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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2篇

发布时间:2022-10-08 09:1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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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2篇

篇一: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

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改进作风,取得了一定成效。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 网。

 个人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强化“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积极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认真具体地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抓住重点关键,强化部署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中央国家机关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围绕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制定明确的“规划图”、“路线图”、“施工图”,形成科学完善的工作思路,把工作越做越细、越做越实。

 形成和坚持好的工作思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放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局中。我们形成和坚持了如下工作思路: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抓好落实主体责任规划部署。工

 委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实际相结合,制定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形势下中央国家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作出科学规划,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具体措施,将主体责任从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个层次分别细化为各自的五项具体责任,并对每项责任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中央国家机关 77 个部门也相继出台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办法或措施,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统筹推动党的各项工作围绕主体责任同时发力。工委坚持在加强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和做好机关党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发挥工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引导机关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都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努力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如举办了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展,开展了青年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促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了中央国家机关家庭助廉行动等。三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合力。工委同部门党组(党委)、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机关党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

 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央巡视工作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了解巡视中央国家机关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抓住关键环节狠抓督导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抓关键环节,利用有效工作载体,多策并举、环环相扣,务求实效。我们主要抓好学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宣传交流三个环节的工作。通过抓学习教育培训,将主体责任纳入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及各部门党校培训内容,作为机关“两委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的必备课程,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首次举办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培训班,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杨晶在培训班上就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抓好党建主业、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抓监督检查,掌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通过宣传交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难题

 当前中央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起步顺利、势头良好,党风廉政建设发生了一些新的积极变化,特别是各部门一把手强化了“两手抓”的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了指导、配强了力量。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落实责任中存在压力层层衰减的现象;一些部门还有

 “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主体责任在司局支部层面还不落地,存在“中梗阻”现象;责任落实的检查考核还不到位,监督执纪的力度还不够大等。同时,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也不容乐观。为此,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牵引作用,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评的重点,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健全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注重考评结果运用,使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强有力的“指挥棒”。

 强化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及时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工作相对滞后的部门机关党委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实行“一案双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全委会建设。新形势下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既要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机关纪委还要查处本部门处级及

 其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并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指导下做好司局级干部违纪案件向纪工委报送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但是机关纪委全委会目前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顺、工作力量普遍不足、工作条件相对欠缺、履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工委将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出发,在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继续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在已有制度机制基础上,下一步要重点健全完善以下制度机制。一是专题报告制度。工委定期向党中央、中央纪委报告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部门机关党委定期向工委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二是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制定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破除“两个责任”层层递减的顽症,进一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持续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和约谈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重点部门、重点内容、薄弱环节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部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把“两个责任”压实。四是进一步完善调查研

 究机制、沟通协助机制和宣传交流机制等工作机制。适应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不断探索创新落实“两个责任”的方式方法,切实把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个人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监督制约不力

 一是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缺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觉悟高,水平高,能力强,有自控能力,不会犯错误,不需要监督。二是上级监督虚化。一些部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受时空限制,上级监督不能经常性地进行,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掌握,难以监督。三是同级监督弱化。存在同级之间怕相互监督伤了和气,影响工作开展,不想监督和同级之间情况互不掌握、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的不能监督。四是下级监督软化。上级往往掌握着相当大的用人权、财权、事权和话语权,下级怕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其他利益,因而心存顾虑,不愿、不敢监督,特别对“一把手”的监督上表现尤为突出。五是监督的具体措施不力。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纪检组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措施,导致实际工作中纪检组不好开展监督,监督不力。

  (二)纪检组的监督权力得不到落实

 知情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而参加会议是知情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有的部门为规避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导致纪检组基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不到落实,无法对权力行使的过程进行监督导致纪检组监督缺位。

 (三)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在制度整体设计上,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只规定不准,出了问题后怎么办,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好的制度仍然要能落实到位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但目前仍不同程度存在着把印发规定、开会布置等同于落实的现象,制度落实有的还停留于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搞搞形式,走走过场,而未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

 (四)监督体制不顺

 一是纪委体制不顺。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组负责,形同部门的一个内设机

 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对所派驻部门还有较强的依赖性,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二是纪检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

 二、认真履行纪检组职责、实现党内有效监督的对策及措施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党内监督意识的强化,重点在于抓好教育和营造环境两个关键环节。要切实加大教育干部的力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先进性、权力观等教育,克服被监督者的特权思想,增强领导干部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引导领导干部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党的监督理论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教育,增强党员行使监督权利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细化纪检组的监督职能

 必须认真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日常工作中,纪检组要经常向党组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组对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同时,纪检组又要真正履行好监督同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二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组要勇于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三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纪,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整体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寓监督于权力运行之中

 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权力监督。要通过健全、完善巡视制度、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检查的水平,切实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重大投资项目、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动态监督。领导班子内部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权力范围要做出明确的界定。通过健全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避免“一把手”揽权、专权和越权。同时,要通过对其理想、信念、宗旨的教育,提高其思想境界,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依法掌权、廉洁从政的观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有效的监督必须依托制度的强制力。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本单位党内监

 督的薄弱环节,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若干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有了健全的制度,还需要认真监督执行,这就要求我们还要建立起使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效力,不被人为因素所破坏的保障制度。

 (三)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作为各级党政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拥有比其他领导成员更多、更大的权力,对这些“一把手”的监督,也是对权力的核心部分的监督。为此,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权”为“民主决策”;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批评与监督。三要削权。

 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在监督部位上,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的监督,适当削减这些部门的权力,实行公开透明,管办分离的运作模式。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对于工程建设、煤焦领域、煤矿兼并重组、供应采购等重点领域,应当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加强督查,完善制...

篇二: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

“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3 篇 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领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领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领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

 2、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

 3、奖惩还不够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 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应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

 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原则,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心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麻烦。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谈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很多同志认为党风廉政是领导的事,和我们普通同志没有关系,反腐败和自己的距离还很远,但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但不远而且很近,有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

 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实践证明,生活中有政治、情趣上有形象,小节不保、大节难守,“理财不贪,用权不滥”应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

 (三)监督力度不强。

 “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同志、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同志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共产党员的基本品质就是:胸怀坦荡、诚实守信,一定要戒伪善,学会给心灵修条路,一条宽广无私的路。

 (四)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

 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能力。“公生明,廉生威”,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下“重药”切实治理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几股歪风,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反腐败是党性和本能的较量,要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是否有利于总体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础,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入脑入心,要本着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监督。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层的监督;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督,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对党员的行为、

 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深化制度建设,提高落实制度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部门预算管理,干部人事制改革。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令则行、有禁必止,充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同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管不问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纪检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和预防的能力。以提高纪检检察工作人员、纪检员和纪检检察监督员整体素质为主线,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和技能的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严格纪律、秉公执纪执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教育和预防上面,主动防范。

 (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班子抵御风险的能力。领导班子要严格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地位观、权力观、政绩观、人才观方面狠下工夫,促进工作作风、学风的转变,加强凝聚力、增强战斗力、提高亲和力,每位同志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相互谅解、坦诚相见的态度,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正确对待自己、同志和组织。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新跨越。

 副县长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一些农场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心思不到。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农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委监察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认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管好自己,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卡不要,就是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虚事,没有分管战线业务工作重要,因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四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重要领导的事,副职只要抓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上述不正确的认识,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2、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会议开得少,按照规定各单位、部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但实际上在基层大多数农场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履行责任可想而知了。二是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少。农场局直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副职检查业务工作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较少,使“一岗双责”形同虚设。三是述职述廉报告空洞。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农场副职领导干部在每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中,业务工作有板有眼、有纲有条,谈的具体详实,而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内容空洞单一、实例极少。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上级要求不严、过问不够,另一方面是领导干部本身“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乏力,长此以往使领导干部产生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干多干少都一样,实抓虚抓都能过关,因此,影响领导干部上进的积极性。

 3、弄虚作假、应付上级。主要表现:一是数字造假,一些农场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表的数字情况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多,从农场记录上看,副职专题汇报责任制落实的大多数只有一次或没有,而上报表上都写四次,存在明显造假现象。二是总结报告雷同,一些农场>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分千篇一律、相似的多,从而看出领导干部文风不正。

 4、责任追究弱化。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农场只注重给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追究分管领导干部的较少,特别是追究主要领导干部就更少。这也是使领导干部不重视“一岗双责”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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