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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7篇

发布时间:2022-10-05 20: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7篇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农村撂荒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扎紧耕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7篇

篇一: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撂荒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22 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 XXX 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

 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 1 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22 年整治撂荒地 260 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 XX 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 2022 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XX 同志任办公室主

 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 25 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篇二: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21 年崇明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县 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 2021 年粮食稳产增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农发〔2021〕2 号)、《关于开展 2021 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农农(粮油)〔2021〕1 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 2021 年本市粮食稳产增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97 号)文件精神以及对今年我区对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以示范推广新型肥料促进化肥减量增效为目标,以集成推广应用“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为手段,以示范点带动整建制镇、村及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助力崇明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此,特制定“2021 年崇明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全力保障粮食稳产保供。围绕水稻绿色生产和优质稻米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集成示范一批集优质稻品种推广、水稻绿色栽培、全程机械化作业、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为一体的水稻绿色生产基地,示范带动大面积区域均衡发展,促进本区水稻产业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

 二、实施范围及主体 以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实体企业等粮食规模经营户为重点实施主体,加大以示范点建设带动整建制乡镇、村的创建力度,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推动本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

 三、创建目标 以保障粮食稳产保供为目标,以水稻化肥减量增效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工作为重点,稳步推进本区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

 (一)打造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示范县。建立各种规模核心示范方 45 个,整建制示范乡镇 2 个,整建制示范村 10 个,并辐射带动全区 14 个乡镇 231 个村共计 24.25 万亩以减肥增效、绿色防控为重点内容的水稻绿色生产,积极打造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创建示范县。

 (二)推进绿色技术模式应用。围绕休耕轮作、生态种养与“两无化”生产模式,全面实施氮磷钾养分科学施用、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良种良法配套模式、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五大关键技术,集成一套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境友好的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创建区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 96%以上,休耕轮作、生态种植技术模式应用率达 95%

 以上。

 (三)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通过增施有机肥、新型肥料和侧深施肥技术应用等化肥减量工作的开展以及绿色农药的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实现水稻生产节药减肥增效。核心示范点亩均减肥、减药比对照各减 10%(对照为同区域户、社、场或本区域面上平均),亩均产量比对照增 10%以上,经济效益比对照增收 20%(对照同上)。

 四、实施内容 (一)打造新品种、新技术集成“ 示范窗口” 。积极选用沪早香软 1 号、申优 26、南粳 46 等本市主推的高产、优质新品种,通过新型肥料、侧深施肥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等的集成应用,实现良种良法的有效配合,促进符合崇明现阶段实际的“最适”药肥用量、“最省”人工投入、“最大”综合效益的全程精准化技术措施的应用,打造水稻新品种、新技术和产业化的示范样板,为辐射带动全区新优品种和绿色生产技术的应用奠定基础。

 (二)打造先进实用技术模式的“ 展示车间” 。根据本区温光资源和粮食主导品种、主栽方式等特点,综合考虑优质稻米产业化生产等因素,坚持稳产增产、绿色生态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广冬作绿肥种植和耕翻晒垡等养护技术为重点的用地养地相结合的休耕轮作型优质稻绿色生

 产模式技术,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以生态种植为特色的“生态种植型”优质稻绿色生产模式技术,逐步构建起以用地养地为重点、多种技术模式并存的水稻绿色生产方式。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实施主体,扩大专业化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行“六统一”标准化服务模式,即统一优质品种、统一种植方式、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绿色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为农民提供最直观的生产实践,推动本区粮食高质量发展。

 (三)打造成熟技术模式的“ 观摩平台” 。通过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田、样板田的打造,向农民展示“五大”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包括“绿肥或冬耕养护田+杂交稻机插+冬耕养护”、“绿肥或冬耕护田+杂交稻机穴播+冬耕养护”、“绿肥+国庆稻机插(产业化生产)+蔬菜或绿肥”、“绿肥或冬耕护田+中迟熟常规优质稻机械化种植(机插或机穴播,产业化生产)+冬耕养护”、“其它茬口+早中熟常规稻品种机穴播+冬耕养护,并结合“百千农场”工程、科技入户、农民培训等工作的开展,展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推广的效益和成果,扩大示范效应。

 五、重点工作

 (一)实施优质稻种源供应工程。以沪早香软 1 号、申优 26、南粳 46、沪软 1212 等本市主推的品种为主,全面推进优质稻种源供应工作,依托现在补贴政策,确保全区 26.78万亩水稻的优质稻种植率不低于 95%。与此同时,积极组织与“崇明大米”区域公共品牌相匹配的“崇字头”优质稻种源的研发,为进一步夯实崇明水稻种源基础,提升“崇明大米”品牌形象提供坚实的品种保障。

 (二)开展水稻化肥减量施用技术示范应用。以保障粮食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水稻生长需肥规律为重点,结合土壤肥力基础和水稻生长各阶段群体质量调控指标,依托“百千农场”、科技入户、农民培训、第三方服务和农企合作等方式,实施规模种植户科学施肥技术的全覆盖培训,全面开展科学施肥和新型配方肥的推广应用,分类指导广大农户在原有基础上开展化肥合理化减量施用。通过原有65 个约 6.8 万亩的水稻生产化肥减量施用先行示范点和示范片的创建,进一步扩大缓释肥、BB 肥等新型配方肥料应用规模和示范效应,并通过本专项重点巩固和提升新村乡、庙镇保安村共计约 20773 亩的缓释肥侧深施整建制示范成效,为逐步实现 10 万亩应用规模的阶段性目标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技术推广应用环境。同时,以现有的有机肥补贴、绿肥种植和深翻补贴等政策为基础,积极引导广大经营主体种好绿肥、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肥力和有机质,综合运用以

 水调肥、以气养根、肥水与病虫草防治协调管理等调控措施实现养分利用的最大化,实现化肥施用减量增效和农田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推广病虫草绿色防控技术。按照“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加强和提高病虫精准测报预警能力,结合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开展精准、合理、高效用药,全面推进全区近 27 万亩以减少防治次数、降低用药总量、提升防治效果为目标的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夯实水稻绿色认证基础。根据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要求,以技术要领掌握较好、生产管理水平较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为标准,依托本专项,重点推进 45 个约 4.355 万亩不同规模的核心示范基地开展绿色防控的示范引领,并通过宣传引导、技术培训、其它专项扶持等形式,辐射带动全区 12 个乡镇及单位20 个约 2.355 万亩规模的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稳步实现农药的持续减量。

 (四)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以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和产业化发展为重点,充分依托现有扶持政策,大力推广以机插秧、机穴播为主要方式的机械化种植和配套栽培技术,全面推进粮食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位率。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以缓释肥侧深施为重点的机械化施肥、高效植保机械化和病虫草统防统治,以及产后

 机械化干燥和优质稻米产业化生产,为全程推进本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提供样板和技术支撑。

 (五)鼓励水稻全产业链发展。鼓励部分有条件、有能力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种植企业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或者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农企对接,实行优质优价,增加效益。打响崇明优质农产品特色品牌,坚持“以销定产”的订单农业模式,着力拓展线上线下品牌销售渠道,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建立拓展“C2B”点对点订制农业新型产销对接模式,不断延伸产业发展链条,提升崇明大米影响力和美誉度。

 六、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的 380 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核心示范基地绿色防控技术应用专项补贴、减肥增效物化补贴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支出。对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计划调整等原因出现的结余资金,将根据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要求,主要用于绿色农药和新型肥料等的物化补贴。

 贴 (一)专项补贴 87.104 万元。对重点推进的 45 个43552.02 亩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基地购买符合要求的药剂,补贴自付部分的 80%,最高补贴 20 元/亩,合计 87.104 万元。

 贴 (二)物化补贴 286 万元。对参与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

 建的核心示范基地实施化肥减量行动物化补贴,进一步推进减肥增效示范工作。

 1.BB 肥 167.44 万元。对非“两无化”等其它绿色生产方式的 32273.44 亩核心示范基地,按 BB 肥 18.5 公斤/亩的标准进行物化补贴,共计约需598吨,以2800元/吨计,需167.44万元。

 (备注:新村乡和庙镇保安村 BB 肥物化补贴已在“2021年农业农村部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专项中安排)。

 2.缓释肥 118.56 万元。继续推进缓释肥侧深施技术应用,对新村乡、庙镇保安村共计 20773.38 亩整建制缓释肥侧深施区域按 30 公斤/亩推荐用量的 50%进行缓释肥物化补贴,共计约需 312 吨,按单价 3800 元/吨计,共计 118.56 万元。

 费 (三)技术服务经费 6.896 万元。用于“崇字头”种源试种观察、苗情点的青苗补贴、试验材料费、观测记载交通费、雇工费、示范标牌、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测产验收、专家服务等技术推广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近年来本区粮食作物创建活动形成的工作机制,区、镇联动,分别成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领导组及专家指导组,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领导小组重点负责创建工作

 总体规划、年度工作部署、阶段工作督导,以及创建经费的落实等;专家指导组具体负责创建方案的制定、技术措施落实、日常技术指导、阶段性检查考核、生长情况调查、实施点档案记载审核以及年度总结等,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开展培训和指导。针对创建薄弱环节,以典型示范户、合作社、规模农场负责人或技术员,以及镇(乡)或村级科技人员为重点,由区镇两级技术部门结合引导性培训、农民培训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切实把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各项技术传授到点,落实到田,提高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在关键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巡回指导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

 (三)强化督查和考核。围绕年度创建目标和任务,区、镇两级农业行政和技术部门切实加强对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有计划、分阶段抓好技术交流、指导,以及阶段工作督导、示范点检查评比等工作。为确保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计划结合水稻生长中期和后期两个关键阶段,在基层创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统一组织开展阶段性检查督促工作 1-2 次。阶段性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五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田间长势、机械化程度、作业质量、绿色防控措施落实、以及田间档案记载等,结合示范点最终创建成效,评选出若干个优秀示范点,经领

 导小组审核后申报参加市级评比。

 (四)严格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支,做到专款专用。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区专项补贴、物化补贴及技术服务经费如试验田用工、农资补贴、现场观摩及调查交通费、专家服务费等支出。

 (五)明确时间节点。2021 年 1-5 月,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创建内容、目标和任务;5-6 月,落实创建面积、目标和任务,对示范方登记造册;6-7 月,实施水稻创建工作,适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8-9 月,结合市中心组织开展水稻作物中期检查评比和技术指导;10-11 月初,开展水稻作物后期督查评比、测产验收和效益核实等;11-12 月,实施成效统计,完成年度总结。

篇三: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2021-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重要指示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十四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规划编制有关工作。按照《德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 2021 年度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计划的通知》(德开组办〔2020〕 35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农业产业巩固发展,德钦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巩固脱贫攻坚拓展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目标,围绕“三个定位”,明确扶贫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机制,在新生活、新奋斗的新起点上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建立常态化法制化贫困治理体系,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促攻坚”和“双组长”制的要求,高频率推动、高强度投入、高密度督促,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建设,进一步强化全乡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三、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重要指示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十四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建设项目落实,巩固农业产业发展,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2021-2025 年计划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户收入。经党组研究,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1-2025 年计划实施 28 个项目,计划投资177092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德钦县蔬菜种植建设:在全县升平镇、奔子栏镇、佛山乡、云岭乡、燕门乡、拖顶乡、霞若乡和羊拉乡 8 个乡镇发展高原蔬菜种植项目,初步计划发展 5000 亩,2021-2025 年计划投入 5000 万元。

 2.德钦县 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主要范围,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建设高标准农田 3 万亩,

 2021-2025 年计划投入 9000 万元。

 3.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田围栏、土地整治、机耕路、农田水利设施产业等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入30000 万元。

 4.德钦县精准施肥肥水一体化技术推广项目:全县主要葡萄、蔬菜、经济林果种植区,推广肥水一体化项目,每年 1000 亩,4 年共计 5000 亩,每亩补助 1000 元,共投资500 万元。

 5.数字乡村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等,计划投入 490 万元 6.牦牛冻精改良示范推广建设项目:在县域内每个村委会建设一个牦牛冻精改良点,并召集牦牛冻精改良输精技术员以及养殖大户组织培训,计划投入 187 万元。

 7.德钦县高原养蜂产业:1、新建、改建、扩建蜜蜂种群基地,巩固提高育种能力,保障蜜蜂产业推广。2、全县六乡两镇推广活框蜂箱及中华蜂种。3、通过“合作社+基地+低收入农户”模式,完善养蜂产业发展利益链接机制,要求每个蜂群培育基地带动低收入户 10 以上。4、养蜂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在全县范围组织蜂农举办蜜蜂养殖技术培训班,计划投入 1500 万元。

 8.德钦县中药材加工车间:在霞若乡、拖顶乡建设 2 个中药材精加工车间,计划投入 1000 万元。

 9.德钦县特色产业生产车间建设:通过县域内建设以及结合本地经济模式建设食用油、畜禽产品、中药材、食

 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加工、包装厂房、生产线、仓储等建设,计划投入 10000 万元。

 10.德钦县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1.生产车间、仓储工程、供配电及给排水工程、等土建工程;2.购置屠宰设备 1套、冷冻冷藏库各一套,污水处理设备 1 套;3.流动资产。计划投入 700 万元。

 11.德钦县蜂蜜加工车间:建设蜂蜜生产车间、综合楼1583.61 平方米,包括附属工程和生产设备,计划投入 500万元。

 12.德钦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建设冷藏库、预冷库等附属设施设备,具体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规模在 100 吨左右。项目实施完成后交由乡镇负责管理运营,计划投入 51 万元。

 13.德钦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州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1 个,预算投资 240 万元。建设乡镇农业科技综合服务站2个,每个预算投资63万元。计划投入303万元。

 14.德钦县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全县 8 个乡镇,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服务窗口建设为主要建设内容,村级农业经济组织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农经管理体系建设共 8 个,每个乡镇投资 100万元。计划投入 800 万元。

 15.德钦县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信息进村入户

 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建设全县 44 个益农信息社统筹运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信息进村入户服务网站和运行机制,实现服务延伸到村,信息精确到户。计划投入 440 万元。

 16.德钦县 2021 年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棚圈建设参照《肉牛养殖综合标准》和《肉羊养殖综合标准》DB53 进行设计或是参照各地自行制定某标准进行设计等)。建设棚舍70座,共计56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6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 70 万元,每座补助 10000 元,农牧民投工投劳折资 98万元。计划投入 71 万元。

 17.德钦县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1.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还田利用农户补助。继续鼓励全县各乡镇农作物种植户秸秆饲料化过腹还田、肥料化还田利用,减少秸秆直接焚烧处理带来的污染;推广绿肥种植,休耕、轮耕栽培措施。加强秸秆还田技术培训工作。

 补助资金:244 万元;补助对象:全县农作物种植户按面积享受补助。2.农作物秸秆加工利用机具设备补助。补助对象:全县购置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加工设备的种养殖户。

 补助标准:总计安排 48 万元,用于农作物秸秆加工机具购置补助,每(台)套机具补助 2 万元(每个种养殖户限1(台)套),全县计划补助 24 个种养殖户购置秸秆加工机具,每个乡镇分配 3 个名额,补完为止。3.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培训及信息平台建设;补助资金:8 万元;建设内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及政策培训;建立全县农作

 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数据共享平台。计划投入 300 万元。

 18.德钦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农业科技示范村;农技人员进村技术指导服务补助;技术推广机构办公设施建设等。计划投入 125 万元。

 19.农机推广补助项目:1 农机装备更新;2 农机购置补贴;3、农机合作社补助;4 农机新机具引进;5 水稻机插秧推广补助以各乡镇农机户新机具价格及农机推广情况发放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提高全县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计划投入 750 万元。

 2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对县域内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投资葡萄、青稞、中药材、特色畜禽、木本油料、食用菌、蔬菜等重点绿色食品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进行奖补。计划投入 3145 万元。

 21.“三品一标”奖补:对获得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费用支出。计划投入 300 万元。

 22.农业科技技术培训:培训人次 2.5 万人,计划投入500 万元。

 23.农村“两污”治理:在六乡两镇开展农村垃圾池建设、污水处理。计划投入 10000 万元。

 24.农村厕所新改建:在六乡两镇开展农村户厕、公厕

 新建及改建项目。计划投入 2000 万元。

 25.德钦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全县农田残膜回收、农药、化肥负增长、土壤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投入 2000 万元。

 26.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以及美丽村庄创建项目:按照德钦县实际,制定《丽乡村创建工作方案》,统筹考虑全县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条件、人口规模、地域特色等因素,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遵循全域建设、全域整治的理念,结合“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打造并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促进乡村产业兴旺;通过坚持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达到生态宜居;依托教育、文化、科技帮扶达到乡风文明;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群众完成中心任务中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运用好村组党群活动场所的“微阵地”,对乡村开展行之有效的治理。形成德钦乡村产业、生态、文化、人才、组织的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生活富裕的根本目标。按照 2021 年实施 11 个,2022 年实施 12 个,2023 年实施 10 个,2024 年实施 9 个,2025 年实施 6 个这一进度,五年之内完成全县六乡两镇共计 48 个行政村及各村组的县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以及美丽村庄创建项目。计划投入 96000 万元。

 27.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 5 个。计划投入 1330 万元。

 28.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高农

 村基层干部群众(5000)人综合素质,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综合能力。计划投入 100 万元。

 (一)实施主体。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主体为德钦县农业农村局,需成立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各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和质量保证工作,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项目工程施工。

 (二)招标工作。2021 年建设项目和监理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规范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不得刻意分标或避规招标。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要按要求缴纳 3%的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公示公告。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迪贫开发办〔2018〕13 号)和《德钦县财政局 德钦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德贫联发〔2019〕1 号)文件要求,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乡村及施工方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单位及负责人、资金来源、政府采购及招标情况、预期目标、项目受益情况及公示公告内容询问,监督和举报进行严格公示公告。

 4.质量要求。所有项目工程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合格率要求 100%,必须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按期按质完成

 全部工程量。

 5.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施工,保障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6.技术档案资料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和监理服务项目工程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资料、监理招标资料、工程资料、竣工后的工程技术档案等资料要达到真实、完整、齐全、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7.现场管理要求。所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合理规划,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四、项目建设完成时限 2022 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建设项目要求于 2021 年12 月 30 日前全面完工,并同步完成项目相关验收档案资料准备工作。

 五、组织保障 成立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农布定主 副组长:格茸扎史 成

 员:格玛品初、嘎太泽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由农布定主兼任办公室主任,格玛品初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项目实施点,做好资金监督,指导项目推进等工作。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1 年 1 月 15 日

篇四: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XX 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退耕种草工作顺利开展,依据《XX 县退耕种草实施方案》,现决定对全县休耕种草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验收。为切实做好核查验收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核查验收范围 57 万亩休耕种草任务涉及到的所有行政村。

 二、核查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核查验收按照村级自验、乡镇审核汇总、县级核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各行政村务必在 6 月底前完成村级自验,并向乡镇政府上交验收报告。各乡镇要对村级上报的自查自验报告进行核实汇总,于 7 月 5 日前完成乡镇汇总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县休耕种草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县级验收申请。县级核查验收工作 7 月底前完成。

 三、核查验收的方法和内容 (一)核验方法。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休耕种草责任主体,对本乡镇休耕种草所有工作负总责,核查验收要坚持以行政村为单位,对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退耕地图逐块进行核验。县级核验由 XX 县退耕种草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聘请第三方验收机构,组

 成 3 个验收组,逐村逐地块进行核验,如有变动,即时调整,确保地块、测绘图斑、土地流转台账和土地流转合同附表完全一致。

 (二)核验内容。一是实地对流转土地面积进行核实,核查 所退地块中是否存在非耕地(如林地、草地、荒山、道路占地)、是否有被私种的现象、是否有种粮食作物的现象(如亚麻、莜麦、土豆、藜麦、玉米)、是否存在阻挠承包经营单位正常耕种的现象。二是核实所退地块面积是否与村民签订的流转协议面积一致,全村所退地块总面积是否与扶农公司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面积一致。三是休耕种草相关台账建立情况。四是休耕种草档案建立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各村委会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休耕种草工作的重大意义,严肃认真对待核查验收工作。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每个乡镇都要明确 1 名副科以上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严格纪律。坚决杜绝以非耕地冒充耕地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保证质量。坚决制止村民私自抢种休耕种草土地,自查自验中发现此类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保质保量完成退

 耕任务。县扶农公司要负责做好流转土地的接交确认工作。

 附件:1.XX 县休耕种草实地核查验收表

 2.XX 县休耕种草土地利用情况表

 附件 1

 XX 县

 乡(镇)

 村休耕种草实地核查验收表 (核查时间:20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

 号 签订土地流转协议面积(亩)

 核实土地流转协议面积(亩)

 农户土地流转 集体(国有)土地流转 签订土地流转农户(户)

 流转土地面积(亩)

 实地测量面积(亩)

 是否绘制了图斑 签订集体土地流转面积(亩)

 实际集体土地流转面积(亩)

 实地测量面积(亩)

 是否绘制了图斑

 附件 2

 XX 县休耕种草土地利用情况表

 序

 号 合作企业 租赁土地面积(亩)

 计划种植 实地核实 种植品种 种植面积(亩)

 实际种植品种 核实种植面积(亩)

篇五: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22 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 2022 年全区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掌握全区农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动态变化状况,构建完善的耕地重金属污染监测网络,对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工作目标

 以区为单位实施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近年来监测情况布设预警监测点位,采集农产品样品,检测样品中的汞、砷、铅、镉、铬、铜、锌、镍、硒含量,对检测结果进行农产品重金属安全性评估。

 三、主要内容

 (一)采样任务

 采样任务由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通过 XX 农用地环境调查管理系统(下称系统 APP)下达(见附件 1,如有改动将另行通知)。

 (二)样品采集

 1.制定采样计划

 区农业环境保护站根据所收集的基础资料、区域内农时情况和采样任务,制定详细的采样计划,内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样品交接、质量监督检查和注意事项等。考虑到农产品样品成熟期集中,机械化收割时间持续短等特性,农产品样品采集计划应详细到点位以及具体采样、运输和交接人员。

 2.成立采样组

 根据采样任务情况,各镇成立采样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 3 人组成,严格杜绝单人采样。原则上采样组人员应尽量稳定,避免岗位调整造成交接不当、技术断层。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指定作风严谨、工作认真且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采样组组长,组长同时作为现场记录审核人。

 3.采样点位及地块选择

 采样点位为 2020 年、2021 年确定的点位,将通过系统APP 下达。安排采集农产品任务的在确定的点位及地块上进行采样,如原定的地块出现休耕等无法采样的情况,应在确

 定的采样点位 200 米范围内重新选择土壤自然状态良好、地面平坦、各种因素相对稳定、面积在 1 亩以上的典型地块作为采样地块。丘陵地区,采样地块面积最低为 0.2 亩。采样地块不得设置在坡地、洼地和住宅、沟渠、粪堆、废物堆、坟堆附近,并应离公路或铁路至少 50 米以外。禁止刻意避让或趋近污染地块。

 4.采样时间

 农产品采集应于农产品收获期进行,当采样地点种植多种农产品时,应在监测点位所在地块常年主栽且相对敏感的农产品成熟时安排样品采集;对实际生产中在生育前期或中期采收的农产品(如小白菜、小青菜等叶菜类农产品),应在其采收上市前完成样品采集工作。农产品样品采样应避开大风或雨中、雨后采样。各镇(街道)结合区下达的监测任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4 月底前制定出样品采集时间安排计划表上报区农业环境保护站,及早部署工作,避免错过农时,确保晚稻成熟期完成样品采集。

 5.采样方式方法

 农产品样品采集混合样品。采样方式应根据采样地形、地块情况,可采用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法或蛇形法等方法进行多点采样,然后等量混匀后组成一个混合样品。

 6.采样量

 农产品样品采集。各分样点采样量应保持一致,稻米和玉米的总采样量不得小于 1000g(以糙米玉米粒干重计)。蔬菜、水果等样品的采样量需满足预处理后不少于 200g。采样应避开病虫害和其他特殊的植株,尽量用不锈钢制品直接采取样品。

 7.采样记录

 采样时,采样人员需用 GPS 精确定位,记录采样点经纬度,通过系统 APP 填写上传样品采集现场记录表(附件 2,注“农产品品种”务必填写具体品种),或填写纸质现场记录表并拍摄采样现场数码相片,经室内整理汇总后再通过APP 填写上传,做好样品标签(表 1)。

 表 1

  样品标签 样品编号:

 □土壤样品

 □农产品样品□水稻□玉米□蔬菜

 □水果□茶叶

 采样地点:

  县(区)

 乡(镇)

 村委

  (屯、组)

 东经

 北纬

 海拔高度

 采样人员: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8.样品编号

 农产品样品编码为点位编码(9 位)后增加一位农产品类别代码(大写字母),同样以短横线“-”连接。农产品类别代码定义为:A-水稻,C-玉米,D-蔬菜,E-水果,F-茶

 叶,G-其他;例如,南宁市青秀区 001 号监测点位采集的水稻样品编码为 450103-001-A,其他以此类推。

 9.样品分装

 农产品样品先装入尼龙网袋(或布袋),在袋封口处粘贴或系上 1 份样品标签;再将装有农产品样品的袋子放入塑料袋或编织袋内,在袋外粘贴或系上 1 份样品标签。对个体较小、易撒漏的样品(豆类),应采用防漏措施;对易碎样品(番茄等),应采取防挤压措施。蔬菜样品标签应采取防水防浸泡措施,将标签装入塑料自封袋,再放入样品袋。

 10.样品预处理

 粮食样品:置于通风、整洁、无污染的房间内或实验室风干场所进行自然风(晾)干,蔬菜和水果样品:通过四分法留取至 200 克左右,及时用食品加工器匀浆,用样品瓶(袋)装、速冻保存。样品预处理过程中,要确保样品标签随样品流转,防止标签与样品混乱。

 11.样品核查

 各镇安排专人负责样品的检查、核对,确保包装箱、样品袋等牢固、坚韧,不破损;确保样品不丢失、不减少,不沾污、不混淆;确保标签紧随样品,不污损、不模糊。逐项逐件检查,如有缺失、遗漏、错误,应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装运。确认无误后,填写样品点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3)并报送区农业保护站。

 (三)检测机构确定

 在自治区经招标推荐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中询价或者通过招标及时确定检测机构,并与其签订检测服务合同(委托费用不含 2%质控样),完成相关工作,按政府采购合同规范支付检测等服务费用。

 开展项目样品采集处理送检的,应于样品采集完成前确定检测机构;委托检测机构同时负责样品检测及样品采集的,应于样品成熟前确定检测机构。

 (四)样品送检

 1.由区农业环境保护站负责项目样品收集各镇采集的样品送检,将封装核查后的样品送至相应的检测机构。

 2.委托检测机构同时负责样品检测和样品采集的,样品由该检测机构采集完成后直接进行检测。委托第三方进行样品采集的,第三方也必须按上述要求组织采样人员,且每个采样小组采样时都要有区农业农村局人员现场监督,确保样品采集符合质量要求。

 (五)质控样添加

 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统一分配不少于任务数的 2%质控样,质控样由各检测机构自行领取、并添加至相应检测任务中开展检测。

 (六)检测结果评价及管理

 检测机构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结果先向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提供,由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进行质控样审核,审核合格后通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发各实施单位,实施单位组织人员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本辖区农产品重金属安全性评估。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负责全区农产品重金属安全性评估。

 检测数据及重金属安全性评估结果只能作为制定农用地安全利用措施的依据,不能作为他用。要指定专人按保密要求加强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更不得向社会公布。

 三、进度安排

 2022 年 3 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

 2022 年 4—5 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及经费。

 2022 年 11 月底前,完成样品采集送检等工作。

 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全区检测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项工作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技术人员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完成样品采集、预处理、流转、检测等工作与相关资料的上报。

 (二)资金使用管理。2022 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经费已通过自治区财政下达。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计划,及时向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申请经费,经费主要用于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及结果评价涉及的设备购置、社会购买劳务等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三)加强督查指导。区农业保护站要加强对各镇样品采集、预处理等有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各镇采样数据开展审核和进度掌控,加强对各采样小组样品采集送检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做好有关工作。加强与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市农业农村局的联系沟通,如有技术问题、工作难题要及时上报、及时解决,避免发生工作失误。

 未尽事宜,请与区农业保护站联系。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163.com。

 附件:1.XX 区 2022 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任务分配表

 2.样品采集现场记录表

 3.XX 区 2022 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定位预警监测点位信息表

 4.2022 年度补助市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1

  2021 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 定位预警监测任务分配表

  区 镇 点位数 采集农产品样品(个) XX 区 XX X X XX X X XX X X XX X X XX X X XX X X XX X X XX X X XX X X XX X X XX X X 合计

  X X

 附件 2

 样品采集现场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1. 工作信息

 采样小组名称或编号:

 组长:

  组员:

 2. 样点信息

 样点地址

  市

  县(区)

  乡(镇)

  村

 样点编码

 现场坐标

 东经

 北纬

 海拔

 土地类型

 水田□

  旱地□

  水浇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周边信息

 正东:居民点□

 厂矿□

 耕地□

 林地□

 草地□

 水域□

 其他□

  正南:居民点□

 厂矿□

 耕地□

 林地□

 草地□

 水域□

 其他□

  正西:居民点□

 厂矿□

 耕地□

 林地□

 草地□

 水域□

 其他□

  正北:居民点□

 厂矿□

 耕地□

 林地□

 草地□

 水域□

 其他□

  其他:

  水源情况

 降水□

  河流□

  湖泊□

  地下水□

  水库□

  其他□

 当季灾害

 干旱□

  洪涝□

  病害□

  虫害□

  其他□

 3. 样品信息

 样点坐标

 东经

 北纬

 海拔

 土壤样品编码

 土壤样品重量

 克

 农产品样品编码

 农产品样品重量

 克

 农产品类型

 农产品品种

 施肥量

 (千克/年/亩)

 氮肥

 磷肥

 钾肥

 有机肥

 复合肥

 农药施用情况

 (克/年/亩)

 杀菌剂

 品名

  用量

  品名

  用量

  杀虫剂

 品名

  用量

  品名

  用量

  除草剂

 品名

  用量

  品名

  用量

  采样小组负责人:

 采样小组成员:

 负责人核校签字:

 采样成员签字:

 附件 3

 XX 区 2022 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定位预警监测点位信息表

  照片

 照片

 照片

 中心点位

 GPS 设备屏显

 中心点正东向

 照片

 照片

 照片

 中心点正南向

 中心点正西向

 中心点正北向

 样品照片

 样品及负责人

 样点偏移说明

 备注其他

 点位信息

 序号

 样品编号

 市县(市、区)

 乡、镇

 村委

 屯、组

 东经

 北纬

 海拔高度

 土地利用方式

 样品类型

 种类

 附件 4

 2022 年度补助市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项目-补助市县)

 项目编码

 XXXXXX

 项目实施单位

 XX 区农业农村厅

 项目性质

 当年新增项目

 自治区本级补助市县项目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金额(万元)

 合计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中央

 0.00

 自治区

 XXX

 政府性基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一、立项依据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二、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健康要求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就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近年来,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事件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不断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取得新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但与此同时,部分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仍然淡薄,制售假劣农资、违规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仍有发生,损害了农民的合法利益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了消费信心,不利于我国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建设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要求,建设省级产地土壤模块监测网络,在全区开展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掌握全区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动态变化情况、污染区域范围、污染程度及主要污染元素,建立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预警机制,制定针对性强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增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防控效果,保障农产品质

 量安全。

 项目起始时间

 2022

 项目终止时间

 2022 年底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21 年提前下达资金,2022 年按项目方案实施。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农...

篇六: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推进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 2021 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进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明晰责任,确保圆满完成 2021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结合局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考核指标推进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 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按考核得分汇总排序,设“一、二、三”三个等次。对排名进位幅度大、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市县设进位第一等次。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共有 10 项,其中,由农业农村系统牵头(或参与)负责的指标共有 7 项,占考核权重的 70%,分别是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水平、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水平、数字农业与农机装备发展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能力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情况)、粮食生产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低收入人口监测及帮促水平。2021 年度,全局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目标是进入全省第一等次、县区进位第一等次。

 二、考核指标和责任分工

 1.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水平。指纳入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考核库管理的项目,包括年度项目个数、年度完成投资、年度投资增幅、次年项目储备、投资服务环境等内容。①项目类别:分为稳产保供、要害工程、绿色发展、产业融合和乡村发展等 5 类,不在范围内项目不予入库;②单个项目总投资和年度投资 1000 万元以上;③开工项目立项等手续完备,投资来源落实;储备项目投资主体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具备次年开工条件;④新开工项目需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及时报省入库;续建项目在库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⑤项目入库认定时间每年截至 11 月底前,由各设区市报送,省级组织认定。按照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水平考核评分相关文件执行。县(市、涉农区)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年度项目个数(权重占 20%),即集中开工项目个数、续建和新开工项目个数;年度完成投资(权重占 30%),包括累计完成投资、年度投资总体完成率;年度投资增幅(权重占 10%),即个数增幅和规模增幅;年度项目储备(权重占 20%),包括储备个数和储备规模;投资服务环境(权重占 20%),即支持政策、服务环境、督查调度、创先争优。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产业规划科(项目办)

 责任人:XX 2.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主要考核绿色优质农产品

 比重和农业品牌发展水平,权重分别占 80%、20%。

 (1)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指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耕地面积的比重,同时,将地理标志农产品、养殖业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水平折换成百分比纳入计算。其中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包括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同一地块不重复计入。食用农产品耕地面积是根据省统计局上一年度公布的粮食作物、蔬菜、茶果等播种面积,扣除相应复种指数测算的耕地面积之和。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分子):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包括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之和,同一地块不得重复计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指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面积;部优质农产品基地指农业农村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其中粮食类基地面积超过本区域同类作物播种面积 50%的,按 50%计入;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指通过验收的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按 40%比例封顶计入。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县区为单位,每有 1 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比重增加 2 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 5 个百分点;养殖业绿色食品包括绿色食品畜禽、水产品养殖(加工)企业的个数,以县区为单位,每有 1 家企业,比重增加 2 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 5 个百分点。②食用农产品耕地面积(分母):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年度食用

 农作物播种面积,即粮食作物、蔬菜、茶果等播种面积扣除相应复种指数测算的耕地面积之和。采用上一年度统计局公布数据。目标值:65%。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农检中心 责任人:XX (2)农业品牌发展水平。指筑牢品牌发展基础、构建农业品牌体系、完善品牌发展机制、挖掘品牌文化内涵和提升品牌营销能力等。县(市、涉农区):打造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数量和企业产品品牌入选市级及以上农业品牌目录数量 2 个方面权重各占 50%。每个涉农县(市、区)打造 1个及以上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并入选省级农业品牌目录得满分。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类别名)”构成,取得至少一项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标证明(农业农村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县(市、涉农区)企业产品品牌入选市级及以上目录数量≥5 个得满分,其他按区段计分。计分方法: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农检中心 责任人:XX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包括家庭农场发展水平、示范农民合作社培育扶持发展水平、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年增长率、农产品经营主体纳入质量平台监管数量5个方面,权重各20%。

 (1)家庭农场发展水平。指家庭农场总体发展水平和示范家庭农场培育程度等 2 个方面,权重分别占 30%、70%。①家庭农场总体发展水平。根据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的录入率、准确率分成三个等次,排名前 35%的设区市、县(市、区)为 A 等次,排名后 10%的设区市、县(市、区)为 C 等次,其他为 B 等次。计算方法:名录系统信息的录入率和准确率权重各占 50%,其中录入率≥100%的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准确率根据第三方抽查核实情况计分。②示范家庭农场培育程度。指各地区示范家庭农场的培育数量。计算方法:县域内家庭农场总数不足 1000 家的,各级示范家庭农场数占家庭农场总数的比例≥20%的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县域内家庭农场总数≥1000 家的,各级示范家庭农场数≥200 家的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计分方法: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责任人:XX (2)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扶持发展水平。指县级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培育力度和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力度。①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率,权重占 60%。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占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重。计算公式: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率=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数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评分标准:达到全省县级以上示范社平均比率得基本分(权重分值×60%)。每超过全省平均比率 2 个百分点的加权重分值×10%,最高加分不超过权重分值×40%。每低于全省平均比率 1 个百分点扣权重分值×10%。②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比率,权重占 40%。财政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占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比重。计算公式: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比率=财政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数量/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总数。评分标准: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比率≥2%,得基本分(权重分值×80%)。每超过 1 个百分点加权重分值×10%,最高加分不超过权重分值×20%。每低于 1 个百分点扣权重分值×10%。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责任人:XX (3)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培育。指各地培育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正式登陆不同层次资本市场情况。资本市场包

 括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二板(含创业板和科创板)、三板(新三板)、四板(区域股权市场)等。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资料来源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责任人:XX (4)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年增长率■。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年增长率,计算公式:(当年企业销售收入-上年企业销售收入)/上年企业销售收入×100%。剔除了省属和农垦企业 17 家。目标值:7.5%。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责任人:XX (5)农产品经营主体纳入质量平台监管数量。指农业经营主体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注册并通过省追溯平台出具合格证(含追溯码)或具有基层监管信息的生产经营主体数。目标值:900 家以上。该目标值由市部门根据现有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分解落实到县(市、区)。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责任人:XX 4.数字农业与农业装备发展水平■。包括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 3 个方面。权重分别占 30%、30%、40%。

 (1)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指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的总体机械化率发展水平,按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苏农机〔2019〕3 号文件进行测算。计算公式:特色农业机械化率=(设施农业机械率+畜牧业机械化率+渔业机械化率+林果业机械化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5。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农机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XX (2)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指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装备技术推广及发展成效,包括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拥有量、年度新增乘坐式插秧机中侧深施肥插秧机占比提升、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占秸秆还田比例、清洁热源烘干机占比提升 4 个方面内容,权重分别占 33%、33%、22%、12%。①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拥有量数据,目标值≥3 台得满分,其他根据区段比例计分。②年度新增乘坐式插秧机中侧深施肥插秧机占比提升 10 个百分

 点(含 10)得满分,其他根据区段计分。③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占秸秆还田比例≥3%得满分,其他根据区段计分。④清洁热源烘干机占比提升 5 个百分点以上(含 5)或者清洁热源烘干机占比达到 70%以上得满分,其他根据区段计分。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农机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XX (3)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指县域涉农数据与“苏农云”平台共享程度、县域农业物联网数据共享程度、县域益农信息服务水平等 3 个方面,最终根据监测统计的数据量、数据质量及应用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权重各占 30%、30%、30%、10%。计分方法: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计分。①县域涉农数据与“苏农云”平台共享程度。包括县域数据资源数量、数据资源目录数量两个方面。计算公式:“苏农云”平台上县域数据资源数量/全省县域数据资源数量平均值×80%+“苏农云”平台上县域数据资源目录数量/全省县域数据资源目录数量平均值×20%。②县域农业物联网数据共享程度。包括县域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占比、接入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的物联网数据量两个方面。计算公式:(县域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占比/全省目标值 25%)×50%+(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上当年新增的

 县域物联网数据量/全省县域物联网新增数据量平均值)×50%。③县域益农信息服务水平。包括县域益农信息社便民服务量、“农技耘”APP 年新增用户量、“XX 菜”年新增有效数据量 3 个方面。计算公式:(县域单个益农信息社便民服务平均次数/全省单个益农信息社便民服务次数平均值)×40%+(“农技耘”APP 县域新增用户数/全省县域新增用户量平均值)×30%+(“XX 菜”县域新增数据量/全省县域新增数据量平均值)×30%。④定性指标根据县域数据汇聚质量和数据应用水平等综合评价,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科技教育科 责任人:XX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能力建设。指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及综合评估情况。主要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管护情况、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情况。权重分别占 40%、30%、30%。设区市的计分标准为所辖县(市、区)得分的算术平均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情况。通过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平台日常投诉举报及第三方暗访抽查情况,衡量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情况。计分方法:起评值为 20%,分别根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平台核实问题数、第三方评估等次扣减起评值,其中,问题数≤5 个的不扣减,5 个<问题数≤10 个的扣 3 个

 百分点,10 个<问题数≤15 个的扣 5 个百分点,问题数>15个的扣 10 个百分点;第三方评估第一等次的不扣减,第二等次的扣 5 个百分点,第三等次的扣 8 个百分点。计分方法:定性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人居办 责任人:XX 6.粮食生产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两个方面。权重各占 50%。

 (1)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指完成省下达各设区市、设区市分解至县(市、涉农区)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的目标任务。其中,粮食播种面积占本项权重分值的 70%,完成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少完成目标任务 0.5个百分点的扣 1 分,扣完为止;粮食产量占本项权重分值的30%,完成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少完成目标任务 0.5 个百分点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对符合国家规划要求政策性调减的面积和产量,比如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地区轮作或休耕面积,以及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播种的面积和产量,考核时给予政策性核减。计分方法:定量指标计分。

 分管领导:XX 责任科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人:XX (2)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完成率和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水平。权重各占 80%、20%。①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率(定量指标计分),指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公式:高标准农田建设...

篇七:县休耕种草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县 2021 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我县耕地轮作项目,稳定粮油生产和市场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 重要讲话精神,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解决耕地抛荒和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协同并进,不断推进实施耕地轮作,确保全年粮油生产稳定,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粮食安全。统筹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生态保护要求,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探索构建适合我县实际的耕地轮作制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基础。

 (二)稳固优势区域。统筹相关支持政策,调动农民种植早稻积极性,稳定双季稻种植规模。

 (三)巩固提升产能。合理安排面积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科学轮作,确保任务落实到田、轮作耕地质量提升。

 (四)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通过降低田租、产销对接等方式,提高早稻种植效益,支持和引导农民、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积极参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五)三产融合发展。以“强化一产、深化二产、优化三产、融合驱动”为主攻方向,深入挖掘粮油生产新动能、发展新业态、创新新模式,实现产业链延长、价值链延伸、供应链完备。

 三、目标任务 通过双季稻轮作,全县双季稻种植面积稳定在 49 万亩以上,其中早稻面积稳定在24.1万亩以上;晚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4.9万亩以上。各乡镇水稻种植面积同比去年只增不减,单产稳定提升。可在完成任务面积前提下,充分利用本地优势条件,整合其他项目资源,合理扩大实施面积。

 四、补助资金 (一)资金安排。全县双季稻轮作补助资金 188 万元(补助资金详见附件)。主要用于补助双季稻(重点是早稻,下同)种植户,扶持双季稻生产,稳定双季稻种植面积。

 (二)补助标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方案要求和我县双季稻实际种植面积情况,经测算,补助标准为 7.8 元/亩。

 (三)补助内容。为提高补贴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可以

 补现金、补实物、也可购买社会化服务(主要用于早稻集中育秧、机插、面积落实核查、抛荒地整治、机耕机防等社会化服务和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秧盘等农资补助),具体使用方式由各乡镇自行决定。

 五、实施内容 双季稻轮作重点在早稻生产,工作中我们要以早稻生产为突破口,发挥好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作用,按照“宜种则种”原则,因地制宜引导和支持双季稻生产,形成规模种植效益,稳定种植面积。对确实无人耕种的耕地,发挥乡村兜底作用,以代耕代种形式种植,确保全县面积任务完成。积极对接稻米品牌、米制品加工企业,发展订单种植,提升种植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提高稳粮政治站位,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用好扶持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双季稻生产。农业农村局耕地轮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耕地轮作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各乡镇也要成立推进落实机构,加强统筹,落实任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开展技术服务。我局将组织技术专家团队,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各乡镇场应根据本方案,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户掌握技术,为双季稻轮作工作

 提供技术保障。

 (三)规范资金使用。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及时拨付或兑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乡镇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大轮作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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