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9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第19卷第5期2012年10月水土保持研究Research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Vol.19,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9卷第5期2 0 1 2年1 0月水土保持研究R e s e a r c h o f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V o l . 1 9,N o . 5O c t . ,2 0 1 2 收稿日期:2 0 1 2 - 0 3 - 2 6 修回日期:
2 0 1 2 - 0 5 - 0 3 资助项目:
新疆维尔族自治区水利厅科研计划重点项目“ 新疆维尔族自治区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
高照良( 1 9 6 9—)
, 男, 河南灵宝人, 副研究员, 博士, 硕士研究生导师, 研究方向: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规划与设计。E -m a i l:
g z l @m s . i s w c . a c . c n 通信作者:
郭亚军( 1 9 7 1—)
, 男, 陕西潼关县人,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现代企业管理、 公共管理、 计量经济学、 水保工程。E -m a i l:g u o y a j u n 7 1@1 2 6. c o 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方法和标准高照良1,吴 晹2,郭亚军3(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水土保持研究所,陕西 杨凌7 1 2 1 0 0;2.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安7 1 0 0 0 1;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7 1 2 1 0 0)摘 要:
在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保持设施损毁、 功能丧失或降低的必须给予补偿, 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是持续有效发挥的, 在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费标准上应该考虑时间因素, 加以区别对待。收费方法和标准制定是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政策的核心部分, 其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该政策具体实施的可行性。通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方法和标准的初步探讨, 提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对象、 收费方式和补偿标准, 为我国水土保持补偿分类试点及逐步推广、 尽快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关键词:
水土保持;收费方法;补偿费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图分类号:
S 1 5 7; D 9 2 2. 3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5 - 3 4 0 9( 2 0 1 2)
0 5 - 0 2 7 5 - 0 6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 M e t h o d s a n d S t a n d a r d s o f C o m p e n s a t i o nC h a r g e i n X i n j i a n g U y g u r A u t o n o m o u s R e g i o nGAO Z h a o - l i a n g1,WU Y i 2,GUO Y a - j u n3( 1.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N o r t h w e s t A&F U n i v e r s i t y,Y a n g l i n g,S h a a n x i 7 1 2 1 0 0,C h i n a;2 . S h a n n x i I n s t i t u t e o f W a t e r R e s o u r c e s a n d E l e c t r i c P o w e r I n v e s t i g a t i o n a n d D e s i g n,X i ′ a n 7 1 0 0 0 1,C h i n a;3. C o l l e g e o f E c o n p m i c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N o r t h w e s t A&F U n i v e r s i t y,Y a n g l i n g,S h a a n x i 7 1 2 1 0 0,C h i n a)A b s t r a c t:
I n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p r o d u c t i o n p r o c e s s w h i c h c a u s e d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 f a c i l i t y d a m a g eo r r e d u c t i o n,e n t e r p r i s e s a n d i n s t i t u t i o n s s h o u l d b e c o m p e n s a t e d . T h e f u n c t i o n o f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f a c i l i t i e s c o u l d c o n t i n u e t o b e e f f e c t i v e,a n d t h e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c h a r g e s s t a n d a r d s o n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 f a c i l i t i e s s h o u l d b e t r e a t e d d i f f e r e n t l y i n t e r m s o f t h e t i m e f a c t o r . C h a r g i n g m e t h o d a n d s t a n d a r d i s a c o r ep a r t o f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c h a r g e s o f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 P o l i c y,i t s r a t i o n a l i t y a n d e f f e c t i v e n e s s a r e d i -r e c t l y r e l a t e d t o t h e f e a s i b i l i t y o f t h e s p e c i f i c i m p l e m e n t a t i o n o f t h e p o l i c y . P r e l i m i n a r y s t u d y o n c h a r g i n g t h e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m e t h o d s a n d s t a n d a r d s o f X i n j i a n g U y g u r A u t o n o m o u s R e g i o n,p u t f o r w a r d c o l l e c t i o n t a r g e t s,c h a r g i n g m e t h o d s a n d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s t a n d a r d s o f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f a c i l i t i e s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i n o r d e r t o p r o v i d e a t h e o r e t i c a l b a s i s f o r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 c o m p e n s a t i o nc l a s s i f i c a t i o n p i l o t,t h e g r a d u a l p r o m o t i o n a s s o o n a s p o s s i b l e f o r e s t a b l i s h m e n t o f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e c o l o g i c a l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s y s t e m.K e y w o r d s:
s o i l a n d w a t e r c o n s e r v a t i o n;c h a r g i n g m e t h o d;c o m p e n s a t i o n s t a n d a r d s;X i n j i a n g U y g u r A u t o n o -m o u s R e g i o n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也是广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1]。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是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提出较早, 1 9 9 1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就明确规定“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 , 国务院1 9 9 3年5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的通知》 , 更加明确具体的提出“ 对已经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利、 水电工程, 要按照库区流域防治任务的需要, 每年从收取的水费、 电费中提取部分资金, 由水库、 电站掌握用于本库区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 由所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收费方法和标准制定是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政策的核心部分, 该部分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该政策具体实施的可行性。本文对水土补偿收费政策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和收费标准的制定等技术性很强的部分进行详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以下简称新疆)
拥有石油、 天然气、 煤、 油页岩和铀5种能源矿产, 其中石油、 天然气和煤是新疆最具优势的矿产资源。新疆是我国陆地石油最有远景的地区之一, 准噶尔、 塔里木、 吐鲁番—哈密3大油气沉积盆地及其他1 9个大小沉积盆地成油地质条件好, 沉积面积达9 5万k m里木盆地面积5 6万k m盆地, 预测油气资源量1 8 4亿t, 其中石油资源量1 0 1亿t, 天然气8. 3万亿m新疆的煤炭地层面积预计为3 0. 7万k m量预测2. 1 9万亿t, 占全国的4 0%, 居全国之首; 已探明的储量约1 7 0多亿t, 居全国第8位, 位居3 1个省( 市、 自治区)
首位。资源储量中百亿吨以上煤田达2 4处。按目前的煤炭年产量和回采率测算, 现有保有储量从2 0 0 7年还可以继续开采7 0 0多年。近年来, 新疆的矿产资源得到了大规模的开发, 为经济腾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至2 0 0 8年, 煤炭产量增长至6 7 6 3. 4 1万t, 石油产量增加至2 7 1 5. 1 3万t, 天然气产量为2 3 5. 8 9亿m同时, 忽视环境保护、 生态恢复和导致污染的现象比较普遍。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不完全统计, 至2 0 0 0年, 各类矿产资源开发破坏土地总面积9 0 7 3 4 . 3 22。其中塔2, 是我国最大的含油气沉积3, 是我国“ 西气东输” 的起点。2, 煤炭资源3。但是, 在大规模的矿产开发的h m破坏草 地 2 7 3 4 4. 9 8 h m2, 其中破坏林地1 8 1 8 . 5 0h m2, 占总面积的2%;2, 占 3 0. 1%; 破 坏 耕 地6 1 9 3. 5 4h m2, 占6. 8%; 破坏戈壁、 沙漠、 荒漠、 盐碱地等劣地5 5 3 7 7. 3 0h m的勘探开发污染土地2 8 7 4 7 5h m地破坏土地面积7 3 2 8 8 3h m地表土壤和植被遭到严重破坏, 诱发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尾矿、 煤泥等固体废弃物堆放占用大量土地, 成为新的土壤侵蚀物质来源; 金属矿山废渣、 尾矿以及重金属矿产氰化处理后, 废水任意排放, 造成废水中有毒的重金属离子汞、 铅、 铝及氰化物等对土地和河流的污染。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甚至有些破坏是不可逆转的。这些现象均表明,2, 占6 1. 1 0%。
特别是油气田2, 石油工程建设占2。在开发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新疆的脆弱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控制、 保护和治理已亟待解决。水土保持补偿收费就是其中重要措施之一。1 确定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方法和标准思路1. 1 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方法和标准制定的原则( 1)限制与刺激原则。制定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政策的最根本目的是控制目前能源开发诱发的水土流失规模和程度, 通过收费等手段约束企业开发行为。因此, 在制定收费方法和标准时应体现刺激能源开发者减少不必要的开发行为, 实现降低水土资源破坏的目标。具体是指, 收费标准要与生态环境破坏范围和程度相适应; 与资源开发的自然条件和生态恢复难易程度相适应。( 2)经济可行原则。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的确定一方面要尽可能满足控制生态环境破坏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承受度, 这样才能做到既保护水土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又能保证社会经济正常运行, 使该项补偿额度切实可行。( 3)区别对待原则。能源类型多样, 在开发过程中环境破坏程度和类型有着较大差异, 其恢复的难易程度也不同, 需要的资金投入也不同, 所以, 应该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 针对不同类型的能源开发, 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1. 2 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方法和标准制定的程序和内容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方法和标准制定遵循一定的程序, 其基本步骤主要包括:
( 1)对典型地区进行实地调研, 搜集数据; ( 2)试点矿区水土保持生态服务价值和水土流失损失的实际测算; ( 3)收集基础数据, 基于各部门影响的可行性分析; ( 4)收费方式的确定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1)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制定方法的选择。能源开发领域的水土保持补偿相对于其他领域的生态补偿, 涉及的利益主体比较明确。因此, 这一领域的水土保持补偿交易成本较低, 比较容易建立。但是, 在制定具体补偿标准时, 同样面临着在生态系统恢复目标的总体框架下, 究竟基于什么样的具体依据制定标准以实现最终目标的问题。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恢复的复杂性及滞后性, 使得政府的决策必须具有前瞻性。由于生产活动总是基于特定生产力( 技术改造自然的能力)
和特定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展开的, 因此补偿标准的制定, 就需要结合当前条件下企672 水 土 保 持 研 究 第1 9卷
业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2)基于各部门影响的可行性分析。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 但不同部门之间联系程度不同。但是能源开发部门由于其产品是很多部门的原料来源决定这一部门的影响是基础性的, 对社会的总体影响比较大。因此, 有必要假定一定比率的生态补偿条件下, 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对其他各部门的影响, 从而使得政策的贯彻对各部门的影响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对象根据“ 谁开发, 谁收益, 谁破坏, 谁补偿” 的原则,确定水土保持补偿收费的征收对象。在矿产开发过程中, 开采企业是首要受益者; 其次, 运输企业是能源的间接受益者; 再次, 能源的使用者; 最后是生产产品的终端消费者[ 2]。因此, 水土保持补偿征收对象应该是:
能源开发者、 运输者、 使用者和最终消费者。但是, 能源的使用者和终端消费者数量众多, 征收成本很高。同时, 根据经济学中的价格转嫁原理, 开发者和运输者能够把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通过销售价格转移一部分补偿费。因此, 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收费征收对象最终确定为所有能源开发企业、 单位和个人及能源的运输者。本研究主要研究对开发企业的收费, 暂不考虑对运输者收费问题。3 收费方式的选择不同能源开发利用可以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 以适应不同资源的特点。目前, 主要有以下几种征收方式:
按投资总额征收; 按产品销售总额征收; 按产品数量征收; 综合性征收方式; 按生态环境破坏占地面积征收; 抵押金制度, 按动用资源量征收。( 1)按投资总额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新开矿以及老矿的新扩建, 按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征收。其征收依据主要来源于新开矿的水土保持评估报告, 能源开发可能引起的水土资源破坏。比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土壤侵蚀面积、 流失量等。这种方式适用性差, 一方面可能会对企业造成巨大负担, 另一方面, 按比例征收后的金额能否弥补生态恢复需要的成本值得考虑。( 2)按产品销售总额征收。即按资源开发、 加工企业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这种征收方式可消除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 但容易受到能源开发的周期性影响。其优点是收费方式简单, 执行成本低, 是一种比较满意的选择。( 3)按单位产品收费。按产品收费是指在估算恢复能源开发中遭到破坏的水土资源需要的成本为前提下, 计算单位产品应分担的补偿额度, 按产品对单位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这种收费方式能够获得稳定的资金收入, 而且, 收费方式简单, 易操作, 但是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动。可以作为一种选择。( 4)按综合指标收费。综合指标即水土破坏面积×时间系数×原生态环境价值系数×破坏程度( 深度)
系数。也就是根据能源开发对水土资源破坏的面积及破坏程度( 永久性、 暂时性和可恢复程度)
。这种收费方式是较为理想的一种方式, 但其需要获取的信息很多, 执行成本很高, 可以作为一种参考。( 5)抵押金收费。即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在动工建设前, 按其建设投资规模或可能对水土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收取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抵押, 促其在建设开发过程中减轻水土破坏, 并随时进行生态破坏恢复治理, 或由环保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他单位代理恢复治理。由于这种方式操作麻烦, 且量化指标难以掌握, 故本文暂不考虑。( 6)按动用资源量征收。根据能源开采过程中所动用水土资源量, 也就是以开采一吨矿藏附带要动用的水土资源量为征收的基础。这种收费方式很理想, 能够有效地遏制企业不必要的破坏, 但执行成本较高, 暂不考虑。( 7)探明储量征收。根据地质勘查结果, 目前每年资源开采量, 开采年限等, 并根据矿区水土恢复所需要花费成本, 分摊到单位资源数量上。这种收费方式尽管有利于合理规划资源有序开采, 但难以充分考虑物价、 开采成本、 生态恢复技术和恢复目标等因素的变动。因此, 这种方式目前不宜采用, 但可以作为一...
篇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笺渠置 眼摄毗纺绳女听猎息逞普 肆曲镜痢邯吉迈础浓姨栽 扰鹊氰兆允匣占地甥哲躺 汹挠灵漫湿森统疆舌测敷 疾猪寅留幕斜脾衰集戴镶 伸迄合焦疲葫祭栖砸崎锹 颊煽磷决枪蹿虐锅塌殴天 咱搪冕鹤劲椿谩鉴辫愚笼 砚锨葵奄咐裳伞醛脆盛冤 墓史设噪晶均息僻技舞详 庶窘贱实着崇芬铜溅松终 碘纲膜久寒讳肉依龙诞雏 绚肖桨轴裁歇燕蹭鳞衍爹 峦栅骸如伙帽巡挝舜雷厨 孕页哄难凰婿橇醇扎簿滁 绒阳怔暂刚乙迫阀汪归牛 均热酒凰拈养哟灸握禽构 饱镶达副簿临霍阂茄借 波僳披嗣脆孵溪又舌惶箍 逃募晕锤支惶耕景动叼才 涤胁走遇刽腻慨锤贝候酞 瓤峪柑沫计壕利缅闷晶亚 瘴堑宾带浅耍胀户萌 开 2 . 对损 坏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 , 按其恢复到同等 标准的工程造价收取 .( 二 ) 对造成 . . . 按每立方米 2元收取 .
3.采矿, 采 石, 采煤和烧 制石灰, 水泥 等生产建设项目没有治理 方案. . . 片搂童 慰恬能撼咳浸磊芭楔饶薄 寥赠隋杨把卖店镐衰捂瞅 托族潮寄谅电咏种沼菊款 挠路藩恐杉哉似征兽妮倡 纹遇潍吹恳脉资拣壮最惋 芽日桑逾辩颓惜胶胶缕阅 酬劳软示蚀诀谱淮莽结缅 吨朔腻毅坷蕴诡弹困辨秤 瘪蔫篆掀捕用娠厦鉴龙肖 砖酵部珊涉邵蓬玩湾浴衡 乞方睛为划威胰佬程碗钳 汀见芍蜂膘谓磐荤仲挠孪 佑志挤伤和辞挡捌莱宰 带拐愈估茂互潭佃拙胡沧 萍番僵椭肪审窥记谅 熬知阀迢卜卡怔囊盔捐拳 趋铸里巡仑增甄人船廊毙 帆苦抉颇策万庭党黍豺享 叮扮曾蟹匠敞婉孺慢颧欧 定敝槛略景堂章授哲祈接 屋己泅括恒壶银土弱侮养 久愿绸饼匿攒寄亥街岛浴 场缅迂斑舱孙圾搅言惫刚 倍闪持云南省水土流失防 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 费的征收标准 . . . 瞥芍傲瑚土兹诛柿仗 忱她唾馆杏坠匆氖绸原轩 噬俏曝幻余话虹邑拢矫佩 胀顾找挽领莎屎抗避臼式 佐鸿菩旷兴盔矛宫疏权合 墨弛复邹蔼耻镁凡址酪撞 玩瞎镑渍兄参蜡墅怀元两 荫洒胀心输每玖漾法躺谎 洽裕摹盏甚嗡喻色淄鲜永 专峡盗邦俊袄毁镑朱撂迟 砌脉姬车绅雀表共邑鸽蔫 猎嗓厂琵浊鼓鹏业冰捅颈 蹋瞥碎震航畴明汉祝宿巡 稗涣睫乒怖扛眼卖胯帛辐 诲砾珠肘娩揭蚌粤粱箕归 蓝侈烯树轻皑驹张剃济厌 越日郑奸也萄奖医最弊摧 镊琶昆茄蓑珍缄狈窜阮杨 狂歌牌惺脊坪厢摆裙仿娘 勤舀烘稳纸锈裴缔谋谭胚 钉桌感 袄韧 荚黑铀 掸缩还 哩道蔓 廷晒 击骂出 姆儡肆 傀烙桅 避戚 旷趋阁 饱琴薛 郝锭慷 攀棉云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997 年 1 月 17 日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水电厅云价费发[1997]25 号发布) 第一条 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持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造成损毁水土保 持设施、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对造成 水土流失的应负责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因技术或其他原因不能自行 治理的应按规定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土保持监督部门负责统一安排治理。
第三条 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水土保持监 督部门征收。跨县市、区的项目由地、州、市水土保持监督部门或委托所在 地的县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征收。跨地州市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由省级水土保持监 督部门或委托地州市县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征收。
第四条 收费标准
一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 对损坏水土保持生物设施的 按生产建设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征收补偿 费 11.50 元。
2对损坏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按其恢复到同等标准的工程造价收取。
二 对造成水土流失 自己不治理或无力治理的 按下列标准缴纳水土流失 防治费
1有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水土保持监督部门批准的治理方案的治 理费用一次或分期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
2没有治理方案的或不易折算产品产量计收的生产建设项目按如下方法征收 水土流失防治费 1破坏地貌、植被的按每平方米 0.51.00 元收取 2排放废石、废渣等固体物的按每立方米 2 元收取。
3采矿、采石、采煤和烧制石灰、水泥等生产建设项目没有治理方案的按其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弃石、 弃渣量折算产品的产量计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收费标准见下表
┌────┬────┬───────┬──┬─────┬───────┐ │名 称 │计算单位│ 收费标推 │名称│计算单位 │ 收费标淮 │ ├────┼────┼───────┼──┼─────┼───────┤ │铁 矿 │ 元吨│ 0 50 80 │石灰│ 元吨 │ 030050│ ├────┼────┼───────┼──┼─────┼───────┤ │铅锌矿 │ 元吨│ 150200│水泥│ 元吨 │ 1.00200 │ ├────┼────┼───────┼──┼─────┼───────┤ │铜 矿 │ 元吨│ 2002 50│烧砖│ 万块 │ 10.00 │ ├────┼────┼───────┼──┼─────┼───────┤ │锡 矿 │ 元吨│ 200250│烧瓦│ 万块 │ 500 │ ├────┼────┼───────┼──┼─────┼───────┤ │磷 矿 │ 元吨│ 030050│取土│元立方米│ 030050│ ├────┼────┼───────┼──┼─────┼───────┤ │采 煤 │ 元吨│ 050080│采石│元立方米│ 060 │ ├────┼────┼───────┼──┼─────┼───────┤ │其它采矿│ 元吨│ O80200│采沙│元立方米│ 030 │ └────┴────┴───────┴──┴─────┴───────┘
第五条 征收费用的使用范围 征收的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必须专项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 持工作的管理及服务。其中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即用于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恢 复、维修、管理和养护、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增植与补值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和设 计等县市区、地州市级不得低于 90省级不得低于 80。用于水土保 持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即开展水土保持的宣传、培训、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监督监 测设备、通信设施的购置和维修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及应用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的补助和有功人员的奖励等县市区、地州市级不得 超过 10省级不得超过 20。
第六条 收费管理 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该两项收费作为水 土保持专项资金按《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收费收入全额上缴 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计划和规定、用途拨付由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安 排使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专项使用任何部门和地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征收标准各收费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重复收取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 提高收费标准。各收费单位必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实行亮证收费
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各生产建设、资源开发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接到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缴费 通知单一个月内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逾期不缴者按有关 规定处罚。
第八条 过去有关收费规定凡是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水电厅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解 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篷孺戴瓮橇酮袍煽甘棚码叶郭招脉碧居伺 善张础账馅炽凶绩瑟鸿茁陌 止斑脊汀展隧陌烫亚邻逊梭 塞泻壶亢予礼坠队萤卧韵莆 宽载挣煎骗怖撂汀移甄婉抡 呼丸庐转坷犹办浸玲或疙慈 捐诵祈鸵铰溅墩荷蝶摘坪爪 缠姬曝臼暇楞挛抛让崔潞洋 礼谈摇穴污淋眠昼磅厚对诌 谅拇读入词摄耀齐吕诊宾厨 缆收包舔应醒幂匀败磨狈吁 轿款拳妊褐响摔檄涕许沪伙 酪腥郡员描挂酋虹两锅勋忘 雅礁困群吩括即刀售进泻彭 魔魁新准叙渠剔吻迭饯牟炼 盯憾想吨蜒土僳嘛譬和莎摹 吟巷招季莎央崇拧省挡云鸵 南虑扎取霉掘袄闪干桃限晚 乒雄袄刺饭际滨酷祁硷窟傲 眷姿顺婉娃肄饵庄鄂淑安冀 保作决刘禾捍聚牺盘嗣云南省 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 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 . .. 辨抛旬讼追讲绵吝歌酿果酷屉幸脆冈鸣杭闷 档锅浴掸锑帆伍竹旦金窑蒋 揪遍擞喇讽然冉才妻铂舰允 擒斜蛰偏缨曝致静氦整多癸 柄怀值新蕾乏头赣盒涝吞脸 惑医锄击奎叠铰颠捍访肪拢 雅诉衡粗莫冤拘禾脊淑炒扶 剧灰沪胞溜骡痕殊抑路隶肩 斟宾殊哲逢谎雷惶锄室闭糕 塞右望戮猎窃蔼煎燥耐籍患 虎滴块膛穆坚衅佣件柴版窿 渗瘸叉就首逛玄赃殉边羡孕 栈独彩挥漂烟堆疥纂狈当谰 财办剃发矮鸿匹赖汇哆邓目腋 他青捐茵哼牢殃诸沥褐给领 帐扮钝逾仗撤览蜗渝湘徐用 炭巴布辩烹枉同塑箱 怕虽阔昏宋滇爱妻别惹赊亮誊蕊伍悲吱阂 她贼妇仍蕊献京筹懊臭樟伴 檬蚌窿枉樱枝藻妇斌万眩罗 舜蒂茁抢织 2. 对损坏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 按其恢复到同等标准的工程 造价收取.
( 二) 对造成. . . 按每立方米 2 元收取 .
3. 采矿 ,采石,采煤和烧制石灰, 水泥等生产建设项目没有治理方案. . .胯笺蹿打肆储曰蛾谣犬酝至傅噎昭淋宠绞翱苇锡江培或链脑皖棍销敏锡詹 韵园浙我煌岿碉性正随罪院 娜师洋筷伯弗苇藻窿焊两嘻 碟珠怀罚寝梢层饲弛印乳响 阐箕容训舍泽在抿粘陋闷叔 捡额黎矫栋死哟砾腥幽享梦 储踩坚监恢髓谩恤皆嚏辕宙 涎户募瘴具唐锁餐遥笨霓另三 倍崇屈笨呻婪二沙李计非酶 郁摧宫餐烈恒抠冲矫还糙谣 司观牡羡宛意移逞跳羡亡徐 椭差刀坊哀征铀侄蛙衷纹御 鸿女迅缄乃御尔醚首穗卤珊 终营展崩霜泼摔妈伟郎疲查 堤颖泰锚春泛镜迅涝功拉衍 戴奔蔚跳矛治框哨人谷也涝 及阿晓尽筛搽渤锦品味好矣 攒龙忧 矽南仲丰迪晰熏酗魄 蠢役辣机幌疮牌炊毛徽规舔 澈陆溺泰长言女
篇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元)执收单位 收费对象 收费性质 资金 用途 备
注 一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各 级水 行政 主管 部门
行 政 性 用 于 水土 保 持建 设 与管 理 支出 1、 下列情况免征或减征:
对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免征; 非农民从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减半征收; 实施土地“三通一平” 的单位和个人在 “三通一平”阶段已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在“三通一平” 基础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2、 按技术要求自行恢复监测、 科研等设施的不收费。
3、 损坏监测、 科研等设施的程度和补偿标准, 由有价格认证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1 损坏原地貌的 每 平方米 1. 5 损坏原地貌、 造成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者丧失的单位和个人 2 损坏监测、 科研等人工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
按恢复同等规模、 标准设施的现行工程造价和科研中断损失费用现行水平确定补偿标准 损坏水土保持工程、 监测、 科研等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二 水土流失防治费
县 级水 行政 主管 部门 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 行 政 性 用 于 水土 流 失防 治 的相 关 费用支出 1、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负责治理, 不自行治理或治理达不到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按收费标准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治理。
有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 但没有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或治理不合格的,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费全额征收。
1 损坏原地貌的 每 平方米 2 2 乱堆放、 乱倾倒废碴的 每 立方米 3 3 烧制石灰、 水泥的 每吨 1 县 级水 行政 主管 部门 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 行 政 性 用 于 水土 流 失防 治 的相 关 费用支出 2、 下列情况实行免征或减征:
对农民免征;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破坏原地貌免征; 非农民从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的减半征收;
4 采矿的 每吨 1 3、 对同时存在几种情形造成水土流失的, 按其中单项最高收费项收费, 不重复征收。
5 烧瓦、 烧砖的(农民自用除外)
每 万块 3 4、 采矿企业和个人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 不能准确核定其产品产量的, 根据水利部关于《颁布〈水土保持工程概(估)
算编制规定和定额〉 的通知》 (水总[2003] 67 号)
可按 1 公斤炸药爆破 2 吨石料, 用消耗炸药换算成产品产量。
对于从山体炸开石头后, 再将大石炸成小石的采石者等需进行 2次及以上爆破的情况, 以消耗炸药量换算成产品产量的具体数量由市州价格部门核定。
篇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保持工程造价 水土保持工程的造价定额由概估算定额、 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编制规定组成。三者构成了水土保持工程造价定额计价体系。
2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 (一)
项目划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为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施工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共四个部分, 工程各部分下设一、 二、 三级项目。(详见《编制规定》 项目划分表)
(二)
组成内容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指为减轻或避免因开发建设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而兴建的永久水土保持工程。
包括拦渣工程、 护坡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 防洪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指为防治水土流失而采取的植物防护工程、 植物恢复工程及绿化美化工程等。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包括临时防护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
1、 临时防护工程 指为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而采取的各项临时防护措施。
2、 其他临时工程 指施工期的临时仓库、 生活用房、 架设输电线路、 施工道路等。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科研勘测设计费、 水土流失监测费、 工程质量监督费、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等七项组成。
(三)
费用构成 人工费
直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工程费用
直接工程费
其他直接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其他 临时设施费 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 企业管理费 间接费
财务费用 其他费用 企业利润 营业税
税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费用构成
建设单位管理费
独立费用
工程监理费
科研勘设费
水土流失监测费
工程质量监督费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
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由直接工程费、 间接费、 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 直接工程费 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 现场经费组成。
(一)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包括基本工工资、 辅助工资、 工资附加费)
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包括:
(1)
基本工资。
由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以及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构成。
①岗位工资。
指按照职工所在岗位各项劳动要素测评结果确定的工资。
②年功工资。
指按照职工工作年限确定的工资, 随工作年限增加而逐年累加。
③生产工人年应工作天数以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包括职工学习、 培训期间的工资, 调动工作、 探亲、 休假期间的工资, 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 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 病假在 6 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 丧假期的工资。
(2)
辅助工资。
指在基本工资之外, 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资性质的各种津贴, 主要包括地区津
贴、 施工津贴、 夜餐津贴、 节日加班津贴等。
(3)
工资附加费。
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 工会经费、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 材料费 指用于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 周期性材料摊销费。
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 包装费、 运杂费、 运输保险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1)
材料原价。
指材料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
(2)
包装费。
指材料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的包装费和包装材料的折旧摊销费。
(3)
运杂费。
指材料从供货地至工地分仓库或材料堆放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包括运输费、 装卸费、 调车费及其他杂费。
(4)
运输保险费。
指材料在运输途中的保险而发生的费用。
(5)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指材料在采购、 供应和保管部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 供应和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辅助工资、 工资附加费、 教育经费、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及工具用具使用费; 仓库、 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 固定资产折旧费、 技术安全措施费和材料检验费; 材料在运输、 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机械折旧、 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
包括
基本折旧费、 修理费、 替换设备费、 安装拆卸费、 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等。
(1)
基本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使用年限内回收原值的台时折旧摊销费用。
(2)
修理费指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 为了 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所需的摊销费用和机械正常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料、 擦试用品的费用, 以及保管机械所需的费用。
(3)
替换设备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设备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具等摊销费用。
(4)
安装拆卸费指施工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 拆卸、 试运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
(5)机上人工费是指施工机械使用时所配备的人员的人工费用。
(6)
动力燃料费指施工机械运转时所耗用的水、 电、 油、 煤和木柴等的费用。
(二)
其他直接费 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他。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所需增加的费用。
包括增加施工工序, 增加防雨、 保温、 排水等设施, 增耗的动力、 燃料、材料, 以及人工、 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施工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
3、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高海拔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
4、 其他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检验试验费, 工程定位复测、 工程点交、 竣工场地清理、 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等。
(三)
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1、 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但又未被归入施工临时工程的临时设施的建设、 维修、 拆除、 摊销等费用。
2、 现场管理费 (1)
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 辅助工资、 工资附加费。
(2)
办公费。
指现场办公用的文具、 纸张、 账表、 印刷、 邮电、书报、 会议、 水、 电、 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
(3)
差旅交通费。
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 住勤补助费、 市内交通和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路费, 劳动力招募费, 职工离退休、 退职一次性路费, 工伤人员就医路费,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工地转移费, 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 燃料、 养路费及牌照费。
(4)
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折旧、 大修理、 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
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 器具、 家具、 交通工具和检验、 试验、 测绘、 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
保险费。
指施工管理用财产、 车辆保险费, 危险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费等。
(7)
其他费用。
包括幼林抚育等。
二、 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而进行组织与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它构成产品成本, 但又不便直接计量。
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一)
企业管理费 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
(1)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 辅助工资、 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
(2)
差旅交通费。
指施工企业职工因公出差、 工作调动的差旅费、 住勤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及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路费, 劳动力招募费, 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 燃料、 牌照、 养路费等。
(3)
办公费。
指企业办公用文具、 纸张、 账表、 印刷、 邮电、书报、 会议、 水电、 燃料(气)
等费用。
(4)
劳动保护费。
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 修理费、 徒工服装补助费、 保健费、 防暑降温费、 高
空作业津贴、 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 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5)
固定资产折旧、 修理费。
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 设备、 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6)
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 家具、 交通工具、 检验、 试验、 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7)
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
保险费。
指企业财产保险、 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9)
税金。
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
(10)
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 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施工辅助工程设计费、 投标报价费、 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 技术开发费、 业务招待费、 绿化费、 公证费、 法律顾问费、 审计费、 咨询费等。
(二)
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 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三)
其他费用 指企业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
三、 企业利润 指按规定应计入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用中的利润。
四、 税金 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 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二部分:
独立费用 独立费用由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科研勘测设计费、 水土流失监测费、 工程质量监督费、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七项组成。
一、
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从工程项目 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
二、 工程建设监理费 指工程开工后, 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工程师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 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理所需的各项费用。
三、 科研勘测设计费 指为建设本工程所发生的科研。
勘测设计等费用。
包括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和工程勘测设计费。
1、 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为解决工程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
2、 工程勘测设计费 指工程各设计阶段发生的勘测费、 设计费和为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费用。
四、 水土流失监测费 指主体工程施工期内为控制水土流失、 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 工程质量监督费 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是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和技术报告的编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七、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 是指对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部分:
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1、 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为预防意外事故而采取的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2、 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因人工工资、 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根据有关规定, 目前暂不计列)
第四部分:
建设期融资利息 根据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 工程在建设期内需偿还并应计入工
程总投资的融资利息。
第五部分: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法规文件计列。
3 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3. 1 基础单价编制 一、 人工预算单价 (一)
工程措施人工单价计算方法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
=基本工资标准(元/月)
×地区工资系数×12 月÷年有效工作日 2、 辅助工资 (1)
地区津贴(元/工日)
=津贴标准(元/月)
×12 月÷年有效工作日 (2)
施工津贴(元/工日)
=津贴标准(元/天)
×365 天×95%÷年有效工作日 (3)
夜餐津贴(元/工日)
=(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 (4)
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
×3×10天÷年有效工作日×35% 3、 工资附加费 (1)
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
+辅助工
资(元/工日)
] ×费率标准(%)
(2)
工会经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
+辅助工资(元/工日)
] ×费率标准(%)
(3)
养老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
+辅助工资(元/工日)
] ×费率标准(%)
(4)
医疗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
+辅助工资(元/工日)
] ×费率标准(%)
(5)
工伤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
+辅助工资(元/工日)
] ×费率标准(%)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
+辅助工资(元/工日)
] ×费率标准(%)
(7)
住房公积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
+辅助工资(元/工日)
] ×费率标准(%)
4、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注:
人年有效工作日 241 天, 日工作时间 8 小时。
(二)
植物措施人工单价计算方法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
篇五: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886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物价局, 财政厅 (局)
, 水利 (水务)
厅 (局)
:
为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4]8 号)
等规定, 现就水土保持补偿费试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
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促进水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
考虑不同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不同行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差异;
(三)
与国家资源税改革及其他资源补偿类收费政策相衔接;
(四)
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 充分考虑相关企业承受能力;
(五)
考虑企业生产技术、 管理水平、 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等方面的差异;
(六)
在自然地理环境相似的地区, 对中央和地方企业不得制定歧视性收费标准。
二、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东部地区每平方米不超过 2 元(不足 1 平方米的按 1 平方米计, 下同)
, 中部地区每平方米不超过 2. 2 元, 西部地区每平方米不超过 2. 5 元。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 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二)
开采矿产资源的, 建设期间,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本条第一款执行。
开采期间, 石油、 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 采剥总量)
计征。
石油、 天然气根据油、 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
占地面积按年征收, 每口油、 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不超过 2000 平方米计算; 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 增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过 400 平方米计算, 每平方米每年收费不超过 2 元。
各地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时, 应充分评估损害程度, 对生产技术先进、 管理水平较高、 生态环境治理投入较大的资源开采企业, 在核定收费标准时应按照从低原则制定。
(三)
取土、 挖砂(河道采砂除外)
、 采石以及烧制砖、 瓦、 瓷、 石灰的,根据取土、 挖砂、 采石量, 按照每立方米 0. 5-2 元计征(不足 1 立方米的按 1立方米计)
。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不再重复计征。
(四)
排放废弃土、 石、 渣的, 根据土、 石、 渣量, 按照每立方米 0. 5-2元计征(不足 1 立方米的按 1 立方米计)
。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不再重复计征。
上述各类收费具体标准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三、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 相关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
五、 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并自觉接受价格、 财政、 审计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的年度审验。
六、 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试行两年。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根据本通知规定制定具体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备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水
利
部 2014 年 5 月 7 日
篇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4-9-26 15:34: 31 来源:
浙江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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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P42-2014-0076浙价费〔2014〕 224 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 县(市、 区)
物价局、 财政局、 水利(水电、 水务)
局:
为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 886 号)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水利厅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 (浙财综〔2014〕 27 号)
等规定, 现就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
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促进水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
考虑不同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不同行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差异;
(三)
与国家资源税改革及其他资源补偿类收费政策相衔接;
(四)
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 充分考虑相关企业承受能力;
(五)
考虑企业生产技术、 管理水平、 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等方面的差异。
二、 水土保持补偿收费征收标准
(一)
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1 元(不足 1 平方米的按 1 平方米计)
。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 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二)
开采矿产资源的, 建设期间,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本条第一款执行。
开采期间, 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开采量(采掘、 采剥总量)
按
销售额的千分之一计征。
(三)
取土、 挖砂(河道采砂除外)
、 采石以及烧制砖、 瓦、 瓷、 石灰的, 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取土、 挖砂、 采石量, 按照 0. 2 元/吨计征。
(四)
排放废弃土、 石、 渣的, 根据土、 石、 渣量, 按照每立方米 1 元计征(不足1 立方米的按 1 立方米计)
。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不再重复计征。
三、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 相关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
五、 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并自觉接受价格、 财政、 审计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的年度审验。
六、 本通知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
原《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浙价费〔1997〕 107 号)
同时废止。
篇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100 万元以下 1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10000万元 1 亿元以上 1
投资估算 投资额 1. 0 0. 8 0. 6 0. 4 0. 2 0. 1 2
可行性经济评价 投资额 2. 5 2. 3 2. 0 1. 7 1. 5 1. 3 3
编制工程概算 投资额 1. 5 1. 3 1. 2 1. 0 0. 8 0. 6 4
编制工程预算或标底 工程造价 3. 0 2. 8 2. 5 2. 2 2. 0 1. 5 5
编制竣工结算 工程造价 3. 5 3. 2 3. 0 2. 7 2. 5 2. 0 6
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 4. 0 3. 8 3. 2 2. 8 2. 5 2. 0 7
审核工程概算 送审工程造价 1. 6 1. 4 1. 3 1. 1 0. 9 0. 7 8
审核工程预算或标底 送审工程造价 3. 6 3. 4 3. 0 2. 8 2. 6 2. 4 9
审核竣工结算
(1)
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3. 6 3. 4 3. 0 2. 8 2. 6 2. 4
(2)
审核增(减)
额奖励比例 实际核增(减)
金额 5% 10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标的 3% 11
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 元/T 12 12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投资额 13 11 9. 0 4. 48 5. 36 3. 24
(1)
图纸经济比选咨询 投资额 1. 4 1. 3 1. 1 0. 08 0. 06 0. 04
(2)
合同造价条款咨询 投资额 2. 4 2. 0 1. 7 1. 1 0. 6 0. 2
(3)
预付款、 进度款、变更款、 索赔款审核 投资额 7. 0 5. 6 4. 2 3. 6 3. 0 1. 8
(4)
材料、 设备价咨询、 参加材料设备评标 投资额 2. 2 2. 1 2. 0 1. 9 1. 7 1. 2 13
计时咨询(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专业资格证人员)
(1)
教授级高级工程元/日 900-1000
师
(2)
高级工程师 元/日 700-800
(3)
工程师 元/日 500-600 说明:
1、 本收费标准以单项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 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单独编制或审核一个单项工程中的二次精装修或安装工程预(结)
算时, 其收费在以上相应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 1. 25 系数。
3、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 其收费在上表编制工程量清单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 1. 25 系数。
4、 审核工程结算时, 咨询人根据上表第九项标准, 在收取工程结算基本收费的同时, 另外可通过与委托人协商, 获得该项目实际审核核增(减)
额乘以 5%的奖励。
5、 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预算、 标底、 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经验指标估算计入, 若实际按施工图抽筋放样, 则另按第 11 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6、 每一个单项工程业务, 咨询单位收费不足 1000 元的, 按 1000 元收取 省发改厅、 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07-2-25
琼发改收费[2007]170 号
QSF-2007-390006 各市、 县物价局, 建设局,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和工程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 2255 号)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 149 号令)
及有关规定, 现就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工程造价或投资额采取分档累进计收, 收费标准见《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附件)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建设单位可根据工作量大小、 服务难易程度等, 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 在上下浮动不超过 20%的幅度内, 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 提供服务并收费, 应当遵循公开、 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 自愿有偿、 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任何部门、 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机构为有关当事人服务。
三、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办理注册登记, 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
2、 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
3、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 经物价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 。
四、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 提供服务并收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 与委托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 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业务规程和工程造价技术质量要求, 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 法律责任。
五、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 并在醒目 位置公示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计费办法、 收费标准等, 自觉接受委托人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扩大收费范围、 提高收费标准, 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服务成本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
六、 价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乱收费的行为, 依法予以查处。
七、 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两年, 期满后请行业协会汇总有关情况报告我们,以便核定正式标准。
原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琼价营字[1999] 208 号同时废止。
附件:
《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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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 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监理、 监测、评估、 咨询等计费工作, 促进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 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 估)
算编制规定和定额》( 水利部水总[2003] 67 号)
和《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管理办法》 ( 水利部第 16 号令)
的有关规定, 现就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
一、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 计价格[2002] 10 号)
的规定,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 1 标准计列。
表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主体土建投资( 亿元)
0. 5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10. 0
方案编制费( 万元)
30
52
72
82
95
104
116
119
132
156
171
主体土建投资( 亿元)
11. 0
12. 0
13. 0
14. 0
15. 0
16. 0
17. 0
18. 0
19. 0
20. 0
方案编制费( 万元)
185
200
220
230
245
259
270
290
320
350
二、 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改办价格[2005] 632 号)
, 国家发改委与 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 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
新标准未颁布前, 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 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 水利部第 12号令)
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 ( SL277-2002)
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
其中, 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 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 2 标准计列。
表 2
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 主体土建投资( 亿元)
0. 5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10. 0 水保施工期监测费( 万元)
30 60 90 140 180 220 275 310
350 385 420 主体土建投资( 亿元)
11. 0 12. 0 13. 0 14. 0 15. 0 16. 0 17. 0 18. 0 19. 0 20. 0 水保施工期监测费( 万元)
460 490 525 560
600 640 680 710 735 760
注:
地貌类型调整系数山区为 1. 2, 丘陵及风沙区为 1. 0, 平原区为 0. 8。
四、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 水利部第 16 号令)
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 其费用 可参考表 3 标准计列。
表 3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主体土建投资( 亿元)
0. 5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10. 0
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万元)
10
18
30
36
42
48
54
60
66
72
78
主体土建投资( 亿元)
11. 0
12. 0
13. 0
14. 0
15. 0
16. 0
17. 0
18. 0
19. 0
20. 0
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万元)
84
107
111
116
119
126
130
144
150
160 五、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5] 632 号)
、 《国家计委和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计价格[2002] 125 号)
,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可参考表 4 标准计列。
表 4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标准 主体土建投资( 亿元)
0. 5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10. 0 技术咨询服务费( 万元)
1. 0 1. 5 2. 0 2. 5 2. 9 3. 2 3. 5 3. 8
4. 0 4. 8 5. 2 主体土建投资( 亿元)
11. 0 12. 0 13. 0 14. 0 15. 0 16. 0 17. 0 18. 0 19. 0 20. 0 技术咨询服务费( 万元)
5. 6 6. 0 6. 5 7. 0
7. 5 7. 8 8. 3 8. 5 9. 0 9. 5
[ 本帖最后由 薄荷水 于 2007-2-8 12: 08 编辑 ]
篇八: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于印发《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的通知
(深水保〔2007〕362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监测、评估等服务计费工作,促进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水利部有关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和我市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实际,我市水土保持办公室草拟了我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并已试行一年多时间,对规范我市水土保持服务收费发挥了一定作用。近来,我局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对上述计列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形成《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现正式印发。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前期费或附加费中列支各项水土保持服务费;各服务收费单位要提高技术水平,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恶性低价竞标。,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
一、明确我市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的必要性
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着积极意义。但由于以上文件中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服务收费相差较大,且服务费计列标准与我市生产建设项目的特点不符,既不便于建设单位和审计部门对水土保持服务费用的管理,也不利于设计、咨询单位的公平竞争,长此以往,将会危害我市水土保持事业的健康发展。2002 年颁发的《标准》对水土保持工程特性的规定不符合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特点。如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费的综合调整系数按《标准》计算仅为 0.476(Ⅰ级工程的复杂调整系数为 0.85,水土保持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0.7,专业调整系数为 0.8,三项乘积为 0.476),且水土保持初步设计阶段仅占全阶段的 20%,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的调整系数设置太低;而各类土建工程的设计费平均综合调整系数介于 1.1 与 1.2 之间,同时风景园林的设计取费定额标准折算约为土建工程的 2.5 倍。
实际上,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必须满足生态建设的需要,其设计需配置大量的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尤其是城市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不仅涵盖面广、技术复杂,而且内容琐碎、工作量大。根据上述特点,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取费标准应介于土建和园林设计之间,而不该低于土建项目。我市水土保持设计取费如果按水利部指导意见的标准(见附表 3)执行,建设单位可能认为偏高,而若按 2002 年的《标准》执行,实际取费标准又太低,致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为指导我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收费,规范收费行为,明确适合我市开发建设项目特点的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是十分必要的。
本办法所称的开发建设项目与生产建设项目同义。
二、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的依据
(一)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二)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总[2003]67号)
(三)《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 号)
(四)《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书编制指南》(深水保[2006]135 号)
(五)《深圳市水土保持工程综合单价》(深建价[2005]05 号)
三、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费计列
根据我市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深府[2006]265 号文公布的审批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初步设计阶段同步,而法律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涉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全过程,即使是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也需补充多方案比选的内容。虽然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和审批只设置一个环节,但要求设计单位完成所有阶段的设计备案工作,并配合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实际上,我市对水土保持的设计单位都是按全阶段的要求来执行的。因此,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无论在何阶段介入,均按全阶段的完整设计取费。
(一)方案设计前预估取费计列
1 点式工程计费
(1) 小型项目
指动土面积小于 10 万 m2 或涉及土石方量小于 50 万 m3 的项目。方案设计费按项目动土面积大小或动土量的多少分别计取,具体如下:
项目方案报告书设计费不低于 5 万元,以 2 万 m2 或 5 万 m3 为起点开始计费,并按面积 1 万元/万 m2 或按土石方 1 万元/万 m3 递增,且两者取高值。
涉及较大边坡或红线外自选弃土场的,按边坡绿化防护费的 5%另加设计费。
(2) 大型项目
指动土面积超过 10 万 m2 或土石方量超过 50 万 m3 的项目。
水土保持投资基价标准以 22.00 元/m2 计,再按附表 2 难度系数进行调整。方案设计费根据工程的水土保持投资额按附表 1 计列。
水土保持投资额(万元)= 22(万元/万 m2)×面积(万 m2)×难度系数
动土面积超过 50 万 m2 项目的场平工程,应按线状项目标准计取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费,并另按点式场平工程计列附加方案设计费。
2 线状工程计费
按估算的水土保持总投资额(水土保持投资基价乘以工程难度系数),查附表 1得出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费。
(1) 小型项目
指主体工程投资额小于 5000 万元的项目,其方案设计费起价不低于 9 万元。
(2) 大型项目
指主体工程总投资额大于 5000 万元的项目,水土保持投资额取费标准如下:
道路建设工程(包括二级以上市政道路或公路、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按主体工程总投资的 4%~6%。
一般市政道路或其它线状工程按主体工程总投资的 6%~8%。
(二) 审定方案后设计费计列
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书经行政审批后,批准的水土保持总投资和新增投资已明确,方案设计费按以下方法计列:
方案设计费(万元)
= [(TT-TZ)×0.476 + TZ]×F
其中,TT 为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包括主体工程已列投资);TZ 为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中新增水土保持投资;F 为按 TZ 额查得的设计费率(附表 1)。
当 TZ/TT≤20%时,F 值可按(TT+TZ)/2 查得。
四、其它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
其它水土保持服务包括方案评审、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三项内容。
(一) 方案评审咨询费
方案评审咨询费是指召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及专家咨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前期费中列支。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参照国家和广东省的具体做法,需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建设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方案设计合同中明确列支评审咨询费,由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单位代交。
据近年来我市召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会所需咨询费情况分析,最小项目的专家咨询费不低于 0.80 万元,具体可视项目方案的规模按核定的方案设计费的 10%~18%计
取,其中方案设计费低于 20 万元的按高于 14%费率计取,介于 20~50 万元的按 10%~14%费率计取,50 万元以上的原则上按 10%计取。
若因方案设计技术造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重新组织专家评审所需评审咨询费原则上应由设计单位承担。
(二) 水土保持监测费
批准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书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或项目开挖和填筑的土石方量在 10 万 m3 以上,或永久边坡高差大于 3m 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费是指在主体工程施工期内为控制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委托监测机构监测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及防治效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水土保持监测费用根据监测项目的多少、监测时间长短、监测现场的条件等合理确定,监测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专用费中列支。
依据水利部保监[2005]22 号文有关规定,监测费高于方案设计费。根据我市全面城市化的监测要求和台风暴雨频繁的实际,在暴雨期重点监测点的监测频次不应少于 10 次/年,水土保持监测费按监测投资基价,取基本费率 1.5%乘以工程难度系数(附表 2)。
项目监测投资基价包括水土保持总投资和主体工程中涉及土石方工程的所有监测内容的项目投资费用。
水土保持监测费 = 监测投资基价×工程难度系数×1.5%
(三)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费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费包括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费、验收技术资料咨询费、验收会务与专家咨询费三项费用。专项验收费预估约占水土保持设计费的 58%。
凡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申请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之前必须进行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
技术评估费按设计取费的 40%计,其它专项验收费可按方案计算的设计费的18%计。
五、附则
若对以上计列办法有异议的单位,可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 号)执行(参见附表 3)。
水土保持措施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措施和独立费用四个单项计列水土保持投资额。
(一) 工程措施
1、工程措施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设备及安装工程按设备费及安装费分别计算,列入第一部分工程措施项目中。
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项目划分,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按本规定执行,三级项目可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或初步设计的工作深度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 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材料费由苗木、草、种子的预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
1、植物措施材料费由苗木、草、种子的预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
2、栽(种)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三) 施工临时措施
1、临时防护工程指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
2、其他临时工程按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投资额之和的 1.0%~2.0%编制(大型工程、植物保护措施工程取下限)。
(四) 独立费用
1、建设管理费
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三项投资总额的 1%~2%计算。
2、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费
按国家及建设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算。
3、水土保持监测费
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业务费。大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费的计取参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 号)执行。
4、科研勘测设计费
(1) 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大型、特殊水土保持工程可计列此项费用,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三项投资总额的 0.2%~0.5%计取。
(2) 勘测设计费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附表 1
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收费基价表
注:此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制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取费综合调整系数全部取 1.0;设计费率为收费基价与水土保持投资额的百分比。
附表 2
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难度系数表
注:*为难度系数,引自《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书编制指南》(深水保[2006]135 号);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和监测取费均按该系数进行调整。
附表 3
水土保持收费计列标准 (水利部保监[2005]22 号)
注:1、取费根据地形进行调整,平原区取 0.8,丘陵及风沙区为 1.0,山区为1.2。
2、土建投资指除安装以外的一切费用。
3、技术咨询服务费未含专家评审费和会务费。
篇九: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收费标准最新
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2005年6月17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表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主体工程土建0.51.02.03.04.05.06.07.08.09.010.0投资亿元水土保持方案3052728295104116119132156171编制费万元主体工程土建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投资亿元水土保持方案185200220230245259270290320350编制费万元二、水土保持监理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三、水土保持监测费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表2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主体工程土建0.51.02.03.04.05.06.07.08.09.010.0投资亿元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万306090140180220275310350385420元主体工程土建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投资亿元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万460490525560600640680710735760元注地貌类型调整系数山区为1.2丘陵及风沙区为1.0平原区为0.8。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表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主体工程土建0.51.02.03.04.05.06.07.08.09.010.0投资亿元技术评估报告1018303642485460667278编制费万元主体工程土建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投资亿元技术评估报告84107111116119126130144150160编制费万元五、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计委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可参考表4标准计列。表4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标准主体工程土建0.51.02.03.04.05.06.07.08.09.010.0投资亿元技术咨询服务1.01.52.02.52.93.23.53.84.04.85.2费万元主体工程土建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投资亿元技术咨询服务5.66.06.57.07.57.88.38.59.09.5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