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7篇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村集体违规承包土地乱象及撂荒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村集体违规承包土地乱象及撂荒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村集体土地、承包农户撂荒耕地问题为重点,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秩序,推进土地向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集中,不断夯实我县农业生产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156 个村存在的村集体土地承包乱象和耕地撂荒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农村耕地得到最大化利用。
(二)坚持强化措施。深入分析耕地撂荒问题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合法流转等经营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群众双方利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三)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食、饲草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三、整治重点及目标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的村集体、农户承包耕地。全县 156 个村集体违规承包土地乱象;包括没有经村“两委”会议研究违规承包村集体土地(含移民迁出区未收归国有的
土地),不付承包费强占村集体土地。
实现目标:到 2022 年 3 月底,全县 156 个村违规承包村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耕地撂荒现象基本消失,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 月 12 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充分动员,全面部署。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大力宣传《县开展村集体违规承包土地乱象及撂荒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群众自觉保护好、经营好自己的承包地,确保承包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2022 年 1 月 13 日-1 月 19 日)。各乡镇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村组农户对在整治范围内的撂荒耕地进行逐地逐块登记,认定撂荒年限和原因。
(三)集中整治(2022 年 1 月 20 日-2 月 20 日)。各乡镇根据摸底工作台账,以整治违规违约承包村集体土地乱象、撂荒耕地为重点,以恢复耕种为目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制定解决办法,主要步骤是:
1.通报摸底情况; 2.逐户逐地块和群众商量制定复耕复种办法,对个别经协调无果的农户依法收回经营权; 3.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4.对依法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户承包耕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
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四)自查总结(2022 年 2 月 21 日-2 月 25 日)。各乡镇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摸排,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村集体耕地违法承包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恢复耕种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汇报和摸底表册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考核验收(2022 年 2 月 26 日-3 月 5 日)。整治结束后,由农业农村局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对各乡镇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制度机制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对执行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通报追责。
五、整治措施 (一)规范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对流转村集体土地没有和村集体签订书面合同(或没有承包费缴费凭证),且经调查对外承包时村集体没有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研究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处置,鼓励和提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流转村集体土地程序规范,承包时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研究通过的,原则上维持原合同不变,承包期限超过二轮承包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要修改合同期限至二轮承包期内,到期后,再依法进行流转。对企业或个人承包村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或抢占集体土地又不积极协商解决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收回经营权。
(二)严格土地承包经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撂荒耕地。凡是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粮食综合补贴,直到复耕为止。对撂荒两年以上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统一组织耕
种经营,收益归村集体经济所有,直至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三)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对全县村集体土地违规承包乱象、撂荒耕地进行全面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包片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将撂荒土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篇二: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撂荒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22 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 XXX 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
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 1 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22 年整治撂荒地 260 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 XX 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 2022 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XX 同志任办公室主
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 25 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篇三: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耕地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乡镇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根据《xx 省农业农村厅 xx 省自然资源厅 xx 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xx 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 市农业农村局 xx 市自然资源局 xx 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xx 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现象,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暨高标准农田建设视频会议精神,集中整治村集体承包土地、弃耕地、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不断夯实我县粮食生产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 112 个村存在的耕地抛荒撂荒现象,依法有序进行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
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措施,分类制定整改措施,逐地块解决撂荒问题。
——坚持民意决策。整治撂荒地和依法收回集体耕地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和农民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目标 到 20xx 年 xx 月底,全县 xx 个行政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大户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粮食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四、整治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日):成立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县农村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按照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日):各乡镇组织工作专班和技术力量,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逐地块进行排查,对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和撂荒地摸底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于 xx 月 xx 日前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各乡镇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抢抓农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措施,边排查摸底边复垦复种,做到应种尽种。
(四)中期督查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配合省、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卫星图斑开展中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乡镇、农场,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及时进行约谈、督促。
(五)检查总结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秋冬成水情况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核实撂荒地整治面积,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12 月底,各乡镇要梳理总结撂荒地整治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
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撂荒情况排查工作,对一年以内季节性耕地撂荒、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耕地撂荒和二年以上耕地撂荒情况分别进行排查摸底,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逐户签字确认,并填报“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样表)”“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表”“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撂荒地专项整治耕地撂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二)坚持边摸排边整治
各乡镇要紧盯重点村、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措施,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边排查摸底边复垦复种,做到能种则种、应种尽种,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
物面积;一般耕地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作物,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三)建立工作信息台账
县自然资源局要运用近 2 年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和遥感影像,为各乡镇开展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各乡镇要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基层群众的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促进撂荒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集中,让闲置的耕地流动起来。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对村集体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乡镇下发复耕通知书,责令立即复耕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五)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
着力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六)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
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xx 万亩,各乡镇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规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并定期不定期督查各乡镇、行政村撂荒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农场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 xx 月 xx 日前将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及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包抓行政村的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将撂荒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阶段任务要
求,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农场也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履行好撂荒地专项整治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农场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防止耕地撂荒及撂荒地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耕地撂荒问题反弹。
(四)加强工作调度
为及时掌握各乡镇、农场撂荒地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推动工作落实,全县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4—5 月份每周一上午 xx 点前,各乡镇、农场将“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撂荒地专项整治耕地撂荒情况统计表”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 月 xx 日前将“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 “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表” “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及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报告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 xx 日前对各乡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滞后、整治不到位的将进行约谈,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篇四: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四举措”整治撂荒地 某县采取务实举措强力整治撂荒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复耕复种 000 亩,复耕复种率达 00%,为实现大春生产“扩面、增产、增收”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县大春种植面积 00 万亩,比去年增 00 万亩,预计增产 00 万吨。一、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动员会、专题会、推进会形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促进落实。及早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乡镇、村社和农户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整治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三是出台奖补政策引导落实。及早开展摸底调查,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据此分类施策。县财政落实 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补助撂荒地复耕复种,每亩补助翻耕费 00 元和 00 公斤复合肥。同时对撂荒两年以上又不同意委托代耕或流转的农户,实行扣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处罚。
二、在扩面增产上做文章。一是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形势逼人,针对今年的特殊情况,突出早字抓住大春生产主动权,在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建设、春耕备耕、大春育苗示范等关键时期,重点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物资储备、宣
传发动、技术指导、资金支持等五个方面着力,培育生产壮苗、搭好丰产架子、做好蓄水保灌等,为实现满栽满插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保障、优服务、促丰产。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县、乡农技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为消除撂荒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大搞“增、间、混、套种”,推广田坎玉米、玉米套种大豆(红苕)、晚熟柑橘套种大豆等模式,充分利用光热资源,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土地产出率,以多种扩面提高单产和总产。
三、在提质增效上求发展。一是发展产业增效益。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新建稻渔综合种养基地 00 万亩,亩增收 00 元—00 元,促进传统水稻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晚熟柑橘、优质蚕桑产业 00 万亩,亩增收 000 元以上;葡萄、草莓、桃、李等产业蓬勃发展,亩增收 00 元以上。二是培育主体添活力。着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 000 亩适度规模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了土地规模有序流转。三是培塑品牌提价值。在稻渔种养示范区,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户”的模式发展优质水稻订单生产 000 万亩,列支专项资金 00 万元扶持天禾龙头企业,稻谷收购价提高 00%以上。
四、在探索长效机制上求创新。一是创新举措,整治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新模式,坚持整治与发展相结合,强化土地流转服务,探索将无劳动力农户撂荒地依法流转到村集体组织。二是健全机制,短期与长期相结合。鼓励倡导
代耕代种、合作经营、投保参保,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巩固整治成效。三是依法收回,宽松与严厉相结合。对多次告知无行动、告知后自愿放弃经营权的,由发包方依法收回经营权。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农民举报身边的撂荒行为。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弃耕撂荒者的法律责任,坚决遏制耕地撂荒势头。
篇五: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 -防止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和《XX 区农业农村厅 XX 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通知》《XX 市农业农村局
XX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XX 市防止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按照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切实做好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防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提高产量,为保障粮食安全,助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对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撂荒耕地(指耕地停止耕种连续 2 年及以上导致耕地闲置、荒芜),要从 2022 年 2月起在 1 年内完成治理,确保功能不变;其他撂荒耕地要从2022 年 2 月起在 2 年内完成治理。
三、重点工作
- 2 -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止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抓紧抓好。
强调,耕地不能“非农化”、粮田不能“非粮化”,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稳住农业基本盘。我区当前一些地方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且有扩大的趋势,不仅影响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制约农民增收,而且影响农业产业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撂荒耕地恢复生产作为推动当前春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事来抓,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耕地应种尽种,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守住耕地红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耕地撂荒情况。
各镇(街道)要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真实全面掌握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已抛荒时间、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一要以户为单位逐一登记造册。村民委员会(社区)对本村撂荒地块逐一登记造册,上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再以镇(街道)为单位制作耕地撂荒台账,要逐户调查核实,准确登记每块撂荒地的承包户信息、位置、数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准)等情况,填写《2022 年上半年广西耕地
- 3 - 撂荒情况调查摸底表(户表)》。以屯(组)为单位,汇总各户信息,填写《2022 年上半年耕地撂荒情况登记表(屯组表)》。二要逐级汇总上报。按村(社区)、镇(街道)、区的顺序,逐级汇总填写《2022 年上半年某级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于 4 月 25日前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从 2022 年 6 月起,由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半年(每年 6 月 30日、12 月 30 日)汇总各镇(街道)提供的最新排查数据,向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报送一次耕地撂荒台账。三要建立耕地撂荒农情数据库。经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的镇(街道)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同步由各镇(街道)农情员录入农情信息管理平台,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前直报 XX 区农业信息中心,以便建立全区耕地撂荒农情数据库。
(三)实行分类治理,确保耕地撂荒治理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要在摸清耕地撂荒底数的基础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分类指导复耕复种,将撂荒复耕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责任单位、个人、地块,有力有序推进复耕工作。对因外出务工、缺乏劳动力等造成耕地撂荒的,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采取生产互助、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复耕。对因耕作条件差而造成耕地撂荒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
- 4 - 事处)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村道、机耕路修建政策及资金扶持倾斜;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变为水田,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对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撂荒耕地,要将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结合改土改水和培肥地力,改善和提升撂荒耕地生产能力。对因道路、用水、燃气、电力电信、国防工程等项目实施造成农田丢荒弃耕的,要及时督促施工方或项目业主做好耕地修复和复耕复种工作。对返乡农民工承包撂荒耕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技术上重点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取得良好的收成。
(四)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
各镇(街道)要制定出台规模流转土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要积极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撂荒耕地恢复生产,鼓励镇、村两级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开展生产,确保耕地应种尽种。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
(五)落实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 5 - 认真落实国家种粮补贴政策,做好耕地地力补贴、粮食生产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年粮食生产安全。按照“谁复耕、谁受益”的原则,及时将利用撂荒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种植者纳入粮食生产补贴范围,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出台撂荒耕地复耕扶持政策,统筹用好相关资金支持撂荒耕地恢复生产。探索建立撂荒耕地复耕激励机制,对利用撂荒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经营者在农业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防止耕地撂荒责任相挂钩,对耕地撂荒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耕地撂荒治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各镇(街道)要科学制定防止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耕地撂荒“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领导分片包干、干部驻村进点的方法,深入基层,深入农户,解决耕地撂荒治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
- 6 - 问题,保障我区粮食生产安全稳定。
(二)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国家、XX 区及 XX 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等决策部署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复耕复种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广大农民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主动参与防止耕地抛荒。
(三)落实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纳入对镇(街道)的绩效考评范围。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与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等部门建立撂荒耕地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耕地撂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抛荒治理进度慢、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出现大面积耕地撂荒的镇(街道)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篇六: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2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22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为深化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看法》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看法》,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探讨,确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行中心、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平安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治理主力军作用,激励耕地经营权人主动参加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削减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动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平安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动撂荒地治理工作。xxxx 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xxxx 年 x 月底前,基本完成 xx 个乡镇 xxx 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爱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遵守法律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爱护制度,强化耕地爱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爱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爱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仔细履职,主动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运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缘由,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复原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方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主动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敬重群众意愿,爱
护村集体权益,主动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xxxx 年 xx 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扬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扬中心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爱护政策,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xxxx 年 xx 月底前)。x、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实行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供应精确基础数据。x、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根据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化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状况,为复耕工作顺当开展奠定坚实基础。x、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
权未确认但始终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xxxx 年 x 月底前)。依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怜悯况进行分类治理。x、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究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激励有劳动实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实行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动撂荒地复耕复种。x、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农夫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实行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x、集体经营。激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支配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x、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托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接着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
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托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全部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xxxx 年 x 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状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觉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xxxx 年 x 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特地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赐予嘉奖;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肃穆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状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相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状况纳入粮食平安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实行有力措施,刚好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开农夫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夫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夫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夫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赐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爱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行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复原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
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激励农户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究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方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担当。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供应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篇七: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治理主力军作用,鼓励耕地经营权人积极参与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
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工作。20xx 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20xx 年 8 月底前,基本完成 11 个乡镇 186 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办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20xx 年 11 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
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20xx 年 12 月底前)。1、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采取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提供准确基础数据。2、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按照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为复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3、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权未确认但一直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20xx 年 6 月底前)。根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1、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
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2、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采取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3、集体经营。鼓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4、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委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所有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20xx 年 7 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20xx 年 8 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
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
产者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索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办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
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附件:1.xx 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docx 2.xx 县各乡镇农村土地撂荒情况调查表(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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