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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入放行与工作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27 10:3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出入放行与工作证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员工出入放行与工作证管理规定

 

  员工出入放行与工牌管理规定

 日期:

 2009.03.25 编号:

 200902 制定:

 批准: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工牌、 公司出入人员、 车辆和物品放行管理, 确保公司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车辆以及所有的来访人员、 车辆。

 3. 内容:

 3.1 工牌的发放及管理

  3.1.1 工牌是公司员工的标识, 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要佩戴工牌。

 工牌分办公室人员和一线员工两种,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

 如有丢失或损坏, 可申请报行政总监批准后补发, 每套 20 元(IC 卡、 牌套各按 10 元/个)

 。

 3.1.2 工牌的佩戴标准:

 一线员工工牌应挂在左胸口袋之上, 办公室人员工牌应挂于胸前,正面朝上。

 严禁将工牌佩戴在指定以外的部位, 不得故意涂改、 损坏工牌。

 3.1.3 打上班卡时与出入大门不佩戴工卡者由行政中心负责管理, 上班期间在办公室、 工作场所一律要佩戴工卡, 由部门主管负责管理, 每天将不佩戴工卡的员工名单报行政中心, 不负责管理者视为失职行为。

 3.1.4 员工工作岗位调整应到人力资源部更改工牌。

 3.1.5 员工在打卡考勤、 食堂打菜就餐、 上班期间、 出入公司大门等均要佩戴工牌, 违规者每次处罚 20-50 元, 屡教不改者给予加倍处罚。

 3.1.6 员工离职时应将完好的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 不能交回工牌的扣除 20 元。

 3.2 门禁管理

  3.2.1 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应按规定佩戴工卡自行刷卡, 并要顺手关门, 不佩戴工牌者保安可拒绝出入并登记报行政中心。

 3.2.2 部门主管、 经理上班期间离开公司, 需出示部门总监或行政总监审批的《员工出门证》, 放行条注明事由与往返时间; 员工上班期间离开公司, 需出示其部门主管、经理审批的《员工出门证》(部门主管、 经理外出不在公司时由行政总监或人力资源部经理代审批), 放行条注明事由与往返时间。

 3.2.3 离职人员值班保安应凭行政总监或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的 《物品放行条》给予放行,同时严格检查行李物品, 严禁带有公司物品及其他员工的物品。

 3.2.4 外来客人因业务进入公司, 值班保安应事先联系受访者, 在征得同意后请来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确认给予登记并发给《来访证》, 离开时应注意回收。

 3.2.5 对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有疑问时, 应及时询问行政总监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加以确认。

 3.2.6 在公司住宿的员工, 凡超过 23: 00 点出入的值班保安必须登记并注明事由, 无正当理由不得外出, 值班保安不作登记视为失职行为。

 3.3 车辆出入管理

 3.3.1 公司行政车辆(含借用商务车)

 外出, 由行政总监派车, 值班保安电话报行政总监确认后登记发给车辆证件及车匙, 司机签字。

 车辆返回公司时同样予以登记, 并检查车辆及收回车辆证件及车匙。

 3.3.2 个人专用车辆出入也要做好登记。

 3.3.3 公司物流车辆外出, 须凭手续完善的《出车单》, 正常上班时间出车由物流中心车队主管派车放行, 其余时间由值班保安检查核对 《出车单》 后发给车辆证件及车匙,然后给予放行, 车辆返回公司时间同样予以登记, 收回《出车单》, 并检查车辆及证件。

 3.4 物品出入公司的管理 3.4.1 员工离职行李凭行政总监签批的《物品放行条》 经值班保安仔细检查后放行。

  3.4.2 配送的图书、 报刊等物品, 正常上班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放行, 其余时间由值班保安核实无误后给予放行, 《出货单》 留一份交保安室存档。

 3.5 保安值班期间若私自放行无完善手续车辆及人员者失职而造成损失的, 追究相应责任。

 4. 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 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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