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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讲话【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12-14 11:36: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讲话【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讲话【精选推荐】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市交安委实体化运转以来第一次全体会议。刚才,X同志宣读了市交安委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向明同志通报了全省考核情况,应当说结果非常不理想,希望大家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这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要紧紧抓在手上,抓出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一再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各行各业,关乎千家万户。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主客观因素,以“平安行·你我他”行动为载体,着力推进“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务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X人、同比下降X%。成绩来之不易,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和市交安委,向奋战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五大短板”:

一是综合治理重部署、轻落实。有的综合治理只注重“会议部署”“制发文件”,制定措施不实际、不管用,有的甚至不落实、空对空。个别部门齐抓共管机制不顺畅、不健全,责任体系有待加强。

二是安全监管重末端、轻源头。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源头隐患重视不够,溯源治理不强,导致一些关键环节监管缺位,隐患久拖不治,尤其在职责交叉领域更为突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发展缺乏安全规范和引导,风险较大。

三是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有的运输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一味注重经济效益,教育培训、动态监控等日常管理形同虚设。有的县市区运输车辆违规挂靠问题突出,挂靠经营“只收费不管理”,隐患较大。还有的县市区货运装载企业存在无经营资质、非法经营等问题,货物装载管理混乱,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

四是隐患治理重排查、轻整改。有的县市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未见实效,缺少联合验收、跟踪问效等环节,特别对短期无法整改的突出隐患,未能采取临时有效管控措施。有些高风险路段、灾害易发路段整改进展缓慢。

五是管理人员兼职多、专职少。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员人员成份复杂,专兼职比例不平衡,由于管理手段简单粗放、培训指导不及时不到位、经费补助未能落实等原因,致使有的地方基础工作运转不实,甚至存在“无人管”现象。

我点出的这些方面,既有新情况,又有老问题,就是为了告诉大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恪守安全红线,严守工作底线,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防范事故、减少伤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聚焦重点关键,持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坚决把各项举措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对照“平安行·你我他”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今年我们要聚焦重点难点,紧盯薄弱环节,以铁的手腕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全年考核中进入先进行列。

(一)全力清剿源头安全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坚持从源头上、根子上抓起,靠前一步清剿隐患。一要确保不增“新量”。各县市区交安委、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紧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按照职责参与规划、设计、评审、建设、验收等全过程,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验收不合格的严禁开通,坚决杜绝道路“带病通行”;
各县市区交安委对排查出的X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销售、登记、营运准入、报废等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通报、核查、整改等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四非”车辆上路行驶;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学员取得驾驶证一年内交通违法率和事故发生率等事项,严把驾校培训质量关。要加强经营性客货运驾驶员、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管理,严格从业准入及日常管理。二要滚动清零“存量”。公安、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及驾驶人审验、换证等源头问题,强化隐患滚动“清零”机制;
交通运输、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定期对重点运输企业开展联合排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联合约谈、督促整改、跟踪督办;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开展好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督检查和联网联控系统考核;
交通运输、公安、住建等部门要改进、完善道路隐患动态排查、挂牌督办、效果评估和临时管控等工作机制,重点治理长下坡、急弯、临水临崖、平交口及开口、桥梁、隧道等高风险隐患,每季度梳理排查,每半年“回头看”,跟进问题整改;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营运车辆事实产权归属、承包经营合规性、驾驶员劳动关系等审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严禁挂靠经营;
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旅游用车安全的监督检查,严禁私自转包和无资质运营。

(二)全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坚持常态整治。公安部门要开展不间断异地交叉执法、区域联合整治,严查严处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强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依托“智慧云”、“六合一”、“集成指挥平台”、“天网”、机动车缉查布控等系统,精准查缉重点交通违法。加强联合整治。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强化联合治超常态执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依法严查“百吨王”超限超载行为;
要在交通运输繁忙、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国省道新建一批联合治超执法站,实施精准治超;
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防问题车上路。强化重点整治。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定期开展校车专项检查,优化校车保障模式,严打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

(三)全力强化农村管理工作。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多,特别是道路隐患大、车辆安全性能低、交通文明意识不强、交通违法屡禁不止、交通陋习大量存在等问题突出,尤其是“小目标”驾驶人不懂规矩、不守规则是导致伤亡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最让人不放心的就是农村地区。要补齐管理力量薄弱的短板。各县市区交安委要建立由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委”具体实施的“路长制”和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局长、交警大队长、交警中队长具体实施的“路长制”(“双路长制”),做好道路巡查、违法劝导、宣传服务、隐患排查等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要督导建立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齐配强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提请当地党委、政府以乡村振兴和平安乡村建设为契机,压实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人员、场地、装备、设施、制度、经费落到实处。要补齐隐患突出的短板。各县市区交安委、交通运输、财政、公安等部门要继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实施“三灯两带一警示”建设(三灯即信号灯、照明灯、爆闪灯;
两带即隔离带(桩)和减速带;
一警示为路口卫士警示系统);
要大力推进X、X国道和X省道安全畅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每个县市区再确定一条县乡路,作为安全畅通示范公路,全力压降交通事故。要补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短板。各县市区交安委、宣传、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将交通安全写入村民公约,引导村民自治自律;
要加强农村宣传阵地建设,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网络,依托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开展常态宣教;
要借助“两站两员”建设,在农村推广应用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手机APP,实现日常工作在线部署、监督预警、考核评价。

(四)全力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这是关键中的关键、要害中的要害。各县市区交安委、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法治意识、风险意识、专业意识和规则意识再强化、再提高,对企业来讲,必须增强主动性,主动落实责任;
对我们来讲,既要“引导”又要“倒逼”,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地。要做到“三个倒逼”:一是执法处罚倒逼。实施更加严格的执法检查,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检查活动,查看动态监控、运输组织、驾驶员和车辆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隐患一律落实处罚。对严重超限超载,特别是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要顶格处罚,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不能违、不敢违。二是联合惩戒倒逼。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行政许可、线路招标、质量信誉考核挂钩,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主要依据。严格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将进入“黑名单”的企业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媒体监督倒逼。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惩治一个、警示一片。

(五)全力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培育文明交通共识,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各县市区交安委、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持续深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七进”活动,制作贴合实际、贴近生活、易于传播的宣传资料,采取灵活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弘扬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规则意识,凝聚文明交通共识;
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每月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每季度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名单”,扩大警示效果,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道路交通安全;
公安、财政部门要健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重交通违法监督。

三、完善共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巩固升级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今年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体系,作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

(一)进一步强化共治机制。以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充分发挥市、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协调作用,完善调度、督查、考核、追究、表彰等工作机制,按照“每月排名通报、条块分线督办”双轨并行的督考办法,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二)进一步夯实共治责任。道路交通安全讲千条万条,最根本一条就是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X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决不允许各自为政、推诿扯皮,严防空档、盲区。要健全落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问责体系,对每起较大事故,一律落实事故深度调查措施,实现隐患深度治理。要完善问责约谈、追责情况发布等工作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责任追究模式。

(三)进一步加强全民共治。要善于运用新的载体和手段,建立全民沟通互动的渠道、平台,发动全社会和各基层组织广泛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要用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企业、志愿者、社会公众人物和社团组织等的力量,实现良性互动;
要善于利用舆论引发关注、深度报道、造势借势,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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