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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6 18:18: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21〕*号)精神,现就建立和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奋力开创*镇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科学规划、集约节约利用林草资源,充分发挥林草资源多种功能和效益。

2.坚持党政同责,协调高效。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加快形成推行林长制的强大合力。

3.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整体修复理念,采取切实可行的造林育林育草措施,分类施策、科学经营。

4.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依法治林治草,守住自然生态边界,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林草资源的保护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21年12月底,全面建立和推行镇、村林长体系;
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不懈努力,使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林草资源总量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供给能力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更加优化美化,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获得感明显增强。

(四)组织形式。建立镇、村林长组织体系,建立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林长”的工作机制。设立总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分别担任;
设立林长,由其他副镇长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林长,村党组织副书记担任副林长。

(五)工作职责

总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级林长是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责任区域造林绿化、产业发展、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级林长负责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发挥好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强化源头管理。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镇级林长责任区域按照东、中、西片区划分。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主要以村域内山头地块进行划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敏感区域资源监管,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完善空间规划布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护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草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原、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全镇林地保护。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提高草原植被盖度。

(二)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依托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坚持区域治理、防沙治沙、绿色发展,使镇域内生态功能明显提升,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镇村、公路及河湖库区、旅游景区等绿化,增加森林草原植被,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形式,积极参加“互联网+义务植树”“蚂蚁森林”等活动,加快城乡绿化步伐。推进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抓好重点区域治理美化、景观化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三)加强生态系统治理修复。遵循自然生态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推进保护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恢复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加强水土保持,因地制宜推进金川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四)提升林草整体功能和效益。加强森林经营和草原修复,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为目标,推动实施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草原治理修复,提升林草资源数量和质量,稳步增强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林草资源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实现林业草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林地经营者科学发展经济林、林下经济等产业,有效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促进林农增收。

(五)强化森林草原灾害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落实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加大林草防火宣传力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现代技术手段,建立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强化林草有害生物检疫,快速有效消除隐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防灭火、防疫及其他生态灾害处置装备和物资,提升各类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森林草原火灾、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六)持续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严格落实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强化政府对林区、林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职能。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程序,盘活林地草地资源。

(七)提高林草资源监管水平。加快建立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统筹整合林草管护力量和管护资金,发挥好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加强专职护林员、草管员队伍建设,确保每块林地草地都有林长及护林员、草管员管理。进一步加大林草行政执法力度,配合上级林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工作对接、部门协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广泛引导发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探索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民间投资、金融资金等积极投入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通过森林认证、碳汇交易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林草资源保护修复资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认养等方式,共同保护好绿水青山。

(三)严格考核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同时,将林长制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村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以公正科学的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规范运用,推动林长制有效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保护发展共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为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成为共识。

各村、各部门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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