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验做法:聚力发挥“存量效益”让“沉睡”资产变增收“活水”,供大家参考。
两项改革后,XX县撤并乡镇23个、村(社区)480个,被撤并镇村腾退出大量办公用房及活动阵地。为避免公有资产“就地撂荒”,推动现有资产“保值增值”,XX县以发挥“存量效益”为切入点,深入清产核资、妥善化解疑难、分类消化处置,有力保障“当期利益不亏损、长期效益有增进”。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盘活镇村闲置资产532宗、22.79万平方米,公有资产综合使用效益及经济价值得到有效提升。
一、建立“三本台账”,摸清“资产底数”
针对镇村公有资产面宽量大、分布广泛、组成复杂等特点,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拉网式清查,建好“三本”明白账,全面摸清资产底数。一是建好资产管理台账。成立XX县国有资产和镇村公有资产确权登记管理经营改革领导小组,分四批次对乡镇闲置国有资产、乡镇在用国有资产、城区国有资产、村集体资产进行摸排核实和登记造册,共清理核实公有不动产1738宗、195.66万平方米。二是建好闲置资产台账。清理乡镇闲置国有资产142宗、12.08万平方米,村级闲置集体资产630宗、19.51万平方米,并对闲置资产情况细化造表登记,明确各宗闲置资产所在位置、房屋土地面积、盘活使用情况等,落实专人负责更新盘活进度,实现对闲置资产处置的动态监测与实时跟踪。三是建好权属问题台账。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采取走访调查、查证资料等方式,全面建立镇村闲置公有资产权属办理台账,清理权属清晰乡镇资产35宗、村级资产54宗。对边界不明、权属不清的683宗镇、村闲置资产分别建档造册,明确“存在问题、处置方式、牵头单位、完成时限”,并成立督查组进行核实复查,推动权属不清资产“按期对账、挂账销账、定期晒账”。
二、探索“四条路径”,化解“权属难题”
针对权属不清、权证遗失等遗留问题,组建“遗留问题解决办公室”,落实责任和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资料、优化程序、提升效率”原则,积极探索分类办理路径。一是资料齐全“优先办理”。针对用地行为发生在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发前,无权属争议和边界纠纷且能提供合法土地权属证明的乡镇闲置资产,由县政府开辟“绿色通道”,经审查确认后由自然资源部门办理供地和不动产登记。现已完成“直办”资产87宗。二是资料缺项“容缺办理”。对用地行为发生在1982年5月前,但缺少有效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资产,土地类别在总体规划图上反映是建设用地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开展调查走访、公示、面积测绘,并按流程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确权登记;
对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资产,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规划符合性审查意见代替规划审批手续;
对缺少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的资产,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用鉴定意见书代替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现已完成446宗该类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三是权属不明“补缺办理”。针对1982年至灾后重建前无土地批文的资产,套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二调底图,明确为建设用地类的,开展走访调查,对群众认可、无权属纠纷的资产,镇村认定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审批确权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供地颁证。现已完成32宗该类资产的登记颁证。四是批而未供“重审办理”。针对已报征但批而未供、供而不全等问题,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重新测量现有土地面积、核实批供情况,按照土地批文履行供地、权籍调查、登记发证等程序。现已完成38宗该类资产的登记颁证。
三、实行“六个一批”,推动“腾笼换鸟”
按照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分层分类原则,通过改建、转变用途等方式,切实推动“变资产为资本、变资产为资源、变闲置为利用”。一是补充国有资本一批。将盘活用好乡镇公有资产与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率先组建县级乡村振兴国有平台公司,将部分乡镇闲置公有资产以资本金方式注入,推动村集体将闲置资产、资源、资金以参股、租赁、联合经营等方式与该公司进行合作,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撬动作用,将其打造成推进全县乡村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目前,累计注入乡镇闲置资产107宗,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1.2亿元。二是充实功能用房一批。足额保障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优先保障医疗教育等领域用房需求,通过调剂、置换、租用、改扩建等方式,将交通区位较好、设施较为齐全的闲置用房移交给对应单位,靶向化解“运转刚需”,有效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新的闲置浪费。截至目前,累计将35宗闲置资产充实用作乡镇周转房及敬老院,将20宗腾退小学校舍改建为幼儿园。三是支持产业发展一批。聚焦资产的“最大化利用”,采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形式,在将乡镇闲置资产所有权划给县级乡村振兴国有平台公司后,乡镇继续保留使用权、经营权,通过招商引资、出租出售、综合开发等方式进行“二次盘活”,发展特色产业。目前,已推动18宗乡镇闲置资产用于兴办鞋服、食品加工等产业,解决农民就近务工近2000人。四是市场化处置变现一批。对于镇村维护管理不便、经营成本较高,但地理位置较好、有一定商业价值、适合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闲置资产,经资产评估后,通过集中招租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变现。现已整体出租出售乡镇公有闲置资产30宗。五是公共服务保留一批。针对改革后镇村面积扩大、服务半径“拉长”的实际,保留部分靠近聚居点和场镇的镇村闲置资产,并改扩建为便民服务点、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满足基本服务需求。目前,已推动132宗闲置资产保留并改建使用。六是集体经济使用一批。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村级闲置活动阵地、办公用房等公有资产,采取联合经营、入股乡村振兴公司等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等业态,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截至目前,累计盘活村级闲置资产297宗,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2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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