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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5篇

发布时间:2022-10-06 09:40:05 来源:网友投稿

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5篇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巡察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重构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是国之重器,党之利器。巡察是中央、省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5篇,供大家参考。

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5篇

篇一: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重构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是国之重器,党之利器。巡察是中央、省委巡视制度向基层的延伸,是打通反腐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方式。海口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巡察工作,对海口市的管党治党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充分参与

  反腐工作是深得民意的一项工作,必须要广泛宣传,取得更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巡察工作才能像安泰俄斯一样,因为群众这个大地母亲的支持而拥有无穷的力量。首先,媒体要多形式、多角度地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巡察组闭门造车,言路闭塞。其次,要重视群众举报。实践证明,群众举报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也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标志。巡察组必须高度重视举报箱、举报电话的设立,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我们发现某基层单位的腐败问题,就是群众举报后经过严密核查发现的。再次,要加强群众监督。让群众知晓、参与、监督,使群众成为巡察工作的支持者和主力军,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管党治党必能收获成效。

 手段多样,形成强大巡察合力

  一是实行回避。对巡察专员,充分考虑其任职、地域、公务、亲属等影响巡察工作的因素,严格实行回避政策,减少“人情”等影响巡察效果的不利因素。二是整合信息。巡察组在巡察前要认真听取纪委、组织、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掌握初始信息材料,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制定巡察的初步工作方案。三是盯紧重点。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加大核查力度。四是培养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从思想上恪守“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从查“四风”这个“细处”入手,核对每一张账单,一丝不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炼就火眼金睛,理出“乱麻”中的“线头”,扩大“战果”,最后再转到项目建设工程和项目资金,发挥利剑和震慑作用。

  锐意创新,创建上下联动格局

  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体现了治党管党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爱因斯坦说过,“不做新鲜事的人是不会犯错误的”,反过来理解,就是创新有风险。因此,推进创新需要领导干部敢于试错的勇气、舍我其谁的担当。如果“萧规曹随”,虽则表面风平浪静,实际上却让地方发展付出巨大的“机会成本”。为此,海口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勇于探索,敢于开拓,创新思

 路,革除陈规,创造性地把审计工作和巡察工作结合起来,此举使审计和巡察相互配合,增加了线索来源渠道。其次,构建上下联动的巡察工作新格局。今年第一季度,海口市四个区先后启动巡察工作,将巡察触角向区和乡镇延伸,形成市、区、乡镇三级联动,全面覆盖不留监督空白,同时与省巡视工作相呼应,形成声势浩大、震慑力强的巡察工作新格局。

  加强锤炼,打造巡察干部队伍

  只有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才能充分发挥好巡察的震慑和利剑作用。

  首先,加强思想建设,打造忠诚的巡察干部队伍。砥砺品质,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既是巡察工作对巡察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时代要求。巡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巡察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领会。除此之外,要下功夫学习市场经济理论,提高对市场规律的认识;学习和了解被巡单位的基本业务,进行专业解析;巡察专员之间相互学习,如学习组织工作方面的选人用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线索的发现、财经审计方面的查账核账等等。此外,谈话技巧、文字功底、规程和工作方法等等都是硬件要求。要学会开“神仙会”,对工作上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把巡察工作当成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履行职责、施展才华的舞台,在时代的潮流

 中彰显自身的价值。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打造干净的巡察干部队伍。对巡察干部来讲,肩负从严治党重任,打铁还要自身硬,要心无旁骛,甘守寂寞,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守着做事做人的底线,经得起各种考验。只有经过潮起潮落的淬炼和沉淀,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打造出一支铁的清正廉洁的巡察干部队伍。

  最后,通过作风建设,打造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一批政治性强、懂业务、作风硬、敢担当的巡视巡察干部。一要培养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不当政治上的“墙头草”。二要通过巡察工作,克服“慢作为,不作为”之弊,鼓励机关干部以百日大研讨大行动为契机,走出“衙门”接“地气”。三要为市委的中心工作保驾护航。要把谋大事、干成事作为工作信条,要通过巡察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革除某些干部身上存在的作风之弊,创造一种人人争先,人人担当的干事创业的局面。

篇二: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及实践的一点感悟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到聚焦突出政治巡视巡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巡视巡察目标越来越清晰、任务越来越明确。通过一届巡视巡察,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的一种有效推手,不仅不会减弱,只会不断深化完善。

  2017 年 7 月 1 日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巡察工作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通过的新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均将巡察工作正式写入。巡视制度在市县的延伸——巡察制度,名正言顺、实至名归,巡察就是市县的巡视。

  相对巡视来说,巡察起步稍晚。武穴巡察工作从 2016 年启动,当年对市司法局、港航局进行了巡察。2017 年启动了四轮常规巡察,对 18 个单位(含 1 个镇)进行了巡察;启动了两轮专项巡察(扶贫领域易地搬迁、搅拌站)。从一年多的实践来看,全市巡察工作基本步入轨道,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还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现结合个人参与巡察工作实践,谈点个人体会。

  一、巡察工作基本流程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政策性、纪律性非常强、非常严的工作,每个流程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按顺序基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巡察办

  (1)组建巡察组。巡察办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巡察组。每个巡察组最好由 8 人组成,具体组成为:组长 1 人、副组长 1 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1 人、组工人员 1 人、审计人员 1 人、财务人员 1 人、文字统筹人员 1 人、联络员 1 人。如果被巡察单位近 3 年没有审计过的,建议人员构成适当调整,适当增加审计人员和财务人员。

  (2)通知。一是被巡察单位通知。巡察正式进驻前一个星期,巡察办通知被巡察单位,书面告知配合相关工作事项。二是巡察工作人员通知。通知被抽调巡察工作人员到各组报到及时间、工作要求等。

  (3)动员培训。一是动员。每轮巡察开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该轮工作动员会。参加人员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巡察组工作人员。二是培训。每轮巡察开始,巡察办应组织对参加巡察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动员和培训可以合并进行,时间一天半到两天即可。先进行动员,出席会议领导与被巡察单位参会人员散会后,接着进行业务培训。

  (4)收集情况。巡察办协调纪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和单位,收集被巡察单位及其领导

 班子成员近三年以来的信访举报情况、审计(离任、经责及常规审计等)情况、涉案涉法情况以及个人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①纪委: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上届)信访举报以及纪律审查情况。主要了解 3 个方面情况,一个是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主要是近三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二是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纪律审查情况;三是近三年来接到的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的信访件以及调查处理情况。

  ②组织部:主要了解 2 个方面情况,一是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思想作风、团结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二是近三年来接到的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的信访件以及调查处理情况。

  ③审计局:近三年来有关审计报告,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情况,尤其是初审报告、审计卷宗,主要是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审计部门对于在审计其他单位时发现的被巡察单位的有关问题,也要如实提供。

  ④信访局:主要介绍近三年以来被巡察单位的信访情况,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哪些方面,信访办理结果等。

  ⑤检察院:近三年以来,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涉及刑事处分情况、涉及有关案件情况等。

  ⑥公安局:近三年以来,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涉及治安处分情况、涉及有关案件情况等。

 (5)起草进驻动员讲话。包括巡察组组长在巡察动员会上的动员讲话通稿,巡察办负责同志在巡察动员会上的讲话通稿。

  (6)审批巡察组工作方案。对各巡察组的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批准。

  (7)办公条件。巡察办为巡察组提供工作、生活必需的各项条件。

  2.巡察组

  (1)成立临时党组织。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组织,选举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明确职责。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巡察组结合实际,制定本组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天、落实到人,并报巡察办批准后执行。

  (3)学习。各巡察组组织全组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巡察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等,学习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能职责等。学习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自己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学习;二是邀请被巡察单位离退休老同志或其他对被巡察单位情况非常熟悉的人员(领导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均可,长期在被巡察单位工作刚退休同志最好),对被巡察单位情况(历史沿革、工作职能、工作风险点等)进行介绍,从中了解和分析发现问题线索的切入点。在讲解过程中,巡察组结合自学的情况,进行互动。

 在学习时,要特别强调工作纪律。一是,保密纪律。巡察工作资料大部分为密件,做好保密工作尤为重要。二是,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不影响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拿被巡察单位一针一线。

  (4)与被巡察单位见面。巡察组应在正式进驻前 7 天与被巡察单位领导见面,就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协商的有:一是介绍巡察工作任务及初步安排;二是确定双方联络人;三是商定巡察动员会具体事宜;四是协商督促张贴巡察公告、悬挂举报箱;五是被巡察单位应准备提供给巡察组的材料(以清单形式交办);六是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工作四个专题汇报材料撰写要求及汇报时间安排;七是其它事项。

  见面沟通应注意强调几个问题:

  ①关于巡察公告、举报箱。巡察公告要喜气,建议用一张红纸(60*80 ㎝)打印;举报箱要醒目,悬挂在显要位置。公告和举报箱一般委托被巡察单位张贴、悬挂。公告应在巡察组进驻前 3 个工作日发布,在被巡察单位及其二级单位的办公场所及居住集中的宿舍区都要张贴;举报箱设置没有统一规定,一般至少设置 2 个。一个设置在巡察组临时办公驻地(由巡察办提供);一个设置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区域,必要时候,还可以在被巡察单位集中居住宿舍区设置。

  ②关于动员会。

  会议名称:××(县市)委第×巡察组巡察工作动员会。

  时间: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沟通确定。

  主持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参会对象: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有关人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近三年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如果单位干部职工较多,机关中层干部职工参加即可;如果单位干部职工较少,二级单位参会人员可以扩充到班子成员,近三年退休的人员也可以扩大到所有退休干部职工范围。

  议程:主要有四项。一是巡察组组长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二是巡察办负责同志提工作要求;三是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四是开展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会场安排:会场设主席台,巡察组组长及副组长、巡察办领导、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等领导安排主席台就坐。

  要求:组织拍摄会议情况,留存影像资料,同时,请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新闻稿由巡察组组长审定)。

  ③关于被巡察单位应准备提供的材料

  主要包括:机构编制文件;内设机构基本情况;职能相关协会、学会等组织基本情况;各科室职能以及对应的服务对象(单位及自然人);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含近三年退休及调出人员,并注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党员花名册及近两年党费缴纳情况;近三年党组织及行政会议记录本;近三年中心组学习记录;近三年民主生活会材料;近三年工作计划、总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近三年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材料(含近三年班子成员个人年度考核情况、个人有关重大事项。三年形成综合性材料);班子及班子成员近两年履职尽责

 考核材料(项目清单、评价表等);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材料(含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等);近三年的审计情况报告(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近三年的党员干部违纪情况;近三年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近三年的信访工作情况;近三年的党员干部涉及刑事处分及有关案件情况;近三年工程建设情况相关资料;近三年财务收支情况相关资料;近三年业务专项资金申请、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单位法律法规汇编;单位管理制度汇编;近三年党建资料汇编;近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资料汇编;近三年精神文明建设资料汇编;近三年获得荣誉情况;近三年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单位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近三年门面租金收缴、使用情况;近三年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近三年的党政发文登记本;近三年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比如招商引资等,含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共计 34项。

  ④关于“四个专题”汇报

  党组织工作汇报。重点汇报近几年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部选拔任用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遵守组织纪律等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本单位概况和党建工作总体情况,着重汇报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执行党章、贯

 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地方党委一系列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第二部分着重汇报在上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第三部分着重汇报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纪检监察工作汇报。重点汇报近几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本单位党风廉洁建设总体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着重汇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各级关于党风廉政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情况,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包括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情况。第二部分着重汇报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执纪审查和信访举报等情况,认真查找风险点,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原因和症结。第三部分着重针对监督执纪问责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

  组织人事工作汇报。重点汇报近几年来的党建(党的领导、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等)、选人用人等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本单位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着重汇报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执行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第二

 部分着重汇报本单位在以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第三部分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财务工作汇报。重点汇报近几年来的财务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等)、基本建设、审计等工作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

  4 个专题汇报,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以单位党组织文件头印制(不编文号),按巡察组与会人数分发。其中,党组织工作汇报由主要领导汇报,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汇报由分管领导汇报,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领导参加与否自定)。巡察组参加汇报的人员由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⑤信访接待。巡察乡镇时,建议设置信访接待处,可以设置在乡镇信访接待大厅。接访人员由巡察组和乡镇共同组成,对信访事项按职责范围分类处理。

  (5)组内分工。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可以在组内再分几个小组。比如,党务小组(巡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工作)、纪检小组(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财务小组(巡察项目建设、财经管理工作)、信访小组(受理、接待信访)。在巡察工作中,发现新型问题线索,比如,发现带有被巡察单位特定性质的个性问题线索,再随机统筹安排。

  (6)搜集情况。巡察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搜集。一是,在巡察办协调纪委、组织部、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和单位提供的情况基础上,可以再深入与上述职能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二是与被巡察单

 位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沟通;三是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途径广泛搜集被巡察单位情况,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行业领域、共性问题等特点,进一步把握问题的规律。

  (7)其它事项。巡察组开通 QQ、微信、电子邮箱、举报电话等,畅通举报渠道。

 (二)巡察实施阶段

  1.巡察办。主要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1)为各巡察组开具外调证明(介绍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为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

  (2)协调巡察组巡察期间重大问题汇报、重要问题线索移交等。

  (3)协调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巡察期间,听取各巡察组阶段性工作汇报,看望慰问巡察组工作人员等。

  (4)审核报道巡察相关工作动态。如,各巡察组动员会情况,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阶段性工作汇报情况等。

  (5)抽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对各巡察组提供要...

篇三: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党委 开展 巡察工作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07年黨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做出了一些调整,目前基层巡察工作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基层党委巡察工作现状,巡察取得的成效等方面出发,指出巡察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基层党委巡察工作实际调研进行揭示。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受同级党委领导,巡察与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干扰,基层党委巡察要想完成预定任务,应结合巡察工作特点,从组织实施,队伍建设等方面,解决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障碍。

 巡视制度对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省及直辖市党委有关规定,巡视制度主要对所管理的地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监督。党中央将巡视制度列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1928 年,中央建立施行巡视条例,至此党的巡视制度正式启动。改革开放后,巡视制度得到恢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制度之一,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再次修订,指出要在市县建立巡察制度,对管理的党组织监督检查,巡察制度在基层得到全面覆盖,逐步完成纵横全覆盖的巡视巡察一体化网络格局。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重要职责,要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伟大工程的发展,开展巡察工作是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解决巡察突出问题,增强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效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我党建设政治生态文化的必然要求。目前各市县党委巡察效能水平不高,巡察工作中面临诸多困难,增强巡察工作实效性对塑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层党委巡察工作现状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在 2009 年经中央通过印发,指出,应始终将巡视制度体现在中央与省市委各基层上,采用层次递进的巡视方式,从中央巡视最终延伸到县级。实

 际巡视监督为横向性巡视,不包含县级以下范围的巡察监督。十八大以来,各地陆续在县级开展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目前我国 31 个省市与 15 个副省级城市相继建立了巡视制度。

 2016 年,R 市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书记强调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S 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巡察要求,根据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求,由各巡察组制定《县委巡察组工作方案》,向纪检、检察等部门了解情况,畅通信访渠道,开通邮政信箱,设置专门信访接待室。巡察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召开动员会,听取工作汇报,调取查阅相关资料等。

 S 县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抓阵地建设,抓业务培训,为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县委对建立巡察制度高度重视,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党委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巡察组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S 县党委结合实际情况,纪检信访量大等问题,将精准扶贫冒领惠农资金等问题列为乡镇巡察范围。明确巡察对象、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具体工作中,始终要求将扶贫等工作列为巡察重点,县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巡察工作汇报,要求巡察办密切配合,精心组织。

 坚持边巡边改,坚持正确导向,通过整改落实,促进被巡察乡镇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巡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把脉问诊,是促进党风政风的转变。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通过边巡边察边该,建立了长效机制,有利推动了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

 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稳定党的执政根基。巡察工作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任务开展,巡察工作干部个别谈话及督促巡察对象整改落实等,对巡察对象党员的作风的党性洗礼。巡察组开展工作紧密结合当地群众反映情况,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每轮巡察会发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移交纪委处置,最终将结果通报公开,对巡察对象是一种警示震慑。

 S 县开展巡察工作后,弥补了县乡级巡视监督空白,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传导到县乡两级。初步实现党内监督巡察全覆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打下了基础。全县各级党组织历来存在党的观念淡薄等问题有所改善,很多干部因人情存在不敢作为的问题,巡察工作改变了当前的矛盾局面。形成对乡村基层组织有力的震慑,有效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的要求。

 二、党委巡察工作中的问题

 巡察工作经验及理论知识欠缺,上级巡视机构的业务指引和培训机会较少,导致在巡察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上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利于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组成员抽调工作困难,参加巡察人员工作负担重、工作压力大,而且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优秀巡察人员在争先评优聘干提拔上没有优势,奖励机制欠缺。

 巡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合理,专业不专职情况普遍存在。巡察办受纪委管理,与纪委合署办公,巡察日常工作量大、程序多,巡察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各级领导都是各级领导兼职,巡察办的具体工作人员指数少,相关工作都是由纪委人员组织开展,同时还要干纪委的工作,存在分身乏力的问题。

 巡察整改情况验收效果不好。按照巡察工作规范要求,巡察整改情况验收应由巡察组负责,但是抽调巡察组成员只是短期借调(几个月或者一年),巡察结束后回到原单位工作,导致巡察整改工作验收落到巡察办,受人员数量及工作任务限制,巡察办只能审核纸面整改情况,有可能存在整改成效与实际偏差情况。

 巡察机构没有单独的巡察经费。巡察办印发的学习资料费用、个别企业巡察人员差旅费及巡察人员奖励等费用支出由纪委承担,纪委经费存在超标问题。

 巡察发现问题多少缺乏一定的考核体系,造成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积极性不高,使得巡察人员忽视了质量的把握。

 上级党委对发现问题线索处理方式掌握很大的主动性,往往将大部分问题线索给予了结,对问题线索的立案率较低。巡察问责较为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群眾对巡察机构的信任。

 三、增强党委巡察工作实效性的建议 (一)组织领导角度

 推动廉政建设需要依靠巡察,巡察是推动反腐斗争的重要方式,要将巡察工作提到县市级重要议程中,党委书记要对发现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要求,巡察功能在根本点在于其政治性,基层巡察工作开展要始终将政治高度放在首位,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核心靠拢。

 县委巡察工作应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下强化落实措施,县级巡察机关要从思想认识上提高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对上级决策部署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将功夫下在

 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促进县级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县级巡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时会遇到一些问题,可向市级巡察机构请示,市级巡察机构要诸侯总协调配合工作,将市县级巡察工作统一化。

 (二)巡察重点角度

 巡察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巡察重点在突出政治巡察,根本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紧扣政治纪律,专注于发现不严格执行命令等问题。紧扣廉洁纪律,专注于权钱交易的行贿受贿等问题。紧扣组织纪律,专注于发现任人唯亲等选拔问题。紧扣群众纪律,中带你抓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紧扣生活纪律,专注于破坏社会道德等问题。将规矩纪律进行全面的体检,巡察任务要将关注重点问题牢记于心。

 中央强调,巡视工作是附有政治性的工作,巡察工作是政治性任务。巡察工作开展要明确政治纪律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巡察组更多的是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中央政府秩序提升到重要位置,中央与省市巡察目标主要是省部级以上高级领导,将其扩展到部门住要领导干部。处于高层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审查其政治敏锐性,其一言一行都会产生蝴蝶效应,会对党的权威性造成影响。政治巡察要放在首要位置。

 (三)从方式角度

 县级层面有效破除乡土关系网存在困难,巡察组成员为本地人,关系较为复杂,巡察人员碍于情面影响巡察工作的开展。巡察方法要做出改进,破除乡土关系网。在市级巡察机构统一指定下,可在县与县间,通过相互巡察的交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可充分利用不同等级的巡察员职务交换,将市级巡察机构人员经任职回避,选派到下级,加强上级巡察对下级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县级巡察机构人员可选派到市级巡察机构参与巡察工作,提升其巡察工作水平。

 要最大程度消除干扰巡察的因素,可注入新的力量,如通过回聘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参与巡察工作,授予其开展巡察工作的权利,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的老同志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巡察员提供指导,为更好的为巡察发现问题提供便利。

 (四)从队伍建设角度

 战略全面落实在于人员,巡察工作的高效开展离不开发现问题能力优的巡察组成员。巡察组人员配备往往供不应求,要求在更深的方向挖掘人才,对巡察机构编制进行调整,每轮巡察的开展具有其集中性,统一性,人员组成配备要平衡资格,能力,专业知识等,争取最佳组合。

 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对全体党员干部在知识水平上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如业务不熟练,会大大降低巡察工作效率,巡察工作开展始终,巡察机构应结合时事,对巡察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对新规章制度提出时,要组织巡察人员学习。如新巡视工作条例修改出台后,巡察机构办公室人员要及时整理修改,选择时机对巡察人员及时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更好的将自己融入到新形势的巡察任务中。

 四、结语 本文对县级党委巡察工作发展进行了详细阐述,通过案例分析县级党委巡察工作面临的困境,分别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目前 S 县巡察工作在基层巡察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深入剖析,包括人情,组织配备,奖惩绩效考核等因素,提出了比较中肯的对策建议。突出政治巡察,提升巡察对象业务水平,使基层贪腐,村干部截留惠农资金等问题得到根除。在党委开展巡察工作中不断摸索前进,总结实践经验,将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巡察工作成效。

篇四: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巡察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助推器,反腐倡廉的监督哨,党内的保健医生。巡察工作制度把上级的监督与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

 一、县委首轮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XX 年 X 月 X 日至 XX 年 X 月 X 日,XX 县委委派驻 X个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等五家单位开展首轮巡察工作。工作中,巡察组严格履职,认真开展巡察工作。按照县委的安排,巡察工作分为动员准备、进驻巡察、研判分析、反馈意见和督促整改五个阶段进行,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巡察工作。巡察中突出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

 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经过 15 天的集中进驻巡察,5 个巡察组圆满完成了巡察任务,本次巡察共发现问题 X 个,其中: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X 个,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X 个,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X 个;XX 年 X 月 X 日,县委巡察组就 XX 年首轮巡察情况分别向 X 家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首轮巡察取得阶段性成效,政治巡察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初步显现,巡察利剑作用得以发挥。

 二、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通过本次首轮巡察,在实际工作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巡察干部缺少有效问责的激励机制。巡察干部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由于县域范围小,巡察工作基本上是属地巡察、同级巡察,是在“家门口的巡察”。巡察人员与巡察对象都是固定的生活工作在一个区域的常住公民,两者之间难以避免各种关系的牵连,巡察干部保持六亲不认、铁面执纪几乎不可能,巡察效果无法达到最好。由于缺少激励机制,认为干好干坏都一样,巡察组成员和被巡察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也没有有效地调动起来,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巡察与被巡察的关系,被巡察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如果长期下去,巡察工作将变成真正的“形式工作”了。

 2. 难以带着问题去巡察。在首轮巡察准备中,部分协作单位提供的情况通报或问题线索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不强,个别职能部门甚至就没有,带着问题去巡察的要求难以真正实现。

 3. 巡察工作队伍的结构存在不合理。巡察效果的好坏与巡察工作人员的配备有很大关系。从我县首轮巡察情况看,由于抽调参加巡察工作人员来自不同单位和行业,人员经验水平、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干部所具有的专业知识搭配上也存在不合理,巡察工作效果的差异显而易见;巡察队伍是临时和随机组建,组队难度不断加大。

 4. 巡察工作中听真话的大环境尚未形成。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出现新情况、新矛盾,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随着形势的发展也发生了变化,干部职工对单位领导的一些不当行为,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的利益冲突,绝大部分的干部职工是不会反映,也不愿反映,甚至不敢反映。进驻巡察只是半个月的时间,进驻时间一到,巡察组就撤离,如果被反映的领导没有得到妥当的处理,反映者有可能面临“穿小鞋”的遭遇。由此看来,如何营造和谐氛围,引导干部职工敢于直言,讲真话、讲实话,也是巡察工作中值得研究和深思的一个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巡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 聚焦“ 一把手” ,确保巡察精准发力。要明确巡察工作对象的特殊性,由于人、财、物权一般都在“一把手”的掌控之下,针对“一把手”“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的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对“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制度,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所规定的巡察内容开展监督,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巡察监督。在具体巡察工作中又有所侧重,把全面巡察与集中专项巡察结合起来,既可以针对当前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也可以全面展开。无论侧重那个方面,都应围绕单位“一把手”的权力重心开展巡察。

 2.。

 改进巡察方式方法。一是减少“乡土束缚”和人情干扰,改进巡察方式,科学组织巡察,采用交叉巡察或推磨巡察,在市级巡察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探索实行县与县之间交叉巡察,减少或排除干扰干预。二是混合巡察,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干部人才库”,每轮巡察时,随机在库中抽取组长和组员进行组合组建巡察队伍,解决组建队伍难的问题。三是灵活运用综合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点穴式”巡察和延伸巡察等方式,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破重点

 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短时间内扩大覆盖面,把存在问题弄清楚。

 3. 创新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建立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制度。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整改具有针对性;同时,在被巡察单位建立巡察整改责任人制度,具体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事宜;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保持工作长期联系,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成果,逐步建立起集中巡察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巡察监督的长效性和连续性。

 4. 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无论是内容还是工作对象都具有特殊性,这就决定了巡察队伍要有专业化水平,应该重视巡察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一是注重对巡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巡察工作人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定期不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要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和全员培训的原则,用以案代训、专题培训、顶岗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拓宽干部学习途径,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更新和充实新的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水平,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要。二要保证巡察队伍的相对稳定。建立巡察人员选拔制度,高规格配备巡察组组长,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建议巡察组 80%以上的人员为在职人事、监察、审计、财务等业务骨干,20%以内的人员为业务素质

 较高并退居二线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加强巡察人员的选拔、管理、考核和培训,使巡察干部权威、可敬、可信。

 5. 建立巡察工作的有效问责制度 。重视对巡察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建立巡察工作考核业绩制度、激励制度、有效问责制度。通过追究巡察工作的责任,促进巡察人员端正巡察动机、增强监督能力、提升巡察效果。

 6.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强化成果运用,增强监督权威。对巡察单位以书面形式将巡察情况进行反馈,肯定主要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巡察成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监督、教育、保护干部和廉政谈话、纪律处分以及完善干部廉政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成果作为考核、考察、评价、选拔任用、奖惩、教育干部和诫勉谈话、职务调整、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依法依规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力,尊重党员的发言权,让党员敢说话、能说话,保证党员正当的批评意见得以接受和采纳;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容互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让他们敢讲话、能监督;要培育公民的现代政治文化意识,增强民众的法治精神和民主思想,让党的监督制度和机制作用得以发挥。

篇五: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xx 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制度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及时设置成立巡察工作机构,配强人员力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安排专项经费,为巡察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两轮巡察,派出 x 个巡察组,巡察 x个单位,共发现存在的问题 xx 个,其中问题线索 x 个。

 一、巡察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xx 县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制度的意见》精神。一是明确了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县委是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二是印发了《关于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并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负责全县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保障等工作以及与市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三是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巡察干部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共 187 人参加了会议。

 (二)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一是积极组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就巡察办编制问题向县委编办协调,明确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二是认真制定《xx 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制定出台了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三是组建巡察人才库,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政法、审计、财政、发改、扶贫、农业、住建等 x 个部门推荐 x 名人员组成巡察人才库,分为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和联络员库,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硬,对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讲纪律、守规矩的巡察人才队伍。四是经费得以保障。巡察工作启动后,县政府安排了 x 万元巡察装备和专项工作经费。

 (三)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一是出台《xx 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

 巡察工作的时间要求、巡察方式、任务内容、整改要求等,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二是为严明巡察纪律,巡察工作人员在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同时还签订了“八个严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工作行为。三是巡察组进驻部门巡察做到“三个到位”,即:准备工作到位、协调沟通到位、部署要求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巡察工作经验。由于巡察工作是一项新生工作,工作人员没有参加过相关业务培训,也没有过多可以借签的巡察工作经验,当前主要靠实践探索中不断积累提升。

 (二)巡察机构编制亟待解决。由于省、市有关文件明确巡察机构为同级党委的工作部门,并设在同级纪委,但要求在现有总编制范围内统筹解决。但就 xx 县而言,全县公务员编制已超编,巡察办工作人员编制调剂难,目前抽调县纪委 2 名同志兼职负责巡察办日常工作,不利于巡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巡察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能力素质上,由于巡察队伍都是新兵,大多数同志业务能力素质不高,存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对一些问题的分类和定性把握不精准、起草巡察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方式方法上,巡察方法手段

 比较单一,延伸巡察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大多局限于从谈话、信访、审计等渠道发现问题,难以形成巡察震慑。在工作作风上,个别巡察工作人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拉不开面子等情况。

 (四)巡察工作重点把握不准。开展巡察要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但从首轮巡察实际来看,在巡察重点把握上还不够精准,没有与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没有把执法权和审批权集中、资金和项目聚集、服务和管理混乱、群众反映突出的岗位、部门和人员作为重点对象。

 (五)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开展巡察工作之前,虽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张贴巡察公告等方式加强巡察工作宣传报道,但实际工作开展中社会各界和普通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体现在:一是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来电,也没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大家都抱有一种观望的心态。二是在开展个别谈话中,绝大多数同志都避重就轻泛泛而谈,不愿得罪人思想严重,发现问题困难重重。

 三、思考和建议 (一)强化机构建设,确保人员编制。建议上级针对基层实际困难,统一自上而下协调理顺县级巡察机构编制问题,

 提出硬杠杠、硬要求,解决县市级巡察工作“机构强、人员弱”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建议上级机关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帮助基层巡察工作人员提升巡察本领。县市要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因人、因事、因岗施策,注意总结提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巡察人员工作行为,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强化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当前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认识不足、不到位的问题,突出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是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大检查、大监督,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在巡察中加强与被巡察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互动,引导积极主动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并督导问题主责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使巡察工作真正发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巡察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帮助整改,牢牢掌握党内监督的主动权。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巡察工作方法,通过听、测、谈、访、查、看等手段,采取信访受理、民意测评、座谈了解、财务审计、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

 作风等方面情况的问题信息,做到“毛病”早发现早治疗,防止“小病”不治酿成“大病”。

 (五)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监督权威。要以书面形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成果作为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惩、教育干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特别是对整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进行追责,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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