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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6篇

发布时间:2022-09-24 16:5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6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 中国政治权力结构 当代中国实际的权力结构体系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乡镇级人大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共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6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6篇

篇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

政治权力结构

 当代中国实际的权力结构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院 乡镇级人大 全国政协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 中共中央委员会 中共省委 中共市/ 县委 基层党组织 县级人大 省级人大 国务院 省级政府 军队 市/ 县级政府 乡镇级政府 省级政协 县级政协 略

 中央军事委员会 宪法规定的我国权力结构体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乡镇级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级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院 基层人民法院/ 检察院 高级人民法院/ 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院 县级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市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省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基层人民法庭

 宪法 规定的各国家机关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家权力 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全国人 大及其 常委会 国务院 所属各工作部门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所属各工作部门

 全国人 大及其 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所属各工作部门 所属各工作部门 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 地方各级党委 国家机关 与 党委之间 的关系

 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特点 • 1954 年以来一直是“双元双轨”的权力结构。

 — 同时存在执政党和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两个权力中心;

 — 同时存在党和国家两个权力体系。

 • 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绝对权威,同时具有很强的直接示范作用。

 • 执政党的素质和执政能力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前途。

 中国共产党的地位 •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截止2008年12月,有7593万党员,领导着13亿人民和200多万武装力量,所以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政党。

 • 中国共产党的内部制度,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同时也是当代中国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结构 •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

 •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 全国代表大会 。

 •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纵向上分三个层次:

 • •

 中央领导机关

 • 各级地方领导机关

 • 基层组织

 一、政党与政府

 中央直属机构

 中央委员会 市级党委 县级党委 乡镇级党委 村(居)委会党支部 企事业单位党委或党组 区县职能部门党委或党组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党组 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党组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党组 中央国家机关党委 连党支部 营党委 团党委 师党委 集团军党委 大军区党委 中央军委 省级党委 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 基层单 位党支部

 实现党领导的基本原则 • 党的十六大提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的原则:

 — “总揽全局”, 把党的主要精力放在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上。

 — “协调各方”, 党统筹协调党组织与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统筹协调党的利益与全国各民族、各地方、各派别、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

 主要内容:

 • 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 • 执政党与国家立法机关 • 执政党与国家行政机关 • 执政党与国家元首 • 执政党与国家审判和检察机关 • 执政党与国家军事机关 执政党与国家立法机关的关系

 • 宪法规定:

 –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总纲)

 –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第五条)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五条)

 • 党章规定:

 – 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 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现实中执政党对国家立法机构的领导关系是通过领导人的交叉任职实现的 。

 二、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机构设置示意图

 执政党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

 现代化过程中政党的职能 从一般意义上说,政党的职能有:

 • 动员和组织政治参与职能。

 • 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职能。

 • 输送政治精英,参与、组织、领导国家政治生活的职能。

 • 政策制定和政策输出职能。

 • 社会整合和维持稳定职能。

 • 政治社会化职能。

 现代化过程中政府的职能 • 广义政府即为国家,所以广义政府的职能就是国家的职能:

 – 政治统治;

 – 经济和社会管理。

 • 现代化过程中政府的职能:

 –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 发展社会、经济、文化事业。

 – 提高社会保障和国民福利水平。

 政党职能与政府职能的区别 • 从职能范围看,政党职能主要是政治性的,即政党的意义在于进行社会利益表达和聚合,而政府则是具体、全面的担负社会、经济、文化管理职能。

 • 从职能的作用对象看,政党职能的履行主要是在党内,对党外没有约束力,而政府行为则可以通过垄断性的国家强制力,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普遍的约束作用。

 • 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 • 党管干部制度 • 党的工作委员会领导制度 • 党组领导制度 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制度

 执政党与国家元首的关系

 国家主席的地位 根据1982年宪法:

 • 国家主席是国家的象征和代表; • 国家主席是最高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国家主席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担任国家主席的公民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人员,不拥有立法、行政的实权; • 国家主席在某些国家活动中,起着不可缺少的程序性、礼仪性和象征性的作用。

 国家主席制度的新发展 • 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以来,国家主席制度有了新的发展。

 – 国家主席设立工作机构:

 国家主席特别助理

 国家主席办公室

 – 国家主席职权发展:

 国家主席在大国外交、元首外交活动中越来越实质性地介入和掌握外交权。

 执政党与国家审判和检察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 •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机关,其中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 新中国不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所以不存在完全独立的司法权。

 • 新中国的司法权不仅在法院和检察院,还在隶属于国务院的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及人大的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尤其是在执政党的有关部门。

 审判和检察体系 高级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级法院 基层法院 高级检察院 中级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 专门法院专门法院 专门检察院专门检察院

 审判和检察工作特点 • 法院和检察院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由人大监督。

 • 公、检、法三者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以防止权力滥用。

 • 公、检、法三个机构都必须接受同级党委领导。

 • 在各级党委中都设有专管政法工作的书记,还设有专门的机构,如政法委或政法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司法问题实际上党委决定,公、检、法分别执行。

 执政党与国家军事机关

 执政党与国家军事机关 •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总纲)

 • 宪法规定:

 –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总纲)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第二十五条)

 新中国军事机关 • 当代中国军事军队系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委不是军队的组织,而是军队的领导机构,属于党和国家的政治机关。

 • 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基本的机构。

 • 国防部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军事工作部门,隶属于国务院。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国防部的工作由四总部分别办理。

 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总部

 七大军区

 各军兵种

 军事院校

 总参谋部总参谋部

 总后勤部总后勤部

 总政治部总政治部

 总装备部总装备部

 海

 军

 空

 军

 第二炮兵第二炮兵

 武警部队武警部队

 国防大学国防大学

 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院

 国防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北京军区北京军区

 沈阳军区沈阳军区

 兰州军区兰州军区

 南京军区南京军区

 成都军区成都军区

 广州军区广州军区

 济南军区济南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系统 • 军队的组织系统包括军队总部、军兵种、军区、军事院校、科研单位等。

 •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自身系统:

 • 总部机关包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是中央军委的执行机关); • 军种由陆、海、空三军组成; • 兵种有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第二炮兵; • 军区包括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和人武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组织系统 •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1982年在人民解放军移交公安部门的内卫部队、公安原有的边防、消防民警的基础上整编而成。

 • 武警自身系统:武警总部、总队、支队、大队。

 • 警种有内卫部队、边防部队、特殊部队。

 • 特殊部队包括:黄金部队、森林警察部队、水电部队、消防部队、交通部队。

 • 武警平时主要配合公安部门执行任务,战时也要配合解放军执行作战任务。

 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

 中国民主党派的历史和现状 • 中国的民主党派是指那些成立于1949年以前,致力于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同时在中共推翻国民党统治的过程中明确支持中共、承认中共领导权、反对国民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得以存在下去的、除中共以外的八个政党。

 中国各民主党派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

 农工民主党

 中国致公党

 九三学社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中国民主党派性质的演变 • 新中国成立之前是独立的政党 • 1990年以后是中共领导下的参政党。

 中共中央 《 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 》 ,首次确认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中的参政党、友党地位。

 当前政治权力结构的调整趋势 • 基本趋势是民主、法制。

 – 执政党的地位不会改变,但对人民代表机关的领导形式和方法会更为合乎法制的要求;

 – 执政党用不断扩大党内民主,不断增强党的运行机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的方式,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 执政党和国家权力的产生方式将更为民主、规范;

 – 行政体制改革仍是政治权力结构调整的前沿;

 – 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仍是推动权力结构向民主法制方向发展的基本动力。

 中央委员会 市级党委 县级党委 乡镇级党委 村(居)委会党支部 企事业单位党委或党组 区县职能部门党委或党组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党组 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党组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党组 中央国家机关党委 连党支部 营党委 团党委 师党委 集团军党委 大军区党委 中央军委 省级党委 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

 基层单 位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 全国代表大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中央政治局 中央委员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处 处

 党中央部门机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监察部与其合署办公)

 中央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

 中央统战部

 中央对外联络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政策研究室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中央党校

 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央编译局

 人民日报社

 求是杂志社

 光明日报社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党的地方组织

 国务院 办公厅 (1 )

  协 助 国 务院 领 导 处理 国 务 院日 常 工 作; 设 立 由国 务 院 组织法规定 组成部门 (25 )

  履 行 国 务院 基 本 的行 政 管 理职 能 ; 设立 由 全 国人 大 或 人大 常 委 会决定 组成部门 管理的国 家行政机构(16 )

  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 ,主管特定业务, 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直属机构 (13 )

  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 , 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办事机构 (4 )

  总理办理专门事项 , 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议事协调 和临时机构 (29 )

  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 为虚设机构 , 不单独确定编制.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中央政府 基本架构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国务院组...

篇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

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

  1.中国共产党中央直属机关机构领导干部职务类

  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央办公厅主任、副主任;

  -中央警卫局(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副局长;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馆长(局长)、副馆长(局长);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副局长;

  中央组织部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秘书长;

  中央宣传部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秘书长;

  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副院长、教育长,中国共产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秘书长;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外事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

  中央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财政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央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副主任(局长);

  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中央党校校长、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

  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室务委员、秘书长;

  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室务委员、秘书长;

  人民日报社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

  求实杂志社社长、总编辑;

  中央编译局局长、副局长。

  2.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职务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部级检查(监察)专员;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正建设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政策法规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副部级巡视专员;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人事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交通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信息产业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知识产权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新华通讯社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国气象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海洋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测绘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邮政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邮政局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华全国总工会纪检组组长;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纪检组组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主席办公厅主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务院副秘书长。

  外交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中国共产党外交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

  国防部部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中国共产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教育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科学技术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中国共产党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中国共产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公安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政治部主任;中国共产党公安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

 书记。

  国家安全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政治部主任;中国共产党国家安全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

  监察部部长、副部长。

  民政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民政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司法部部长、副部长、政治部主任;中国共产党司法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财政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中国共产党财政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人事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人事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土资源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建设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建设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铁道部部长、副部长、政治部主任;中国共产党铁道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纪委书记。

  交通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交通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信息产业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信息产业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水利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水利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农业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农业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商务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中国共产党商务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文化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中国共产党文化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卫生部部长、副部长;中国共产党卫生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

  审计署审计长、副审计长;中国共产党审计署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海关总署署长、副署长;中国共产党海关总署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民用航空总局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署长(局长)、副署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统计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林业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旅游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旅游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务院参事室主任、副主任;中央文史研究馆馆长、副馆长;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馆)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国务院研究室主任、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国务院研究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新华通讯社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国共产党新华通讯社党组书记、

 副书记、成员。

  中国科学院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

篇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

16,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一):2016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

 2016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八大)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在北京召开。中央确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共 2270 名,由全国 40 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2016 年 11 月8 日 9:00 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的中共中央领导层,包括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之后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上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军委等。2016 年11 月 14 日 12 时许,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大会的秘书长为习近平 ,副秘书长为刘云山、李源潮、栗战书。

 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四、选举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

 五、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进程

 2016 年 11 月 7 日

 党的十八大举行预备会议

 党的十八大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2016 年 11 月 8 日

 党的十八大举行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上午 9 时开幕

 十八大新闻发言人举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 胡锦涛作报告

 2016 年 11 月 9 日

 贵州代表团开放日活动 9 日 9 时举行【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集体采访 9 日 20 时举行

 ”党的建设工作”记者招待会 9 日 15 时举行

 2016 年 11 月 10 日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型发展步伐”集体采访 10 日 20 时举行

 ”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记者招待会 10 日 15 时举行

 ”文化体制改革情况”记者招待会 11 日 15 时举行

 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二):2016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2016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第一章党员

 第一条 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凡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得为本党党员。

 第二条 党员入党时,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经支部会议之通过,地方委员会之审查批准,始得为本党候补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但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候补党员参加支部会议(遇必要时,得由地方执行委员会决定其参加地方大会,但无表决权)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但其义务与正式党员同。

 第三条 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承认之党员,当通告该党员所在地之地方委员会,亦须经过候补期;凡已加入第三国际所承认之各国共产党者,经中央审查后,得为本党正式党员。

 第四条 党员自请出党须经过地方之决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反时,由地方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 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每支部公推书记一人或推三人组织干事会,隶属地方执行委员会,不满三人之处,设一通信员,属于附近之地方或直接属于中央。支部人数过多时,得斟酌情形分为若干小组,每组设组长一人,由支部干事会指定之。如支部所在地尚无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则

 由区执行委员会直辖之,未有区执行委员会之处,则由中央直辖之。

 第六条 一地方有三个支部以上,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许可,区执行委员会得派员至该地方召集全体党员大会或代表会由该会推举三人组织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并推举候补委员二人---如委员因事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未有区执行委员会之地方,则由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派员召集组织该地方执行委员会,直接隶属中央。区执行委员会所在地,得以区执行委员会代行该地方执行委员会之职权。

 第七条 各区有二个地方执行委员会以上,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有组织区执行委员会必要时,即派员到该区召集区代表会,由该代表会推举五人组织该区执行委员会;并推举候补委员三人,如委员因事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必

 要时,得委托一个地方执行委员会暂时代行区执行委员会之职权。区之范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并得随时变更之。

 第八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九人组织之;并选举候补委员五人,如委员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

 第九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任期均半年,支部干事或书记任期三月,区及地方委员支部干事或书记辞职时,须得上级机关之许可。

 第十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大会的各种决议,审议及决定本党政策及一切进行方法;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并在其范围及权限以内审议及决定一切进行方法。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各级执行委员会及干事会均须互推书记一人总理各级党务,其余委员协同总书记或各级书记分掌党务。

 第十一条 大会或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之各种议案及各地临时发生之特别问题,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均得指定若干党员组织各种特别委员会处理之;此项特别委员会开会时,须以各该执行委员会一人为主席。

 第三章会议

 第十二条 各支部每星期至少须开会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之。但已分成小组之支部,其小组每星期至少须开会一次由小组组长召集之,至支部全体会议,至少须每月举行一次。各地每月至少召集全体党员会议一次(其有特别情形之地方,得改全体会议为支部书记或干事联席会议,但全体会议至少须两月一次)。各区每半年由执行委员会定期召集该区全体党员代表会议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每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定期召集一次,各代表表决权以其代表人数计算。中央执行委员会,每四月开全体委员会一次。

 第十三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召集全国代表临时会议或扩大中央执行委员会,有三分之一区代表全党三分一之党员之请求,中央执行委员会亦必须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全国代表大会或临时会议之代表人数,每地方必须派代表一人,但人数在百人以上者得派二人,二百人以上者得派三人,以上每加百人得加派代表一人。未成地方之处,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令其派出代表一人出席。

  第十五条 凡一问题发生,上级执行委员会得临时命令下级执行委员会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

 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

 第十七条 中央及区与地方执行委员会与支部干事会,由总书记或各级书记随时召集之。

 第四章纪律

 第十八条 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机关,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

 第十九条 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

 第二十条 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

 第二十一条 各地方党员半数以上对于执行委员会之命令有抗议时,得提出上级执行委员会判决;地方执行委员会对于区执行委员会之命令有抗议时,得提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判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有抗议时,得提出全国大会之临时大会判决;但在未判决期间均仍须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

 第二十二条 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级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所发表之一切言论倘与本党宣言章程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触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得令其改组之。

 第二十三条 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其前已隶属一切政治的党派者,加入本党时,若不经特许,应正式宣告脱离。

 第二十四条 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为任何资本阶级的国家之政务官。

 第二十五条 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

 第二十七条 凡党员有犯左列各项之一者,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

 (一)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党纲章程及大会和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

  (二)无故联续三次不到会;

 (三)无故欠缴党费三个月;

 (四)联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

 (五)不守纪律经各级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

 (六)泄漏本党秘密。

 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党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中央及区执行委员会。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八条 本党经费的收入如左各项:

 (一)党费 党员每月收入在三十元以内者,月缴党费两角;但无收入及月薪不满二十元者,得由地方斟酌情形核减之;在三十元以上至六十元者缴一元;六十元以上至八十元者缴百分之三;八十元以上至百元者缴百分之五;在一百元以上至二百元者缴百分之十;二百元以外者特别征收之。失业工人及在狱或在 s . y . 的党员均免缴党费。

 (二)党内义务捐由地方执行委员会酌量地方经费及党员经济力定之。

 (三)党外协助。

 第二十九条 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修改之权属全国代表大会,解释之权属中央执行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一日--二十二日)议决,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

 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三):2016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

 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四):2016 关于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报告的决议(草案)

 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五):2016 十四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六):2016 十八届三中全会

篇四: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

共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宣发〔2015〕 1  号 ★

  2015 年上半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  2015 年宣传思想工作, 要以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精神(以下简称《意见》), 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师德师风建设和舆论环境建设, 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和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一、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 精神 1. 充分认识《意见》 颁布的重大意义 近日,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 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 全面推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是指导我们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意见》 的颁布实施,

 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高度重视, 充分反映出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学习贯彻落实好《意见》 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高校的重要工作任务。

    2.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意见》 精神   一是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校院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重视学习《意见》 的重要意义, 把学习《意见》 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要学深学透, 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学校将邀请专家举办学习辅导报告, 深入解读《意见》 精神, 从而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举办干部师生学习《意见》 座谈会, 就牢牢掌握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 话语权, 建立健全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 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宣传思想阵地等问题积极研讨, 进一步深化对《意见》 精神的理解和认识,从而统一思想、 达成共识,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宣传思想工作制度建设, 进一步提升宣传思想工作水平, 为构建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针对课堂授课、 报告论坛、 社团组织、 师德师风、 舆论宣传以及阵地建设等, 制定管理制度, 落实领导责任, 明确工作机制, 强化工作监督, 明确惩处措施,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 发挥课堂思想教育主渠道作用 努力建设好思想政治理论课, 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制定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进方案, 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目标要求, 改进和创新教学方式方法, 改革教学和科研评

 价方式, 结合现实问题、 热点问题和学生思想实际, 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提升课堂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同时, 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师资培养, 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 重品行、 懂理论、 善教学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材使用、 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工作, 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从而确保“立德树人——教育的根本任务” 目标的实现。

   二、 扎实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 加强校、 院系单位和教职工三个层面学习教育, 发挥校、院系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

 校、 院系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 本学期要在继续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 还要学习全国“两会” 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精神、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第 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等。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在通读原文、 领会精神上下功夫, 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 推动工作, 从而更好地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为全面完成学校“十二五” 各项任务、 开启“十三五” 规划事业发展新局面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2. 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各院系单位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 以本院系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 积极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形势政策学习和思想理论教育, 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 采取专家报告、 观看录像、 学习座谈、 社会考察等形式, 积极引导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正确了解党情国情社情, 努力把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切实

 增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全面推进学校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3. 加强师德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师德文件。

 各院系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以及我校制定的《首都师范大学师德规范》、《首都师范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 实施办法》 等文件精神, 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教育部师德  “红七条” 底线要求, 使立德树人、 教书育人成为全体教师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针。

  二是开展师德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组织开展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各院系单位按照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评选工作文件, 积极组织好推选工作, 把师德高尚、 业务精湛和学生欢迎的优秀教师推选上来, 学校做好师德先进表彰和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事迹, 弘扬高尚师德, 努力增强师德教育感染力。

  三是开展青年教师师德实践活动。

 继续组织好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 使青年教师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

 一是院系单位组织青年教师赴学校社会实践基地, 开展学习参观、 西部支教以及志愿服务等活动, 在社会大课堂中锻炼成长; 二是院系单位开展寻访学习基础教育优秀校友活动和邀请优秀校友回母校话师德活动, 深入挖掘和学习基础教育优秀校友的高尚师德, 以此作为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教育的生动素材; 三是党委组织优秀青年教师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 坚定政治信仰, 增强使命担当, 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品格。

  学校各级干部和全体教师, 要时刻铭记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 强化政治意识、 责任意识、 阵地意识和底线

 意识, 全面履行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三、 认真做好文化建设和舆论宣传工作 1. 做好校史馆筹建工作 积极筹备校史馆建设。

 校史馆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 牵涉到校史内容的挖掘和展馆的布展等内容。

 学校将统筹规划校史馆建设, 形成校史馆建设总体方案。

 各院系单位要在去年60 周年校庆对校史挖掘的基础上, 进一步开展校史内容的挖掘和梳理工作, 为学校校史馆建设提供基本素材和有力支撑。

  2.   推进校牌文化建设 根据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 全力做好五个校区校牌设计和制作工作。

 校本部、 北一区、 北二区、 东一区、 东二区这五个校区位置临近, 客观上形成了首都师大校区群, 制作醒目、 美观的校牌, 具有使原本分散的校区达到一体化的作用,同时又能达到廓清学校校区分布的效果。

  3. 加强校内新闻宣传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网络、 校报、 电视、 广播、 橱窗、 微信等校内媒体的作用, 统筹各个媒体资源, 发挥全媒体优势, 构建舆论宣传大格局。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在突出学校重点工作、 围绕主题宣传上下功夫, 有效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和思想疏导, 弘扬主旋律, 传播正能量, 做大做强新闻宣传, 浓厚校园舆论氛围。

  三是各院系单位要借助校园媒体, 做好对本单位工作的宣传报道, 以重要活动、 重大事件、 显著成就以及先进典型人物等为内容, 全面宣传报道本单位党的建设、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 以此鼓舞和凝聚师生。 

 4. 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总结和宣传学校“十二五” 期间取得的新成就, 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成绩、 科学研究取得的成果、 服务社会和基础教育的有益探索、 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获得的成就、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创新等内容, 做到抓住重点、 突出亮点、 关注热点。

 各院系单位要积极挖掘外宣素材和提供外宣线索, 充分发挥对外宣传工作内聚人心、 外树形象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5. 做好舆情信息工作 积极做好舆情信息汇集、 研判和上报工作, 围绕当前国内外舆论热点、 教职工关注的问题, 通过座谈、 访谈等形式, 汇集教职工舆情信息, 继续做好“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 工作, 积极履行“高校教职工舆情信息直报点” 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教职工舆情信息研判和上报工作, 为上级部门和学校各级领导和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中共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 3月 25日    中共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办公室                      2015年 3月 25日印发 

  

篇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

15 年第3 期共产国际与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凌步机提要:共产国际远东局在 1930 年 1 月上旬向中共中央提议召开“全国各苏区代表大会”。米夫在1930 年4、5 月间提出中共应“成立一个管辖所有苏区的临时革命政权机关”。1930 年6、7 月间,斯大林、莫洛托夫和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正式同意在中国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远东局直接为“一苏大会”起草主要法律文件,审定批准中共提出的临时中央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共产国际执委会还要求各国共产党热烈支持一苏大会胜利召开。关键词:共产国际;联共(布)中央;一苏大会DOI:10.16623/j. cnki.36 -1341/c.2015.03.005作者简介:凌步机,男,中共赣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特聘教授。(江西赣州 341000)1931 年11 月7 日至20 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宣告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壮举,具有重要意义。共产国际、联共(布)中央对“一苏大会”筹备、召开和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自始至终给予了关心、支持和帮助。本文依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翻译出版的《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相关资料,对此作些探讨。一、共产国际远东局最早建议中共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自中共中央“八七”会议召开以来,与毛泽东、朱德领导红军创建井冈山、赣西南和闽西红色区域同时,至1930 年初,彭德怀、滕代远、黄公略等领导创建了湘赣边和湘鄂赣边红色区域;方志敏、邵式平等领导创建了赣东北红色区域;彭湃、古大存等领导创建了广东东江红色区域;杨善集、王文明等领导创建了琼崖红色区域;贺7 3

 2015 年第3 期龙、周逸群等领导创建了湘鄂边和湘鄂西红色区域;吴光浩、戴克敏等领导创建了鄂豫皖边红色区域;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领导创建了广西左右江红色区域。这些红色区域遍布赣、闽、湘、鄂、粤、皖、桂各省,形成星火燎原之势。但是,这些红色区域由于地域分散,互相不通信息,与设在上海的中共中央领导机关联系也极不方便,客观上增添了中共中央对全国各红色区域工作指导的困难。就在中国苏维埃运动蓬勃发展之时,从1929 年起,共产国际对国际形势的看法发生了变化,提出了“第三时期”理论和“左”倾“进攻路线”。共产国际执委会对中国革命形势的判断,随之发生显著变化。共产国际在1929 年10 月26 日致中共中央的信中,判定中国已经“进到了深刻的全国危机的时期”,革命高潮将很快就要到来,要求中国共产党“现在已经可以并且应当准备群众,去实行革命的推翻地主资产阶级联盟的政权,而建立苏维埃形式的工农独裁”① ;要求中共积极建立农村苏维埃区域,“要使广东福建湖南湖北的工农红军的零碎行动互相配合,全中国的农民群众斗争,都要积极化” ② 。正是在共产国际理论政策明显“左”转的背景下,共产国际远东局根据中国苏维埃运动发展形势,于1930 年1 月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适当时候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 ③ 。远东局在1930 年1 月30 日给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的信中说:“在从中国目前政治形势出发制定党的实际任务时,除了你们指出的任务和同志们拟定的并已部分执行的任务以外,我们向同志们提出了召开中国各苏区代表大会的问题。近来我们的苏维埃根据地扩大了,并在组织上得到了加强。党的影响以及它在城乡的组织基础也加强了。在每个苏维埃根据地按照当地条件贯彻执行革命路线,吸引农民参加苏区的管理,通过召开地区苏维埃代表大会,各苏区的苏维埃代表大会将加强各苏区之间的思想联系,将在各根据地确定我们的工作方针,并从组织上统一各个苏区,最后,中国各中心城市应通过自己的革命组织派代表出席这次代表大会。这次代表大会经过精心筹备、认真举行,将有助于消除现有的缺点,对群众运动的发展产生影响,并加强苏区在党内和劳动群众中的作用。由于根据地彼此相隔甚远,代表们要穿过军阀控制的地区,召开这样的代表大会要经过努力才能克服种种困难。中国各苏维埃根据地的这次代表大会应在一个最强大的苏区举行,万不得已才可以在非苏区举行。” ④1930 年4、5 月间,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负责人米夫,在其所写《中国的苏维埃运动和共产党的任务》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了在中国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问题。他在文章中认为,提出“成立一个管辖所有苏区的临时革命政权机关”,应该成为中国共产党“最紧迫的任务”。但是米夫认为,在中国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必须具备先决条件,就是“在最近期间红军部队有可能占领某个大的工业和行政中心城市,使之成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苏维埃运动的基地。同时,由于苏维埃政权已影响到国内8 3①②③④《共产国际执委致中共中央委员会的信———论国民党改组派和中国共产党的任务》(1929 年10 月26 日国际政治秘书处通过),《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 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年版,第791 页、第792 页。《共产国际执委致中共中央委员会的信———论国民党改组派和中国共产党的任务》(1929 年10 月26 日国际政治秘书处通过),《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 册,第798 页。从现有资料推断,共产国际远东局最早建议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时间,不晚于1930 年1 月上旬。《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1930 年1 月30 日于上海),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 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年版,第40 页。

 共产国际与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一些工业中心,共产党在苏区的领导作用就将会有一个坚强的靠山。我们对红军的领导也将更有保证”,在这种形势下,“成立工农苏维埃政府才是严肃的举动”① 。米夫提出这样的要求,表明此时无论是他本人,还是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对中国苏维埃运动的指导,都还没有脱离“城市中心论”影响。但不管怎么说,在中国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这件大事,已被提上了共产国际议事日程。二、中共中央开展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1930 年1 月 2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远东局的建议”② ,认真讨论了召开全国各苏区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国苏代会”)问题。“中央拟定各苏维埃区域及红军中的重要代表,将先集一地开一预备会议,讨论并起草一切议案,然后再开大会于某一被指定的苏维埃区域”③ 。从中共中央这一决定来看,全国苏代会将分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两个阶段召开,正式会议应选择在某一苏区召开。正式会议“具有全国政权性质”④ 。中共中央政治局的这一安排,比较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得到共产国际远东局的赞同。1930 年2 月 3 日,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国苏代会的准备工作。会上,周恩来提议:全国苏代会以中共中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名义发起,组成四五人的筹备委员会,全总、军委、农委、组织部、《红旗》杂志编辑部及共青团各派一人为委员,以任弼时为主席。会议同意周恩来的这一建议。2 月4 日,中共中央发出由周恩来起草的《中央通告第六十八号———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通告向全党通报了自中共八七会议以来全国苏维埃运动蓬勃发展的有利形势,宣布中央将在1930 年5 月1 日召开一次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以联系全国苏维埃区域与红军,以统一中国革命的指导与行动”,“这一大会的召集将以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党为主要的发起者,各地苏维埃区域及红军亦将被邀请列名”。关于这次大会的任务,通告说:“这一大会首先要解决的是全国苏维埃区域与红军之更一致的联合行动,他要在无产阶级坚决的领导之下实行工农联合,实行彻底的土地革命,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肃清一切反动武装,坚决反对富农,根本消灭豪绅地主的乡村统治,普遍的建立农民苏维埃政权”。⑤ 关于这次大会的参加人数,通告规定:除工会代表外,各苏维埃区域应有两个以上的参加人员,红军每军应有一人以上之主要代表,其他游击区域及农民斗争区域亦应有一人以上之主要代表,其他群众代表农民赤卫队代表则由各地酌选,但每区最多不得超过5人。全国苏代会筹备委员会很快成立。1930 年2 月7 日,筹委会召开会议,周恩来出席并作报告,对会议日期、代表名额分配、会议议程和决议草案等作了说明。会后,在筹委会主席任弼时领导下,筹委会迅速开始全国苏代会筹备工作。2 月15 日,中央政治局又开常委会,讨论提交给9 3①②③④⑤米夫:《中国的苏维埃运动和共产党的任务》(1930 年),《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2 卷,第269 页。《向忠发给周恩来的信》(1930 年6 月25 日于上海),《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 卷,第202 页。中央通告第六十八号———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1930 年2 月4 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 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年版,第17 -18 页。《向忠发给周恩来的信》(1930 年6 月25 日于上海),《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 卷,第202 页。《中央通告第六十八号———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1930 年2 月4 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 册,第18 -19 页。

 2015 年第3 期全国苏代会的决议草案,并以中共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名义发表了《为召集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宣言》。1930 年3 月初,周恩来受中共中央委派前往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报告工作;任弼时也由中共中央派往武汉巡视湖北省委工作,后留武汉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全国苏代会筹委会主席由全国总工会罗章龙担任。中共中央另从武汉调原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林育南到上海,担任全国苏代会筹委会秘书长。林育南化名李敬塘,装扮成从南洋回国做生意的富商,与从济南调来上海协助他工作的张文秋(化名李丽娟)结成假夫妻。经中共中央同意,他们以高价租下上海英租界内两栋红色砖木结构的俄式洋房,用作办公地点。参加筹备工作的还有彭砚耕等人。按照中共中央原定计划,全国苏代会拟于5月1 日召开预备会议,而5 月30 日正式召开苏维埃代表大会。“但是5 月16 日当代表们到达后才发现,这一拟议中的计划大部分苏区没有收到,代表们只是听说有这个计划,因此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很少,甚至没有区分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加之这时各苏区在贯彻中央关于进攻策略的指示,正与军阀作残酷的斗争,因此不可能派出大量代表参加大会。根据这些情况,中央决定宣布预备会议为正式会议,因为否则就无法通过决议并加以贯彻” ① 。5 月20 日上午 9 时,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在上海英租界卡德路和爱文义路交叉处的俄式洋房中正式开幕。同时开幕的还有全国红军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共 49 人。他们是:代表中共的3 人,代表全国总工会的2 人,代表赤色工会的有以下各处的代表:铁总,海总,香港工代,广州工代,南京、武汉、太原、唐山、厦门、上海等地的工联,上海产业工人,纱厂男女工。代表苏维埃区域的有以下各区代表:闽西、赣西南、鄂东、鄂西、闽北、湘鄂赣、鄂豫边、沔阳、皖南、东江、左右江。代表游击战争区域的有以下各区代表:文台、赣东北、赣北、徐海、霍山、南阳、满洲。红军的代表有第一军、第四军、第五军、第六军、第七军、第八军。代表革命团体的有下列单位的代表:少共、自由大同盟、左翼作家联盟、上海反帝大同盟、济难总会。他们代表全国8 省的苏维埃区域、6 省的游击战争区域、红军6 个军和全国所有的赤色工会,代表有组织的基本群众500 万,能影响的群众2000 万,有组织的基本武装50 万,红军的武装将近10 万人 ② 。中共中央原本通知毛泽东代表红四军出席大会。毛泽东因故未能从命,另派红四军政治委员熊寿祺代表红四军出席;红五军代表为滕代远,红八军代表为何长工,赣西南苏区代表为李文林、曾山,闽西苏区代表为郭滴人。大会开幕式由中国共产党主持。到会代表一致推举史达林(斯大林)、加李(里)宁、罗作夫斯克、马洛夫氏克、武洛夫氏克、瞿秋白、毛泽东、彭德怀、贺龙、朱德等10 人为名誉主席团成员;推举项英、向忠发、周恩来(实际未到会)、李立三、徐锡根、王宏业等13 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李立三致开幕词,大会提出的决议草案共9 个:(一)全国政治形势及苏维埃区域的任务;(二)暂行土地法;(三)扩大红军与武装农民;(四)苏维埃组织法;(五)告农民书;(六)劳动法;(七)告全国工人书;(八)告劳动妇女书、青年书;(九)援助东方被压迫民族革命决议案,以及宣言等11 份文告 ③ 。0 4①②③《向忠发给周恩来的信》(1930 年6 月25 日于上海),《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 卷,第202 页。《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开幕日情况报导》(1930 年5 月20 日),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党的文献》1992 年第4 期。《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开幕日情况报道》(1930 年5 月20 日),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党的文献》1992 年第4 期。

 共产国际与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共开3 天。这次大会的召开,对于沟通全国苏维埃区域和红军之间的联系,统一苏维埃的政策法令,动员全国人民投入土地革命、建设苏维埃政权的斗争,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这次大会是在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已在党中央占据统治地...

篇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网站

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为福建事变第二次宣言

 (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全中国的民众们:

  福建的所谓人民革命政府已经在国民党军阀刽子手 蒋介石的武力的进攻面前,在反革命的领袖们的投降, 叛变,与失败主义的策略之下,悲惨地结束了自己的存 在!福建所谓人民政府昙花一现的历史及其最后的惨酷 的破产,更一次的证明了中国共产党主张的正确。我们 曾经在自已的宣言〔1〕中指出:“在全中国民众面前只有 两条道路,或者是帝国主义国民党的殖民地道路,或者 是坚决的反帝国主义反国民党的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 只有工农兵以及劳苦民众的革命胜利,才能保障中国民 族解放道路的胜利。中间的道路是没有的。一切想在革 命与反革命中间找寻第三条出路的分子必然要遭受到惨 酷的失致,而变为反革命进攻革命的辅助工具!”福建人 民革命政府的历史,正是反革命的改良主义的历史,正 是空费气力的第三条道路的找寻者的历史。福建所谓人 民革命政府的破产,完全不是说:中国的民众没有力量 没有方法去胜利的抵抗帝国主义的侵略与打倒帝国主义 最大的工具的蒋介石!恰恰相反,他证明只有中国民众 自己起来,依靠民众自己的独立的革命行动,在无产阶 级及其先锋队的领导之下,才能打倒日本与一切帝国主 义,打倒帝国主义清道夫的国民党政府。

  福建人民革命政府的惨酷的失败与破产,和中国苏 维埃运动与工农红军的伟大胜利与茁长,这个对照,最 清楚的显示了,只有工农劳苦群众的革命斗争,反帝国 主义的土地革命的胜利才能够把中国从严重的民族危机 中解放起来,才能够使中国脱离殖民地奴役的地位而获 得社会与民族的解放。只有苏维埃才能救中国,只有无 产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才是胜利的中国革命的 唯一的领导者!

  另一方面,中国民众在福建所谓人民革命政府的存 在与破产之中深刻的了解了反革命改良主义的实质。在 福建聚集了一切中国的反革命的改良主义的集团与派 别,从国民党内部的反对派,生产党,第三党,社会民 主党,AB 团,到托洛茨基主义者,从李济琛蔡廷锴蒋 光鼐陈友仁黄棋翔到胡秋原严灵峰,他们讲了好些反帝 反蒋的漂亮的空话,他们发布了糊涂与矛盾的政纲,他 们空口允许“计口授田”“民主权利”“保护劳动”等等空 谈,并胆敢冒充人民与革命!然而在两个月内,福建人 民革命政府的一切行动都是动摇犹豫投降出卖妥协与失 败主义的行动,他们的目的,不是为着领导与发展工农 兵及劳苦群众的革〈命〉斗争,真实的打倒日本与一切帝

 国主义,打倒卖国的国民党政府,而是要阻止民众革命 斗争的发展,麻痹与欺骗群众,使反帝反蒋的斗争陷于 失败,而帮助帝国主义国民党巩固自己的统治。在军事 上,福建派最初即采取消极的态度,眼看着蒋介石的调 兵遣将而默然不动,以后在蒋介石进攻的面前就接一连 二的投降背叛,从陈维煊谭启秀而至沈光汉毛维寿区寿 年张炎,使英勇的十九路军士兵遭受蒋介石的惨酷轰炸 与屠杀。在对于帝国主义的关系上极力趋奉与勾结美国 与日本,在福州日本浪人暴动劫狱枪杀华警的重大事件 前噤口〔不〕作声,以帝国主义的领事馆与兵舰为自已的 托命所与救星。在武装民众方面,借口军事时期禁止一 切民众的最低限度民主权利,培植与帮助民团来发展地 主豪绅镇压农民群众的武装,而对于组织真正工农的义 勇军却竭力的怠工与阻止,对于工人农民及一切劳动者 的痛苦的生活,则非但没有任何具体的办法来改善他们, 而旦相反的竭力禁止工人的罢工斗争与农民反抗地主与 争取土地的斗争。现在每一个中国民众,每一个工人农 民与劳动者,可以从切身的经验上了解,一切改良主义, 者漂亮的空谈与革命口号,只不过是欺骗民众的烟幕弹 与把戏!福建人民革命政府的领袖们的行动最无情与惨 酷的揭露一切反革命改良主义派〔众〕别的原形,一切好 听与动人的革命口号,只不过是为着阻止中国民〈众〉革 命向着胜利的大道迈进!

  全中国的民众们!福建事变的最深切与痛苦的教训 就是在这里,就是在一切改良主义者的第三条道路的找 寻,只不过是他们的一种借口与把戏,而实际上,他们 的政策与步骤与蒋介石国民党是没有区别的。

  全中国的工人农民与劳苦群众们!你们是解放的中 国的将来的主人!只有你们自己的坚决的斗争,才能够 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才能够保证中国的独立, 自由,解放与领土完整。中国广大的苏维埃区域中几千 万劳动者的成功与胜利的经验,说明只有依照他们的光 荣大道——苏维埃的大道,才能保证你们社会与民族解 放的胜利!

  全中国的民众们!福建人民革命政府是惨酷的失败 了,他们的领袖们是无耻的投降背叛与妥协了,刽子手 蒋介石正在残酷的屠杀与镇压福建的群众斗争与十九路 军的士兵群众,日本帝国主义准备随时占领福建与公开 的干涉中国苏维埃,蒋介石——这个日本帝国主义的忠 实走狗已经驱使他在江西与福建的军队重新大举进攻苏 维埃区域与红军,特别是从福建从东方向苏维埃进攻, 而为日本帝国主义公开占领福州及直接干涉开辟道路。

 企图消灭土地革命和反帝国主义革命,使全中国的工农 永远受着压迫剥削,完全的变为帝国主义者的殖民地奴

 隶,

  全中国的民众们!形势是非常紧迫与严重的,你们 肩上放着光荣的革命任务——援助中国苏维埃与工农红 军,用一切来保护苏维埃,保护中国革命:

  全中国的工人们:失业者们:国民党工会会员及一 切工人团体的会员们!唾弃一切反革命改良主义领袖 们,不要相信他们的欺骗与胡说,亲密的团结起来,联 合起来,发展罢工斗争,争取你们的要求。反对减少一 个铜板的工资,要饭吃,要工做!要求将全部军费救济 失业工人与灾民难民!不替国民党造一枪一弹运一枪一 弹来进攻红军!

  全中国的农民们:灾民难民们!自动的组织起来武 装起来发展抗租抗税抗债的群众运动,不要听信改良主 义者的“计口授田”的空口允诺,自动手的夺取地主豪绅 的土地耕具,实行土地革命,发展游击战争,建立苏维 埃政权:

  一切愿意继续抗日反蒋的十九路军的革命的士兵们 与下级官长们:反抗你们投降出卖的长宫,与红军联合 起来:反对蒋介石,反对日本帝国主义!

  全国的兵士们,起来响应苏维埃政府的号召,反对 进攻工农红军,要求去打日本帝国主义:反抗一切进攻 红军与苏区的命令!反对强迫修马路,修堡垒,要求发 清欠饷,组织大批的哗变加入红军!

  全中国的劳苦群众们!每一个不愿作亡国奴的中国 人!起来发展反帝国主义的斗争,坚持抵制日货的运动:

 援助义勇军!援助中国革命,中国民族解放的武装力 量——工农红军!打倒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打倒国民 党!

  全中国的民众们!一切工人与农民团体的会员们!

 反对改良主义派别领袖的叛卖与欺骗,组织统一的革命 战线,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的法西斯蒂恐怖暴行!

 发展反帝国主义的土地革命,保卫中国苏维埃与红军!

  打倒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

  打倒卖国的国民党政府!

  打倒一切欺骗民众出卖民众的反革命改良主义!

  独立自由的苏维埃中国万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一九三四年一月廿六日

 根据一九三四年二月二曰出版的苏区

 中央局《斗争》第四十五期刊印

 注 释

  〔1〕 指 1933 年 12 月 5 日,《中共中央为福建事变告全国民众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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