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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政府采购
威海市政府采购
询 价 文 件
采购编号:WHGP2009-123
项目名称:刀具刃具、五金耗材、汽车配件、
钢材及铸铁
采购方式:询价
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 1 日邀请报价函
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托拟对威海职业学院所需的刀具刃具、五金耗材、汽车配件、钢材及铸铁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次报价。
一、采购编号:WHGP2009-123
二、项目名称:刀具刃具、五金耗材、汽车配件、钢材及铸铁,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三、报价须知:
(一)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的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 2400 元整
1、未持有《威海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供应商,报价前需全额交纳。未成交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日内如数无息返还。
2、持有《注册证书》的供应商,不需交纳报价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5%
1、未持有《注册证书》的供应商于签订采购合同时交纳(可用报价保证金转帐,多退少补,保留至千元)。履约保证金于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结束,威海市政府采购
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收到用户单位出具合格的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如数无息返还。
2、持有《注册证书》的供应商,其注册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该部分资金仍作为注册保证金。
(五)未持有《注册证书》的供应商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2 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六)报价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无报价文件及相关处无盖章、签字的,报价无效。
(七)报价供应商所提报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标准配置的正品,否则该采购项目报价无效。其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达到生产厂家的规定及报价表中的要求。
(八)可以全部或部分以包为单位进行一次性报价;每包中的每项仅限报一种品牌的一种型号的产品,多报品牌及型号的,报价无效。所报产品要使用品牌全称表述完整,如有别名请加括号注明。对基本技术规格的表述,必须采用生产厂家的全部标识或是采用国际、国家及行业通用的标识。
(九)必须在报价表内注明产品的生产产地、制造厂家及质保期,“生产产地”要注明哪个国家中的城市地名;“制造厂家”要以全称表述;“质保期”要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表述明确。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附 A4 纸。
(十)采购项目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报价单位根据经营范围报价,报价应包括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单价、总价要计算准确并认真填写,否则,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十二)交货时间是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验收之日止,以“工作日”为计量单位。
(十三)报价文件用 A4 纸中文打印,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不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的报价无效,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递交后不允许修改。
(十四)报价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应详细明确地提供所报产品的技 3 术参数,需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各项参数均要与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询价技术参数要求”栏的参数一一对应,不得缺项、文字表述不得概念模糊;否则,报价无效。
(十五)所报产品的价格也不得超过上限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十六)报价文件不得折叠,装订后用单独的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于 2009 年 9 月 9 日 8:30-
9:00 寄达或送达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威海市统一路 29 号财富广场 2 号楼 609 室),过时不予受理。
(十七)服务费:执行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标准(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全额交纳。
(十八)报价供应商无论参与此项采购工作的结果如何,均自行承担其费用。
(十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保证金不予返还,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威海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虚假的;
2、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3、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4、签订采购合同时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服务费的。
(二十)报价文件自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有效。
(二十一)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十二)验收:按照《威海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和合同履约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十三)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市采购办收到合格的《威海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后,将《威海市政府采购资金转帐通知单》送达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对无误后将合同价款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四、评审原则、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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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在评审时还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守各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二)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
(一)评审结束成交通知书将在威海政府采购网(whgp.gov)上发布,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布,即时具有法律效力。
(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经市采购办同意招标公司将做出取消成交决定,而在此情况下可重新组织采购。
六、解释权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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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文 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WHGP2009-123
项目名称:刀具刃具、五金耗材、汽车配件、
钢材及铸铁
采购方式:询价
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日期:2009 年 月 日 6
报价承诺函
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WHGP2009-123 号询价采购活动并报价。为此,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报价明细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3、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本次报价自报价文件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有效。
4、如果我单位的报价成交,我单位将按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履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义务。
5、我单位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厂原装标准配置的正品。
6、愿意遵守有关售后服务规定,提供优质服务。
7、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9、与本次报价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资信办理: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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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项 目 报 价 表
采购编号:WHGP2009-123
备注:1、本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2、生产产地、制造厂家、质保期要严格按照报价须知第 8 条的规定填写。
报价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8 生产厂家服务承诺
报价供应商服务承诺 9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单位名称) 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编号为 WHGP2009-123 号的公开询价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如果本公司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成交,被授权人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政府采购合同。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被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单 位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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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范本)
合同编号:WHGP2009-123 本合同于 2009 年 月 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甲方为用户单位、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丙方为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本合同各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本合同书共五份,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执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书
2、乙方在评审过程中澄清的文件
3、WHGP2009-123 询价采购文件
4、乙方的报价文件
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二、标的物及数量
本合同标的物为 。
三、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 元)。
四、质量及专利权
1、乙方所报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 WHGP2009-123 询价文件的要求
及乙方报价文件的承诺。
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 年。
五、交货安装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 11
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六、供货完毕交付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七、验收
1、产品应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包装,以确保其安全无损地运抵施工安装地点。
2、乙方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产品必须在运抵施工安装地点经甲方检验同意后才能开启包装。
4、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必须具有“CCC”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否则验收不合格。
4、乙方将供货完毕交付验收,甲方应严格执行《威海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和合同履约的管理办法》(威财采﹝2005﹞6 号)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
5、甲方不验收或不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的,乙方向市采购办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经查证属实,市采购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合同价款的支付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验收报告》的签署及送达
1、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完整、真实地签署《威海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2、乙方必须于供货完毕交付验收之日起 3 日内向市采购办送达《验收报告》,节假日顺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规定时间送达的,必需提前向市采购办传真或者送达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九、付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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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市采购办收到合格的《验收报告》后,将《威海市政府采购资金转帐通知单》送达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对无误后将合同价款全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
(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
收 款 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十、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X 年(质保期年限),市采购办收到甲方出具的标明“经使用无质量问题的《验收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如数无息返还。
十一、售后服务
1、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负责培训甲方人员熟练使用该产品,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等。
2、乙方要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或超过设备生产厂提供的承诺。出现质量问题时,质保期内,免费负责三包(包退、包换、包修);质保期外,应负责维修并只收取成本费,所需的备品备件应优惠供应。
3、产品出现问题时,无论质保期内外乙方均需保证 小时内响应甲方的要求, 小时到达现场并完成修复。若修理时间超过 2 日或需返回原生产厂维修,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向用户单位提供备用产品,以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二、变更、修改和转让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供货,未经市采购办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擅自就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供货或完工日期、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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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解除
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经市采购办书面同意,丙方将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十四、违约赔偿
1、乙方违反第六条供货完毕交付验收时间的约定,逾期交付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重新安装调试交付验收,除市采购办书面同意外,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
2、乙方违反第四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而降低标准及违反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