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5篇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学校防性侵工作方案近年来,在我们身边,频频爆出学生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一件件扼腕惊心的案件时常在耳边回荡,不时的在我们内心敲响着警示的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校防性侵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我们身边,频频爆出学生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一件件扼腕惊心的案件时常在耳边回荡,不时的在我们内心敲响着警示的钟声——校园防性侵工作必须提上日程,必须高度重视,以保证学生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为学生营造一片学习、成长的净土。根据上级各文件精神的指示,结合我校实际,为在我校范围内防止性侵害事件的发生,经研究,特制定竹园乡羊场小学防性侵工作工作方案:
设置竹园乡羊场小学防性侵工作机构:
组
长:先
俊
负责学校防性侵工作的部署与监督。
副组长:谭本军
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校内防性侵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王兴林
拟定防性侵安全工作方案,负责防性侵安全工作的具体实行与落实。
副组长间协同工作。
组
员:全校教职工 竹园乡羊场小学防性侵工作工作方案:
一、每期至少有一次防性侵宣传工作,一次防性侵思想教育工作。教学生以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方法、自我保护手段等。
二、校长时常在校务会上作全体员工防性侵的思想动员工作,带
队自查,将犯罪的一切苗头及时扑灭。
三、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四、拟定性侵事件发生上报机制。
五、严禁全校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单独与异性学生在任何封闭环境或无人环境单独相处。
六、向家长宣传有关学生的防性侵安全知识。
若校内不幸发生性侵案件:
1、上报校长与安全管理员。
2、校长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教师立即送受害者就医(危急情况及时拨打 120 进行紧急处理)。
3、控制当事人,保护事故现场,汇报上级教育部门,由上级教育部门决定是否需要报警处置。听候安排。
注、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若非需要更改,长期有效。
XXXXXXXXX 小学 2019 年 3 月 1 日
篇二: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XX 省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 教发 [2021]20 号)、《XX 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XX 州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 教师 [2021]20 号)》和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防范校园性侵案件发生,坚决守住教育系统安全底线,确保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一、行动目标 坚持对校园性侵害“零容忍”,通过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内部管理,规范教职员工在校行为,强化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知识教育,堵塞漏洞,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发生。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 县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县直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 XX 县教育局政工股,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 任副主任,相关股室工作员为具体成员,具体负责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事务。各镇(街道)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县直学校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12 月 10 日。
四、行动措施 (一)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
1.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教师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入脑入心上下功夫,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争做“四有”“三者”好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教师从思想深处受到启发和教育,提高教师依法施教、文明执教的水平,达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为行。
2.完善师德考评制度,签订责任状。学校与教师、校长与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与教育局、县直学校与教育局层层签定责任状。
(二)严格执行督导问责。由督导室牵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常态性督查,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查清履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和学校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开展背景审查。各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县直学校要按照《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X 检会[2019]9 号)对辖区学校、公(民)办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和拟招录的教师、保安、食堂工勤人员等逐一进行背景排查,确保县不漏校、校不漏人,对排查出的严重违法犯罪线索或事实以及其他不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或其他教学辅助、保障管理工作的情形,要依法依规采取调离岗位、解聘、撤销教师资格、移送司法等方式处理,对其他轻微不良言行,要视情节采取其他必要惩戒、惩处措施,严防未成年学生受到不良伤害。对排查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地方和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倒查追责。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配齐配强学校安保人员。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校园实施封闭管理。加强学校午间时段管理,明确要求教师不得在午休时段单独在教师宿舍、办公室滞留学生。强化寄宿制学校女生宿舍管理,男、女生宿舍必须物理隔离,女生宿含宿管员必须为女性,男生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并不得安排男宿管员。
完善请销假管理,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坚持夜间查寝,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五)开展一次线索摸排。建立健全教师关心关爱学生机制,明确以班级为单元落实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定期和学生逐一访谈、交心,了解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变化、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学校要为每一名女生明确对应的女教师作为生活指导教师,仔细开展对女学生的关心关爱。
(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1.教育局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校长监管力度是否到位,片区责任督学每月督导是否到位,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是否到位。在公、民办学校,边远地区、山区学校、教学点展开一次管理工作全覆盖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要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七)严把学校教职工入口关。加强对新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资质和背景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
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记录在案人员、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进入校园工作。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将师德师风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坚持“零容忍”,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八)加强法治教育。各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检察官、法官等政法干部到校开展一次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讲座、课堂教学、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宣传栏、在教育教学中学科渗透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罪的认识。要教育(教会)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促进未成年学生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被侵害案件发生。
(九)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法治宣讲,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员工的警示教育,坚持打击一个、警示一片,采取编发典型案例、定期通报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警示教职工规范自身言行,严守师德和法律底线,让警示教育振聋发聩,入脑入心。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提醒所有教师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为教育系
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十)畅通举报渠道。
1.各级各类学校是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的主阵地,要坚持把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摆在师德师风建设的首要位置,创新管理方式,所有学校都要设置师德师风举报箱,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收集举报信息并做好登记,同时做好举报信息保密工作。XX 县教育局:
2.所有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座机和手机)、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举报。
五、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9 月 5 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 9 月 6 至 2021 年 11 月 3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10 日)。对预防校园性侵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明确责任。进-步压实各基础教育管理
办公室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本地本校预防校园性侵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立即对预防性侵害工作现状进行一次研究分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做细、做实,将“一号检察建议”有关要求和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有效覆盖到每一个班、每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确保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严肃追责。XX 县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对各地预防性侵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暗访。各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将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片区检查内容,常态化开展检查。基教股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督促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在年检时确定为“不合格”,因管理混乱,发生性侵害学生案件,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依法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定期到辖区学校检查,加强明察暗访,特别是要加强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紧盯不放,直至解决。对已查实的性侵害学生的教职工要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
果的,要追究学校校长、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责任,对失职渎职的,移送监察机关进行查处。
(三)密切协作,妥善处置。加强与检察、公安、卫健、民政、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互通信息,按职责抓好相关工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密切家校协作,及时掌握学生情况,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认真落实性侵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疑似校园性侵害违法犯罪线索或事实案的要立中向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被侵害学生的关心关爱。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要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宣染报道性侵犯学生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调度,实行月报。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县直学校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前报送本地(校)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负责人信息;9 月起每月 25 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报县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报送本地(校)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经验典型案例。
邮箱:
电话:
篇三: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学校幼儿园预防性侵、预防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预防校园欺凌和预防性侵害,2018 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工作得到了有力推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性侵在校学生、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非常恶劣。为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上级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要求,持续深入地做好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防性侵、防欺凌工作,健全防治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防欺凌、防性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列入校内重点教育内容,确保所有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包括教学点、校外培训机构等)全体教职工以及每一位家长(监护人)都能了解其具体内容、重大意义以及他们所负有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师德教育,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一要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和“一号检察建议”等规定,列入校内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
二要贯彻“八个严禁”。严禁单独与异性学生相处或辅导学习,严禁单独进入异性学生宿舍(租住房),严禁异性管理学生宿舍,严禁与学生酗酒,严禁与学生谈论低俗言语,严禁与学生有亲密举止,严禁与学生观看或发送色情电影(不健康视频、刊物作品),严禁穿短、露、透、紧服装上班,严禁诱导学生涉足不健康场所或不健康行业。
三要强化学习考核。防欺凌、防性侵、心理健康、法治等知识的专题培训、相关教育,要纳入校领导和教职工培训、学习的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师生预防欺凌和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结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创新教育方式,将防性侵、防欺凌和心理健康等知识教授给学生,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一要集中开展以防欺凌治、防性侵、心理健康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利用案例分析、国旗下讲话、法治讲堂、班会、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等传授相关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
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二要关注学生日常表现。对学生成绩突降、情绪低落或波动较大、无故旷课等现象及时了解情况,形成“早研制、早干预”机制。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智力缺陷学生要建立档案并安排师生重点关注关心,一旦有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帮扶。
三要加强对学生 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至少两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解读,让学生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四要强化学生的“自护教育”。教育学生离家时告知父母出行情况,尽量避免独行外出,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对不同认知水平的学生和特殊儿童开展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校要从制度上优化校园管理,建立一套“防性侵 防欺凌”机制,出台预防及处理方案。一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职责,按照制度开展工作。制订学生防欺凌、防性侵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等岗位责任。
二要建立健全惩戒机制。针对欺凌、性侵举报等行为,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建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欺凌事件相关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三要
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从技术上升级校园管理辅助设施。要严格校园值班,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防止发生侵害学生案件。
四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定期开展校园欺凌、违反“八个严禁”的摸底排查、匿名举报等工作,定期开展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收缴活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
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各学校要密切与检察、公安、司法、卫健、民政、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对学生做到安全监管、预防、救护全覆盖。同时,加强补救性“救助关怀”。对遭受欺凌、性侵学生进行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
二要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学校要加强与属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联系,强化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校园周边巡查防控,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要推进家校合作。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校要把做好防欺凌、防性侵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防欺凌、防性侵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欺凌、防性侵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防欺凌、防性侵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开展督查,确保落实。防欺凌、防性侵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办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教体局将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开展不力或未开展行动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四: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XXXX 中心学校中小学学生防性侵 工 工 作 方 案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文件精神,做好我乡各学校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要求。我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本、综合治理”的原则,把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关键性措施来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我乡健康有序的发展,使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取得理想的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XXX
成 员:
XXX XXX XXX、各校园长 二、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 务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预防性侵工作责任书,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要求,层层分解到科室和班级,确保没有工作漏洞。
二是领导要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各学校坚持每月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分析预防性侵例会制度,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认识到位,深入宣传
各校园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集中专项治理工作
2 奠定基础。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宣传学习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相关知识,并组织相关测试,查看取得的效果。各校园要形成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
各学校要根据性侵典型案例情况分析,犯罪分子主要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对女生进行诱骗。所以各校要立足实际,有效地预防打击侵害学生违法犯罪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侵扰”事件发生的苗头和势头,确保扎实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
2、加强教育、增强意识,提高能力。
各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各学校要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三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要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
3 3、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加强内部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把好入口关,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临时聘用工作岗位。并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4、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各学校要加强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少年儿童的关注,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履行父母教育工作者职责。各校园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 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5、妥善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
4 各校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安排。
XXXX 中心学校
2020 年 X 月 X 日
篇五: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如何预防校园性侵害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1 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教育部于 2007 年 3 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教育部于 2008 年 12
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上述两个《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再次,学校还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
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
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
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严把品德关、心理关,仔细审查应聘者的档案,不得录用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担任教职工。必要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异常者要慎重录用。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予以解
聘。
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犯罪是思想腐化、道德败坏的产物。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从教者应当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现实中,一小部分教师经受不住一些负面东西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鉴于此,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现
实中,发生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学校,往往也是管理松散、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学校。与企业员工在上班期间的行为受到所在单位较多的管束不同,教师在平时的上班时间内,除了上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课时规定之外,其他时间多由教师个体自主安排工作事项,个别责任心不强的教师在上班时间干着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私活也并不罕见。从聘用关系上看,上班期间应当是受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时间,受聘者在这一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否则即构成了对聘用关系的违背。为保证上班时间的劳动效率,用人单位有权对受聘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受聘者不得对此予以拒绝和排斥。对于学校而言,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学校有权也应当对教师在上班期间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防止个别教师失职甚至“出轨”。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
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等。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
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向学生、学生的家长乃至社区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师德情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
五、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
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学校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一)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以往,个别学校发生了教师性侵害学生事件之后,出于各种考虑(如怕影响学校名誉、影响学校参评先进等),学校领导往往不情愿、不积极立即上报案情,而是极力瞒报、缓报,或者消极等待、听之任之,认为是否报案应由受害学生的家长自行决定,与学校无关。个别学校领导甚至越俎代庖,力促受害学生的家长与施暴教师进行“私了”,意图将案件“内部消化”。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须知,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性侵犯已构成违法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追诉,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学校的瞒报、缓报之举,是对施暴者的袒护和纵容,更是对受害者的冷漠和伤害,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不仅如此,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让施暴者在违法犯罪的泥塘中越陷越深,从而让受害学生遭到更大的伤害或导致其他学生受到新的伤害。在对待、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问题上,学校应当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有鉴于此,《教育部、公
安部、司法部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中明确指出,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
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学校还应当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鉴于性侵害案件的敏感性,学校知情人员应当特别注意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此外,由于性侵害案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学校还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给与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一、坚决依法打击教师队伍中的性犯罪分子,严惩不贷„„二、对事件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学校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学校管理松懈,发生教师性犯罪事件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校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严重的要撤销行政职务和开除公职。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教师资格制度,造成被录用的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对学生进行性犯罪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学校每个教职工对学生人身安全
都负有保护责任。对教师性犯罪知情不报的教师,丧失了作为教师的基本职业道德,要开除出教师队伍,永不录用„„”
如何预防校园性侵害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生命和校园财产安全,我校于四月份接到通知后,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实施,划分小组,认真学习,认真记录,形成书面材料,那么如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呢?无论孩子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中,家长和教师都应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和活动设施,如将药品、消毒水、杀虫剂等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打火机、蜡烛不要放在孩子能拿到的地方;及时将用过的电线插头收起。在带孩子外出时,给孩子换上舒适合脚的鞋子,不要让孩子在堆放砖头或满是石头瓦砾的场地玩耍,不要让孩子独自在水池或河边玩耍等等,那么校园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有哪些呢?
一、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二、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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