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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7篇

发布时间:2022-10-06 20: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7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把好三道关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 今年以来,**县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从严把好审核责任落实、质量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7篇

篇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三道关 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

 今年以来,**县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从严把好审核责任落实、质量提升、进度推进"三道关",进一步深化巩固专项审核成果。

 严把"责任落实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需要重点审核的 9662 本 2015 年专项审核范围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副高级以上职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由干部人事档案部门负责专项审核的统筹安排、业务把关和指导服务,53 家主管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事业人员及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的档案。严明纪律要求,各主管单位至少明确 2 名专职档案审核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的初审和复审,在审核过程中坚持原则,强化保密意识,对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弄虚作假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档案审核工作的严肃性。

 严把"质量提升关"。坚持标准不降,进行审核全流程业务培训交流及督查把关。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建立业务交流微信群等方式,提供业务交流学习平台,全程给予业务指导,及时解决档案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着力提升档案审核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随机抽查各单位档案审核情况,重点从档案材料完整性和信息认定准确性两个方面进行复核。会同管档单位对全面完成的单位进行批量验收,对不符合审核要求的总结存在原因,督促重新审核,确保档案专项审核质量。

 严把"进度推进关"。按照专项审核"全覆盖"总体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审核工作。合理排定审核计划,各管档单位制定专项审核计划时间表,明确每天需要审核的档案数量,每日填写报送《档案专项审核每日情况登记表》,动态了解档案专项审核情况。不定期到管档单位现场查核,通过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给予解决,确保审核工作按照计划安排有序开展,并对低于序时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提醒。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

 某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

  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过程中,xx 县针对县管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有力地促进了档案的重真实度、准确度、完整度,维护了档案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化和公信力,形成了从严管档的良好氛围。

  一、周密部署,规范方法步骤。始终把专项审核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组织、人社、教育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制定了《县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将专项审核工作细化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审核登记、汇总分析、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总结报告、成果运用十个步骤,并督促各管档单位细化工作方案,优化工作程序,强化责任分工,规范标准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深入抓

 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审核任务。严格执行审核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坚持直面问题、集中力量、聚焦难点、严查细核。在工作要求上明确“两个重点”:一是集中解决档案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发现和解决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审核内容上做到“三个突出”:突出“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突出涂改频次和跨度认定、突出缺漏资料查补收缴。在审核力量和工作标准上保持“两个不变”:参与档案审核人员及审核单位保持不变,档案审核程序标准和政策要求不变,全面对管档责任和档案信息进行“体检”。

  三、严谨细致,认真审核登记。在档案初审、复审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进行详细记录核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核查工作方案》,对干部档案 10类 26 项资料逐项审核,重点对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学籍档案、工资档次、干部身份证明材料等进行详细排查,对考核表缺少考核等次、本人签名、单位印章、考核时间逐项查缺,对工资档次晋升审批、工资档案材料审批、缺失年限、档次逐一核对,对学籍档案中的报考表、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进行核查鉴别,详细登记涂改、缺项以及印章不全、签字不齐等问题,向所在单位及原管档单位发出档案材料查缺表,确保审核对象应审尽审,审核项目无一遗漏。

  四、实事求是,仔细甄别核实。严格按照“凡疑必查、凡疑必核”的要求,采取查阅对照亲属档案、调取原始户籍底卡、核对认证学历信息等方式,进一步对干部“三

 龄”涂改、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时间跨度和涂改动机进行分析鉴别,对四类材料(统一招生登记表,派遣证、报到证,分配录用审批表,工资转正定级表)、学历、经历、身份来源、调动任免等记载情况的逻辑性、真实性进行核查复审,对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记载不一致、存疑或者弄虚作假的问题核实,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复审结果汇总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及时汇总建立审核工作台账,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档案审核的准确性、客观性、严密性。

  五、宽严相济,审慎研判认定。严格按照中组部 2015年第 10 期《组工通讯》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和关于入团材料、参加工作后学历学位有关问题的电话通知等要求,坚持“从早、从大、从实”相结合,妥善把握从严和从事的关系,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仔细鉴别认定,制作档案专审结果认定表 1568 份,并经干部本人进行签字、组织人事部门签章认定归档,做到依规依程、有理有据。特别是对因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年龄而将涂改出生时间的,按照“不重复得利”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统一认定为最早最大的年龄,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对情况复杂、存有疑问的,安排档案专管员专人核审、调查核实,综合研判、集体讨论,作出认定结论,并做细做实说服引导工作,消除了干部“找麻烦、算旧账”的思想顾虑。

  六、统筹全局,强化督查指导。县委组织部出发发挥牵头单位的职能作用,统揽全局,协调推进,根据工作进展和审核要求,先后 5 次对人社、教育部门档案审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 次发出《关于对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工作“回头看”情况的督查通报》,3 次在关键节点召

 集相关部门负责人、档案专管员召开推进协调会,对档案专审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精准指导、查错纠弊,确保相关单位档案专审工作同频共振、行动一致,始终一盘棋运作,平稳高效有序。截止目前,组织、人社、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全面转入组织认定、问题处理和成果应用阶段。

篇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于开展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学校、 局属各单位:

 根据高标准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精神(夷组干〔2015〕 62 号, 以下简称《通知》), 保证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通知》 精神为指导, 对本系统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 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 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 准确、完整、 规范, 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保证在区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任务、 标准内高标准完成审核工作, 确保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在接受各级组织部门审核验收时, 达到优秀等级。

 二、 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

 审核范围 1、 教育局管理的局公务员人事档案。

 2、 区委组织部、 区教育局、 地方党委政府任命的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对区委组织部任命干部的专项审核材料和结论, 还将报组织部最后审查认定。

  (二)

 审核内容及要求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 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 干部身份、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 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 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 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 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 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2006〕 41 号)

 要求,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核实认定。

 未认定的, 要进行认定; 已认定的, 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

 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

 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 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 期为依据。

 严禁以入伍、 招工或入党时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如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 拒不签字的, 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 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 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 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

 以入伍或招工形式参加工作的, 以《入伍登记表》 或《招工登记表》 中最后审批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 严禁以入伍、 招工或入党时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按照小的年龄推算参加工作时间。

  3、 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 要严格遵守《党章》 规定, 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我党历来党龄计算的起始时间的规定》( 中组部 2014 年编印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选编》)

 进行认定。

 4、 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 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县处级以上干部学历、 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学历、 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宜组文〔2005〕 15 号)

 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 要到省、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 对于干部经历的确定, 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 干部任免等材料, 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 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 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 对于干部身份的确定, 要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

 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 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 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

 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对转干录干人员, 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 对军转干部, 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 是否真实有据; 对新录用公务员, 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和《公务员登记表》 是否真实有效; 对聘用制干部, 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干部审批表》 是否真实有效。

 7、 档案材料不齐全、 不规范的, 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 分

  别采取补充收集、 原件复制、 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

 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 要注明经办人、 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 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 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

 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9、 档案造假的, 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并予以纠正; 情节严重、 影响恶劣的, 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档案涉嫌造假、 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 要记录在案, 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三、 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安排, 结合教育实际,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在今年 7 月底前完成, 8 月为问题处理、 总结报告阶段, 9 月为接受检查验收阶段。

 (一)

 筹备部署(6 月 11 日至 20 日)。

 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审核范围、 时间安排、 方法步骤、 保障措施。

 按审核环节和要求, 准备相关的审核用表。

 1、《干部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干部任免表》(附件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件四),《2015 年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暨 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名册》(附件六)

 要求在网上下载、 填写、 打印。

 2、《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二)

 要印制 800 份。

  (二)

 信息采集(6 月 20 日至 30 日)。

 对干部的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进行采集,由干部本人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 和《2015 年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暨 35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名册》, 上交纸质一式两份并电子版。

 35 周岁(即1980.1.1 以后出生)

 及以下青年教师需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 和《2015年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暨 35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名册》, 单独造册, 上交纸质一式两份并电子版。

 (三)

 审核登记(7 月 1 日至 25 日)。

 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 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二), 对发现的问题如实登记。

 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 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 四)

 汇总分析( 7 月 26 日 至 31 日 )。

 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 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 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填写上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五)。

 ( 五)问题处理( 8 月 1 日 至 20 日 )。

 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 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审核情况,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由管档单位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

 根据认定结果, 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档案如果存在认定争议、 涂改不清或材料涉嫌造假的现象,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六)

 总结归档(8 月 21 日至 31 日)。

 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 个人说明材料、 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 要认真鉴别、 及时归档。

 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 各管档单位要全面汇总有关数据, 填写上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深入总结经验做法, 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 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 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于 9 月 初报区委组织部。

 四、 措施保障 1、 明确专人负责。

 各中心学校和局属单位必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政工人事干部两人参与审核工作, 分别为初审人和复审人, 负责每一个干部档案信息的审核认定、 材料收集、 问题调查处理和数据汇总。

 按各单位审核工作任务完成先后排序, 在与教育局政工科联系后, 参审人员带齐资料, 到教育局档案室集中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小单位原则上为 1 天,片区中心学校和大单位为 2-3 天。

 2、 专题培训。

 召开专题培训会, 对参审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工作要求和纪律责任。

 五、 组织纪律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担任, 分管政工人事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 系统内各单位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政工科, 上述成员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 二)

 搞好配合协作。

 全区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 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档案审核工作, 认真组织干部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一), 并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 之前, 将表格电子版与一式二份纸质材料上报政工科。

 ( 三)

 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 坚持原则、 从严把关, 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

 要强化保密意识, 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 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

 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四)落实保障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要落实专项审核工作经费,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附件一:

 干部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附件三:

 干部任免审批表 附件四: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附件五: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六:

 2015 年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暨 35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名册

 2015 年 6 月 11 日

  附件一 干 部 情 况 登 记 表

 工作单位姓

 名

  性别

 及职务 出 生 时 间

 参加工作时

 间 入 党 时 间 中共党员

  民主党派

 全日 制 教

 育 学 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 位

 在 职 教 育 学 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 位

 何 时 以 何种方式 进入干部 队 伍

 家庭主要 成员 及 重要社 会关系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本人 意见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干部情况登记表》 填表说明

 1、《干部情况登记表》 要逐项认真填写, 不能遗漏。

 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

 2、“姓名 ” 栏中填写户 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 用字要固定, 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3、“性别” 栏填写男 或者女。

 4、“工作单位及职务” 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 如:“XX 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XX 县委副书记、 县长” 等。

 5、“出生时间” 栏中填写出生年月 , 格式为“XXXX.XX”。

 6、 “参加工 作时 间 ” 栏中 填写 参加 工作 年月 , 格式 为“XXXX.XX”。

 7、“入党时间”, 是中共党员 的在“中共党员 ” 栏内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是民主党派的在“民主党派” 栏内填写加入民主党派名 称及时间, 无党派代表人士在“民主党派” 栏填写“无党派”。

 8、“全日 制教育和在职教育”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 1)“学历” 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 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 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接受党校教育的, 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 XX 学力”。

 ( 2)

 “全日 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 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 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毕业院

  校系及专业” 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 系和专业。

 ( 3)

 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 其中:

 通过全日 制教育获得的, 填入“全日 制教育” 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 填入“在职教育” 栏。

 另 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 栏, 并在研究生、 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 或“省( 区、 市)

 委党校”。

 ( 4)

 1970-1977 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填写“大学普通班” 学历。

 ( 5)

 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 应同时填写, 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如, 通过全日 制教育获得了 大学本科学历、 理学学士学位, 应在“全日 制教育” 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

 ( 6)

 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 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 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 学位, 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

 如, 通过在职学习, 先获得研究生学历( 没有学位), 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 获得了 经济学硕士, 则在“在职教育” 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 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填入。

 ( 7)

 以上学历、 学位中, 涉及国民教育学历、 学位, 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 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 学位, 按其培养规格、 学习年限、 学业成缋或学分, 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 由国家教育

  行政部门认证; 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9、“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干部队伍” 栏中, 进入干部方式包括国家大中专毕业生统招统配、 录干、 聘干、 以工代干、 公开招考、 军转及聘用制等方式, 根据自 身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格式为“XXXX 年 XX 月 由 XX 单位派遣到 XX 单位”、“XXXX 年XX 月 由 XX 单位批准转为( 录用)

 XX 干部”、“XXXX 年 XX月 由 XX 单位批准转业到 XX 单位”。

 10、 “家庭主要成员 及重要社会关系” 栏中, 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 子女和父母的...

篇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

 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从严 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

 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

 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

 三、审核时间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月。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1、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阶段:审核认定阶段

  3、审核登记。第一步,个人申报。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经所在部门或党组织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事处干部档案室主管部门。第二步,审核登记。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的 2 名审核员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并共同签字后,由 1 名复审员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4、汇总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逐项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空存疑的,干部

 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部务会或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在会上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对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主观臆断、妄下结论。

  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

  ⑵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⑶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⑷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拨使用。

  8、材料归档。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第三阶段;抽查总结阶段

  9、督导抽查。组织部、人事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第一步,听取汇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步,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中层正职档案必查,其他干部每 100 卷抽查 8 卷。第三步,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

 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第四步,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

  10、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情况,填写?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五、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龙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继飞

 校党委常委

  翁维素

 副校长

  成

 员:郭秀云

 组织部部长

  王

 洁

 人事处处长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了解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师市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兵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自上而下的实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主要做法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

 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

 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

  三、审核步骤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月。

  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为九个阶段进行。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印制相关表格,细化审核范围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师 属部抽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

 进行培训,参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3、审核登记。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与档案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美娟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审核认定。对干部大难“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记载准确、主要依据材料齐全完整的,可直接提出审核认定意见;对主要依据材料缺失的要对材料进行限时补充,经组织认定后,提出审核认定意见;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经所在部门或党组织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事处干部档案室主管部门。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五: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五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加强档案审核和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组通〔2020〕2 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9 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中组发〔**〕23 号)等政策规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坚决杜绝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和认定处理不准不严的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全面规范,维护干部

 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 专项审核全覆盖的范围是:

 1.未纳入**年、**年专项审核范围的处级(含相当,下同)、科级干部; 2.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三、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专业技术职称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按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部署动员(2020 年 3 月至 4 月中旬)。部署动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目标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人员力量等各项保障到位。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20 年 4 月下旬至 2021年 6 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档案审核责任,组织专

 门力量,分类分阶段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基本完成审核登记、汇总分析和组织认定。

 (三)第三阶段:查漏补缺(2021 年 7 月至 12 月)。对前一阶段中漏审、错审或未解决的干部人事档案疑难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查核,补充相关材料,做好谈话解释,严把“质量关”“准确关”“认定关”。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升(2022 年 1 月至 3 月)。从总结梳理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做好处理处分,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接收、审核、查借阅、转递等管理规章规范。

 五、方法步骤 审核按干部(处级、科级)和专业技术人员(正高、副高、中级)分类进行,主要方法步骤如下:

 (一)部署培训。2020 年 4 月中旬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培训审核工作人员,以熟悉政策、掌握标准、规范操作。

 (二)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签字确认。

 (三)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分类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性质,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查核实,补充完善材料,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凡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一律暂停任职、聘用、调动等程序。

 (五)组织认定。根据审核及调查核实情况,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对干部信息已有组织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填写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核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六)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七)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学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省委组织部。

 以上步骤,审核登记环节和汇总分析环节同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环节同步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的主

 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同时抽调有关干部参与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 工作人员:在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图书馆、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和组织员、辅导员队伍中抽调人员组成。

 (二)及时宣传引导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政治性、政策性强,关系到个人的政治生命和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传达专题会议和有关通知精神,密切关注本单位人员对审核工作的反映,加强正面引导,做好解释和舆情监控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全力配合做好审核工作,涉及抽调工作人员的单位,要协调好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抽调人员要全职投入,做好有关档案审核登记、调查核实、补充完善工作,确保审核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三)严肃工作纪律 1.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电话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办事程序,坚持原则,从严把

 关,切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审核认定和有关违规违纪问题核实处理工作。

 2.参与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人不能参与涉及本人、近亲属和本单位人员的档案审核,各审核小组成员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干部的档案要互相交叉审核。对违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十一严禁”和《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须在专用场地使用专用电脑和软件,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做好场地的调整和设备的配置工作,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4.请各单位通知被审核人员,按模板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干部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文档保存时以本人姓名命名),于 4 月 30 日前,由单位统一将电子版的《干部信息采集表》和一寸蓝底证件照发到相关邮箱;5 月 12 日前,再由单位统一将经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版《干部信息采集表》、有关奖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报送方式如下:

 **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市委组织部在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通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年 3 月至**年 12 月。**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审核工作,按规定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二)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年 3 月底)。根据中组部及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方案。

 2.动员部署(**年 4 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3.审核登记(**年 4 月-8 月)。按照审核的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并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4.汇总分析(**年 9 月)。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分类梳理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年 10 月)。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年 10 月-11 月)。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为每名干部填写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干部本人核对信息后,同意组织认定意见的,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右上角签署“同意”并署名、注明时间。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一致的,由组织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批机关意见”栏,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由组织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批机关意见”栏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干部本人对×××信息不认可,拒不签字,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

 7.问题处理(**年 11 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年 11 月-12 月)。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年 12 月底)。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以上程序,审核登记环节和汇总分析环节同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环节同步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任副组长,成员由**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同时选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中共党员从事此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

 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做好分工协调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既要按照工作组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干部信息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干部入党时间、任职时间及任职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干部身份、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核实认定工作,负责缺失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

 学校纪检部门具体负责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的核查,会同组织人事处对真实性存疑的干...

篇六: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培训班

 干部人事档案与项审核方案解读 2020 年8 8 月

 二 专项审核有关政策讲解

 三 专项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

 四 目

  录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 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及分类

 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及分类

 (一)履历类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三)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及分类

 (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及分类

 (五)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六)党、团类材料。主要有《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及分类

 (七)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省级以上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八)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材料。

 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及分类

 (九)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总体要求

  审核内容

  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

 (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 , 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 通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 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 , 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 、 准确 、 完整 、 规范 ,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 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

 审核内容

 (二)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 , 重点聚焦 “ 三龄两历一身份 ( 出生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时间 、 学历学位 、 工作经历 、 干部身份 )

 、 民族 、 奖惩情况 、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 。

 尤其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 , 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 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

 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有关政策讲解

 2006 年10 月以前 , 判断干部出生时间 , 以中共中央组织部 、 人事部 、 公安部 《 关于办理干部退( 离 )

 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 》 ( 组通字〔 〔1990 〕24号 号 )

 为依据。

 。

 一、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年龄” 1、判断干部出生时间的政策依据

 现行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主要政策依据是《 中组部 、 人事部 、 公安部 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 组通字[2006]41号 号 )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的管理工作 。

 在办理干部录用 、 任免等事项时 , 要对干部的出生日期进行认真核对 , 确保无误 。

 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 , 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 , 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

 一、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年龄” 1、判断干部出生时间的政策依据

 最早材料 最早材料主要包括:

 第2类:自传 第4类:中学毕业登记表 第5类:早期政审材料 第6类:入团志愿乢、入团申请乢 第9类: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 第10类:体检表 2 2 、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一般有哪些?

  一是公平公正: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让造假者得利,更不能重复得利; 二是最先最早:严格执行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即“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是指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

 一、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年龄” 3、对干部出生日期造假进行纠正和重新认定的基本原则

  三是全面取证:对涂改、虚填的应该调阅原始户籍档案。原始户籍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早于干部人事档案的,以原始户籍档案为依据。原始户籍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晚于干部人事档案的,须调阅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以及干部出生证明、干部近亲属档案等辅助材料进行查核。

 四是严格组织认定程序:全面调查取证后,党委根据查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对干部出生日期作出认定。未按上述程序认定的,不予承认。

 一、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年龄” 3、对干部出生日期造假进行纠正和重新认定的基本原则

  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其他材料不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能否按照其他材料记载的时间进行认定:要按照最先最早原则认定,不能按照其他材料记载一致的时间进行认定。最早材料须没有涂改、虚填年龄等造假情况。

 一、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年龄”

 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涂改的,如何认定: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到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能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在不重复得利的前提下,按照户籍档案材料记载认定。无法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须调阅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以及干部出生证明、干部近亲属档案等辅助材料进行查核,并视情况将涂改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送公安部门进行物证鉴定。党委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作出认定。

 一、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年龄”

 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改大后,根据行程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经改回的如何认定: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为避免重复得利,需认定为干部上学,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

 干部人事档案中只有入团材料填大年龄( 不含后期故意涂改的), 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后期的入党、入伍、参加工作等其他材料均按照实际年龄填写一致,(2)能够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真实有效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证明其实际年龄的,由党委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可认定为干部的实际年龄。

 一、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年龄”

 出生日期涉嫌造假主要有两种情况:

 (1 1 )

 涉嫌涂改造假 , 主要是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日期等; ;

 (2 2 )

 涉嫌材料造假 , 主要是伪造虚假的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 。

  4 4 、如何判断出生日期是否涉嫌造假?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1) 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参军入伍、入团入党年龄、学习工作经历等是否合理进行判断,如按照《 党章 》 规定入党时要年满 18 周岁。

 4 4 、如何判断出生日期是否涉嫌造假?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2) 根据记载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

 即对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印证,如根据《 干部履历表 》 、自传、政审材料、 《 入团志愿书 》 、《 干部任免审批表 》

 等材料中填写的其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

 4 4 、如何判断出生日期是否涉嫌造假?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对真实性存疑的,可将涂改的档案材料送公安机关物证鉴定部门进行物证鉴定,也可调取干部早期入学、入团、参加工作、出生证明等材料以及干部近亲属的档案,进一步调查核实。

 4 4 、如何判断出生日期是否涉嫌造假?

 5 5 、如何判断出生日期认定材料是否齐全?

 讣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2006年10月以前讣定的,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讣定材料 ①个人申请;②调查报告;③证明材料;④组织批复。

 2006年10月以后讣定的,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讣定材料 ①调查报告;②证明材料;③组织讣定意见。

 从2006年10月起,丌再办理由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时间的事宜。

 1. 如何认定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

 人员

 范围

 文件名

 文号

 规定内容

 军队转业干部 总政治部《关亍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和干部身份讣定事》 政干函〔2013〕38号 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一般从参军入伍时间算起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劳劢人事部《关亍确定干部入伍时间的规定》 政联字〔1985〕3号 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 二、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工龄”

 2. 对参加工作时是工人的 , 如何认定 其 参加工作时间 ?

 人员

 范围

 时期

 规定内容

 全民 所有制 企业工人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1992年7月23日)前招收的 以劳劢者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劢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讣定依据进行讣定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劳劢吅同法》 施行(2008年1月1日)之前 以首次签订劳劢吅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讣定依据进行讣定 2008年1月1日《劳劢吅同法》施行以后 以用工之日作为讣定依据进行讣定

 人员范围

 文件名

 文号

 规定内容

 正式工 以招工时间为准 吅同工或 长期临时工 关亍吅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函 劳人干局〔1983〕14号 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7. 工人 参加普通 大中专院校 考试上学 ,毕业后重新派遣的,如何确定 其 参加工作时间? ?

 文件名

 文号

 规定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司关亍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问题反馈意见的函 人社人字〔2014〕36号 一般以《转正定级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即以单位的起薪日为准 8. 派遣(报到)证记载的派遣时间与《转正定级表》记载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应当以哪个为准? ?

 文件名

 文号

 规定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亍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 人社厅发〔2010〕59 号 在人才市场、劳务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可依据其不有关单位签订的劳劢吅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确定参加工作时间 9. 参加工作时在人才市场、劳务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如何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81

 文件名

 文号

 规定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亍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 人社厅发〔2010〕59 号 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大学生村官,应视为参加工作,参加工作时间可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算起 10. . 选聘为大学生村官但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能否算参加工作?

  82

 11. 在民营企业参加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如何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人员范围

 规定内容

 民营企业工作人员 (1)

 《劳劢吅同法》 施行(2008年1月1日)之前被民营企业招用的,以首次签订劳劢吅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讣定依据进行讣定;

 (2)《劳劢吅同法》施行之后招用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讣定依据进行讣定。

  83

 12. 未满 16 周岁参加工作的,如何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1991 年4 4 月 15 日至 2002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参加工作的,根据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国务院令第 81 号,1991 年4 4 月 15 日施行)中第八条规定: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

  84

 12. 未满 16 周岁参加工作的,如何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2002 年 12 月1 1 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根据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国务院令第 364 号, 2002 年 12 月1 1 日施行)中第十三条规定:

 “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 16 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 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 16 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

 12. 未满 16 周岁参加工作的,如何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对于未满 16 周岁参加工作的其他情况,应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手续齐全、程序合理的,可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予以确认。对虚办手续、空挂其名、未到岗工作的,要予以纠正,并严肃查处。

 13. 未满18 周岁参军 入伍的,如何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人员范围

 文件名

 规定内容

 未满18周岁参军入伍人员 《 兵役法 》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未满18周岁参军入伍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从批准其参军入伍时间算起。

 14. 判断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依据材料有哪些?

 ...

篇七: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总结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通过强化措施、严格标准、扎实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审核情况 此次年度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X 卷,其中 X 级 X 人,X 级X 人,X 级 X 人。截止目前,年度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审核的X卷档案,档案资料记载与现有干部信息完全一致的X名,占总数的 X%;其余 X 名干部档案与现有干部信息不同程度的存在差别,具体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年龄方面:出生日期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或存在涂改的 X 人,占总数的 X%。经过三次信息反馈和重点约谈,目前已全部按规定予以纠正。

 (二)工龄方面:参加工作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 X 人,占总数 X%。经过收集相关材料和反复论证,目前已全部完成认定。

  (三)龄方面:档案中有关材料前后填写不一致,需按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时间规范记载信息的有 X 人,另有X 人档案中入党申请书缺失,需要补充入党申请书。此类问题占总数 X%。经过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目前已全部更正和完善。

 (四)学历学位方面:以能否提供正规学历认证报告为标准对中专以上学历学位信息进行认定,需纠正干部学历学位信息 X 人,占总数 X%。经过多次督促和约谈,目前已全部按照认定标准予以纠正。

 (五)经历方面:部分时段经历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有 X人,占总数 X%。经过通知本人提供和收集相关单位证明和补充资料,目前已全部核实并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拟制方案。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高标准的完成年度审核工作,我们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部长和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X 县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专门抽调了 X 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

  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和干部科一起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保证了年度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集中培训,增强责任意识。组织审核人员集中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审核标准、程序和要求。同时,注重强化档案审核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要求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理念,建立年度审核工作责任制,对于因信息泄密和工作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标准。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的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制定了审核工作流程,先易后难,边审核边学习,通过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科级干部把关复审、分管领导抽查审核等措施,保证了年度审核工作质量。在审核过程中,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页逐项地核对,对个人信息注重前后印证,努力做到事实准确,说服力强。对审核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纠正和完善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四)做好材料收集,完善档案内容。以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对审核档案中缺少的重要依据材料逐一登记,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

  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采取电话催补和专人查补等方法,解决档案缺失材料追补不及时的难题。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鉴别,剔除不应归档的材料,使归档材料真实可靠、手续完备。

 (五)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日常管理。结合这次年度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档案利用、安全保密、检查核对、收集归档人员职责等制度,形成了一套方便快捷、规范科学的档案收集、整理、查阅、转递、核对等工作程序,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做到制度上墙,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了《干部档案材料接收登记表》、《转出档案材料登记簿》《利用干部档案登记簿》《档案传递登记簿》等各种登记表簿,做到了收转有登记,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章法,工作有条理,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各级组织部门关于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基础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管档人员对档案材料的鉴别、整理和管理能力还不强,档案管理创新意识不够,专业技能不强。

 二是档案管理的日常维护需要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存在较大的被动性,结合工作节点突击性收集整理资料多,日常性维护少,这样做的结果是往往由于时间仓促,收集到的材料来不及进行查证核实,使得档案材料的合理性大打折扣。

 三是档案管理的工作机构需进一步明确。因受编制和职数限制,配备专门管档人员困难,需要上级在工作机构设置上予以明确,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待遇,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最大限度的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审核工作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学习和发现不足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不断强化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程度,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专此报告!

  局 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为落实落细全国、全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专项审核成果,持续加强档案审核和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组织部门统一部署,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分批实施的方式,在全局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坚决整治档案造假问题,确保档案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坚决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领导机构 三、主要任务

 (一)审核范围。

 X—X 年未进行过档案专项审核的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工勤人员、工人、编外聘用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时间和总体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 X 年 X 月至 X 年 X 月。各单位可根据管档数量、管理层级等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分批次完成。原则上档案数量少于 X 卷的单位,于 X 年 X 月底前完成;档案数量少于 X 卷的单位,于 X 年 X 月底前完成。档案由市局

  集中管理的单位,根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派专人跟班开展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摸清底数,分好批次,明确时间安排,落实责任人,确保专项审核有序推进。专项审核工作开展期间,分别于 X 年 X 月 X 日、X 月 X 日、X 月 X 日、X 月 X 日及 X 年X 月 X 日前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 X、X)。X 年 X 月底前报送本单位开展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总结。

 (三)审核内容和要求。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内容和步骤与 X 年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基本一致。由市局负责对参加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必须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奖惩等基本信息;仔细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

 X.审核登记。每卷档案必须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经过初审和复审环节,初审人和复审人要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X)上签字确认。

 X.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区分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

 X.核实认定。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

  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信息作出认定,填写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 X)。档案存在材料涂改或涉嫌造假的,还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 X),由干部本人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且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X.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干部个人信息重新认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市局人事教育科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经查核认定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根据认定结果及时更新维护有关信息数据。

 X.政策咨询。各部门各单位在专项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反映,并承担对下答复的职责。其中,对于带有地方性或系统内政策因素的个性问题由市局统一答复。

 (四)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

 对 X 年专项审核的遗留问题,各单位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精神,开展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进行集中清理。要建立专项审核遗留问题台账(见附件 X),对专项审核中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记录在案的,已经查清但尚未处理的,错审、漏审等的,详细登记并区别问题类型和性质,组织力量深入核查,该调查的抓紧调查,该核实的及时核实,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严格按政策要求准确认定,限时彻底解决。

 X 年 X 月底前,各单位须完成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并将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审核遗留问题清单报送市局人事教育科。

 (五)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档案抽查和整改工作。

 把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等情况作为选人用

  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档案抽查工作。市局要积极跟进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点问题、重点案卷建立台账、量化管理,整改不完成不销账(见附件 X)。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档案管理单位须至少配备 X 名、档案由市局统一管理的单位须至少配备 X 名负责专项审核的工作人员,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X),于 X 年 X 月 X 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向市局报备。各单位要坚持“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今后凡新进入专项审核范围的干部档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审核有关政策、标准和步骤,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档案存在材料涂改或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二)加强监督指导。市局要加强对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请示报告。各单位在工作中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加强正面引导,为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对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典型案例,要严肃处理,认真剖析,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

  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健全完善、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工作严肃性。对人事干部档案尤其是参与审核人员和管档人员的档案,要由市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审核,保证审档管档人员的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涉及审核本人、近亲属及其他有密切利害关系人员的档案要自动提出、主动回避。

 这次审核,涉及大量档案敏感信息,各单位要强化保密意识,所有审档管档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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