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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禁牧工作存主要问题及建议【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09-24 09:3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当前禁牧工作存主要问题及建议【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当前禁牧工作存主要问题及建议【完整版】

 

  当前禁牧工作现状、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近几年实施禁牧舍饲, 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得到有效保护, 全市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群众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 生产和经营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 畜群结构更趋合理,为全市畜牧业由传统养殖向现代养殖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 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全市禁牧现状 全市实施全面禁牧以来, 通过报纸、 电视、 通告、 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 使禁牧主体- - 广大农牧民逐步认识到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禁牧舍饲的必要性。

 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 各旗县市区人大、 政府相继出台了禁牧实施意见、 办法、 决定等, 建立禁牧机构, 组建禁牧队伍, 制定禁牧措施。进几年来, 禁牧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 法制化的轨道, 绝大部分农牧民由传统的散牧经营逐步向舍饲圈养转变, 禁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 由于近几年来的连续干旱, 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场的产草量很少, 农牧民饲草料贮备较少, 不具备舍饲圈养条件, 造成偷牧、 组群放牧现象时有发生, 屡禁不止, 生态建设区林草资源遭到了破坏, 有的工程区牲畜毁林毁草现象十分严重。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干部对禁牧工作重视不够, 只停留在文件和会

  议上, 具体落实不到位, 导致禁牧工作时紧时松, 效果不明显。

 有的乡镇重罚款轻管理, 甚至收取一定的费用后将禁牧变为放牧。

  二是禁牧法制、 法规建设不完善。

 我市禁牧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 和《内蒙古自 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但这些办法、 条例很原则, 不具体, 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差。

 目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来实施, 靠旗县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支撑, 而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执行就会违法, 近几年我市出现过多起因禁牧引发的诉讼赔偿事件, 禁牧执法部门都给予不同程度的赔偿, 执法部门遇到棘手案件缩手缩脚, 以致出现屡禁不止、 屡罚不改的现象, 个别地区存在聚众闹事、 暴力抗法等现象。

  三是禁牧工作中管理、 管护经费严重不足。

 禁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 由于没有专项资金作保障, 禁牧的效果受到很大的影响。

 目 前除部分重点工程有少量的管护费用之外, 大部分生态工程没有专门的管护经费, 大量新造幼林地管护经费难以落实。

 禁牧执法单位执法经费短缺, 只能通过罚没款来维持, 管护人员待遇低、 积极性不高, 导致禁牧效果差, 林木破坏严重。

  四是由于近几年连续干旱, 各地人工种植多年生牧草的积极性不高。

 同时林草加工利用后续产业严重滞后, 造成林

  草资源的浪费。

 没有给禁牧后牲畜舍饲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是各地进展不平衡, 党政主要领导重视的, 禁牧就禁的好, 不重视的, 就禁的差  , 主要交通干线视野范围内禁的好, 偏远地区禁的差。

  三、 下一步禁牧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各地要抓住今年降雨较多、 墒情好的有利时机, 加大人工种植多年生牧草力度。

 舍饲需要饲草料做保障, 没有饲草必然引发偷牧夜牧, 增加了禁牧工作的难度, 以草养畜会使群众自觉保护林草资源, 有效减少偷牧现象的发生, 使经营和管护实现联心、 联利、 联责。

 同时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林草资源, 建立饲草料深加工企业, 提高草资源利用效率。加紧进行林草资源后续产业的开发利用, 同时政府要定向对企业进行补贴, 使企业以优惠价格将饲草优先供给禁牧舍饲养畜的农牧户。

  二是建议上级人民政府出台相应的禁牧条例法规, 使禁牧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减少干群矛盾, 以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

  三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加大林改力度, 通过落实权属,明确责权利, 增强农牧民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使禁牧舍饲走上自我约束、 自我管理的路子。

  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干部群众对禁牧的认识。通过近几年国家对重点工程的严格验收和兑现, 部分干部群

  众也深刻认识到牲畜毁林的严重性, 多年的补植不仅造成人力和物力的严重浪费, 甚至农牧民的兑现也受到影响, 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 加大禁牧舍饲的宣传力度, 使各级干部群众转变思想观念,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 坚定实施禁牧舍饲的决心和信心, 在全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让群众真正了解到禁牧舍饲对保护生态的重要意义。

          五是建议由财政、 审计、 监察、 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 对各乡镇的禁牧罚没款进行审计与监督检查, 凡发现只罚款不严格实行禁牧的乡镇, 除没收罚款外还要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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