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XX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日常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X党委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争优工作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等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分类管理、量化计分、周期考核、奖优罚劣、民主公开等基本原则。
三、范围对象
组织关系在本村的所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执行。
根据农村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的党员为A类;
在本村辖区内生活,无固定工作岗位,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
户籍地在本村,在本村外工作或生活的党员为C类;
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部分能力但能表达本人意愿的党员为D类。
四、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履职积分、激励积分、违规扣分等四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
主要按照《党章》规定,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及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会、主题党日、远程教育学习和党内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党纪国法、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廉洁自律规定等。
(二)履职积分
主要根据当前农村社会治理的要求,考核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努力。具体包括带头参与重点工作、参加每月公益活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按时高效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
(三)激励积分
对党员有突出事迹的,给予激励加分。如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其他各类公益志愿活动;
日常表现突出,获得镇级以上各类表彰荣誉的。
(四)扣分项
重点考核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相应的项目,出现不尽责、不作为或违规违纪等情况。如不履行党员义务、发挥负面作用产生不良影响,违纪违法或违反社会道德,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等。
五、具体操作
党员积分以党小组为单位,按年度由村党总支部全面负责具体实施。每一位党员建立积分卡,该卡由村党总支部指派专人负责。
党员每月25日前,按照评分细则,如实向所在党小组申报积分事项,并在备注栏中盖书记印章。
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参加志愿活动的,由党员向党小组长申报,党小组长核实后,按评分细则认真完整地记录好志愿者姓名、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并在每月25日之前汇总给村党总支部,由村党总支部填入党员积分卡。另对各党小组长上报的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次月由村党总支部牵头、实地进行询问查验。
年终根据每位党员全年的积分总和的分值,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作为评优的参考条件。
党总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于每月10日之前在指定党建服务点公布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本党总支部反映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党员反馈。
六、积分目标
1、本党总支部A类党员全年积分不少于150分;
2、本党总支部B类党员全年积分不少于120分;
3、本党总支部C类党员全年积分不少于80分;
4、本党总支部D类党员全年积分不少于30分;
七、积分运用
1、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
2、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对于A类党员积分达150分以上、B类党员积分达120分以上、C类党员积分达80分以上、D类党员积分达30分以上的党员,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3、对于A类党员积分未达150分、B类党员积分未达120分、C类党员积分未达80分、D类党员积分未达30分的党员应向党总支部书记说明原因,并通过谈话提醒、党总支部大会点名批评、民主评议中评定为不合格等方式加强管理。
4、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另由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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