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对于“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关于“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司法局关于“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司法局关于“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政法委转来的中央、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督导组对政法系统在司法执法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巡视情况汇总反馈,涉及司法行政系统存在 4 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法律服务队伍监督管理更加到位、服务群众更加优质高效。
二、反馈内容及整改责任分工
1、监督管理律师不力,个别律师与司法人员勾兑,蒙骗当事人、搞权钱交易。(牵头领导:奉光明;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基层工作科)。
2、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不充分,形式大于实效。(牵头领导:奉光明;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科、司法鉴定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
3、法律援助落实不到位,受众面小。(牵头领导:奉光明;责任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科)。
4、社区矫正工作不实、选择性执法,一些矫正人员长期失管失控,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牵头领导:廖超伦;责任单位: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科)。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伟为组长,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参与的问题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法制科),谢敏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与实施。
四、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整改工作总体时间安排按照市委的要求,为期两个月,于 2015年 7 月 22 日开始,9 月 22 日结束。整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整改部署阶段(7 月 22 日-8 月 7 日)。各责任部门要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8 月 7 日前将整改工作措施报送市局整改办。
2、整改落实阶段(8 月 8 日-9 月 12 日)。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台帐,一条一条抓落实,逐项逐项抓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有力有序开展。
3、情况汇总阶段(9 月 13 日-9 月 22 日)。各责任部门将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成效形成书面材料于 9 月 13 日前报送市局整改办,市局整改办负责汇总相关情况上报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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