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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6篇

发布时间:2022-10-06 14: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6篇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 着力强化政治引领,乡村治理尽显成效 麦新镇富通镇村典型经验材料 富通镇村位于麦新镇东部,省道304线穿村而过,总户数722户,总人口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6篇,供大家参考。

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6篇

篇一: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

强化政治引领,乡村治理尽显成效

 麦新镇富通镇村典型经验材料

 富通镇村位于麦新镇东部,省道 304 线穿村而过,总户数 722 户,总人口 2372 人口,村两委成员 6 人,党员 44 名.总土地面积 23383 亩。近年来,麦新镇富通镇村立足政治引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战略方针,以群防群治为重点,狠抓乡村治理,创新提出了“1+3+2+1”工作模式,紧扣“平安富通镇村”建设的要求,以“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为目标,学习和践行“枫桥经验”,全村实现无刑事案件、无重大交通、火灾事故,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连续 5 年命案零发生,群众满意率达 95%以上。现将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 一面旗帜引领,基层堡垒更夯实

 一是着力队伍建设。富通镇村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2021 年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后,选优配强了两委班子,村党支部书记耿国发从事本村业务工作 20 余年,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2018 年担任嘎查村主任后,通过组织培养,切实提高了政治站位,始终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村两委班子 6 人,两委班子中 40 岁以上五人,35 周岁以下 1 人,高中以上文化 4 人,致富带头人 3 人,两委班子年龄和知识结

 构得到了明显优化,领富带富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

 二是强化网格化管理。富通镇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科学合理的重新规划网格,摒弃了原有的以村民小组划分的方式,采取以街巷为单位划分 8 个网格,建立《富通镇村网格员管理制度》,切实要求 8 名网格员做到“三知”、“三清”、“三掌握”,协助网格长对网格进行管理,网格员沿街包户,每周逐户排查信访隐患,近年来共排查信访隐患 54 起,化解苗头性矛盾 253 起,及时为全村群众解决屋漏、生活困难、就医就学、经营户办理证照等民生问题,真正实现了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

 二、三种制度互补,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是建立恳谈制度 ,强化社会治理。为解决群众“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的问题,富通镇村全面推行“民情恳谈会”制度,通过在村部设立“民情恳谈室”,每周组织开展 1 至 2 次民情恳谈会,并邀请村级干部、群众代表“会诊”,听取上访群众反映的诉求,使村民上门来访有椅坐,谈心有茶喝,说事有记录,办事有回复。为避免“民情恳谈会”流于形式,富通镇村每周采取个人申报和群众推选相结合的办法,提前将“民情恳谈室”的主持人落实到人,并将姓名、电话号码和值班表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让信访群众自主选择恳谈对象和提前预约恳谈话题。共化解

 各类矛盾纠纷 22 件,民间纠纷和疑难问题得到深入排查和及时化解。二 是 学习“枫桥经验”, 避免信访隐患 。健全民主治访、村民说事、乡贤参与化解矛盾等基层治理新模式,结合县级“最多跑一次”制度,推进我镇特色“一次不让跑”制度,对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采取上门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办事,充分化解信访隐患,截止目前,共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事项 45 次,得到了困难群众的广泛赞誉。

 三是实现村民自治,贯彻村民议事制度。富通镇村充分发挥村两委的职能作用,超前化解矛盾,健全完普了村级组织建设制度,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全面实行村民议事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明确要求各村严格履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资源发包和重大事项决策上必须请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列席会议,各种合同的起草必须由农经站和司法所把关,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两手抓、两手硬,生态与发展并行

 一是 集体经济稳步提升。近年来,富通镇村“两委”班子坚持党建引领,立足村情民情,为破解养殖业发展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矛盾的难题,同时壮大村集体经济,自 2019 年以来,成功实施土地托管三年,每年通过土地托管为集体增加收入 10 万余元,依托富通镇村党支部领办了开鲁县麦新镇富通种植合作社,积极向上级争取“牛出院、树进院”项

 目资金及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养殖小区一个,总占地面积 101亩,内设棚舍 24 栋,总投资 570 万元。小区建成后,每间棚舍可养殖基础母牛 50 头,年出栏犊牛 25 头,养殖户年增收 25 万元;育肥牛 200 头,年出栏 400 头,养殖户年增收30 万元,每年可实现集体经济收入 24 万元。

 二是人居环境整治 日趋改善。为有力推进乡村振兴,富通镇村以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大力改善村屯环境,打造清洁、宜居的居住环境。全村共有街巷 18 条,总计 25000 延长米,共栽植三年生优质李子苗 15000 棵,现有盛果期果树 8000 棵,每棵年可产李子 150-200 斤,每斤 2 元,效益在 300 元以上。优质果树的栽植,在增加农户收益的同时,也激发了农户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及街巷卫生整洁的积极性,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结合本村实际,合理规划卫生担当区,实行固补干部包街路、户包门前制度,真正做到看得见管得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做好卫生评比工作,将其与美家美院相挂钩,坚持按月打分,对卫生清理到位,屋内外整洁的户,给予扶贫小店积分奖励,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表彰,从而形成崇尚干净的良好村风。同时,充分调动村级卫生公益岗位人员,使其成为村屯卫生维护、监督的生力军,并严格执行打分制管理,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四、弘扬一种精神,民风乡风更淳朴

 富通镇村大力弘扬烈士精神,深化移风易俗,充分发挥

 一约四会作用,围绕村务公开、家庭和邻里纠纷调解、环境卫生整治等问题督促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坚持自治与德治有机结合,带动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不断改善。强化“村规民约”作用,引导农牧民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勤劳致富光荣,坐等靠要可耻”的正确理念。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开展“卫生示范户”“优秀保洁员”“美丽庭院”评比等活动,共评选出示范户 48 个,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核心价值生活化、日常化。

篇二: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

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实施方案 (2021 年--2022 年)

  赤峰市红山区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二 O O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红山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2021 年--2022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红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各村实际,现就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标准、择优认定。充分考虑本地实际,科学确定示范创建条件,严格按条件组织竞争性筛选,择优认定。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创

 建工作考核结果实行淘汰制,对示范效果不显著、不达标的及时撤销创建资格。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三)以人为本、农民自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利益联结、惠农富农。着力健全与农户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破解产业发展难、农民增收难等突出问题,鼓励农民创业创新,保障农民在产业链上获得合理的增值收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五)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六)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根据各村不同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探索符合该村实际、形式多样的乡村振兴模式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

 三、选拔流程和申报时间 (一)选拔方式和名额: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按照乡村振兴示范村规范标准,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和发展潜力,每年在红庙子镇和文钟镇各选拔 1 个示范村。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参加选拔的行政村要准备好本村申请示范村的书面申请、本村基本情况简介、乡村发展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镇政府,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前,由镇政府统一负责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批和公示程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通过后,再组织相关专家和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示范村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果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批后下发正式批复文件。

 四、主要任务目标 具体目标任务参照《红山区乡村振兴村级建设规范》 (一)制订完善相关规划

 1.“多规合一”化。根据县域空间规划和区、镇各类专项规划,结合本村自然资源优势,将本村生产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建设等各项涉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内容,全部纳入《乡村振兴综合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规划管理全覆盖。

 2.整治系统化。按照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主体功能定位,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主要控制线,推动县域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镇村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山水林田路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3.建设特色化。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多重功能,提供优质产品,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村村面貌雷同,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二)发展乡村产业

 1.产业发展园区化。立足本村农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以园区和合作社为主攻方向,以小规模大群体的连片开发为必要补充,通过土地流转和整合,连组成片,集聚开发,产业集中布局,建成 1 个面积不低于 500 亩的区级以上的产业园区。

 2.生产经营集约化。能够通过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全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3.经营主体新型化。能够积极引导村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或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工商资本到本村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每个村要有 1 个以上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实现规模经营、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这个新型经营主体的农户不低于总户数的 50%。

 4.产品营销品牌化,引导本村手工产业做精做细,“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金字招牌”,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手段,加强以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和市场营销,培育 1个自治区级以上的“三品一标”知名产品。

 5.生产方式生态化。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和监管,积极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广病虫害生态防控技术、节能生产技术和生活节能新技术,做好农村可再

 生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6.生产耕种机械化。推广适用本村地理条件的农机具,加快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割、植保等适用农机具的引进普及,加强关键环节机械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扶持发展 1 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耕种机械化率达到 100%。

 7.坡地旱作梯田化。将本村适宜治理的现状农田、荒沟、荒地全部列入规划,利用国家项目资金,采取平整土地、完善水利设施、修筑截水沟、等高田、定向耕翻、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把本村的坡地 100%的建设成为地块平整、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或集雨保墒、综合生产能力相对稳定的旱作高标准水平梯田。

 8.乡村产业融合化。到 2022 年底,培育一个以种养业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商贸物流为引领的乡村产业,“产加销服”贯通、“农文旅教”融通、“科工贸金”一体的格局基本形成。

 9.生产效益高效化。全村通过运用智慧农业、“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农业生产效益大幅度提高,全村农业单位土地产出率平均每亩大于等于 1500 元。

 (三)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

 1. 生态流域清洁化。本村所在的小流域,按照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标准,每年完成治理面积达到应治理面积的 30%以上,无水土流失现象。

 2.垃圾污水达标化。对生产类垃圾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有效处理,对建筑类垃圾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和处理场地,对生活类垃圾能够实行门前“三包”,统一送到市场化垃圾清运机构指定的收集站点,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没有生活污水乱倾乱泼现象,建立了全符合本村实际能够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置体系。

 3.卫生厕所无害化。全面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4.村容村貌舒适化。通村进组入户道路全部实现硬化,村庄公共照明设施齐全。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洁,没有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

 5.管护机制长效化。各类公共基础设施权属清晰,设施管护维修机制健全,对没有收益的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等落实日常巡查、小修、保洁等管护责任,有资产台账,有管护资金,有专人负责。

 (四)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1.思想建设经常化。每年开展不少于 4 次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2.道德建设日常化。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每 2 个月开展 1 次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的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有 2 个符合“六有”建设标准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开展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行动和“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动”“弘扬德孝文化、提升乡风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教育、文化、科技、医疗、法律、健身等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开展普惠性志愿服务每周不低于 3次;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特困群众等特殊群体开展结对志愿服务活动每月至少 1 次。

 3.乡村文化特色化。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文化产业特色村。开发 1 个集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民俗表演项目于一体的文化产业特色项目区。

 4.文化生活丰富化。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健身设施全覆盖。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创作 1 支能够体现本村文化传统和精神风貌的村歌。

 5.文化活动群众化。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支持乡村文化能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活动。传承

 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支持文化志愿者深入农村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在重要的节日节点能够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6.乡风民俗新风化。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没有“黄赌毒”和村匪路霸问题。

 (五)全面加强乡村治理

 1.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村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级党组织达到“最强党支部”建设标准。持续开展村级党组织和农民党员评星定级,村党组织达到一类评定标准,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活动落实到位。

 2.村级班子坚强化。“两委”正职实现“一肩挑”,配备专职党建副书记,村支部书记能够按照合法程序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负责人。村党组织纪检书记、纪检委员或党员能够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成员。村“两委”干部累计培训不少于 36 学时,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区级以上培训不少于 5 天。选拔和储备 5至 7 名村级后备干部,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台账。

 3.党风建设廉洁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得到认真贯彻,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没有违纪违法问题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4.党建阵地达标化。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达到“五个三”建设标准,村活动场所面积不小于 800 平方米,自然村组建立党群服务站点。网格精细化治理覆盖全部自然村组,网格员配备到位,发挥作用较好。

 5.村民自治组织化。能够依法合规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成立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四会”组织,有相应组织的章程或职能职责书面文本和相应的活动记录。

 6.乡村治理制度化。有务实管用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制度,有相应的书面文本和相应的会议记录。

 7.依法治村普及化。能够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全村至少建立 1 处普法宣传栏,每 1 个月发放 1 期普法案例宣传单,建立 1 个普法微信群,全村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能够聘用法律顾问开展正常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并培养 2 至 3 名法律明白人。

 有健全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能够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民事纠纷村级自我调解率达到 90%以上。

 8.平安乡村成效化。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得到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体系健全。每个中心村(社区)建成 1 个警务、消防、安全生产、政务咨询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视频监测系

 统,全年没有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提高生活富裕水平

 1.脱贫攻坚延续化。坚持“四个不脱”,保证政策延续性,加大对建档立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激发内生动力,提高生产生活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管理。

 2.村民收入稳定化。通过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不断提高村民收入水平。全村有稳定的收...

篇三: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

mdash; 1 — XX 区 2022 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X 办发〔2018〕21 号)、《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美丽乡村 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X 委办发电〔2018〕19 号)和《中共 XX 市 XX 区委办公室 XX 市 XX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 XX 区“美丽乡村 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结合 XX 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美丽乡村 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X 委办发电〔2018〕19 号)和《关于印发<XX 市 XX 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标目标任务,优先支持美丽乡村风貌带范围的美丽乡村创建,推动风貌带范围内所有村庄全部建成美丽乡村。

 二、创建工作流程 (一)创建名单申报。以 20 户以上的自然村为单位申报创建美丽乡村,创建村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经参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向村(居)委会提出创建申请(附 2022 年 2 月 30 日前在册人口证明),制

  — 2 — 定创建方案并将有关材料提交到所属村(居)委会;经村(居)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所属镇(街);经镇(街)初审后统一上报区美丽乡村办。

 (二)创建名单审核。“整洁村”“示范村”经镇(街)初审后报区美丽乡村办审核批复。“特色村”“生态村”由区美丽乡村办核查确定创建名单,经市美丽乡村办批准后,下达创建任务。

 (三)编制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预算书。由镇(街)委托资质单位,结合村庄实际,按照创建村创建梯度编制村庄规划、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须经村民小组会议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

 (四)建立工程监督管理机制。由镇(街)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做好旁站记录,包括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点部位的施工过程,创建村成立由村(居)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施工监督小组,共同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监督创建村严格按照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由镇(街)组织村民小组、项目施工监督小组、镇(街)相关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设计竣工图及相关项目设计变更资料开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出具工程项目质量评估报告,承建方

  — 3 — 提供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并报镇(街)审核;镇(街)审核资料无误后,开展镇(街)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区美丽乡村办申请区级考核验收并提交验收材料。

 (六)考核验收。区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照《XX市 2021 年美丽乡村创建指标及解释》年度开展四次区级美丽乡村考核验收。“整洁村”“示范村”通过区级验收后,报市美丽乡村办备案,市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年度抽查考核。“特色村”“生态村”通过区级验收后,由市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或引入第三方机构成立评审组对创建村进行评审验收,考核结果经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重点 2022 年,在持续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村“四小园”生态板块、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厕所革命、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美丽乡村风貌带,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

 (一)开展规范垃圾收集点建设。各镇(街)要指导创建村按照区城管局提供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督促、指导创建村建设规范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创建村自主建设,建成后,由镇(街)会同区城管局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区、镇(街)两级共同分担负责,区财政按照每个农村

  — 4 — 生活垃圾收集点 1.4 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不足部分由属地镇(街)财政予以补足。暂未申报创建美丽乡村或已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的村民小组,鼓励申报建设或升级改造垃圾收集点。同时,创建村申请美丽乡村验收时须先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验收,否则一律不予验收。

 (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镇(街)要监督、指导创建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污水收集支管要求管径 DN200 以上,污水收集总管要求管径 DN300 以上),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检查井并定期清理。分类指导创建村根据村庄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建设符合村庄实际并正常运作的污水处理设施(该项列入美丽乡村验收必考指标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可优先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人口聚集居住的村庄可采用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集中处理;“空心村”、“麻雀村”等居住人口少或无人居住的村庄可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常规村庄采用农村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在污水处理设施附近设置公示牌(明确设施治理工艺、规模、管护单位、监督方式、管护要求等内容)。

 (三)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街)要指导创建村实行雨污分流铺设雨污管网;完善村内干路、支路、巷路硬底化建设;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或集中供水设施建设;开展村道、庭

  — 5 — 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房屋外立面,在巷道、村口设置路灯,亮化村庄;结合村庄梯度创建需求,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室、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休闲小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

 (四)开展危险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各镇(街)要监督、指导创建村做好危险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明确危险破旧泥砖房处理方式(拆除或修缮加固),完成危险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或修缮加固,重点清理整治河道沿线低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四沿”(沿交通线、省际边界、景区、城市郊区)等重点区域的危险破旧泥砖房整治。

 (五)打造农村“四小园”建设。各镇(街)要监督、指导创建村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以及村内的空地闲地开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建设。

 (六)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各镇(街)监督、指导创建村要持续推进农村改厕工程,改厕质量要符合标准规范,厕所粪池尾水有效衔接污水管道,实施粪污尾水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同时,根据村庄实际需求,按标准建设对外开放的农村公厕(可依托文化室建设),公厕日常管护到位。

 (七)打造美丽乡村风貌带。相关镇(街)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着力点,积极推进风貌带范围内全线建成美丽乡村,达到“整洁村”比例不高于 10%,“示范村”及以上级别美丽乡村比例不少于 90%,“特色村”及以上级别美丽乡村比例不少于 30%,风貌带内 10 公里精品线路范围主干道沿线两旁村庄均建成“特色

  — 6 — 村”的标准。

 (八)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各镇(街)每季度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以集中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及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 建 立 农村环境卫生管护机制 。各镇(街)要监督、指导创建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村民按照“每人每月 1 元”的标准筹集村庄保洁经费,区、镇(街)以村庄户籍在册人口为上限,根据村民自筹资金情况,按照村民、镇(街)、区 1:1:1 的比例进行村庄保洁经费补助,聘请保洁员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建立村庄保洁、农村公厕保洁各类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村民参与村庄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本项列入美丽乡村验收必考指标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各镇(街)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的主体,监督、指导村(居)、村民小组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垃圾收集点、文体活动场所、村巷道、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定期做好巡

  — 7 — 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破损的设施,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四、资金奖补政策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奖补 村民小组完成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行以奖代补,按照 25 万元/村的补助标准进行奖补。

 (二)美丽乡村资金奖补 1. 奖补资金拨付流程。通过区级考核验收后,由区财政局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办理工程结算所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 2),按工程项目结算评审报告拨付奖补资金:

 (1)工程项目结算金额大于奖补资金的,区财政按相关标准要求奖补资金拨付,超出部分由创建村自行筹集; (2)工程项目结算金额小于等于奖补资金的,区财政按《工程造价审核定案书》的定案价拨付奖补资金。

 2.。

 奖补标准。按照申报创建时在册人口规模 250 人的村庄标准计算:整洁村 54 万元、示范村 108 万元、特色村 270 万元,生态村 720 万元,具体按其人口规模折算奖励,上下最高(低)浮动 25%。对通过区级验收的创建村先行划拨 80%的奖补资金至各创建村;待通过市级验收后划拨余下 20%的奖补资金至各镇(街),各镇(街)划拨时需扣起本批次创建村奖补资金的 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划拨至各创建村。

  — 8 — 具体村庄户籍人口计算金额如下表:

 奖补资金一览表(市、区财政投入合计)

 创建类别

 在册人口

 8 188 人以下

 在册人口 188- -2 312 人

 在册人口

 2 312 人以上

 整洁村 40 .5万元 按每人2160元核算 67 .5万元 示范村 81万元 按每人4320元 135万元 特色村 202 .5万元 按每人1.08万元核算 337 .5万元 生态村 540万元 按每人2.88万元核算 900万元 注:以上在册人口以创建村当地派出所备案为准。

 3. 升级创建奖补。

 。申报梯度升级创建的美丽乡村通过市级或区级验收后,市、区两级奖补资金总额减除之前创建层级的奖补资金,为本年度升级创建层级的实际奖补资金。

 (三)镇(街)奖补。由区财政对镇(街)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创建村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预算书和监理费用实施资金奖补。

 (四)奖补资金申报程序 考核验收通过后,创建村需向各镇(街)提交《工程项目预算书》、《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结算书》、《结算评审报告》、《工程项目监理报告》、项目建设前中后对比图、发票等相关报帐资料,由镇(街)审核后向区美丽办申请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区财政凭考核验收文

  — 9 — 件划拨奖补资金至各创建村。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架构。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组织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美丽乡村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美丽乡村办成员由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 XX 分局、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市林业局XX 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组织开展指导、督查、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各镇(街)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各创建村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创建指标跟踪各项工作进度,根据工程预算跟踪工程质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工程结算和向区申报考核验收等工作,收集并审核相关申报和报帐材料。

 (二)压实责任主体。各镇(街)是实施主体、自然村是创建主体,区美丽乡村办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创建期限。

 1.2020 年度及之前已申报创建的村庄,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内未通过区级验收的,将自动取消当年创建资格。

 2.本年度申报创建的村庄,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 年内未申请区级验收的,将自动取消当年创建资格。

  — 10 — (四)加强资金监管。通过区级验收后,已获得奖补资金的创建村,若两年内没有按照规定将资金用于村庄建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将结余奖补资金收回区级统筹使用。各镇(街)要做好奖补资金监管工作,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奖补资金严禁私分或挪作他用,如发现美丽乡村奖补资金没有专款专用等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同时该村今后不得申报其他项目的财政扶持和奖补资金。

 (五)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善于挖掘、总结和提炼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包括如何筹集建设资金、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事例以及创建成效等。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华人华侨、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六、其他 1.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1 年。

 2.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 XX 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XX 市 2021 年美丽乡村创建指标体系及解释 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提供的资料清单

  3.XX 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篇四: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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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

  市 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市 市 2 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年度目标 1 示范引领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 市住建局 申报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个、建设**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个、建成**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个。

 2 美丽宜居村建设 建设户厕改造整村推进村 市农业农村局 在旱厕清零的基础上创建**个美丽宜居村。

 3 治理农村粪污 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 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户新建改厕,****户整改达标户厕。

 4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 市城管局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市城管局 新增垃圾分类试点镇*个。

 序号 重点任务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年度目标 5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城投公司 实施全市**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6 治理村庄水环境 村庄河道疏浚 各乡镇(街道)

 自主实施 7 治理农业废弃物 1.秸秆综合利用率 市农业农村局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2.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两废”回收处置和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 市供销总社 继续实施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废旧农膜(地膜)回收**%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以上,处置率***%,启动实施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工作。

 3.生态健康养殖比重 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健康养殖比重达***%。

 序号 重点任务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年度目标 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市农业农村局 养殖场治理达标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

 8 提升镇村规划编制与管理 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每个乡镇不少于*个。

 9 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及推动“路长制”考核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加强道路桥梁和安防建设,对照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公路路容路貌。

 2.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市城管局 动态查处,做到整治无死角。

 3.散坟清理 市民政局 全面推进“三沿六区”和村内散坟的清理整治。

 4.绿美乡村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个省级绿美村庄,**个市级绿化示范村,**个**绿化合格村。

 序号 重点任务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年度目标 5.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 市卫健委 建成省级卫生镇*个、卫生村*个;**市卫生镇*个、卫生村*个。

 6.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生态环境局 创建*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

 10 提升长效管护运行机制 管护长效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 不断完善“六有”管护长效机制。

 11 提升健康意识 引导养成人人爱护农村环境的良好习惯 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妇联 制定利于养成人人爱护农村环境良好习惯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开展良好习惯文明家庭评定活动、美丽庭院建设评比,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转变以往突击式、运动式、集中式、被动式整治模式,建立长效的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机制,遏制各类乱象反弹回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围绕巩固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城乡综合管理“六个零容忍”和“十个严管理”工作要求,坚持分区域、分类别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城区环境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环境治理进行“回头看”,找准薄弱环节、管理粗放环节,从治标入手,完善标准化机制,聚焦落细落小,构建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化的“三个维度”,实现城区人居环境主动治理、整体治理、系统治理“三个转变”,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农村环境要围绕田园综合体、农民异地搬迁以及扶贫等重点工作,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为抓手,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提升村容村貌为方向,以建立长效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改变农民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动力,标本兼治,内外兼修,远近兼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建设“首善之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 2023 年,全面清除既有违建,新增违建实现零增长,既有垃圾全部清除。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5%,生活垃圾初步实现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循环化利用,厕所达到“老城区 800 米、新城区 500 米”1个标准,智能停车位达到 2 万个,立体停车位达到 8000 个,智慧城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增加,实现对各行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协调指挥,彻底杜绝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排垃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牧滥牧、乱焚乱烧、私设市场等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达到 90%以上,全区培育创建 10 个以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全面完成,厕所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达到 75%,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市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垃圾综合治理。

 1.开展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结合垃圾堆放点的规模、设施状况、周边环境条件,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和城镇污染“上山下乡”。所有行政村均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建立垃圾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

 销号制度,全面完成既有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村边、路边、水边、田边、树林中无露天堆放垃圾,沟渠无淤泥,无残垣断壁,无卫生死角。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建立“公安+交通+城管”闭环管理模式,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分别采取行政管理或行政处罚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彻底消除建筑垃圾偷排乱排等现象。到2021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垃圾堆放清理任务。

 2.加强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区综合执法局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探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日产日清,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全面强制分类全覆盖,实施居民区垃圾分类试点。到 2023 年,基本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要科学布局,综合考虑村民需求,重点规划建设垃圾屋、垃圾收集箱。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确保每 10 户配备 1组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分类垃圾桶。全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街转运、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负责中转的镇街至少建设 1 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镇街可共建共享。规划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原有简单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提高运转设施及环卫机具卫生水平,增加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逐年减少无密封垃圾运输车辆。到 2023 年 6 月底前,90%以上行政村基本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无密封垃圾运输车辆减少 50%。

 3.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根据村庄人口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员队伍,确保每50 户以下的村庄配备 1 名保洁员,50 户以上的村庄按照每 300 人配备 1 名保洁员。同步制定《农村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保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明确保洁员在设施设备检查、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涉农镇街要积极引导村委会通过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发动村民清理门前屋后垃圾、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到 2021 年年底前,农村保洁队伍全面建立(含乡村公路),保洁机制基本完善。

 (二)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1.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完成推进 4 公里雨污分流建设和排污口改造,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完成排水管网 9 公里、3 座雨水泵站新建改造,将城区汛期强降雨排涝能力缩短 1 小时。制定《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方案》,推动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污水管网能够覆盖的村庄,接入市政污水管理集中处理,人口密集、污水生产规模大的涉农镇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与农村改厕结合,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简易处理技

 术就地处理。

 2.建立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河长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打造河畅、水清、面洁、岸绿的水环境。区农水、镇街、国土、环保、城管部门要消除河道内乱挖沙、乱搭建、乱倾倒“三乱”违法行为。已划分水源地保护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拆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未划分水源地保护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周围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促进源头减量。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城乡生态治理。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真行战略的实施意见》(赤红党发〔2021〕11 号)的工作要求,完善山水林田系统治理机制。到 2023 年,营造防护林面积 5000 亩,更新改造低产低效林和退化林面积 4000 亩、新增城乡绿化面积 3000 亩,确保区域内现有湿地面积 3400 亩总量不变,村庄绿化率达到 30%以上。在采伐限额允许、有水源保障且仍更换为乔木的前提下,加速小老树更换为既有经济效益又有观赏效应的开花树种

 和常绿树种,扶持苗圃、花圃产业。

 (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规划布局大型禽畜养殖场(小区),严禁在紧养区建设规模养殖场,养殖场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制定厕所粪污、禽畜粪污还田利用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粪肥科学还田。到 2023 年,禽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 95%以上。

 2.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和秸秆发电、秸秆制作燃料等新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比重。到 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3.推进农地膜种标准化。严格执行国家严禁使用 0.01mm 以下农用地膜禁令,降低农用地膜清理难度。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地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区综合执法局要按照与卫生城复审相结合,与组团开发建设相结合、与环保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即: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城区公厕按照“老城区 800 米、新城区 500

 米服务半径”的标准,通过新建、配建和免费开放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服务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厕所等方式,基本解决城区如厕难问题。农村公厕要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制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优先建设和改造城区近郊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的村庄,并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将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农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同步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直放。到 2023 年,完成 1.5 万户改厕任务,(文钟镇农户就已达到 1.1 万户,改厕任务应适当增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六)推进市容村貌提档升级。

 1.违法建筑整治。加强联动协作,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工作原则,实施城管、国土、公安、法院、消防联合执法,按照“不分级别,不分性质,无盲区,全覆盖”的原则,2023 年拆除全部存量违法建筑,新增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具体包括:违建房屋、搭盖庭院、棚厦、牲畜棚、电梯、台阶、门厅、雨搭、吊筐、缓坡、地锁、阻停设施、地下室、建筑外立面更改、私自打井、私自建坟等。

 2.物业管理整治。出台《物业管理准入、评比、退出方案》,规范物业企业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性价比,鼓励引导实力强、信誉好的物业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助推企业规模扩张和资源整合。在物业企业准入方面设置“1+1”模式,即:接管一个新建小区,同步接管无物业管理小区,充分盘活小区内共有财产,通过对外租赁获取收益抵顶物业费。依托失信惩戒机制,惩戒恶意欠缴物业费行为。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作用,鼓励社区内党员、机关干部加入业主委员会,实现小区居民自我决策、自我选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和纠纷快速调节处理组织体系。

 3.城乡环境“八乱”整治。加大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排垃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牧滥牧、乱焚乱烧、私设市场“八乱”整治力度,定期实施城管、安监、环保、公安、消防和市场监管多部门环境秩序、治安巡查、交通整治、消防和安全生产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关停“六小行业”和“三合一”场所,消除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脏乱差等“居改非”场所。加强前端管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封闭无序经营生存空间。注重疏堵结合,在新建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选址规划对外开放的便民市场,引导游商散贩入店经营。

 4.交通秩序整治。区交警部门和综合执法局要加强交通设施管理和交通组织,做好市政基础设施施...

篇五: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

mdash; 1 — 清城区 2022 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 号)、《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 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 号)和《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美丽乡村 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结合清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 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 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标目标任务,优先支持美丽乡村风貌带范围的美丽乡村创建,推动风貌带范围内所有村庄全部建成美丽乡村。

 二、创建工作流程 (一)创建名单申报。以 20 户以上的自然村为单位申报创建美丽乡村,创建村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

  — 2 — 户代表参加),经参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向村(居)委会提出创建申请(附 2022 年 2 月 30 日前在册人口证明),制定创建方案并将有关材料提交到所属村(居)委会;经村(居)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所属镇(街);经镇(街)初审后统一上报区美丽乡村办。

 (二)创建名单审核。“整洁村”“示范村”经镇(街)初审后报区美丽乡村办审核批复。“特色村”“生态村”由区美丽乡村办核查确定创建名单,经市美丽乡村办批准后,下达创建任务。

 (三)编制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预算书。由镇(街)委托资质单位,结合村庄实际,按照创建村创建梯度编制村庄规划、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须经村民小组会议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

 (四)建立工程监督管理机制。由镇(街)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做好旁站记录,包括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点部位的施工过程,创建村成立由村(居)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施工监督小组,共同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监督创建村严格按照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由镇(街)组织村民小组、项目施工监督小组、镇(街)相关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设计竣工图及相关项

  — 3 — 目设计变更资料开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出具工程项目质量评估报告,承建方提供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并报镇(街)审核;镇(街)审核资料无误后,开展镇(街)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区美丽乡村办申请区级考核验收并提交验收材料。

 (六)考核验收。区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清远市 2021 年美丽乡村创建指标及解释》年度开展四次区级美丽乡村考核验收。“整洁村”“示范村”通过区级验收后,报市美丽乡村办备案,市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年度抽查考核。“特色村”“生态村”通过区级验收后,由市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或引入第三方机构成立评审组对创建村进行评审验收,考核结果经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重点 2022 年,在持续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村“四小园”生态板块、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厕所革命、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美丽乡村风貌带,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

 (一)开展规范垃圾收集点建设。各镇(街)要指导创建村按照区城管局提供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督促、指导创建村建设规范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创建村自主建设,建成后,由镇(街)会同区城管局开展验收,

  — 4 — 验收合格后将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区、镇(街)两级共同分担负责,区财政按照每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 1.4 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不足部分由属地镇(街)财政予以补足。暂未申报创建美丽乡村或已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的村民小组,鼓励申报建设或升级改造垃圾收集点。同时,创建村申请美丽乡村验收时须先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验收,否则一律不予验收。

 (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镇(街)要监督、指导创建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污水收集支管要求管径 DN200 以上,污水收集总管要求管径 DN300 以上),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检查井并定期清理。分类指导创建村根据村庄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建设符合村庄实际并正常运作的污水处理设施(该项列入美丽乡村验收必考指标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可优先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人口聚集居住的村庄可采用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集中处理;“空心村”、“麻雀村”等居住人口少或无人居住的村庄可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常规村庄采用农村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在污水处理设施附近设置公示牌(明确设施治理工艺、规模、管护单位、监督方式、管护要求等内容)。

 (三)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街)要指导创建村实

  — 5 — 行雨污分流铺设雨污管网;完善村内干路、支路、巷路硬底化建设;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或集中供水设施建设;开展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房屋外立面,在巷道、村口设置路灯,亮化村庄;结合村庄梯度创建需求,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室、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休闲小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

 (四)开展危险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各镇(街)要监督、指导创建村做好危险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明确危险破旧泥砖房处理方式(拆除或修缮加固),完成危险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或修缮加固,重点清理整治河道沿线低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四沿”(沿交通线、省际边界、景区、城市郊区)等重点区域的危险破旧泥砖房整治。

 (五)打造农村“四小园”建设。各镇(街)要监督、指导创建村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以及村内的空地闲地开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建设。

 (六)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各镇(街)监督、指导创建村要持续推进农村改厕工程,改厕质量要符合标准规范,厕所粪池尾水有效衔接污水管道,实施粪污尾水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同时,根据村庄实际需求,按标准建设对外开放的农村公厕(可依托文化室建设),公厕日常管护到位。

 (七)打造美丽乡村风貌带。相关镇(街)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着力点,积极推进风貌带范围内全线建成美丽乡村,达到“整洁村”比例不高于 10%,“示范村”及以上级别美丽乡村比例不

  — 6 — 少于 90%,“特色村”及以上级别美丽乡村比例不少于 30%,风貌带内 10 公里精品线路范围主干道沿线两旁村庄均建成“特色村”的标准。

 (八)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各镇(街)每季度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以集中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及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 建 立 农村环境卫生管护机制 。各镇(街)要监督、指导创建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村民按照“每人每月 1 元”的标准筹集村庄保洁经费,区、镇(街)以村庄户籍在册人口为上限,根据村民自筹资金情况,按照村民、镇(街)、区 1:1:1 的比例进行村庄保洁经费补助,聘请保洁员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建立村庄保洁、农村公厕保洁各类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村民参与村庄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本项列入美丽乡村验收必考指标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各镇(街)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的主体,监督、指导村(居)、村民小组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垃圾收

  — 7 — 集点、文体活动场所、村巷道、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定期做好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破损的设施,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四、资金奖补政策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奖补 村民小组完成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行以奖代补,按照 25 万元/村的补助标准进行奖补。

 (二)美丽乡村资金奖补 1. 奖补资金拨付流程。通过区级考核验收后,由区财政局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办理工程结算所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 2),按工程项目结算评审报告拨付奖补资金:

 (1)工程项目结算金额大于奖补资金的,区财政按相关标准要求奖补资金拨付,超出部分由创建村自行筹集; (2)工程项目结算金额小于等于奖补资金的,区财政按《工程造价审核定案书》的定案价拨付奖补资金。

 2.。

 奖补标准。按照申报创建时在册人口规模 250 人的村庄标准计算:整洁村 54 万元、示范村 108 万元、特色村 270 万元,生态村 720 万元,具体按其人口规模折算奖励,上下最高(低)浮动 25%。对通过区级验收的创建村先行划拨 80%的奖补资金至各创建村;待通过市级验收后划拨余下 20%的奖补资金至各镇(街),各镇(街)划拨时需扣起本批次创建村奖补资金的 3%

  — 8 — 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划拨至各创建村。

 具体村庄户籍人口计算金额如下表:

 奖补资金一览表(市、区财政投入合计)

 创建类别

 在册人口

 8 188 人以下

 在册人口 188- -2 312 人

 在册人口

 2 312 人以上

 整洁村 40 .5万元 按每人2160元核算 67 .5万元 示范村 81万元 按每人4320元 135万元 特色村 202 .5万元 按每人1.08万元核算 337 .5万元 生态村 540万元 按每人2.88万元核算 900万元 注:以上在册人口以创建村当地派出所备案为准。

 3. 升级创建奖补。

 。申报梯度升级创建的美丽乡村通过市级或区级验收后,市、区两级奖补资金总额减除之前创建层级的奖补资金,为本年度升级创建层级的实际奖补资金。

 (三)镇(街)奖补。由区财政对镇(街)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创建村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预算书和监理费用实施资金奖补。

 (四)奖补资金申报程序 考核验收通过后,创建村需向各镇(街)提交《工程项目预算书》、《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结算书》、《结算评审报告》、《工程项目监理报告》、项目建设前中后对比图、发票等相关报帐资料,由镇(街)审核

  — 9 — 后向区美丽办申请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区财政凭考核验收文件划拨奖补资金至各创建村。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架构。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组织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美丽乡村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美丽乡村办成员由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市林业局清城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组织开展指导、督查、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各镇(街)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各创建村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创建指标跟踪各项工作进度,根据工程预算跟踪工程质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工程结算和向区申报考核验收等工作,收集并审核相关申报和报帐材料。

 (二)压实责任主体。各镇(街)是实施主体、自然村是创建主体,区美丽乡村办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创建期限。

 1.2020 年度及之前已申报创建的村庄,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内未通过区级验收的,将自动取消当年创建资格。

  — 10 — 2.本年度申报创建的村庄,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 年内未申请区级验收的,将自动取消当年创建资格。

 (四)加强资金监管。通过区级验收后,已获得奖补资金的创建村,若两年内没有按照规定将资金用于村庄建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将结余奖补资金收回区级统筹使用。各镇(街)要做好奖补资金监管工作,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奖补资金严禁私分或挪作他用,如发现美丽乡村奖补资金没有专款专用等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同时该村今后不得申报其他项目的财政扶持和奖补资金。

 (五)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善于挖掘、总结和提炼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包括如何筹集建设资金、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事例以及创建成效等。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华人华侨、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六、其他 1.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1 年。

 2.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清远市 2021 年美丽乡村创建指标体系及解释 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提供的资料清单

  — 11 —

  3.清城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篇六:宜居示范村申报材料

强化规划引领 推进城乡规划实施的调研报告

 今年 5 月份以来,我带队围绕城乡规划的编制、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部分在建项目,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基层群众,并召开了由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局、市城投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规划局等单位相关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规划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现状近几年来,市政府及规划部门深人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坚持高起点编制规划,严要求执行规划,铁手腕监管规划,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城乡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城镇功能大幅增强,城市品位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促进“三个**”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宣传教育广泛深入,规划意识不断增强。规划部门持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规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累计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单行本及宣传资料 5000多份、现场咨询 10 余场次,接待咨询人员 1600 多人次,为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先后两次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赴北京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参加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专题外训班,提高了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执法和守法意识。

 (二)规划编制快速推进,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从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面上提升城乡规划工作质量,彰显规划的龙头地位,突出规划的刚性原则,更为有效地统筹协调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及时启动。2018 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新理念、新要求、新任务,运用规划的手段消

 除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带来的弊端,按照**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尽快启动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2018 修改)工作,为**新一轮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决策依据。城乡总规修改分为总规修改论证报告、总规评估、总规修改、规划信息服务四部分,目前已完成总规修改论证报告、总规评估规划编制等工作。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取得新进展。为适应日趋加快的城市发展需要,我们不断加快城区控制性详规编制步伐,扩大城市详规覆盖面,科学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城乡总规和城市发展定位,将中心城区整合为“主城区(老城区+城北新区)、尹家湖片区、金湖生态示范区、熊家洲片区、罗桥商贸新区和产业及研发新区”六大功能区,相继编制完成《**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三里七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罗桥商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控规编制率达 100%。三是专项规划编制逐步完善。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是合理开发与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确保城市建设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相继完成了城乡环卫、商业网点、城乡成品油网点、绿线、蓝线、铜绿山古矿冶遗址保护等专项规划,及时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心城区消防、熊家洲片区市政工程等专项规划,启动“城市双修”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初步方案,积极申报 2018 年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四是村镇规划编制有序推进。按照《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规定的“统筹城乡、全域规划、多规协调”的要求,指导督促各乡镇重新编制镇域规划和村庄规划,不断丰富和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科学指导城乡建设。全面完成金牛镇、陈贵镇、金山店镇、殷祖镇、刘仁八镇和大箕铺镇镇域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完成茗山乡总体规划、灵乡镇镇域规划专家评审工作;其它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同时,联合市委农办每年下达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已完成 73 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执行成效明显,城镇功能不断增强。一是城市功能布局全面优化。拉开了“六纵六横”的城市大交通规划格局,启动了城东北新区、家洲片区建设,实现了基础设施、城市功能、产业布局全方位与黄石矿接,同时城际高铁站在城东北片区落地建成并成功延伸九江、南昌,形成**与武汉半小时城市圈。二是城市建设品位不断提升。建成了碧佳园城市花园、一品人家二期、湖景城市综合体、加泰金海岸、宏维人家、金湖星城等一批高品质的小区,快速推进海雅项目建设,实施了高铁站前大道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大堤与城际铁路对接、城西路改造、**大道改造和城市特色景观等一批重点工程。初步建成尹家湖东、西岸景观带,规划改造扩建青龙山公园等既有公园绿地,规划新建走马山公园、东港公园、三里七湿地公园等一批公园、游园绿地,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市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美丽**”名符其实。三是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城西北工业园向西北扩园,与还地桥黄石工矿废弃地试验区对接,以及锦冶大道的建设,工业园的产业链、基础设施全面实现与武汉对接。聚集了汉龙汽车、山力等一批名牌产品,规划构成了劲牌工业园、罗桥工业园、城西北工业园“三园一体”的结构布局,形成了机电制造、纺织服装、电子科技、新型材料、食品伏料等五大产业集群产值达 450 亿,聚集销售收人过亿元以上企业 70 多家、5 亿以上企业 50 多家,10 亿以上企业 2 家,劲牌和汉龙两家企业年产值可望超 100 亿元以上。四是小城镇建设异军突起。涌现出开发区(罗桥),灵乡、陈贵、还地桥、金湖等一批全省经济二十强的小城镇和上冯村、大林山村、沼山村、谈桥村、坳头村等一批生态宜居示范村圧。这些先进示范点的规划建设管理,极大改善周边村镇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起到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吸引了一大批外地县市单位考察参观学习,并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四)规划管理措施有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严格实行“规划条件、规划政策、规划程序、规划结果四

 公开,坚持项目专题会集体研究审批制度,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上报市规委会审查。依法依规对项目审批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所审批的建设项目实行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确保建设项目能严格按规划执行。不随意调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凡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组织论证,并就调整的必要性作专题报告,进行公示,经市政府认定后再组织和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近年来,共组织召开规划专题会 27 次、市规委会 12 次、专家评审会 14 次,审批报建项目 400 余个。二是坚持制度管理创新。积极推行工业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外虚拟审批、对内并联审批,凡经市人园项目领导小组审定的工业及公共服务项目,对项目选址、规划建设方案实行一站式审批。积极探索重点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模式,倡导项目建设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推行“马上办"制度,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三是加大规划监管力度。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增强规划的法定约束力。深人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制定乡镇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实现**市级督察范围全覆盖;建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通报机制、考核机制、奖罚机制,狠抓违建属地管理职责的落实。近年来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先后组织拆违行动 356 次,拆除违建共 626 处。拆除违建面积达 14.4 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由于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估算不足,规划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和拓展空间容量以及规划管理等方面均滞后于城乡发展需求,影响了城乡生活品质和景观形象。

 (一)规划缺乏严肃性和科学性。一是规划实施不严肃。由于外界干预,利益驱使等外部原因,在处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与规划关系间题上,往往不是规划指导项目建,而是规划围着项目转。存在朝令ダ改、因人而易、易人而废。如有的乡镇,部门单位抱怨规划部门人难

 绚、事难办,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这些乡镇部门单位大多不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将规划搁置一边,未批先建、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擅自更改规划情况屡有发生。二是城市功能性规划力度不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还不够合理,设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表现在:城区、商业区缺少大型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建房楼与楼之间的间隔紧密,绿化带少,垃圾收纳点规划整治力度不够,停车位不足,车辆乱停乱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绿化面积、市民文化体育休闲、活动场所、补区办公用房及公厕等配套设施不到位或改变规划用途。三是城乡规划缺之个性特色,挖掘地域历史文化内涵和彰显人文特色不够,具有高品位的规划精品不多等等。

 (二)镇村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有的乡镇重建设、轻规划,先建设、后规划,边建设、边规划,甚至乱建设、无视规划。有的乡镇规划意识不强,特别是少数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仍然滞后并流于形式,影响到村镇项目建设的依法审批,广大农村无序建设和土地浪费等现象大量存在。

 (三)生态红线規划落实不到位。**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因长期的粗放式开采,生态修复建设压力大,特别是矿区周边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百孔千疮的生态环境与**生态立市的发展目标还不相称。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关系,以“生态安全、绿能低碳、天蓝水净、原生复育”为城乡生态建设目标,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原则,促进城乡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共生。

 (四)违法乱建现象仍时有发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依然是违法建设特别是违法私建的滋生地,宽松的集体土地、高额的利益驱使、低廉的违建代价,造成小产权房抢建屡禁不止,虽然落实了违建属地监管责任,新増零违建责任倒査机制,但违建的势头仍然未从根本上遏制。特别是城市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以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违法建设行为只负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拆除,但市城乡规划执

 法大队所有人、财、物已整体划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导致违建监管职责处于边缘状态,互相推诿,查违控违现象时有反弹。

 三、几点建议 (一)要强化规划宣传教育,提高规划认识。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宣传活动。建议组织一次全市“三级”干部参加的铜都大讲堂活动,学习和宣传《城乡规划法》,通过多种形式的贯彻宣传,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营造社会坚持规划、尊重规划、执行规划的良好氛围,提高规划知晓举、参与率,树立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高城市品位。一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条文规定,做好规划设计前期基础调研,坚持规划的法定地位和龙头作用。要保证执行规划的严肃性、系统性和连续性,不能因人而变,易人而废。要坚持科学长远的规划,不能只看短期效益,要追求长远利益。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既要为城市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同时要适度超前谋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要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小区、宜居城市。要重视基础性民生工程规划建设,留足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停车场、农贸市场、绿化、社区办公用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休闲、广场等配套设施用地,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小区建房应注重楼与楼之间的间隔以及绿化范围,每个小区都应当建一个停车场并且规范停车位。三要从源头上制止违法乱建行为,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房地产开发中擅自改变规划、提高容积率、减少预留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要加强规划审批后的监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坚持一张图纸管到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提高环境质量。一是要处理好加快城区建设与坚持城乡统筹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城乡统筹的思路,努力构建

 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机制。一方面按 50 万人中心城区规模推进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功能,带动周边乡镇建设和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二元差别。另一方面按“四化同步”要求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计划实施,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加强政策引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推进小城镇建设和美丽村庄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改善镇容村貌,实现城乡规划事业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二是处理好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注重立足于资源环境条件,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发展布局、发展方向和建设规模,形成城镇发展与生态发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排污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三是要处理好创新城市特色与历史文化继承的关系。弘扬青铜历史文化、劲牌健康文化,结合自然和人文特点,加强城市规划设计,提升规划品位,使我们城乡规划具有鲜明的个性。

 (四)要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强化违建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市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管理办法和**市查处违法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1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和村(社区)违建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将査违工作纳人目标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二是理顺规划分局的管理体制。加强镇村建房规划管理,建议在各乡镇设立规划分局,由市规划局垂直管理,实现乡镇规划管理全覆盖。(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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