4、收集提案 6、做好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教代会召开之前 各代表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对大会的议程、议题和报告进行讨论。教代会主席团会议根据各代表团讨论的意见可以对上述问题作相应的调整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教代会召开之前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及其他事项。教代会主席团召集并主持预备会议。
第四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五条教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遇有重大事项经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六条大会举行期间大会主席团可以授权教代会主席或副主席召开代表团长会议 就提案和有关报告审议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报告主席团。大会主席团可以授权教代会主席或副主席在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同时根据代表的要求组织专业代表组对有关议题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的情况报告主席团。
第十七条 大会主席团可以组织有关代表在教代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重点发言就提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
第五章 工作报告的审议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院行政负责人或有关部门应向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各项工作报告经代表团审议讨论后由院党政办协助大会主席团将意见收集、归纳、整理。院行政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应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充分重视并及时将采纳、吸取意见和建议的情况反馈给教代会主席团。
第六章 需审议通过的事项 第二十条凡需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必须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补充、修改后提交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
第七章 需审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凡需提交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志维护教职第二十二条代表要求在教代会全体会议上发言应提前提出请求并报告发言内容经大会主席团研究许可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临时要求发言的须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
第二十三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经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修改后 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
第二十四条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由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不包括换届选举。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