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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做好打击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3-10-13 14: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从严做好打击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从严做好打击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无禁区”的总体要求,切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覆盖、无缝衔接,属地管理、逐级包抓,快速发现、迅速处置”的工作要求,在依托现有的监管体系及平台基础上,在全市施行“一张网(网格管理网)、一张图(重点区域图)、一套标准(工作标准流程)”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镇(办)、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全面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交叉监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我市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由事后管理向事前防控、由被动发现到主动寻找、由单兵作战到协同共管的转变,全面筑牢自然资源保护屏障。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

按照“简单、高效、易操作”的要求,建立打击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市级为一级网格,由分管副市长任一级网格长;
镇(办)、部门级为二级网格,由各镇(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二级网格长;
各相关行政村为三级网格,由各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三级网格长。

同时成立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工作大队(以下简称打非大队),队长由XXX兼任,成员从公安、自然资源、城管、水务、交运等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的日常巡查、案件办理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镇(办):负责落实辖区自然资源属地管理工作,明确镇、村包联责任人,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成立巡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和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控制现场、留存证据并上报打非大队。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xx市境内除河道管理范围外的所有采石、挖沙、取土及拉运建筑用沙(砂)石、粘土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沙(砂)、石、粘土开挖、拉运申请进行审核,明确开挖、拉运等时间段,发放准予开挖、拉运的批复,并及时报打非大队备案。

市城管局:负责对清运工程类拉运等行为进行监管。对开挖、拉运申请进行审核,明确项目开挖、拉运等时间段,发放准予拉运、开挖批复,并及时报打非大队备案。

市水务局:负责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沙、石、土方的开挖、拉运行为进行监管。对相关开挖、拉运申请进行审核,明确开挖、拉运等时间段,发放准予开挖、拉运批复,并及时报打非大队备案。

市公安局:负责对各单位移交的涉嫌刑事案件依法进行查处。依法对工作中的阻挠、威胁、恐吓、谩骂、辱骂、攻击执法人员的各类涉黑涉恶及治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市交运局:负责加强渣土拉运车辆、重型机械等营运车辆企业的管理。对市域外渣土车辆、清运车辆货物的来源和去向进行监管查处,并及时参与惩处毁田挖沙采石取土行为的企业、车主。

三、严格处罚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在各相关镇(办)区域内查获1起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违法行为,将对案件所属镇(办)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包联副职会议检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查获第2起,将扣除所属镇(办)工作经费5000元,并对主要负责人会议检查,包村副职领导诚勉谈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警告并扣除当月补贴1000元;
累计查获3起,将扣除所属镇(办)工作经费10000元,并对所属镇(办)主要负责人诚勉谈话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包村副职领导警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警告并停发当月全部补贴;
当年累计查获超过3起以上的,将对所属镇(办)主要负责人警告,包村副职严重警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对部门、镇(办)、村组等内部公职人员参与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以及因监管不到位,出现毁田挖沙采石取土问题,并被中省媒体曝光,给我市造成恶劣影响,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奖励

在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过程中,镇村能够积极巡逻及时发现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或打非大队的,在案件核实查处后,将给与5000元/次奖励。对社会群众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举报的,在案件核实查处后,将给与3000元/次奖励,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推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问责。各镇(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形成严密的监控网络体系。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日常巡查、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不断加大以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宣传力度,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自然资源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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