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市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扎实做好建筑垃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水平,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领域市场秩序,
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领导关于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彻新发展理念,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创新绿色低碳为动力,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全面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全市建筑垃圾治理能力,以更高标准打好xx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整治目标
2023年,要加强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置“”原则,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成果报批,形成与区域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要完成建设xx座以上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利用厂,实现全市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基本平衡;
要持续开展全市存量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全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的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综合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100%、60%、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报批。
要坚持规范先行,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要针对区域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前期编制完成的市工作规划成果进行完善修订,组织召开《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专家评审会议,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法报批,以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加快形成与区域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二)深化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结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建筑垃圾治理乱象,聚焦重点领域、敏感地带范围,持续开展本区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健全排查整治和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加快排查问题整改,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回头望,防止建现象出现反弹。
(三)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步伐。
要根据区域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及预测产生量,结合建筑垃圾乱倒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年底前,至少完成xx座以上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任务。同时,要全面加强现有建筑垃圾笑纳场所的监督管理,实现本区域建筑垃圾产消平衡。
(四)大力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
要按照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
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要全面推行精装房、装配房制度。
(五)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联合机制。
要建立以城市管理执法、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联合机制。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牵头,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有效推动全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日常监管、综合利用等工作。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对沿途抛洒、带泥上路、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超速、闯红灯、乱倾倒、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七)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堆体风险排查。
要加强建筑垃圾堆体风险排查治理,要对现有建筑垃圾堆体进行常态化检查,对摸排的数量、位置、堆体形成原因等登记造册,建立完善详细的台账体系,要聘请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每一处建筑垃圾堆放点开展稳定性检查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堆放点,制定综合加固整治方案限期治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本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行动方案,高位部署相关工作,要把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动。
(二)明确协同职能。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建筑垃圾乱倾倒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
(三)压实属地责任。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属地责任,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快速发现和处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辖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不动摇、守土担责不含糊、守土尽责不懈怠,切实做好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意义,强化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曝光,提高公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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