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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务接待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虽然国家已制定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但纵观当前的公务接待情况,仍然存在执行规定不严、公务接待超标准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规定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但是在实际公务接待中,大部分上级部门到县里检查工作都是通过电话通知,特别是省市重要领导,可能由于保密需要,基本上都没有正式的公函。有些是由县里相应对口部门出具领导签批的报告要求接待。可以说,上级部门在外出管理是没有严格落实公函制的,这给县里实际公务接待按制度操作带来麻烦,因为上级部门的公函是接待经费报销凭证之一,没有公函就不能报账,县里各部门单位又不好意思为了一次工作餐要求省市上级单位重新补上公函,只好另附本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作为报销凭证。由县里接待办接待没有公函的,只好要求相关对口部门出具加盖办公室公章的证明作为报销凭证。这些都是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的表现,长此以往,凭公函接待又将成为一纸空文。
(二)公务接待超标准。尽管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陪餐人员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一些单位实际就餐人员大大超过规定人数,理由是陪餐领导没有超过规定,主要安排很多工作人员就餐,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按照规定接待单位只安排一次工作餐,但实际接待往往是全程接待,包括住宿餐饮全部负责,这是与上级规定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三)公务接待手续不全。有些单位公务接待内控牵制不健全,有的只有审批人,没有经办人、证明人;
有的只有经办人,没有审批人和证明人,因而对其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很难确定其真实性;
还有的不注明用途和接待对象,存在私客公待、化公为私等集体买单现象。
(四)认识模糊。某些部门或单位领导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多用公款吃点喝点算不上违反党纪国法。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上级部门没有很好带头执行规定;
二是接待单位认为上级部门是业务主管部门,得罪不起;
三是财政、纪检等部门也没有制定部门或单位接待经费的管理规范,缺乏接待标准的操作指令;
四是处罚制度规定不严,大吃大喝、私客公待等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标准。
三、几点建议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报销审核。只有财政部门严格落实派出单位公函作为接待费报销凭证,才能真正促使公函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及原始菜单签字入账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三是应尽早出台对超标准公务接待的处理处罚措施,加大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务接待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处。
四是各单位应对公务接待费予以公开化。把各机关单位、各领导及一般公务人员的各项具体公务接待费用的数额、内容、地点、方式等细节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的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