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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枫桥经验”新时代发扬光大

发布时间:2022-09-12 16:3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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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枫桥经验”新时代发扬光大

 

 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上世纪 60 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历经全国各地坚持和发展,焕发出旺盛生机与活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11 月 12 日,中央政法委和浙江省委在“枫桥经验”发源地联合召开纪念大会,正是要在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5 年前,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15 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5 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55 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积累的基础上深化,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从乡村“枫桥经验”衍生出城镇社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和发扬的“金字招牌”。“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富有活力,就在于始终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始终坚守人民至上这一不变初心,始终弘扬改革创新这一时代精神,始终激活基层基础这一深厚本源。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无论时代如何变化,群

 众路线这个党的传家宝不能丢。

 “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质就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让城乡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就在于创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创新了党建引领的方式方法,探索了群众路线的实践路径。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呈现新需求。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扬光大,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们就一定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提到枫桥,相必很多人心里首先想到的便是张继的那首《枫桥夜泊》,近日随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5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 周年大会的隆重举行,借助“枫桥经验”,另一个“枫桥”走红了网络,进入了许多人的视野。

 所谓“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就是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激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枫桥经验”根植于中国大地,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激发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创新之举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发扬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更充分地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基层治理的有效方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因此,要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

 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群众

 工作既要传承也要创新。特别是要把依靠群众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基层治理向法治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激发情感、法律、公平的多重正能量,更有效地协调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让“枫桥经验”与时俱进,让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继续焕发生命力,平安中国、和谐社会的梦想,就会在人们共同努力下逐渐变为现实。

 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2018年11月11日至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浙江调研。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 周年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绍兴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绍兴法院坚持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全市基层法院运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 平台),群众发生纠纷,可以足不出户及时在网上得到解决。周强调研后指出,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在线调解模式,是在新时代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值得充分肯定,要在推广应用上下更大功夫,努力让在线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绍兴越城区法院探索运行“24 小时自助法院”,建立窗口服务、网上服务、自助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 24 小时

 全天候、全方位诉讼服务。周强指出,司法为民永无止境,“自助法院”的探索具有积极意义,要认真总结,不断发展完善。在越城区法院家事审判庭,一位家事法官建议,应在政法委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妇联、司法局等作用,合力促进纠纷解决。周强指出,这个建议很好,我们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在综合治理大格局下履行司法职能,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周强来到绍兴柯岩街道叶家堰村和漓渚镇棠棣村,考察司法服务乡村治理工作。在与全国人大代表、棠棣村党总支书记刘建明交流时,周强表示,看到村里环境整洁优美、产业发展兴旺、社会和谐有序,十分高兴,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对加强基层治理、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人民法院要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周强听取工作汇报,与全国人大代表刘建明、欧其、章国强进行座谈交流。周强指出,绍兴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很多亮点,尤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和环境审判、破产审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强探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多有益经验。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在人民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纪念

 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 周年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重要讲话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更加发扬光大。

 周强要求,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审理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发扬司法民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发动、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在线诉讼服务等,加快推进司法服务的智能化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让“枫桥经验”焕发出历久弥

 新的魅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群众自治、完善基层法治、提升德治水平,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运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 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

  11 月 15 日,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 周年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徐家新强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抓手。全省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之路,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徐家新要求,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郭声琨书记在讲话中系统阐述的“五个根本”,是建立在基层实践基础上的理论总结,是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必须牢牢把握的精神内核。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可能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成果。要加快推进司法服务智能化建设,推广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等服务,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更好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推动建立基层社会治理善治体系。要善于以个案为突破口,发挥好司法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普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让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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