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发表时间:2017-6-10 7:48:45
2017 年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7 年是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城乡环境,深入治“脏”、着力治“乱”、重拳治“污”、大力治“堵”,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注重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属地责任,使全区城乡环境在短时间内明显改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二、城市市容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
1、全面加强城区街巷、江河水域、堤岸、绿地、重点部位、居民小区清扫保洁。推进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机械化、专业化,实行每日夜间冲洗、白天洒水降尘,做到道路两侧无积尘和泥沙,路面无暴露垃圾、无污迹、无渣土,人行道、公园广场及绿化带无垃圾、瓶袋纸屑等杂物,河堤、塘岸无垃圾杂物,河道、沟塘水面无漂浮垃圾杂物。建成区已过管养期道路全部纳入常态化保洁,提升保洁标准,全面实施一级保洁标准,落实保洁经费。完成城中村垃圾清运交接,集中处置城中村违法违章行为,提升城中村整体形象。具备物管条件的居民小区 90%以上落实物业管理,不具备物管条件的居民小区 80%以上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居民自治管理,落实保洁人员,实施常态化管理。每月开展一次全民卫生日活动,集中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
2、全面强化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监管。依法严查重惩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的环境违法
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做好保洁工作,确保摊收场清。
8、占道作业、堆放、晾晒整治。严格落实道路开挖保证金制度,规范占道开挖、占道施工、顶管作业,落实围挡,规范施工,及时修复开挖路面。查处乱扔乱倒垃圾、车窗抛物、乱堆杂物等行为;严处焚烧垃圾杂物行为;清理沿街晾晒衣被和腊货等行为。
9、违法建设整治。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城管执法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加大巡查力度,对住宅小区、商业广场、专业市场等进行专项违建治理(国土分局牵头做好对政府收储土地范围的专项违建治理),重点整治工业园区内厂房、仓库、雨披、项目建设遗留建构筑物(工棚、板房)等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重点管控农民返迁安置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
10、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城区适当区域设置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配备相关设施,引导市民在指定地点燃放;城区逐步限制出售、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扰民。
(四)交通秩序整治
11、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整治机动车、两(三)轮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12、停车秩序整治。全面清除城区道路两侧路缘铁架、水泥斜坡,整治占用行车道经营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违法占用机动车道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以机动车、电动三轮车为工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桥面的占道经营行为,对影响交通安全、阻滞交通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引导两轮车在人行道顺向有序不占盲道停放,确保车辆摆放有序;规范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秩序;全面清理城区道路上的“僵尸二轮车、汽车”。
13、13、交通运营秩序整治。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营运秩序,做到服务规范,不拒载、不甩站、不绕行、不宰客,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客运秩序。
(五)市政公用设施整治
14、加强市政设施维修保养。加大路灯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力度,建立完善路灯巡查机制,亮灯率 96%以上。及时修复车行道、人行道、排水沟,常态化巡查管护各类井盖,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路平、沟通,道路完好率达到 95%以上,井盖完好率达到 100%。及时修复、更新破损路名牌,完善、新建道路交叉处路名牌。认真开展园区道路市政设施大排查,全面完善交通标线、信号灯及果壳箱、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及时移交公管、交警部门管理并保障管养经费。
(六)城区出入口和国道、省道环境整治
15、城区出入口环境整治。重点整治城区出入口路段的卫生环境,主要是清理道路碎石、杂草、各种建筑生活垃圾,加大市政道路、路灯、绿化管理力度,确保干净整洁,树立良好经开区形象。
16、国道、省道环境整治。做好辖区国道、省道清扫保洁工作,清理道路及两侧卫生死角;清除占路堆放杂物、沙石、占路施工作业等行为,清理道路两侧违章广告牌,清除乱拉、乱吊挂的横幅标语;做好国、省道治超工作,在适当位置设立治超卡点,严处超限车辆。
(七)圩镇环境秩序整治
17.圩镇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落实集镇清扫保洁人员,每日清扫,做到道路、集市干净、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积存垃圾。
18.圩镇市容秩序整治。城市管理执法向圩镇延伸,落实管理人员,整治圩镇以路为市、占道摆摊设点、杂物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和乱搭乱建、乱披乱挂行为,保持圩镇秩序良好,通行顺畅。
19.圩镇公用设施整治。加大圩镇道路、沟渠、路灯等公用设施管护力度,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和公用设施,做到路平、沟通、灯亮。
三、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环卫职能,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农村环卫工作。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及监管制度”的标准要求,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垃圾收集清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街道、管理处)、区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建立村庄、道路、河道环卫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文明教育,提高卫生保洁意识,遏止垃圾乱扔乱倒行为。区财政局按照服务人口不低于 50 元/年/人的要求落实运行经费,各乡镇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不低于 3‰的要求安排保洁人员。2017 年,全区 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每个乡镇重点打 2—3 个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示范村点,确保顺利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考核验收。
(二)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以房前屋后干净、院内院外整齐为目标,实现农村民房院落洁化、硬化、绿化、美化。落实农户环境责任包干制,清除房前屋后杂草和积存垃圾,清除沟渠污泥,清除墙壁涂污,清扫畜禽粪便。采用石板、青砖、碎石、鹅卵石铺设或水泥铺设等办法,硬化入户便道。引导农户改变乱堆乱放不良习惯,规范柴火、沙石、砖块等用具摆放,规范犁钯、锄头、背篓等农具归置,规范晾晒杆线,做到家庭院落物件整齐有序。对庭院周围露裸地进行开挖种植,促进农家院落“田园化”。确保 2017 年全区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 80%以上。
(三)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坚持遏止乱搭乱建现象,集中整治农村“两违”。严格镇村规划实施管理,引导农民依规划建房,严厉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行为。加强对农村建房的联合巡查督查力度,及时制止并严厉查处违
规建房。
(四)推进交通沿线村点建筑立面整治提升。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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