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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

发布时间:2022-09-16 10: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体性事件,供大家参考。

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

 一、 名词解释 1、 群体性事件:

 是指公众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 通过非法聚集、 围堵等方式表达意愿,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危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集群行为。

 2、 制止方法:

 是指对群体实行心理和精神上的强迫, 而促使其收敛激情或停止行动的方法。

 3、大型活动群体性事件:

 是指参与大型活动的一些群体或个人,由于某种动因, 相互感染、 串通, 在活动所处的环境或场所中,实施妨碍活动的组织管理与正常进行的非社会行为并导致事态加剧、 扩大, 扰乱活动的固有秩序, 具有较大的政治、 经济影响与社会危害性的事件。

 4、 群体性上访事件:

 是指公民有组织地采用 5 人以上集群走访的形式, 越级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的群体超越法律约束的活动 5、 治安事件:

 是指扰乱社会治安, 危害公共安全, 造成严重后果或政治影响的事件都可称之为治安事件。

 6‘骚乱是指公然无视或对抗政府权威以及国家法律的群体性事暴力活动。

 7, 集会是指跟们聚集于公共场所, 发表意见, 表达意愿的活动。

 8, 游行是指公民在公共道路, 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 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9, 示威是指公民在公共场所, 以集会, 游行, 静坐等方式, 表达要求, 抗议或者支持, 声援等共同意愿活动。

 10,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公民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 未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许可, 以及获得公安机关许可但没有按照许可事项在公共场所举行的集会, 游行,示威活动。

 11, 强行驱散是指在政治的攻势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强制性平乱措施。

 12, 防止反复是指在平息骚乱事件后, 为全面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预防骚乱闹事死灰复燃而采取的行动。

 13, 武装威慑是指在骚乱闹事人群面前展示警方的强大威力,迫使其终止违法犯罪活动 14, 政策攻心是指以警察威力为后盾, 运用政治, 法律武器,从心理上, 精神上展开攻势, 瓦解骚乱闹事者群体已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15, 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情报信息和事件预测所制定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科学的工作计划和处置方案, 为了指导警力的处置准备和处置实施所进行的一系列预先的设计和安排的工作计划。

 二、 简答题 一, 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原则 1、 预防为主原则 2、 统一领导原则 3、 慎用警力、 慎用强制措施、 慎用武器警械原则 4、 依法果断处置原则 5、 教育疏导原则。

 二, 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的表现形式 1, 未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实施非法集会游行, 示威活动。

 2, 为许可而实施的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活动。

 3, 获得公安机关许可, 但未按许可事项举行的集会, 游行, 示威活动。

 4, 以非和平方式进行的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活动。

 5, 公民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进行的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活动。

 三, 公安机关在集会游行示威申请进行审查时, 下列情形不予许可:

 1, 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 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煽动民簇分裂的

 4, 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 游行, 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四, 处置骚乱事件的方法 1, 上报情况, 部署行动 2, 快速出警, 控制现场 3, 制止暴行, 驱散人群 4, 抓捕首恶, 收集罪证 5, 实施戒严 6, 恢复秩序, 处理善后 五, 处置骚乱事件的策略 1, 区别性质, 谨慎失策 2, 武装威慑与政策攻心相结合 3,管制现场, 遏制事态 4, 强行驱散与防止反复相结合 5, 突出重点, 酌情处理 六, 群体性事件的构成要件 1, 必须有引发者和参与者 2, 引发者和参与者都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 3, 事件的引发需要选择一定的客观环境 4, 事件要造成一定的后果和危害 七, 情报信息搜集的方法和途径 1, 依靠公安“大情报”系统, 加强基础信息采集 2 通过基层组织, 治安信息员和治安耳目 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 3, 通过社区和警务工作, 运用多种群众工作方法, 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 4 通过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 八, 对媒体的应对措施 1, 做好新闻媒体应对准备工作 2, 设置警戒线, 保持事件现场与记者之间必要的间隔 3, 对已经进入警戒线控制范围的记者, 依法礼貌进行疏导劝离 4, 对非法采访报道的, 依法采取果断措施。

 5, 对经过批准的集会, 游行, 示威报道活动或被采访对象同意采访活动, 公安机关不予干预, 被采访对象不同意接受采访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劝阻 6, 对发生集会游行示威事件, 公安机关应当在现场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 将记者与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现场人员隔离防止双方接触, 避免事态复杂化, 处理过程中注意依法, 文明,稳妥 九, 注意事项 1 熟练掌握。

 正确应用法律, 政策 2 及时查明采访记者的身份和采访性质 3 尽量缩短现场处置时间 4 切实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5 尽量避免与记者发生直接冲突 6 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7 严守工作纪律 十, 处置群体性事件时, 什么时候可以使用警械 1 结伙斗殴, 殴打他人, 寻衅滋事。

 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2 聚众扰乱车站, 码头, 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3 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的 4 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 5 袭击人民警察的 6 危害公共安全、 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 需要当场制止的

 三、 处置群体性事件时, 什么时候可以使用武器?

 1、 放火、 决水、 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2、 劫持航空器、 船舰、 火车、 机动车或者驾驶车、 船等机动交通工具, 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3、 抢夺、 抢劫枪支弹药、 爆炸、 剧毒等危险物品,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4、 使用枪支、 爆炸、 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 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5、 破坏军事、 通信、 交通、 能源、 防险等重要设施, 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 紧迫危害的 6、 实施凶杀、 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 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7、 国家规定的警卫、 守卫、 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 破坏紧迫危险的 8、 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9、 聚众械斗、 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 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10、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 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证据种类:

 书证、 物证、 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现场勘查笔录、 视听资料等

 武器警械使用规定:

 慎用武器警械的原则, 一、 牢记“以人为本”的宗旨, 善待生命。

 二、 遵守携带武器警械的规定。

 三、 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四、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法 (一)、 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处置方法 1、 盘问:

 执勤的民警出示证件, 可以对嫌疑人进行当场盘问,通过盘问, 查清事件起因、 目的、 计划等。

 2、 留置:

 经盘问、 检查未能排除嫌疑或查清事实的, 可以留置2 4 小时以内,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可以延长至4 8 小时。

 3、 检查:(1)

 检查的对象:

 录音、 录像、 拍照、 采访、 报道的人员; 现场可疑人员; 违法犯罪人员。(2)

 检查的内容:

 一是对人身进行检查; 二是对物品进行检查; 三是对车辆及随车的证件进行检查; 四是对身份证件进行检查; 五是在交通管制或现场管制区域检查特别通行证。

 4、 约束:

 《人民警察法》 第1 4 条; 约束是对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保护性约束措施。

 使用中要注意不能对约束人造成伤害。

 5、 强行带离 6、 立即拘留:

 对于强行驱散拒不服从的人员以及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依法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 可以强行带离现场的人员, 同时使用了暴力的,可以立即拘留。

 7、 命令解散 8、 强行驱散:

 是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 依法将拒不服从解散命令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强行驱赶出现场的强制措施。(1)

 驱散的条件:

 一是警力充足; 二是有一定装备; 三是驱散前先警告; 四是确保重点安全。(2)

 驱散的方式:

 一是队形冲击:

 警力充足的情况下, 配备盾牌、 警棍, 列成方队强行驱散; 二是使用催泪弹(瓦斯)、 高压水枪等警械进行驱散; 三是使用警犬或骑警冲击。(3)

 驱散时注意事项:

 一是先警告后驱散; 二是禁用武器; 三是变更驱散方式应当由现场负责人决定; 四是要注意驱散的方向 9、 现场管制 10、 交通管制 (二)、 初期处置方法 1、 敏于观察、 锐利发现 2、 极力劝阻, 分化瓦解 3、 分清重点, 提前布防:

 在群体性事件一时无法处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掌握事件主体流经路线、 冲击的目标、 附近的重点对象等信息后, 迅速占据有利地形, 使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到最小。

 (三)、 中期处置方法 1、 组成拦阻线, 控制事态发展;

 2、 示形造势, 使用警力进行震慑 3、 疏散现场周围人群

 4、 采用有效进攻队形, 分解事件主体 (四)、 后期处置方法 1、 警戒现场, 防止再聚集;

 2、 清理现场, 恢复秩序;

 3、 事件调查;

 4、 严把舆论导向 5、 依法打击处理

 五、 现场处置工作的瑕疵:

 信息缺乏; 反应迟钝; 应变不足;举措失当。

 六。

 教育疏导 1、 教育疏导:

 是指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 应当侧重于对事件参与人员的批评教育, 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主动退出事件。

 2、 主要内容:

 三可三不可, 即:

 可散不可聚; 可解不可结; 可顺不可激。

 (1)

 可散不可聚:

 是指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 要注意将事件消极的群体性意识状态, 分解为个体意识状态, 使这些个体退出群体, 达到制止事态发展的目的。

 坚持可散不可聚, 应注意:一是唤起个体的个性特征, 回到本人身份; 二是区分不同层次人员的心理, 采取合适的化解方式; 三是注意外围的控制, 防止无关人员加入。

 (2)

 可解不可结:

 是指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 要善于正视矛盾,妥善解决矛盾, 而不是回避矛盾, 更不能制造新的矛盾。

 注意:一是对于主体的要求, 应当理性对待, 从中发现症结所在; 二是对于主体提出的实际问题, 能够解决的, 有关部门要尽快解决; 一时无法解决的, 要说明情况; 对于不合理要求, 要注意做好解释工作, 而不要针锋相对 (3)、 可顺不可激:

 是指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 先要顺着事件主体成员的“思路”和“脉络”去找出矛盾和发现问题, 再抓住有利时机去引导、 疏通.。

 注意:

 一是处置民警要注意自己

 言行, 不能有过激的举动; 二是要得理也让人; 三是不能盲目许诺。

 3、 基本思路:(1)、 适当适时表明身份;(2)、 表示理解、 同情和谅解; (3)、 指出错误之处; (4)、 指明出路所在。

 4、 劝阻的策略 一是人员选择得当 二是劝阻力量的分配, 应采取明暗二个层次;

 三是劝阻人员的语言要具有针对性;

 四是要注意唤起参与人的身份意识及责任意识;

 五是充分利用参与者的单位领导进行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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