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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2-09-09 17:3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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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汇报

 

 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情况汇报

  ×××县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 (2005 年 6 月 25 日)《民族区域自治法》 颁布实施 21 年来, 我县抓住国家扶持、 西部开发、 大湘西开发等历史机遇, 充分发挥民族地区、 民族政策、 民族资源等优势, 大力发展民族政治、 民族经济、 民族文化, 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 巩固了民族平等、 团结、 互助关系 , 实现了 民族团结进步、 共同繁荣目标。

 一、 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 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2004 年, 全县 GDP10. 48 亿元, 增长 23. 5,是 1984 年 1. 24 亿元的 8. 45 倍。

 其中一、 二、 三产业增加值为 2. 36 亿元、5. 72 亿元、 2. 4 亿元, 分别是 1984 年的 3 倍、 33. 2 倍、 8. 3 倍。

 全年财税收入 1. 607 亿元, 增长 70. 92, 是 1984 年 184 万元的 87. 3 倍。

 在全国县域经济提升速度最快的 100 个县市中名列第 27 位。

 今年 1-5 月, 全县GDP5. 24 亿元, 比增 17. 8, 其中一、 二、 三产业增加值为 0. 81 亿元、 3. 32亿元、 1. 11 亿元, 分别增长 4、 26. 4、 12. 2, 完成财税收入 1. 37 亿元,比增 215. 2。

 二是产业开发成效显著。

 2004 年,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4. 06 亿元, 增长 3. 7, 粮食总产量 81368 吨, 增长 0. 42, 农民人均产粮 351. 6 公斤。

 培育农业产业开发大户 201 户, 其中种植大户 70 户、 养殖大户 120 户、 加

 工营销大户 11 户, 烤烟、 水果、 蔬菜、 养殖、 桤木等农村支柱产业逐步壮大。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 35 家, 实现产值 17. 42 亿元, 比增 65. 9; 增加值 5. 2 亿元, 比增 87. 8; 销售产值 17. 19 亿元, 比增 62. 8。

 其中矿业产值 16. 07 亿元, 增长 66. 8; 完成增加值 47342 万元, 增长 47. 77; 完成销售收入 15. 07 亿元, 增长 47. 1; 实现税收 1. 05 亿元, 增长 47. 13。

 三次产业结构由 1984 年的 62. 73:

 13. 9:

 23. 37 调整为 2004 的 22. 52:

 54. 58:22. 9。

 三是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1984 年以来, 全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2. 5 亿元以上, 其中 2004 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3. 97 亿元, 比增 27. 8,县城老街改造、 城区综合宽带网络、 城区电子监控网络、 110 千伏输变电、花民公路、 佳民至望城连接线路面硬化等重点工程竣工; ×× 、 ××等乡镇街道实施提质改造建设。

 紫竹园大市场、 商贸大厦、 城关集贸市场、 220千伏输变电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

 古苗河风景区纳入省级风景名胜区。

 四是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2004 年,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 1456 元, 增长 5. 4, 是 1984 年 247 元的 5. 89 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162 元,增长 9; 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 11246 元, 增长 1. 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成补偿 25681 人次、 345. 68 万元, 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问题。

 全面免征农业税 449 万元, 农民人均减负 19. 4 元, 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减负十佳县” 称号。

 民族教育投入加大, 改革稳步推进, 质量明显提高, 一批品学兼优的民族学生进入国内外大中专院校深造, 边城高级中学在全州捐资建校中规模最大, “双语双文四步转换” 教学方式受到国家民委和国家教委表彰。

 成功承办州十运会, 在历届全省乃至全国少数民

 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屡获佳绩, 先后向省州输送优秀体育苗子 20 多人,2003 年被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先进县”称号。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奋进精神,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示范乡 镇村活动, 建立边区联谊制度, 保持和巩固了全县安全团结的政治局面, 涌现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其中受国家表彰的先进个人 3 人, 省州表彰的先进个人 27 人。

 我县的主要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

 多年来, 我县历届县级主要领导都十分重视、 关心和支持民族事务工作, 始终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实抓好。

 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民族事务部门过问和听取民族事务工作汇报, 经常深入民族贫困地区调查和了 解民族事务工作情况, 经常带队赴黔渝鄂民族地区开展民族联谊活动, 并形成了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 县委办、 县人大民侨委、 县政府办、 县政协民宗委、 县民族事务局、 县司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班子, 全面负责《民族区域自治法》 的贯彻落实工作,为抓好民族事务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是加强宣传。

 先后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 的通知》、《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 颁布实施 20 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等文件, 大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教育活动。

 以县委党校为阵地, 将《民族区域自治法》 纳入各类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内容, 使全县参与《民族区域自治法》 学习培训的干部达 90以上。

 每年确定一个民

  [1] [2] 族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月, 采取苗歌、 山歌、 苗剧等群众喜闻乐

 见的方式在全县各集镇墟场巡回演唱, 并编发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规条例的新编苗歌、 山歌小册子各 5000 册, 在 7 个重点农村集镇进行宣传发放。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先后在《中国民族报》、《民族论坛》 办专刊, 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 宣传我县改革开放 20 年来民族事务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三 是用好民族政策。

 1984 年以来, 我县一直把用好民族政策作为民族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渠道, 并积极采取措施上争外引, 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2001 年以来, 我县共向上争取并到位各类资金 19155 万元, 其中各类扶贫开发资金 9765 万元, 中扶贷款资金 7290 万元, 省州部门对口扶贫资金 2100 万元, 为我县扶贫开发、 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特别是通过积极争取, 我县民族工艺美术厂、 民贸一局、 民贸二局、 新华书店、等企业和单位戴上了 民族贸易企业或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帽子, 企业每年可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资金 70 万元以上。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

 近年来, 我县组织专门的写作班子和调研人员, 开展民族调研 12 次, 收集整理了 全县 105 个贫困村的详细数据和资料, 写出了《×× 县 1994 年以来落实民族优惠政策的情况综述》、《× ×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考》、《× ×县农村民族经济及社会发展综合调查》、《××县文化资源开发的思考》、《××民族民间工艺饮食状况调查报告》、《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民族贫困地区推进工业化的思考》 等一系列调研文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 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 和《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 年)》 实施以来, 我县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以特困村为主战场, 以贫困人口为主攻对象, 集中所有人力、 物力、 财力, 大力实施扶贫开发工作, 取得了 较好成效。

 一是农村贫困人口逐渐减少。

 2000年, 全县共有贫困村 130 个, 贫困村占整个行政村总数的 43. 33, 是全国贫困村比例的二倍多; 贫困人口 9. 1 万人, 遍布全县 21 个乡 镇, 占全县人口总数的 33. 87, 是全国低收入贫困人口比例的三倍;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只有 1116 元。

 到 2004 年, 全县低收入贫困人口已减少到 7. 79 万人,下降了 4. 87; 贫困村减少到 94 个, 下降 12;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加到 1456元, 比 2000 年增长 30. 47, 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二是贫困村产业开发初具规模。

 到 2004 年底, 全县已累计开发干果面积 12 万亩, 开发水果面积 2. 9 万亩, 累计开发桤木林 21. 7 万亩, 种植烤烟 1. 46 万亩, 培育种养大户 190 户, 促进了 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

 三是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2001 以来, 我县先后解决 70 个村的通村公路、 89 个村的通电、 广播和有线电视, 210 个村开通了程控电话, 使全县农村的通电、 通播、 通视、 通水、 通邮率达到 100, 全县通村公路里程 1800 公里, 连通 297 个村,通村率 99。

 新修学校教学楼 8 栋, 新修农村卫生院大楼 5 栋, 275 个村建有村级卫生室, 较好地解决了 农村行路难、 看病难、 上学难等问题。

 建成老寨村文化表演楼 1 栋, 丰富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我们的主要作法:

 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2001 至 2004 年, 全县累计投入各项扶贫资金 17055 万元用于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其中财扶 4229

 万元, 以工代赈 4816 万元, 民族发展资金 720 万元, 中扶贷款资金 7290万元, 年递增幅度 15 以上。

 二是积极争取对口帮扶。

 近年来, 我县通过努力, 除衡阳市一如既往地对我县开展对口帮扶以外, 长沙矿冶研究院、省民委、 省农业厅、 团省委、 省农业银行、 州委办、 州公安局、 州民政局等 20 多个部门也先后深入我县 20 多个贫困村开展对口扶贫, 累计完成对口扶贫资金投入 2100 多万元。

 三是积极探索异地移民开发新路。

 结合蔬菜产业建设, 从 1999 年6 月开始, 选择偏远山区具有一定文化、 勤劳肯干的 12 户农民来到县高科技大棚蔬菜基地示范园边学习边生产, 掌握必备的栽培技术, 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目前, 这 12 户农民每个劳动力月均收入能达到 600 元, 一户 2 个劳动力年均收入能达到 1. 5 万元以上, 实现了稳定脱贫。

 四是搞好扶贫项目管理。

 强化扶贫开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将重大扶贫开发项目纳入各乡 镇、 各县直有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并明确责任主体和奖惩办法, 确保各扶贫项目 如期完成。

 同时,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 县少数民族三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等文件, 规范资金审批程序, 严格票据审核, 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责任制, 扶贫项目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终身负责。

 如 2001 至 2005 年, 我县共申请到位各项民族发展资金 807 万元, 其中民族专项资金 600 万元, 民族三项经费 207 万元。

 我们通过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 确保了专款专用。

 在民族三项经费中, 共安排 42 万元帮助 840 名贫困群众解决了 住院补助, 安排65 万元资助 5000 多名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安排 65 万元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10 次、 民族调研活动 12 次, 安排 35 万元走访和慰问特困企业下岗

 职工、 农村贫困群众 715 人。

 在民族专项经费中, 共安排 250 万元用于农村基础实施建设,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 20 个, 安排 200 万元用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实施结构调整项目 30 个, 安排 150 万元用于农村文化、 教育、卫生事业建设。

 三、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01 至 2004 年, 全县共完成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6612. 466 万元, 实施各类基础实施建设工程项目 183 个。

 为确保工程质量, 堵塞资金管理漏洞,我们坚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专人专帐管理、 封闭运行的原则, 对 50 万元以上的工程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 招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 技术负责制、 项目 终身 负责制, 促进了 项目 的顺利实施。

 一是交通项目 完成投资5505. 466 万元, 实施项目 81 个。

 其中新建和改造村级公路 75 公里; 改造路基 28. 2 公里, 硬化路面 14 公里; , 拉通 3 级路面 4. 2 公里; 城南龟形大桥投资 100 万元。

 已完工的公路项目共解决 75 个村 525 个组 5. 2 万人的行路运输难问题。

 二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 840 万元, 实施项目 27 个。

 其中面上农村小型水利投资 590 万元, 实施项目 25 个, 完成渠道防渗和新开灌溉支渠 30 公里; 5 痤小二型病险水库治理工程全面完工, 完成投资 100 万元; 茶峒板栗支渠工程完成投资 150 万元, 架设倒虹吸管 90 米, 完成渠道防渗和新开灌溉支渠 8700 米。

 为附近 30 个村新增灌面 0. 8 万亩, 改善灌面 1. 6 万亩。

 三是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投资 213 万元,实施项目 33 个, 共架设各种管道 48 公里, 修建大小水池 20 个, 解决了33 个村、 231 个组、 4620 户、 2. 74 万人、 1. 46 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四是片区综合治理完成投资 587 万元, 实施治理项目 42 个, 治理河道、

 码头、 水毁恢复、 草场植被绿化 150 平方公里。

 四、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县级财政实力有限, 资金配套难。

 由于民族贫困地区的财政大多属于吃饭财政, 保工资、 保运转尚且十分吃力, 根本拿不出多余的资金来配套项目建设。

 而目前上级要求县里配套的项目资金较多、 比例较大, 县级财政无力承担。

 如 2001 至 2004 年, 省州计委以工代赈办下达我县各类扶贫资金 5686 万元, 要求县级财政配套 870 万元, 占投资总额的 15. 3, 是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169 万元的 5. 14 倍, 特别是上级财政征对县级财政采取的抵扣还帐政策, 使应该归上级财政拿出的投资最后也落在了 县级财政,导致某些民族优惠政策在下面执行难, 一些项目不能按原计划进行实施,也达不到原计划要求。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缩小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 减轻县级财政支出压力。

 2、 项目 及资金下达迟缓, 当年任务完成难。

 历年的扶贫项目资金大多数都在 9、 10 月份才陆续到位, 造成当年下达的项目当年无法实施。

 如果来年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 势必会导致项目资金缺口, 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项目超支。

 建议上级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时适当提前时间, 以利项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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