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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2-09-25 17: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对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 XX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 担负着全县普通公路建设、 养护、 路政、行业管理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输服务的重任。

  一、 基本概况

 (一)

 机构及人员情况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 财务股、 工程路政股、 安全法规股(还没定编)

 等 4 个股室, 下属单位有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县乡 公路管理所和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3 个事业单位和 XX 县航运公司、 XX 汽车运输公司等 6 家企业。

 局机关包括下属 3 个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7 人, 其中局机关在编公务员 6 人, 工勤人员 1 人, 事业在编人员 40 人; 局设党总支, 下有 5 个党支部。

 (二)

 企业情况

 下属企业 6 家, 其中 XX 县航运公司、 汽车运输公司、 大产航公司 3 家为国有企业; XX县水运公司、 交通服务公司、 打捞公司为集体企业; XX 县航运公司和汽车运输公司已分别于 2013 年和 2013 年完成改制, 大产航运公司 99 年企业改制不彻底, 急待改制; 交通服务公司、 打捞公司尚正常运营, 水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多年; 公交公司已明确归属交通局管理,但尚未正式移交。

  (三)

 公路基本情况

 我县公路总里程共 258.28 公里。

 主要有:

 ①省道 2 条, 即 S201 和 S309, 合计 17.783 公里; ②县道 5 条, 合计 87.1 公里, 其中:

 水泥路面 68.698 公里, 沥青路面 18.402 公里; ③乡 道 57.3 公里, 其中:

 水泥路面 44.81 公里, 沥青路面 11.16 公里, 砂土路面 1.3 公里; ④村道 96.2 公里, 其中:

 水泥路面 63.87 公里, 沥青路面公路 13.06 公里, 砂土路面 19.27 公里。

  目前, 我县共有一级公路 17.68 公里、 二级公路 18.602 公里、 三级公路 48.9 公里、 四级公路 129.65 公里、 等外公路 43.35 公里。

  (四)

 水路基本情况

 由我局负责管理的有陆岛交通码头 5 座:

 分别为田尾、 东门屿、 澳角、 宫前和岐下陆岛交通码头, 靠泊能力在 100—300 吨之间。

  (五)

 交通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道路客运企业 5 家, 普通货运企业 10 家, 危险品运输企业 3 家, 客运班线 25 条,营运汽车 775 辆(其中客车 124 辆, 货车 566 辆, 出租车 85 辆, 危货 27 辆), 水路运输企业 3 家, 货船 9 艘 10144 吨, 客运渡船 4 艘 232 座位, 客运站 5 个(其中 XX 汽车站为二级站), 二类维修企业 6 家, 三类维修企业 4 家, 二级维护竣工检测线 2 条, 驾培机构 3 家。

  二、 自查情况:

  (一)

 道路运输行政经营许可方面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 新办许可案件 289 件, 均全部结案:

 其中, 2013年普通货运经营许可 113 件; 2013 年 137 件:

 其中普通货运经营许可 136 件, 维修经营许可 1 件; 2013 年 1-4 月共 39 件。

  1、 许可项目、 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事流程上墙公示, 符合公开、 告知方面的规定。

  2、 合理行使运政许可审批权, 做到事前、 事中、 事后全程跟踪监督。

  3、 所有许可案件均在法定及承诺时限内办结, 不存在超时限、 推诿扯皮、 效率低下等问题。

  4、 申请所需表格等均免费提供, 没有乱收费现象。

  (二)

 运政处罚方面

 2013 年至 2013 年 4 月止, 共办理处罚案件 241 起, 2013 年办理 158 件, 2013 年办理 59起, 2013 年 4 月止办理 24 起, 以上案件全部结案。

  1、 处罚项目符合法律规定, 执法人员均有两人以上, 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2、 有依法告知当事人有陈述、 申辩、 听证的权利。

  3、 实施处罚中, 认定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适用法律正确, 且符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

 部分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案件, 均有案件讨论记录, 并有领导签名, 没有越权现象。

  4、 未发现违反回避规定的情况。

  5、 实施处罚均有开具正式代收票据, 并依法及时上缴国库, 未发现不开票或滞留罚款现象。

  6、 所有案件均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

 事业性收费方面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4 月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3 年1 月至 2013 年4月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 87530800元, 支出 73825112, 未拨 13705688元。(详见附表一), 具体如下:

  上级专款收支情况:

  1.根据 XX 市人民政府 2013 年第十五次会议纪要补助 XX 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200 万,已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将 4200 万元拨补旗滨集团用于旗滨三万吨级码头;

  2.公路列养款:

 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 1750900 元, 支出 37 个项目 693894 元, 未支付 1057006元;

  3.新建公路款:

 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 35866200 元, 支出 104 个项目共 23870807 元, 未支付 11995393 元;

  4.公路水毁款:

 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 700000 元, 支出 21 个项目共 515811 元, 未支付 184189元;

  5.安保工程款:

 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 1795000 元, 支出 11 个项目共 1005387 元, 未支付789613 元;

  6.其他工程支出:

 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 357900 元, 支出 5 个项目共 673457, 超支 315557元。

 本级专款收支情况(详见附表一):

  1.新建公路款:

 县财政局共拨入补助资金 4560800 元, 支出 11 个项目共 4565756 元, 超支4956 元;

  2.公路水毁款:

 县财政局共拨入补助资金 500000 元, 支付铜陈线(X545 环岛路)

 500000元;

  (四)

 建设工程项目方面

 2013 年建设项目:

  1、 XX 沿海大通道 XX 疏港公路二期(2013 年至 2013 年)

 全长 8.9 公里, 总投资 2.08 亿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 XX 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省补资金 2160 万元, 已到位资金2160 万元, 已下拨资金 1200 万元, 其余资金由县自筹。

  2、 铜城线(铜钵村至铜钵村)

 长 0.8 公里, 总投资 128 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 XX 县铜钵村委会自行承担, 通过省厅核验里程 0.5 公里, 省补资金 7.5 万元, 到位资金 5.25 万元已下拨, 其余资金由村自筹。

  3、 坑下线(坑北三角点至塘厂)

 长 1.6 公里, 总投资 128 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 XX 县湖塘村委会自行承担, 通过省厅核验里程 1.15 公里, 省补资金 17.25 万元, 到位资金 12.08 万元已下拨, 其余资金由村自筹。

  4、 顶西坑村道(铜西线顶西坑叉路口至顶西坑入点)

 长 0.387 公里, 总投资 50 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 XX 县顶西坑村委会自行承担, 通过省厅核验里程 0.59 公里, 省补资金 8.85

 万元, 到位资金 6.2 万已下拨元, 其余资金由村自筹。

  5、 湖尾村道(铜西线湖尾叉路口至湖尾村)

 长 1.63 公里, 总投资 227 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 XX 县湖尾村委会自行承担, 通过省厅核验里程 1.4 公里, 省补资金 21 万元, 到位资金 14.7 万元已下拨, 其余资金由村自筹。

  6、 新坑内村道(糠厂至坑内村)

 长 0.84 公里, 总投资 258 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 XX 县西埔镇镇政府自行承担, 通过省厅核验里程 0.7 公里, 省补资金 10.5 万元, 到位资金 7.35万元已下拨, 其余资金由村自筹。

  7、 新乡 至大庙、 安山至后岭、 铜陈线、 大路口至西湖仔、 洋上至土楼、 前楼至土楼、 下埔至主村共 7 条道路, 长 3.4 公里, 总投资 370 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各村委会自行承担 (龙凤山道路由西埔镇镇政府承担), 通过省厅核验里程 3.1 公里, 省补资金 27.71 万元, 到位资金 27.71 万元已下拨, 其余资金由镇、 村自筹。

  2013 年建设项目:

  1、 埕后线(前何村出点至磁窑村入点)

 长 1.3 公里, 总投资 155 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XX 县高陈村委会自行承担, 通过省厅核验里程 1.284 公里, 省补资金 19.26 万元, 到位资金 13.48 万元已下拨, 其余资金由村自筹。

  2、 城康线(城安至康美)

 长 1.9 公里, 总投资 183 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由 XX 县西崎村委会自行承担, 通过省厅核验里程 1.9 公里, 省补资金 28.5 万元, 到位资金 19.95 万元已下拨,其余资金由村自筹。

  3、 新山后至宅仔、 前下线、 后马至南正院、 新厝至长山尾、 东桥至庙前、 东埔新村至大庙、 顶角至消瓜林共 7 条, 长 4.59 公里, 总投资 380 万元, 项目已上报省厅核验, 目前省厅还未进行验收。

  (五)

 各类资金使用方面及原因说明

 经费超支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规定:

 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交通部门涉改单位基本支出及必要的专项业务经费改为按税费改革前的征收基数比例, 由国务院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资金支付。

 XX 县地处海岛地理偏僻, 由于运输车辆少, 税费改革前所收取运输管理费数额较少, 因此税费改革资金返回基数低, 不足予支付正常的人员经费, 2013 年和 2013 年分别拨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资金 184 万元和 243 万元; 而这两年的行政经费开支分别为 267.05 万元, 324.46 万元, 两年共超支 164.51 万元。

  主要超支因素有:

 税费改革前的事业工资改为行政工资(2013 年 10 月我局运管所改为参公单位), 以及人员自然增资及“三金”提高; 参公后增资及“三金”提高因素, 年增 95 万元,其中:

 工资增加 66 万元, “三金”:

 增加 29 万元; 同时, 县财政局核定我局 7 名公务人员2013 年及 2013 年公用经费只有 2.49 万元和 6.09 万元 (其中追加 2013 年通讯费及误餐费 3.12万元), 公用经费的不足增加了税费改革资金的支出, 导致经费超支严重, 特别是我县农村公路建设为率先在全市实现村村通, 以及为争取我县公路、 桥梁建设项目而投入较多建设资

 金和项目前期费用, 造成我局资金运行困难, 且这几年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迅速, 大大缓解群众出行难的困难, 为了减轻各村(镇)

 项目单位的负担, 从项目计划、 报批、 检查、 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费用均由我局支付, 加大了行政经费的负担, 也由此更激发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高潮, 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

 经费超支实属无耐。且市交通也充分理解和体恤到 XX 的实际困难, 曾多次以项目资金的形式给予补助, 缓解了我局资金运行的困难问题。

  关于未拨付公路建设资金问题:

 1、 交通工程建设需要一定时间, 有些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跨年度建设现象。

 我局拨付工程款是根据工程进度来拨款的, 部分资金需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拨付; 由于交通建设项目较多, 体现未拨付工程款数额较大, 这是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也是控制资金专款专用的措施。

 工程拨款没有出现截留现象。

 2、 关于铜兴村拨付我局“争取项目资金前期费用”问题:

 田尾陆岛交通码头是我县为争取将陆岛交通码头建设项目落户我县而通过交通局向交通部争取的一个捆绑建设项目。该项目于 2007 年开始建设, 2013年完工。

 项目的建成对缓解我县船舶停靠及军交设施起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争取前, 铜兴村主动要求担任业主, 并向我局承诺:

 由我局先支付项目前期费用, 再由铜兴村将前期费用归还我局。

 该项目已获交通部及省港航管理局补助 700 万元, 资金已全部到位, 项目于 2013年经交通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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