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9篇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一):扶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如何编制《扶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说明 一、标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贫项目实施方案 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一):扶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如何编制《扶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说明
一、标题:《×××扶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按县贫办下达的名称为准。
三、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责任人。
五、项目建设背景及条件:项目建设地区基本情况(人口、土地、气候、劳动力、水源等资源状况,贫困现状,已建成项目现状及对农民的带动情况,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要求)。项目建设条件要重点说明资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自然资源)和市场条件,如人饮水利项目的取水来源;产业项目的种源及其在当地的适应性,目前产品的销售现状及其前景如何。
六、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如公路项目要说明起止地点,人饮工程应说明分布情况,产业项目应说明覆盖区域、户数。建设内容及规模:如公路建设标准及长度,桥涵个数;饮水池口数、容积,安装水管长度规格,其中主水管长度;水利工程坝高、坝长、土石方量、新增水量及灌面,堰的长、宽、高,是混凝浇铸或是条石浆砌;产业项目的品种选择、具体规模、种养方式等;社会事业类项目要说明建设房屋和配套设施的具体规模情况等。
七、筹资投劳计划:重点说明项目总投资,其中材料费、技工工资等支出预算,劳动力需求计划,申请扶贫资金补助的主要使用环节,群众筹资、筹劳多少,是否通过一事一议形式议定(附:“一事一议”决议书)。
八、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
1、项目建设班子: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
2、实施方式:承包、半承包或村民自建(属承包性质工程应附上承包合同书),业主或大户实施项目,应附上扶贫责任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工程验收办法、资金开支报销程序。
3、后期管理:维修管理使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九、项目建设期限:动工及完工时间。
十、项目效益:项目受益村、组、户数、人口,新增水量、新增或改善灌面、项目产值、纯收入,人均增收情况等。
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二):特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特困村扶贫项目
实
施
方
案
(2012 年度)
目
录【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特困村扶贫项目
二、申报单位:姚渡镇人民政府
三、责任单位:青川县扶贫移民局
四、实施单位:姚渡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姚渡镇王家村
六、建设期限: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
七、立项背景:
(一)项目村基本情况
姚渡镇王家村位于姚渡镇东南部,属“宝电”库区移民村,是姚渡镇唯一一个不通公路的村,距青川县城 64 公里,距场镇 15 公里。王家村幅员面积 20 平方公里,辖 6 个村民小组193 户 768 人,人均纯收入 2800 元,全村耕地 1010 亩,其中:退耕还林 730 亩,林地 19000亩。“5.12”汶川地震及几次强余震使该村的农房、基础设施与产业遭受重创,王家村损失严重, 193 户共 788 间农房垮塌,总面积约面积 15300m;圈舍垮塌约 4000 m;渠堰受损 6000米;6 个社人畜饮水工程全部损毁,使本就贫困的王家村雪上加霜。灾后后建以来,王家村群众积极投入到重建中,农房重建 193 户,其中:王家坪集中安臵点共有 84 户,2011 年 11月,县委县 2 2
政府将王家村纳入全县十个特困村之一。
(二)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由于王家村属“宝电”库区移民村,“5.12”地震前王家村耕地少,基础设施差,经济落后,“5.12”地震使本就困难的王家村雪上加霜,因此王家村特困扶贫项目建设,是王家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王家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王家村造福于民的需要;是王家村新农村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王家村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生活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需要。
2、可行性分析
王家村做为“宝电”库区移民村,一、二、三社村民相对集中,且建成集中安臵点一个涉及村民 80 户,覆盖王家村一、二、三社 80%的村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对王家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姚渡场镇至王家村的大桥已于 2010 年建成,加快了王家村的灾后重建步伐,有利于扶贫项目的实施,能解决王家村一、二、三社村民的材料运输问题。二是营姚路的修建也将改善王家村四、五、六社运输难问题。通过前期多项工程的实施,加之全村群众对生活改善的渴求,更是有利于王家村特困村扶贫项目的实施。【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八、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四建(建厨、建厕、建圈、建沼气池)工程:涉及王家村一、二、三社农户 80 户
2、硬化连户路:长 1700 米,宽 1 米,涉及农户 34 户。
3、院坝改造:1700 平方米, 涉及农户 34 户。
4、庭院文化:涉及农户 100 户。
5、人畜引水工程:新建人畜引水管道 3000 米,受益户数 118 户,人口 437 人
6、居民点村道工程:新建村道 500 米路基并硬化。
7、居民点排污工程:新建化粪池 2 口(10m3/口),排污管道 400 米。
(二)产业发展
1、银杏富民工程:全村人均栽植 20 株。
2、生猪养殖:全村养殖规模达 500 头,发展养猪大户 3 户,带动其它农户分散养殖。
3、食用菌种植:全村发展木耳、竹荪 100 亩,其中大户 3 户。
(三)建设标准
1、公共设施:排污管网、大型化粪池由政府统一组织施工。
2、居民配套设施:建厨房、沼气、圈道、厕所,按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的施工平面图自行建设,不得私自更改标准。
3、居民配套设施标准:
厨房:节能灶、灶面贴瓷砖、地平硬化;厕所:冲水式或沼气式厕所、地漏、贴墙砖、蹲便器、吊顶;圈道:封闭式。
九、投资概算
工程预算总投资 555.37 万元,其中:四建(建厨、建厕、建圈、建沼气池)工程投资184 万元、硬化连户路投资
8.5 万元、院坝改造投资 8.5 万元、庭院文化项目投资 15 万元、人畜引水工程投资 30万元、居民点村道工程投资 35 万元、居民点排污工程投资 14 万元、银杏富民工程投资 20.37
万元 、生猪养殖投资 90 万元 、食用菌种植投资 150 万元。
十、资金筹措
工程总投资 555.37 万元,其中:政府补助 35 万元;部门投入 197.18 万元;农户自筹323.19 万元。
十一、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集中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将为安臵点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快了特困村扶贫建设进程,有效改善了王家坪居民点群众的人居生活水平,保证了农民早安居早乐业;二是促进了城乡环境整治,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缩小城乡差别,让山里群众提前享受城里人生活;三是方便群众交流与沟通,方便群众教育管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通过大力发展产业使人民群众增收致富。
十二、保障措施(组织领导、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确保姚渡镇王家村 2012 年特困村扶贫工程进展顺利,完成特困村扶贫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了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具体实施。
(二)深入发动,加强宣传。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会议宣传特困扶贫项目内容及优惠政策,扶贫工作小组成员要进村入户,让群众对特困村扶贫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时间等内容进行全面地了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目标管理,奖惩兑现。为确保特困村扶贫工程的顺利完成,经研究把特困村扶贫工
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根据整个工程的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情况,实行奖惩。
附件:1、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扶贫项目到户规划表
2、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扶贫项目公共设施规划
表
3、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表
二 0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三):2015 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一: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万莲水村概况
万莲水村位于绩溪县东北隅,皖浙两省、宁(国)绩(溪)临(安)三县市交界处,由原莲坑、水浪头、万富山三村合并而成,岛(石)洪(门)公路穿境而过,村委会所在地距乡人民政府 36km,全村辖万富山、横坞、高山、安基坪、水浪头、里、中外莲坑,8 个自然村,480 户、总人口 1640 人,全部居住在崇山峻岭中。绝对贫困人口 137 人,占总人口的 8.35%,相对贫困人口 441 人,占总人口的 26.9%,是典型的贫困山区、革命老区。
特殊的地形地貌,使全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 0.2 亩,山场资源丰富,宜林山场达 18600亩,人均达 11.3 亩。因地处天目山系的余脉,十分适宜山核桃的种植与生长,山核桃种植历史悠久,目前全村有山核桃经济林 12000 亩,其中中、幼林占 2/3,村民收入主要还源于外出务工及传统农业,增收渠道狭窄,小农意识强,组织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扶贫方针,以扶贫工作到村到户为中心,以提高全村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快万莲水村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整村推进实施项目(详见项目建议书)
(一)村级道路建设。
1、水浪头村口至万莲水小学路段道路硬化(见项目 1-1),总投资 1.53 万元,其中:请
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 0.8 万元,自筹 0.73 万元;
2、莲坑口至里莲坑村道拓宽、路基补强、路面硬化(见项目书 1-2),总投资 36.31 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 20.00 万元,自筹 16.31 万元;
3、万富山路拓宽改造(见项目书 1-3),总投资 13.07 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 7.0 万元,自筹 6.07 万元;
(二)产业发展
山核桃标准化深加工及 qs 认证。总投资 75.3 万元,其中:请求财政项目 30.0 万元,群众自筹资金 45.3 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 126.21 万元,请求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57.80 万元,群众自筹资金 68.41万元。
三、具体目标
1、完成村级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村民交通条件,提高生产力水平。
2、建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17 周岁以下青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 95%以上;
4、贫困人口有病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就医;
5、贫困户居住危房基本得到改善;
6、减少纯农业人口,使剩余劳动力一半以上转移至非农产业;
7、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整治,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得到硬化平整,并逐步建立环卫机制;
8、改造完成安全饮用水工程,使户户都饮上安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综合指标为: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3 个百分点以上。
四、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和落实项目责任制
成立万莲水村整村推进工程实施领导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担任成员。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筹措,工作任务分解
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建设和管理好公益性的扶贫项目。
2、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设计、实施和监督
推行参与式扶贫,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规划的设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公选扶贫项目,动员群众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激发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他们扶贫开发的责任心,成立财务监督组,项目实施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方案二: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两级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结合我村 20xx-20xx 年扶贫工作开发规划,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这一核心,以培植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切实抓好规划的落实,夯实农民增收脱贫的根基,特制定新华村 20xx-20xx 年农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华村位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旁,距成都 35 公里,崇州市 3 公里,双向 6 车道怀华公路横贯境内,主干交通便利。现新华村共 20 个村民小组,1024 户,总人口 3093 人,其中妇女 1267 人,劳动力 1876 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 964 人,常年外出打工 383 人。全村低收入486 户,1323 人,低保户 34 户。党员 91 名,党小组 17 个。全村人均收入低于全乡平均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与巩固提高相结合,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提高农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程度,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力争综合实力增强,加快全村脱贫致富步伐。
三、20xx-20xx 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全村 20xx 年-20xx 年计划总投资 220 万元,其中申请成都市扶贫资金 50 万元,申请县级扶贫资金 70 万元,对口帮扶单位 40 万元,村级公共服务资金 60 万元。
新华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发展基础薄弱,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发展上作了一些尝试,其中,富硒大米种植、蔬菜基地、西瓜种植等有一定基础,在这次扶贫开发中拟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进行扶持。
(一)富硒大米基地建设(见附表 1)
可行性分析:水稻种植是新华村传统,种植技术较为简...
篇二: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安图镇英图嘎查 8 2018 年第一批扶贫资金入股分红收益实施方案根据《明安图镇 2018 年精准脱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建档立卡贫困户资产收益分红实施意见》(镇党发 〖2018 〗155号)的要求结合我嘎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嘎查基本情况
项目区正镶白旗明安图镇英图嘎查位于正镶白旗的西北部,距正镶白旗人民政府所在地明安图镇 18 公里,东与明安图镇朝鲁温格其嘎查接壤、南与星耀镇查干恩本村为界,西与明安图镇鸟兰格日勒嘎查相交,北靠明安图镇乌宁巴图嘎查。全嘎查总面积 86200 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积 77500亩,占总面积的 90%。全嘎查辖 6 个小组,有在册牧户 137 户、293 人,共中:常住户 57 户、146 人。嘎查现有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户 24 户、43 人,其中未脱贫户 4 户 7 人,易地搬迁4 户 8 人,嘎查贫困发生率 2.39%。2017 年日历年度牲畜总头数 5653 头(只),共中:大畜 520 头,小畜 5133 只,全嘎查人均草场 268 亩。2017 年全嘎查人均收入 3800 元。该嘎查以畜牧业为主体,饲养的牲畜品种有西门塔尔牛和德美羊,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牧民增收困难,扶持牧民发展高效安格
斯牛养殖业,实施脱贫目标。嘎查现有牲畜标准化棚圈 600平方米,外圈1500平方米,敞棚500平方米,贮草棚2处、1200平方米,青贮窖 2 处、70 立方米;集体草场 3200 亩。集体经济靠出卖草增加收入,年收入为 7 万元左右。
二、享受分红的原则
1.丧失劳动能力的未脱贫户享受分红。
2.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困户享受这次分红。
3.稳定脱贫户、易地搬迁、生态管护员、嘎查环卫工、享受教育扶贫的不享受这次分红。
4.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直接享受收益分红。
5.年满 60 周岁以上患有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直接享受收益分红。
6.公益性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这次分红。
7.对外出务工户,嘎查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给予租房补贴。
8.本次分红分为“巩固资金+直接分红”和“巩固资金+公益性岗位工资”两个类型。通过转入贫困户户主银行卡方式予以发放。
9.嘎查“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拟定“巩固资金+直接分红”名单,“巩固资金+公益性岗位工资”名单要在牧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确定名单要在嘎查村公示栏和各小组进行公示 7 天,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分红资金。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将下拨的 50 万元资金中的 46 万元由正镶白旗蒙盛肉类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嘎查按每年 10%抽取资金收益 4.6 万元。全部用于未脱贫的 2 户 3 人和已脱贫的 12 户 21 人。
四、 贫困户分红情况
按照这次分红原则通过开会酝酿、讨论、测算并结合分红资金额度 ,最后确定巴德玛等 14 户 24 人享受这次 4.6万元的分红收益(详细见附表),将分为两批发放,第一批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前发放,第二批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前发放。
五、 组织实施
为确保这次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钢巴图
(嘎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
副组长:佟嘎拉嘎
(驻村队副队长)
其牧仁
(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委员会嘎查长)
成
员:珠
拉
(驻嘎查干部)
贾增亮
(驻嘎查干部)
阿拉腾达来
(嘎查党支部委员)
巴图琴格勒
(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附:《英图嘎查 2018 年第一批扶贫资金入股分红收益明细表》
中共明安图镇英图嘎查党支部
明安图镇英图嘎查委员会
2018 年 10 月
篇三: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办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20 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按照 2020 年中央 1 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 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扶发〔2020〕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今年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振精神、尽锐出战,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定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坚决落实“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做到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松劲,咬定目标、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实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精准方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 667 户 1643 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抓好已脱贫对象及边缘群体持续巩固提升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贫困群众可支配收入稳步增加,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1.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持续跟踪分析疫情和脱贫攻坚形势,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有效解决精准脱贫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坚决克服“等一等”“缓一缓”的思想,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管齐下”。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各乡镇(场)
2.积极解决具体问题。严格执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扶发〔2020〕2 号)要求,全力将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全面摸清全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底子,分县内就业、县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三类状况梳理,并与去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和外出务工。组织好全县扶贫车间尽快复工,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县扶贫办
(2)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难题。积极指导贫困户及时春耕春种,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县扶贫办
(3)解决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难题。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优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对既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又符合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可实行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建立扶贫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小微扶贫项目可按规定程序
实行“一事一议”,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扶贫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进一步优化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确保扶贫项目早开工实施见效。对 2019 年未完工的扶贫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复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在 3 月份全面复工。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畜牧局等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场)
(二)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
严格按照全县“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 16 个村和儒林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各挂牌督战村的联点县级领导要加强指导督战,对工作及时进行调度、定期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资金和项目倾斜力度,对 16个挂牌督战村,县财政、扶贫部门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1600万元项目资金予以支持,确保挂牌督战成效。各挂牌督战的村所在乡镇要专班专责、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期,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每月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落实挂牌督战任务,负责相关政策项目落实,加强数据信息互通共享,用足用好行业扶贫部门政策优势,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倾斜力度,加强对挂牌督战村的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月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发现挂牌督战乡镇和村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各挂牌督战村要抓好脱贫攻坚政策到户工作,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地见效,及时妥善化解本村信访舆情,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立督战队伍,及时开展督导指导,对挂牌乡镇和村按月开展暗访,及时汇总挂牌乡镇、村工作进展情况,按月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省、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责任领导:各挂牌督战联点县级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场)、16 个挂牌督战村
(三)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1.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对于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对象,坚持通过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增收脱贫。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对象,进一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切实做到精准、常态、可操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及时跟进提高救助水平,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发放低保补助金。同时,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确保在 6 月底前剩余未脱贫人口全部具备脱贫的基本条件,全面完成全县 667 户 1643 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
责任领导:
责任
单位:各乡镇(场)、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工商联、县文明办、县妇联
2.统筹抓好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1)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问题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县直“三保障”行业扶贫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行业扶贫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所有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
义务教育方面: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深入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全面摸清未返校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和心理疏导,确保正式开学后都能及时返校。常态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数据比对和就读信息核准工作,全面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对象精准,资助实现“全覆盖”“无遗漏”。稳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推进“芙蓉学校”等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场)
基本医疗方面:深入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报销政策,切实提升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质量。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0%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对贫困家庭的新生儿、新娶媳妇等群体及时进行参保。巩固行政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成果,并加强
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场)
危房改造方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对农村四类对象的住房查漏补缺,做好安全住房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新增危房,挂牌督战解决新增危房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核查解决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问题,统筹解决非贫困户住危房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场)
安全饮水方面:巩固提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强化项目后续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场)
(2)切实做好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不断加大对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支持力度,加大对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推进非贫困村道路、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户的帮扶和关怀力度,所有联村挂点的县级领导带头,各乡镇各部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加强走访,面对面与群众交流脱贫攻坚以来各方面的变化、成效,宣讲扶贫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消除政策盲区和误解,消除群众“等、靠、要”及攀比等思想,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
意度和认可度。
责任领导:所有联村挂点的县级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驻村办、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3.全面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1)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开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调查摸底工作,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强化村干部、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常态了解生产生活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因大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风险隐患,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及时有效地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确保不返贫或致贫。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2)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四跟四走”路子,强化“四带四推”举措,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十条意见”落实落地。根据我县实情,制定年度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8400 万元,狠抓特色产业扩容、提质、增效。认真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细化奖补标准,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持续进行奖励扶持。加强对全县 639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对无自主生产
能力的贫困户由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方式实施委托帮扶;对已实施的委托帮扶项目进一步巩固,继续依托南山牧业等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委托帮扶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并督促已实施委托帮扶项目的帮扶主体及时足额兑现贫困户分红。巩固好产业直接帮扶成果,管好已发放的 105 万株苗木,确保每户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有一个以上的稳定增产增收产业项目。提升扶贫产业科技支撑水平,加强对帮扶主体的技术指导与后期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可持续性,继续实施蔬菜价格和奶牛、奶山羊保险,着力防范贫困户产业失败的风险,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组织贫困户开展春耕备耕等农业生产,加强农资采购调配服务,加大生产奖补力度。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畜牧局、县农经站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3)全力促进就业扶贫。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子,分县内就业、县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三种类型掌握动态情况。深化扶贫劳务协作,加强输入地和输出地有效对接,尤其要加强与广东、浙江、长沙市等地的稳岗对接,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奖补。结合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的
收益 80%要用于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深入开发公益性岗位,在保持 2019年生态护林员 1750 人、生态保洁员 561 人的基础上,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公益性岗位 100 个以上。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人才回引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由传统的“体力型”“临时工”向“技术型”“长期性”转变,进一步促进稳定就业、就近就业、提升就业。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场)
(4)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把 8 个集中搬迁安置点作为重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后续扶持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展“311”就业扶贫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同步推进搬迁安置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社区管理,加快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5)深入实施消费扶贫。针对疫情造成扶贫产品卖出难、贫困户收入受影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电商企业等参与,
组建消费扶贫联盟,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动员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以购代捐、以买代帮,集中采购扶贫产业相关农副产品。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做好线上农副产品销售推介工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总工会、县供销联社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6)加强扶贫扶志扶智工作。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强化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防止政...
篇四: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项目类型:2018 年第一批中央资金(产业扶贫)
XXX 镇 2018 年 养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XXX 镇 2018 年 养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单位(签章):
XXX 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签章):
XXX 扶贫开发办公室
申
报
时
间:
2018 年 1 月
2
目
录
一、项目概要……………………………………………… 二、项目建设依据………………………………………… 三、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概算及责任单位……………… 四、项目建设执行标准及技术方案………………………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项目监督和项目验收………………………………… 七、项目效益………………………………………………
3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XXx2018 年养殖扶贫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XXx 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XXX
联系电话:1XXx 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XXx
联系电话:XXX 项目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p 项目主管单位:XX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项目主管单位法人代表:XX 联系电话:XX 技术依托单位:XXX 区农牧局 技术依托单位技术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类别:养殖 项目建设地点:XX 镇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增养生猪 XX 头,涉及贫困户 X1 户 XX 人。
项目建设期限:2018 年 1 月-10 月 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XX 万元。
二、项目建设依据 根据播扶开字〔2018〕1 号文件《关于下达遵义市播州区 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18 年减少贫困人口任务,按照因户施策原则,结合贫困户发展需求,通过干部入户摸底调查,为贫困户寻找到脱贫致富门路,确保减贫任务全面完成。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4
三、项目建设资金概算 项目总投资 170.5 万元;申请财政扶贫产业资金补助 170.5万元。
(一)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 1000 元/头,户均补助不能超过 3 头。资金预算:1000 元/头*1705=170.5 万元。
(二)资金兑付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项目实施后,通过镇级验收,兑现补助到建档立卡农户“一卡通”账户。
四、项目建设标准及技术方案 严格遵守《遵义市播州区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17〕64 号)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畜禽购买:农户自行购买饲养,要求仔猪 60 日龄以上。
2.饲养方式:由各农户分散饲养,镇农业服务中心跟踪技术指导。饲养期由农户购买预混料或自配饲料饲养,适时出栏。
3.疫病防治:项目户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由播州区马蹄镇欣欣达动物防疫合作社负责免疫工作。禁止使用违禁投入品。
养殖中要做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便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51.2018 年 1-2 月:农户意愿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编制。
2.2018 年 3-4 月:畜禽上栏。
3.2018 年 5-7 月:镇级验收,兑现补助。
4.2018 年 8-10 月:完善资料、区级验收。
六、项目监督和项目验收 (一)项目监督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为了切实抓好我镇精准扶贫养殖项目,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采取领导包村和干部包户责任制,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户,人员到位,做到任务、项目、资金、技术、人才“五落实”,严格考核。
2、职责分工。项目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负责宣传动员;各挂帮人员负责摸底调查、任务落实、跟踪管理;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组织培训、资料收集等工作;财政、纪检负责资金监督、督促检查、项目验收等。
3、技术保障措施:技术支撑,以区农牧局为项目的技术依托单位,马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编制、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对项目实施农户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培训工作,确保掌握各环节的关键技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人员要深入到户,实地指导。
4、项目管理措施:项目严格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实施地点、
6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前包保干部进行逐户核实统计生猪养殖数量,经验收合格后兑现相关补贴。加强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和公告公示,确保项目质量,发挥扶贫效益。
5、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会议制度,村(居)、部门责任承诺制度,目标考核激励奖罚制度和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二)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在挂帮干部入户和村委全面核实基础上,镇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农业服务中心、攻坚办等部门按抽查比例不少于 30%的农户进行镇级验收,并进行公示纠错,合格后,兑现补助,完善竣工资料,申请区级验收。
七、项目效益 (一)扶贫效益 该项目惠及 721 户贫困户 2774 人,养殖生猪 1705 头,通过实施短平快扶贫的项目,促进贫困农户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同时积累发展资金,解决贫困户没有产业支撑问题。
(二)社会效益 规划项目的实施,从农民群众出发,针对贫困农民缺资金、少技术、市场经济转变观念等原因,使他们靠扶贫项目,发挥他们的自我创造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达到脱贫致富目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短板奠定基础。
7(三)经济效益 肥猪按125公斤出栏,20元/公斤计算,1705头可增收426.25万元,除去成本:1500 元/头*1705=255.75 万元,户均可实现增收 2365 元左右。
(四)生态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篇五: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及运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XX 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XX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XX 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主要使用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及对口协作、定点帮扶、社会捐赠等资金形成的村级光伏电站。包括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多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并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电站。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三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行计划管理,未纳入国家光伏扶贫建设规模指标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规模按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每户不超过 7 千瓦配置。
第四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可采取单村建设和多村联
建两种形式。单村建设电站独立核算建设、管理费用。多村联建电站由联建村均摊项目成本费(含施工前准备工作费用)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管理费用。
第五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其中多村联建村光伏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到各村集体)。
第三章
收益分配 第六条
收益分配范围包括纳入全县光伏扶贫建设计划的所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按照列入国家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顺序统筹安排、分批次、分项目核算兑现。
第七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经营收入包括售电收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上网电量省级补贴等。
第八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管理成本包括运维检修费、税费、专用变压器电费、应急处置费、计提的设备维修备用金、管护费用、保险费用、土地租金及其他合理支出等。
第九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为电站经营收入总额扣减电站运营成本后的净收益。净收益核算年度为上年 7 月 1 日至次年的 6 月 30 日。
第十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贴扶贫等。
公益岗位扶贫。根据各村公益事业管理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主要包括保洁员、治安员、护路员、护林员、管水员、护
河员、护理员、调解员、乡村文明宣传员、公益设施看护员等。公益岗位从事人员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或弱劳动力、半劳动力贫困人口,特别是收入不达标的贫困户优先考虑,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收益。因人定岗、以岗定薪,户均年收益 3000 元左右。
小型公益事业扶贫主要用于维护易地搬迁安置点公共设施、村组道路、饮水设施、排灌沟渠、扶贫产业配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性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奖励补贴扶贫主要用于乡风文明、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等奖励和社会保障、教育助学等补贴。
第十一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应坚持“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年度分配方案。各村委会制定和调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执行“三议两公开”议事制度:村委会提议、村“两委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十二条
收益分配工作流程:
1. 制订方案。村委会负责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要有村主任签名盖章、村“两委会”审议,要有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有效表决结果等资料。
2. 村民表决。分配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要有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签字盖章等资料。没有通过表决的,必须重新修订,再提交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的方案要进行公示,
对公示有异议要按照程序解决。
3. 乡镇审批。村委会将表决通过的收益分配方案,经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长签字后,报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审核。乡镇(场、区)长负责组织分管领导和财政所、扶贫办、驻村干部,共同对各村委会报送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合规性、受益对象精准性、申报资料真实性、组织实施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要有批复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4. 审核备案。乡镇(场、区)将辖区内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以文件形式(并附批复各村文件)报县扶贫办和发改局备案。县扶贫办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核,存在原则性问题的责令乡镇(场、区)督促相关村整改。
5. 公开公示。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居住集中区域,及时公示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案的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结果、乡镇审批结果、受益对象名单和资金使用结果等重大事项,健全公示台账,对公示有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解决。
第四章
运营维护 第十三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技术运维由XX县XX产业扶贫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 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标有资质的专业运维公司负责。运维公司依据电站运营维护技术标准和《XX 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工作要点》制定《运营维护检修规程》,报县扶贫办和 XX 公司备案;负责村级光伏扶贫电
站的设备专业巡查、设备检查检测、设备更新更换、电站看护人员技术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电站电网接入工程等专业检修运维工作。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台账记录。电站发生故障后,须在 24 小时内排除。
第十四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日常看护包括安全巡护、除草、光伏板清扫和清洗等,单村建设电站由各村委会负责,多村联建电站由运维公司负责。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县政府指定 XX 公司负责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入结转工作。供电公司按季度将燃煤标杆电价对应售电收入结转到 XX 公司专户,XX 公司在扣除运营管理成本后拨付到光伏扶贫受益村账户。光伏发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上网电量省级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到 XX 公司专户,再拨付到光伏扶贫受益村账户。
第十六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各村建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和收益分配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
第十七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营成本以年度实际发生额核算,费用支出和资金拨付按程序审批。
第六章
责任分工
第十八条
县发改局负责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备案、建设指标争取等工作,监督 XX 公司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运维管理等工作。会同县扶贫办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
县扶贫办负责按照光伏扶贫政策要求,组织乡镇、村筛选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受益名单,做好光伏扶贫受益对象更新、收入分配方案审核备案等工作,督导乡镇、村做好全国光伏扶贫电站信息系统管理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第二十条
县供电公司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实际上网发电量及时结算发电收入;保障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调度与全额消纳,优先电站接网工程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负责电站的发电量统计、电费收入结算、电站发电效益统计和分析。
第二十一条
XX 公司负责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和运维监管,加强对运维公司绩效考核,统筹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生产;负责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营业收入结算和运营成本核算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乡镇(场、区)负责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案审批和公益岗位管理,监督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实施和公益岗位考核兑现;指导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各村委会(社区)负责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案制定、受益对象确定、受益资金分配,并根据分配计划对年
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示收益分配使用结果。履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属地管护和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乡镇(场、区)负责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和收益分配等相关信息纳入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管理,供电公司、XX 公司负责按年度将电站建设进度、发电量、补贴资金发放以及发电收入等信息录入光伏扶贫系统,接受扶贫部门动态监测。
第二十五条
县审计局将村级光伏扶贫收益资金使用纳入审计范围,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每年开展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及运维管理成效督办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发改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乡镇
村
年度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 2.全县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计划表
3.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合同书 4.
乡镇
村
年度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设置统计表
附件 1
乡镇
村
年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 分配方案(参考模板)
根据《县扶贫办关于印发 XX 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办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依据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县扶贫办关于印发 XX 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属于村集体经济,确保收益惠及我村集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杜绝简单发钱发物,防止政策养懒汉,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收益分配 ( ( 一) ) 收入:
:
年度光伏扶贫电站收益
元,扣除电站用地年流转费
元后,本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
元。
( ( 二) ) 支出:总支出
元。
1. 公益岗位扶贫
人,年报酬
元( 占
%):保洁员
人,年报酬
元;治安员
人,年报酬
元;护路员
人,年报酬
元;护林员
人,年报酬
元;管水员
人,年报酬
元;护河员
人,年报酬
元;护理员
人,年报酬
元;调解员
人,年报酬
元;乡村文
明宣传员
人,年报酬
元;公益设施看护员
人,年报酬
元;其他
、
、
等等 。
2. 小型公益事业扶贫
元( 占
%):维护易地搬迁安置点公共设施
处
元;村组道路
公里
元;维护饮水设施
处
元;灌溉水渠
公里
元;配套扶贫产业设施
处
元;其他
、
等等。
3. 奖励补助扶贫
元( 占
%):乡风文明奖励
元; ;发展产业奖励
元;脱贫致富奖励
元;社会保障补助
元;教育助学奖补
元;其他
、
等等。
( ( 三) ) 收入结余:
元。
( ( 四) ):
监管:村委会负责每年对本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分配程序 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方案,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县扶贫办备案后公示,村委会组织实施年底公告使用结果。
五、附则 本方案由
乡
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乡镇
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 2 全县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计划表 乡镇 电站所在地 受益村 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备注 设置公益岗位(个) 预计金额(万元)
注:1. 首期公益岗位设置以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岗位为主,全县约 3000 个。
2. 各村 9 月 30 日前完成 2019 年度公益岗位设置工作,10 月 8 日前报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审批,由乡镇(场、区)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备案,并按照要求录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
3. 第二批多村联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设置公益岗位,待列入国家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后实施。
附件 3 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根据《XX 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自然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公益岗位工作安排,主要职责: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按甲方要求达到工作标准,服从甲方工作考核,末位淘汰。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岗位工作条件。乙方自行负责交通、安全等责任。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
元/月支付劳务报酬标准,每半年发放考核发放一次。
五、保险待遇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办理岗位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
元,保险金额
万元)。
六、劳动纪律 第九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违反甲方指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规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合同并及时签订变更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履行必要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的;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篇六: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池村位于山乡西部,距离县城 1.4 公里,全村共有 130 户364 人,现有党员 22 人,耕地面积 569.49 亩。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共识别贫困户 72 户 167 人。为合理分配村集体资产收益,确保我村贫困人口收入稳定增长,根据《壶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村集体资产收益 50%用于贫困户分红,40%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精准的原则,结合贫困人口的年龄结构、贫困程度、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二、资产收益情况 我村集体产业项目为入股太旅项目,其中 2018 年入股太旅43.9 万元,期限 2 年,村集体每年按 10%收益,集体收益 4.39万元;2019 年入股太旅 25 万元,期限 2 年,村集体每年按 6%收益,集体收益 1.5 万元。另外,下达我村县大型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 1.8 万元,村集体共收益 7.69 万元。
三、分配方案 1、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 (1)村集体资产收益分红
以户为基,按人分配。具体分配方案是:贫困户每户分红250 元作为底金,另外,户内贫困人口每人 50 元(例如:3 口人之家,底金 250 元,每人 50 元,共 400 元);为保障无劳动能力或收入低下的老年人口的年终收益,此次分红措施适当向 60 周岁以上老年倾斜,具体分配方案如下:60 周岁以上老人,每人增加 30 元,70 周岁以上老人每人增加 50 元,80 周岁以上老人每人增加 70 元。
以上所有分红总计 29600 元,占村资产收益 50.25%。
(2)村集体公益事业支出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益岗位劳务工资及奖励补助支出。
2、县大型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分配 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分配对象为户 60 周岁以上非低保、五保贫困老人,以人为基,结合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公益岗位设置等进行分配,具体方案是:60 岁至 69 岁之间老人的每人每年 200 元,70 岁至 79 岁老人每人每年 300 元,80 岁以上老人每每年 400 元;另外,有劳动能力参加公益岗位的老人保洁员每人每年 900 元劳务工资,原村大保洁员在工资基础上由村集体奖励 300 元,设置水工一名,一年 1000 元,村委卫生保洁员一名,一年 1000 元。
四、分配方式 具体分配要按照分配方案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确定,在村内公示 7 天,通过“一卡通”形式予以兑现。
村民委员会 年 8 月 5 日
篇七: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扶贫协作资金入股分红协议甲方: (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村委会成村集体经济组供)(以下简你“乙方”) 为了确保**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质中发挥更好的福射、带动作用,促进金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受益,根据**省《**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1》、**县《扶贫协作项目资合管理办法(试行《**县**扶贫协作产业发展项目建立股份合作的实施方案》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宁发改农经[20181**号 文件下达****项目**扶贫协作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20%,即
万元整,作为乙方的股金入股项目实施主体,即甲方。
二、甲方自首次拨付资金到帐之日起,每年按乙方持股金额 5%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存续期(参股分红期)不得低于3 年,存续期满后是否继续参股由双方自行协商。
三、在协议期内,甲方按年度按时向乙方支付红利收益,如不能按时支付,甲方须偿付乙方所持股份红利_ %的违约
金给乙方。
四、乙方将每年所分红利的 20%留作村集体收益,80% 用于本村贫困户分红。分红计划须向村民公示,作为红利分配的依据,
五、乙方在甲方支付的红利收徐到账后 15 日内将分红结果和分红公示情况报甲方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各案。
六、乙方未按时给甲方提供分红结果和分红公示情况,甲方在下次支付乙方红和收益时按乙方所持股份红利收益的
%作为乙方违约企从红利收益中扣除。
七、
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项目存续期内,不得要求退股,
八、协议终止后,甲方按原值
万元整赎回乙方 所标股份。
九、乙方持有的留作对集体的红利收益和甲方赎回乙方所持股份的资金用于壮大木集体经济或农村公益事业,不得进行二次分配,不得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金使用情况须进行公示。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单位: (项目所在镇办)
年
月
日
篇八: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区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宽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增收渠道,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实施 XX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X 政〔2018〕X 号)和《XX 市财政局 XX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 财农〔2018〕X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支持全县 X 个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为主要目标,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分类进行股权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2018 年兑现资产收益分红的贫困村不低于 X 个,2019 年,X%以上的贫困村兑现资产收益分红;2020 年,全县 X 个贫困村全部实现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目标。
二、实施范围
2018 年-2020 年,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村集体所有的
经营性资产,以及村集体接受资助、捐赠和补助形成的资产,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纳入资产收益扶贫范围。
三、实施主体
(一)具备条件。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主体应是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
(二)确定方式。通过民主、公开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在村级开展的资产收益扶贫,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确定实施主体,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负责指导并参与议事。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四、主要内容
(一)合理分配收益。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运营和管理,可参考我县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确保保底收益(年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贫困村全部量化到村集体和贫困户,非贫困村全部量化到贫困户。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经村集体民主决策,划出一部分资产,将其资产收益权定向分配给贫困户;其余资产收益权量化到村集体和一般农户。
(二)完善利益联结。积极创新项目经营管理模式,项
目实施主体应带动农户从事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生产经营,使农户享受收益分红、就近就业、技术指导、产品回购等多种收益。推广和完善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种养大户带动和贫困户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利益联结模式,激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合理选择订单联结、股份联结、劳务联结、服务联结、租赁联结等方式,实现互利多赢,完善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努力实现产业增效益、农民增收益和集体增实力。
(三)加强风险管理。县主管部门和乡镇建立资金投入风险评估机制和资金退出机制,加强对扶贫项目公告公示、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要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严把清产核资、实施主体选择、合同签订、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安全关,确保资产收益扶贫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四)实行动态调整。根据脱贫情况,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经核查认定已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民主评议和村集体民主决策,不再继续享受原有资产收益权,由村集体收回资产收益权后重新量化分配给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因病等返贫的贫困户,或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
(五)突出考核激励。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成效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对推动创新
积极主动、资金管理规范有序、脱贫成效突出的乡镇、村,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予以倾斜。强化产业发展、风险防范、产权明晰、平台搭建、机制创新等政策支持,完善产业扶贫菜单和补助目录,加大对扶贫成效显著实施主体的支持力度。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宣传培训。县主管部门和乡镇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相关政策宣传,加强对组织和参与的工作人员、村干部的政策和业务培训,把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建设目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股权量化方式、收益分配等内容解释清楚,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
(二)开展清产核资。县和乡镇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村级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入账,防止资产流失。清产核资结果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
(三)界定量化资产。村集体根据村级经营性资产的用途性质逐项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折股量化的资产,确定资产及收益量化给贫困户的比例。
(四)明确量化对象。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通过民主讨论,村集体确定股权量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经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村集体予以登记确认。
(五)制定量化方案。县主管部门和乡镇指导村集体制定股权量化方案,方案包括量化范围、原则、标准、方式、程序、结果、权责、收益分配等内容。股权量化方案制定要通过“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程序,通过“两公开”(即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社会监督。
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建立公正合理的资产收益分享机制,向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人口倾斜。计算出每个股东应持有的股权数,形成收益权分配台账。
(六)颁发收益权证书。收益权分配台账经公示无异议后,村集体与实施主体签订合同,并按照收益权分配台账向贫困户颁发记名收益权证。
(七)进行收益分红。按照量化方案和资产收益情况,每年开展 1-2 次资产收益分红,保底收益应在 9 月底前兑现到贫困户,保障贫困户及时分享资产收益。
(八)加强档案管理。实施村和实施主体负责全过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村集体加强记名收益权凭证的管理,建立股权台账和股权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报告收益权变动等情况。
六、资金安排
2018 年,全县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投入计划 X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 X 万元,
市县财政投入 X 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农业、扶贫部门切实承担起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支持,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支持政策。农业、扶贫部门要精心组织,乡镇和行政村要抓好项目实施并强化管理。
(二)强化风险防控。项目实施主体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贫困户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外,贫困村也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如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农机设备等。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利用第三方力量开展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落实公开公示制度,阳光操作,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积极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委会、法律顾问等在监督中的积极作用,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对在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中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非法处置国有或集体资产,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对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不依法履约以及存在其他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实施主体,强化对起失信惩戒措施。
篇九: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 神,提高产业扶贫成效,促进村集体、贫困户与带贫企业长期稳定增 收,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产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强化 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 用,切实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促使村集体经济和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率 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一)
积极稳妥,渐次推进。坚持以点带面,先在点上取得经验, 成熟一批、规范一批、推广一批。
(二)
互利多赢,简便易行。尊重产业发展客观规律,兼顾利益 联结各方特别是村集体、贫困户的意愿和利益,以项目的可行性及模 式的可操作性为前提,保证贫困户增收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带贫企业稳定增收,实现互利共赢。
(三)
市场指导,兼顾效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产业覆盖 到村到户、扶贫效益到村到户、利益联结到村到户,多种模式同步推 进。
(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产业发展难度和风险程度,结 合项目实际,选择不同的联结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 主要目标 实现“ 63111”目标。“6 6”即: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业、畜牧养 殖业、特色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电商流通业、光伏发电业等 6 6 大产 业。“3 3”即:X X 年底建成产业扶贫基地(车间)0 300 家。“1 1”即:
脱贫人口实现产业项目覆盖率 100% “ 1 1”即:产业扶贫利益联结达 到 100%每个村有 1 1 个扶贫产业提 X X 集体经济收入。“1 1”即:有就 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覆盖率 100% 四、 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精准制导。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制导。要摸 清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劳动力情况、 就业情况及致贫原因,根据 村集体资源禀赋、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因村因户因人施策, 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纽带。要摸清辖区内现有带贫企业和将要培养的 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的产业特点、发展状况、企业发育程度及带贫 利益联结机制情况,精准选择相应的组织形式,组合运用多种联结纽 带,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关系。要进一步强化管控,维 护和巩固贫困户与村集体、带贫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下大力气 探索创新各种依靠市场手段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的有 效机制,避免走片
面、机械、简单地分钱发物到户的“输血式”扶贫 老路,同时防止扶持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而不辐射带动贫困户的 行为。
(二)科学确定主导产业。要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业、畜牧养殖 业、特色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电商流通业、光伏发电业等 6 6 大主导 产业,从规模大、效益好、基础条件扎实的带贫企业入手,科学合理 布局。
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重点发展贫困户参与度高、经济效益 好、市场潜力大和带动能力强的特色种植业。打造县域扶贫产业园, 积极发展杂粮、设施蔬菜(裸地菜)、食用菌、水果、中药材、花卉 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将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 种植,保障贫困户在发展特色农业中取得实惠和收益。
二是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高产、优质、高 效、生态、安全的畜牧养殖生产基地。加大资金投入和扶贫贷款支持 力度,重点向畜禽养殖扶贫产业工程倾斜,推进养猪、养牛、养驴、 养羊等畜牧养殖产业化进程。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推 广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积极引进域外或依托域 内龙头养殖企业,鼓励贫困户通过企业牵动、大户带动或自贷自养等 养殖模式实现增收致富。
三是大力发展特色加工业。鼓励发展果蔬加工、肉类加工、速冻 食品等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承接针织服装、运动服装、休闲服装、 童装、制鞋等服装服饰产业,弓 I I 进培育塑料制品、包装印刷、五金制 品、手工艺品等特色轻工产业,提升贫困地区就业承载能力。支持食 品
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形成种养加一体 化发展模式。鼓励服装服饰和特色轻工企业建立卫星工厂,通过订单 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将部分加工环节转移至贫困户生产。
四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大力发展以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 特色文化旅游为重点的旅游扶贫。充分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 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风情和地形地貌特点等旅游资源,为贫困 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广阔平台。积极发展传统农家乐、休闲农 庄、民俗风情园、品牌餐饮、古村落等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休闲农业, 积极培育扶持休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五是大力发展电商流通业。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店,整合线上信息资源和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 组织、种养殖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体资源,引导电子商务平台 企业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购产品或提供就业机会, 健全农副土 特产品网上购销体系。鼓励县乡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 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六是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业。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和贫困户的庭院、 房顶等,通过引进光伏发电企业投资,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分散式、 户用式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积极鼓励有资源条件和资金条件的村 镇参与光伏电站建设,推进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适度 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
(三)因地制宜创新模式。要遵循市场规律,注重带动贫困户的 数量和效果。坚持以点带面,总结提炼点上取得的经验,在实践中总 结
一批成功范例加以推广,可以是单一模式,也可以复合几种模式, 关键是因地制宜,增强产业精准扶贫的实效性。
一是政策驱动模式:即政策奖补+ +特色种养业+ +贫困户,对贫困户 发展特色种养实现资金奖补和技术服务,通过奖补扶持政策与资源开 发对接,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
二是主体带动模式:即龙头企业+ +合作社+ +贫困户,引进龙头企业, 利用企业的市场和技术优势发展产业, 龙头企业通过与合作社、贫困 户签订产销订单、代种代养、劳务承包等方式建立合作关系,带领贫 困户增收。
三是资产收益模式:即小额信贷+ +保底分红+ +贫困户或能人大户 + 土地流转+ +贫困户,变关系到户为效益到户。贫困户自愿以土地经营 权或扶贫小额贷款入股,由能人大户统一经营、统一承担风险,贫困 户获得入股分红。财政投入到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 也可折股量化到 贫困户,贫困户获得收益分红。
四是产业基地模式:即扶贫产业基地(车间)
+ +贫困户,通过建 立产业扶贫基地或扶贫车间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获得务工收入。
五是农旅融合模式:通过景区景点开发,带动贫困户融入旅游产 业链,发展乡村旅游和农家乐,实现脱贫致富 (四)
完善机制紧密带动。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因 户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纽带,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贫困户与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同步增收的利益分配方式。
一是股份联结。鼓励贫困户以土地等资源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
财政扶贫到户资金、产业扶贫奖补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以及折股 量化到户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 财政支农资金等,入股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实行保底收益+ +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
二是订单联结。对于有产品销售需求的贫困户,鼓励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优先与其签订长期农产品购销合同, 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实 行“市场价+ +—定比例上浮”等保护价收购;鼓励效益好的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以返利的方式让贫困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
三是劳务联结。对于有相应能力的贫困人口,鼓励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优先吸纳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 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保障贫困 户工资收入;鼓励产业扶贫基地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经营管理 需要,划出部分设施设备或农业大棚分包给贫困户管理, 实行保底工 资+ +超产分成的分配方式。
四是租赁联结。对于村集体和贫困户拥有的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 地等资源,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流转或租赁,确保村集体、贫 困户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
(五)
发挥主体带动作用。加强贫困地区土地整理、农田灌溉等 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为龙头企业进入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创造良好 的基础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 支持龙头企业 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绿色生产和精深加工。推进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 覆盖,并通过上述模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要充分调 动带贫主体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的积极性,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作 为享受项目、
资金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把带动关系紧密程度、带 动效果大小作为安排项目、资金数量的重要依据。对通过一种或多种 形式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的带贫主体, 实施奖补政策,给予一定的资 金奖励或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转 变观念,拓宽思路,将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作为提高产业扶贫效率的重 要抓手,围绕扶贫效益到户,协调产业发展和扶贫到户、市场主体和 贫困户利益之间的关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配套措 施,大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二)
深入调研,完善政策。各县区要积极谋划产业,结合本地 实际,立足本地产业优势,创新制定稳固的带贫利益联结机制。要紧 紧围绕精准制导、效益到户、实施方式、资金使用、产权经营五个创 新重点,结合初步筛选推广的典型模式,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尊重基 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增活力,以创新提 效率。
(三)
开放带动,壮大主体。要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充分 发挥对口帮扶“百企联百村”等优势,积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并培育 强大的龙头队伍参与产业化扶贫,明确具体扶贫责任,创办、领办、 承办扶贫项目。要充分尊重贫困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 加强“志 智”双扶,鼓励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学习掌握市场经 济知识和技能,引导参与适合自身实际的产业化扶贫模式。
(四)强化监管,防范风险。
1 .强化受益主体监督。确保贫困 户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2 2.调动市场主体
积极性。各类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参与实施扶贫项目的,可 自主建设后再申请扶贫资金补助;各级可在申报项目中择实、择优、 择强,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综合验收建设情况和带动 贫困户情况并经贫困户确认后,再兑现补贴;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 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扶贫资金补贴的,可直接拨 付各类市场主体并报账。3 3.坚持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米取多种有 效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享受扶贫资金补贴、实施项目规模、帮扶和 带动贫困户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告,接受贫困户、监管单位和社会各界 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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