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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当前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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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改革元年。各地按照上级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陆续建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制定出台了改革决定或方案。在新的改革工作领导体制磨合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渐暴露。
一、改革工作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一是上下级改革专项小组设置方面的不对应产生的沟通问题,表现为:上下级之间改革专项小组设立的个数不同、各专项小组名称和职责分工不同,有的即使名称一致但工作职责范围不相一致。如,宁波市设立 7 个深化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其下辖的县市区有的设置 6 个,有的设置了 9 个。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职责包括了开放型经济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而一些县市区除建立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之外还独立设置了城乡一体化专项改革小组。因此,在上级组织召开会议或联系工作的时候,就面临着“上级一个组对应下级多个
组”的问题。二是在改革专项小组设立以后,一些原设在发改的各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工作,如医改、政策性农房保险、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发展改革等,就与相关深化改革专项小组职能分工发生交叉重叠。三是一些综合性改革试点工作可能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需要跨多个改革专项小组进行工作联系,综合性改革试点面临如何统一领导的问题。因此,建议:加强对上下级改革专项小组职能职责梳理,理清上级改革专项小组与下级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对应关系。
二、改革重点和目标有待进一步突出。我国已经入矛盾凸显期,许多领域都需要改革。上级通过制定《改革工作要点》来明确年度改革项目,每年都有二三十项之多,包含方方面面;当前,已进入深水区的改革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更需要集中精力加以攻坚。项目过多范围过广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改革重点,也容易使改革忽东忽西难于坚持方向和保持连贯性,不利于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重点改革并取得突破。因此,建议:一是适当精简年度改革项目,每年每个专项小组最多确定 1-2 个改革项目,经济体制改革小组可适当增加1-2 个以突出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各专项小组具体的改革项目数要根据改革项目完成的难易程度而定。二是处理好持续推进与年度对账完工的关系。对内容比较广、需持续实施时间较长的改革项目,要制定总体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年度
实施计划,围绕大类逐年连贯推进,把难题一个个攻克,最终啃下大项目。
三、改革试点的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各地虽然已明确了各改革项目的牵头单位并成立了项目推进工作组。但在实际中,这些都措施只是从形式上加强了改革工作领导和责任分解,多数改革项目的牵头单位仅限于协调联络、分解工作任务的作用,所谓工作推进组也只是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联络组,具体工作还需各部门独立完成。大多数改革项目未落实资金和人员,牵头单位缺乏必要的人员,改革项目考核奖励和考察学习缺乏必要的资金,造成牵头单位推动和落实起来非常困难,相关部门实施改革的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建议:上级确立的一些改革试点项目要加强资金保障,建议配套设立专项资金(包括奖励资金和项目资金),用于奖励和项目补助,进一步调动试点单位的积极性;同时,要虚实结合,对一些对重大专项示范性改革试点,要抽调人员组成实质性的工作组,确保人员保障到位。
四、改革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根据《重点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形象地把改革项目管理比喻成改革办出考题,牵头责任单位做文章(制定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专项小组进行评分和修改。由于市改革办未给出答题要点(出题本意),所以,专项小组就难于判断牵头责任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否偏离考题。建议:建立改革项目方案
的评价体系和改革项目实施的评价体系。在下达改革项目时,对每一项改革项目都要明确改革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确保改革方案符合预设目标。同时,改变政府一言堂包办方式,借助专家智库对责任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