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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召开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会议,就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其滋生土壤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打击重点、主要措施、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贯彻全国、全省、**市会议精神,动员全市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集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下面,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了批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持社会稳定大局的战略考量,充分表明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2021年,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上下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共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件,取得了打击整治阶段成效,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明显减少。在持续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侵蚀相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非法社会组织呈现的新特点,必须高度重视。一是以合法外衣做庇护。有些非法社会组织千方百计投靠到合法社会组织名下,或与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鱼目混珠;
有的想法设法混入事业单位下设机构,对外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非法敛财。二是线下转为线上。有些非法社会组织线下被取缔后,变换名称在线上继续活动,手段更便捷,形式更隐蔽,扩张更迅速。三是打着国家战略旗号。非法社会组织表面上紧跟国家战略,专蹭社会热点,在乡村振兴、教育、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开展活动,不断向城乡蔓延。四是开展虚假宣传。有的非法社会组织假借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身份作掩护,未经批准以顾问、主席、主任、咨询、专家等职务,到处忽悠搞评选、发奖牌、拉赞助,加重企业负担,破坏营商环境,影响安定和谐。因此,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采取更加有力、更加严格、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全面开展。
特别是,今年下半年要召开党的二十大,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国、全省、**市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应打尽打、不留死角,坚持紧密配合、上下联动,坚持重拳惩处,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提高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精准性
本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坚持覆盖面和精准性相统一,重点打击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宗亲会、老乡会、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书院、讲堂、研究院、研修班、俱乐部的。当前要重点对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其他的也要兼顾。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这类组织名称中往往包含有一带一路、军民融合、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国家战略字眼,或与重大战略关联,表面上看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助力国家战略,实质上是挂羊头卖狗肉,欺骗性很大。假借重大战略名义招摇撞骗,严重影响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极大。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这类组织往往善于包装,有的模仿全国性、全省性或全市性社会组织,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
有的冒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拉大旗做虎皮,给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造成极大困扰,也给受蒙蔽的企业和公众造成经济损失,极易导致公众对政府造成不满情绪,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这类组织为了规避监管,增加自身的可信度,往往寻求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或双方合作开展活动,或在合法社会组织之下设立分支机构。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目的还是为了骗钱敛财,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健康状态,把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引向歧途,也因识别难度大,增加了人民群众辨识的风险。
(四)借迎接党的二十大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这类组织利用庆典活动大做文章,通过开展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兜售各种头衔、牌匾、证书圈钱敛财,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影响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氛围。同时,我们也要遏制、防范、纠正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违规开展类似活动。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这类组织往往打着养生、传播传统文化旗号,向不明真相的群众贩卖伪健康、伪科学类产品和信息;
或披着宗教信仰自由的外衣,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侵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更违反我国宗教政策,冲击我国宗教制度。
除了以上五类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外,还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打击整治的重点,拓展打击整治范围,丰富打击内涵。曲阜市要重点打击以研学游名义进行精神传销、借机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非法行为。
三、把握任务要求,有效系统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合力,做细做实各项基础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做好非法社会组织信息的搜集排查。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非法社会组织监测预警发现机制,主动将管理职责由线下延伸到线上,拓宽管理半径,加大监测力度,形成线上线下治理闭环。民政、网信、工信等部门要组织互联网企业、新媒体、社交平台开展全网排查,及时收集整理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的信息。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要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响应倡议,积极配合,同时要求社会组织加强自身管理、规范开展活动,杜绝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违规涉企收费、违规开展“一讲两坛三会”、违规评比表彰特别是以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名义,违规评选评奖、借机集资摊派等行为。
(二)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分析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交流,通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和查处情况,形成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格局。民政部门要及时梳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研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趋势,深入分析活动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打击措施,不断提高打击整治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坚决落实“六不得一提高”要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最大限度地压缩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四)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联动。民政部门要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社会组织;
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理被依法取缔或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阻碍执法、妨碍公务的单位和个人;
网信、工信部门要依法关停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新媒体账号和应用程序;
人民银行要组织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查询涉案组织的银行账目信息,依法对有关主体的交易行为进行反洗钱监测和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以及进行虚假宣传的企业;
税务部门要依法查处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的市场主体、个人的涉税违法行为;
教育、科技、工信、住建、文旅、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工作,共同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震慑。
(五)加大对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要坚持去邪气、扶正气,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发挥社会组织正能量。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
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对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教育、科技、工信、文旅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出台行业扶持政策,通过各种方式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净化社会组织活动空间。
四、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打击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本次专项行动持续至9月底,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保障,做好宣传引导,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沟通情况,指导督促本部门、本系统做好打击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要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以及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宣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深入揭批非法社会组织招摇撞骗伎俩及危害,重点宣传打击整治部署成果,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信息通报、案件调查配合、法律责任追究为重点的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和资金监管机制。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纵横结合、上下贯通、精准规范的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努力打破“出来了打、打了再出来、循环往复”的怪圈。
同志们,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是对我们政治能力和斗争本领的一次综合检验。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协同作战、快速出击,坚决打赢打好这场专项行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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