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4篇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12021年关于印发33至至1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通知和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及告家长书汇编 各学校、幼儿园,区疾控中心,各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2021 年 关于印发 3 3 至 至 1 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通知 和 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及 告家长书 汇编各学校、幼儿园,区疾控中心,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早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根据 10 月 22 日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 3—11 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和 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县教育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XX 县 3 至 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 县教育局 XX 县卫生健康局
2021 年 10 月 31 日
3 3 至 至 1 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 3-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各
学校、幼儿园因地制宜、分阶段做好组织安排,确保 3-11 岁适龄、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做到疫苗接种安全、有序、科学、规范。
二、接种形式与时间安排
(一)接种形式
3-11 岁学生及幼儿新冠疫苗接种采取的形式:学生、幼儿由监护人陪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种。
(二)时间安排
11 月 20 日前,完成 6-11 岁人群的第一剂接种。
12 月 15 日前,完成 6-11 岁人群的全程接种。
11 月 25 日前,完成 3-5 岁人群的第一剂接种。
12 月 20 日前,完成 3-5 岁人群的全程接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县教育局将适龄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各学校、幼儿园负责组织、落实在校学生、幼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把学生、幼儿疫苗接种作为当前加强疫情防控的重要任务。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把疫苗接种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学生接种任务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对于 3-11 岁非幼儿园、小学在校人群,由现住址所在地村(社区)做好摸底统计和动员工作,及时主动接种、积极接种、全程接种。
(二)加强宣传发动,确保接种知情同意
县教育局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摸清各校(园)应接尽接学生底数,耐心细致向师生、家长宣传疫苗接种和全程免疫的效果,提高他们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努力做到无禁忌症的适龄幼儿、学生应接尽接。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合学校做好疫苗接种的科普宣传,协助学校相关人员熟悉了解接种后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等工作。学校对在校学生可采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和摸底统计等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作,保障接种安全有序
学校应设有联络员,负责落实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登记和接种预约等组织工作。接种单位要加强与学校的工作对接,指导做好接种前信息登记和预约等相关工作。在校学生接种形式分为学校组织接种和自行前往接种点接种。学校组织接种的应提前与接种单位沟通、商定接种时间和地点,在学校所在地方舱接种点设立接种专场,学校负责有序组织学生前往方舱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对 3-11 岁未成年人,原则上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现场陪同且充分阅读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学生(幼儿)接种前,学校应将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纸质知情同意书发放给学生(幼儿),要求学生(幼儿)监护人提前阅知;学校组织学生(幼儿)接种时需由学生监护人陪同,并提供学生(幼儿)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携带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学生(幼儿)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和接种证,接种后于指定区域留观 30 分钟。学生(幼儿)接种后需及时向学校、幼儿园反馈接种情况,学校做好登记和统计。
学校需加强接种期间值班执勤、师生管理和悉心服务,鼓励当天接种的学生(幼儿)回家休息,对接种后仍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学校要配备相应力量,实施 24 小时健康观察,发现情况配合卫生健康
部门妥善处置,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全力以赴保障学生安全。
(四)规范疫苗接种,确保接种安全
县疾控中心应做好新冠病毒疫苗供应保障,严格疫苗管理。各接种单位应根据疫苗使用说明书标注的适用年龄采用相应品规的新冠病毒疫苗,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规范开展知情告知、健康询问、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操作、接种后 30 分钟留观等工作。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接种凭证。接种现场应加强医疗救治保障,规范AEFI 调查处置。
关于 3 3- -1 11 岁适龄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国内部分地区也时有疫情发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早接种、早保护。为进一步扩大接种范围,建立更加广泛牢固的人群免疫屏障,让未成年人早日获得保护,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安排,我县已启动 3-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在规定的时间,请您陪同孩子到指定地点(学校所在镇、街道方舱接种点)接种。具体时间由学校和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定后告知您。
在您的孩子接种疫苗前请您配合完成知情同意工作,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有关内容,知情同意书中有关接种禁忌的内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有特殊情况的还请提供情况说明。
接种时,提醒您带好您的身份证,孩子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和接种证,由您陪同至接种现场。在接种疫苗前应避免空腹、劳累,尽可能在放松的状态下完成疫苗接种。
在您的孩子完成疫苗接种后请务必在接种现场留观 30 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留观结束后,还需由您(或学校老师)实施 24 小时健康观察,确保安全。
如您的孩子确因来往等原因不方便参加学校所在地集中接种的,需在居住地接种的,应在规定时间前由您陪同完成接种,并及时上报学校。如您的孩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种的,请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计汇总后报所在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学校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为您的孩子接种。
如您的孩子不是小学、幼儿园在校(园)适龄人群,请您主动到现住址所在地村(社区)登记,及时主动进行疫苗接种。
温馨提醒:如果您的孩子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要间隔 14 天后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与接种其他疫苗至少间隔 14 天以上,但如遇犬咬伤或出现外伤等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或注射免疫球蛋白的,可不考虑该时间间隔。
XX 县教育局
XX 县卫生健康局
2021 年 10 月 31 日
篇二: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2021 年 发布 3 3- -1 11 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附致家长的一封信日前,XX 市教育局、XX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XX 市 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一、接种对象及时间安排
本次接种的对象为3-11岁人群(2009.9.1-2018.10.22期间出生),主要为小学、幼儿园学生。在 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第一剂接种;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
在校学生(幼儿)因疾病等原因未能在集中接种时间内完成接种的,符合接种条件后,应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及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相应剂次的接种,具体接种点由当地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商定。尚未入园的部分幼儿,家长如自愿接种疫苗的,可根据接种服务开放时间,自行带孩子前往接种点完成接种。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10 月 30 日前)
1.制定方案;
2.召开会议部署动员;
3.做好组织和宣传、精准排摸登记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第一剂接种(10 下旬——11 月 20 日)
2.第二剂接种(11 月 20 日——12 月 20 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
各地各校做好教育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师生、家长宣传疫苗接种和全程免疫的效果,提高他们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努力做到符合条件、无禁忌症适龄学生主动接种、积极接种、应种尽种。由于 3-11 岁在校学生年龄较少,身体发育还不成熟,抵抗能力和身体的防护意识、能力比较弱,接种工作要更谨慎、更周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合
各地各校做好疫苗接种的科普宣传,协助学校相关人员熟悉了解接种后注意事项、接种过程的医疗救治保障、后续接种相关健康状况应急处置等工作。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屏障。要采用家长会(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工作。各地各校要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师生和家长的关切。
(二)精准排摸登记
各地各校要摸清底数,根据实际情况准确统计出符合接种年龄段学生的学校分布情况及所处的接种阶段。学校应将纸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下发给学生,要求学生监护人提前阅知。有以下情况可暂缓接种: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或疫苗成分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退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三)科学规范实施
各地要根据辖区实际和少年儿童特点,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的工作要求,科学制定 3-11 岁人群接种方案,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和场地,防止人员过多、拥挤,确保有序接种。
对于 3-11 岁未成年人群,明确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现场陪同直接到指定的接种点接种。需携带孩子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预防接种证,且充分阅读并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家长要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特别是有关接种禁忌的内容,孩子的健康状况、心理紧张情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等如实告知接种医生,有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情况说明;配合接种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疫苗验证等工作。
学生接种前,应避免空腹、劳累,尽可能在放松的状态下完成疫苗接种,接种当天要穿着便于穿脱及袖口宽松的衣物;学生接种后,务必在接种现场留观 30 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并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
证上,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的合并管理。接种后当日,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怀疑由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第一时间报告接种单位和学校,必要时及时就医。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建议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若学生近 14 天内接种过其他常规疫苗,需间隔满 14 天后再安排接种新冠疫苗。
(四)强化安全保障
目前,我国 3-11 周岁人群接种疫苗品种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 细胞),免疫程序为 2 剂次,两剂之间的接种间隔至少 2-3 周,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接种前务必做好校对,防止出现接种差错。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强化风险预警,加强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及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和处理;针对未成年人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和处置特点,加强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应急处置力量,提高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交通、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做好心因性反应科普宣传、制定疫苗接种应急预案,加强接种期间值班执勤、师生管理和悉心服务,鼓励当天接种的学生回家休息,对接种后仍在校学习生
活的学生,学校要配备相应力量,实施 24 小时健康观察,发现情况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全力以赴保障学生安全。
篇三: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 现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日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
办【202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1年 1 月-3 月)。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
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21 年 4 月-6 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7 月-8 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21 年 8 月-12 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三、规范接种服务 (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
医院、
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
卫生
院、陵阳中心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 3 月中旬启用。新增
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 3 月下旬启用。
(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各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
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加强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按照县医共体区域划分,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
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严格疫苗运输、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
确保各辖区各行业管理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
(二)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地区,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
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篇四: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拟县 3-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李*谢制作[选取日期] 谢李制作,文中所有名称都为虚拟杜撰。
李 A 谢老师制作
虚拟县 3 3- -1 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和规范 3-11 岁人群在使用疫苗时做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疫苗质量与安全,杜绝患者在使用疫苗时发生医疗事故,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按照《关于印发全市 3-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疫情防控要求,扎实稳妥推进全县3-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 3-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领导主管、部门推进、属地管理、应种尽种”的原则,全面压实四方责任,科学稳妥推进 3-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前期疫苗接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接种范围,将疫苗接种入群由 12 岁以上调整至 3 岁以上,提升全人群疫苗
接种覆盖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积极引导 3-11岁适龄且无禁忌人群应种尽种,确保在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虚拟县 3-11 岁新冠疫苗接种任务数:15749 人。
三、疫苗选择 用于 3-11 岁人群接种的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和北京科兴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
四、组织实施 (一)各方责任 要统筹做好辖区 3-11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和常规疫苗接种工作,结合未成年人接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合理把握接种工作节奏,保障接种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教育局要组织做好3-11 岁在托机构和在校学生的接种摸底统计、造册登记、清零销号工作,可通过家长会、入学查验接种记录等方式,提高学生接种覆盖率。卫体局要指导接种单位和医疗机构针对性做好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各社区、村要做好未入托入学儿童接种的摸底统计、造册登记和组织工作,发挥“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特点,登门入户开展通知预约;公安局要切实维护好现场秩序,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确保接种点安全有序。
(二)规范接种
各乡镇(城区)、各接种点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实施疫苗接种。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查验等工作。接种人员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流程和信息登记,确保接种安全。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 分钟。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保持与新冠疫苗接种时间间隔 14 天以上,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规划疫苗的接种。
(三)医疗救治 针对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特点,结合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加强人员培训,接种单位要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和心理卫生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 120 急救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确保受种者安全。要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四)宣传引导 围绕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家长对新冠
病毒疫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良好氛围。针对儿童聚集性强、认知能力弱的特点,做好耐心细致的科普宣传和接种前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心因性反应的发生。加强與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流言,迅速辟谣澄清谬误。
(五)监督评估 各乡镇(城区)要及时对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立即组织整改,对已出台的不合理规定及时予以纠正,严禁弄虚作假和“简单化”“一刀切”做法。县疫情防控办将定期通报各乡镇(城区)接种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派工作组指导助推各乡镇(城区)安全、有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疫苗接种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