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5篇县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2022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要点2022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县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22 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2 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 15 条硬措施,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召开提供更加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党组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安全教育培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上来,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部署要求,确保各项安全举措落到实处。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活动,重点围绕理论武装、履职尽责、风险隐患排查、重点领域治理、重点时段管控、事故教训汲取、研判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全面组织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细化落实举措,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挂牌治理督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未按督办要求整改或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交通运输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二、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4.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修订并公布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推动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5.各二级机构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履职行为,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6.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的落实,严格企
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诚信安全生产。建立覆盖生产经营各环节、各部门责任明晰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7.全面抓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超前谋划,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安全监管,精准落实党的二十大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8.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和维稳形势分析会,根据交通运输工作特点,提前部署做好全国两会、春运、“四季七节”、汛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
四、扎实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9.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聚焦重点攻坚领域和突出矛盾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建立常态化清单化精准防控机制。结合本县实际,综合运用法治、行政、科技、信用等多种手段,切实破解本地区、本领域长期制约安全法治的顽症痼疾,根本解决“老大难”问题。总结固化三年
行动成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10.组织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按照《XX 县交运局燃气运输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旌交〔2022〕6 号),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重点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建立台账清单,抓好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燃气行为。
11.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危险货物运输通道不通畅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本质安全水平。
12.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启动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专项行动,逐步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1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按照法定职责指导客货运输站场、施工驻地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14.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执法。制定年度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形成部署、检查、通报、整改、回头看闭环机制。深化非现场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域联动执法,依法移送行政执法案件,推动行政执法
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执法车辆和装备配备力度,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15.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减增量、去存量”。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登记备案和隐患报备制度。
16.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提高行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提升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职业素养。
17.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对《XX 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特别是鼓励生产建设一线从业人员举报事故隐患。
18.指导和督促汽车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19.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 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参与程度。
六、着力提升行业应急管理水平
20.加强全县交通运输应急机构、队伍、设施装备和能力建
设,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告、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21.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按照实用、科学、可操作性的原则,持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篇二:县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X 县开展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大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标准化。对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进一步压降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交通工程一般事故进一步下降、有效
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压紧压实地方各有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1.房屋市政工程。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层级考核,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督促各有关企业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县住建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交通工程。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企业整治期间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推动施工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承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内部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
生产责任运行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强化公路水运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交通工程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按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三是强化对建设项目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问责追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对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XX 县公路管理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房屋市政工程。建立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突出强化重点工程的风险管控,重点关注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识别与管控工作。(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交通工程。一是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2021 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 5 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XX 县公路管理段等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1.房屋市政工程。一是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建设 XX 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质量、环境等业务的在线化智能监管,帮助提升建设工程整体监管水平及效能,加强监管数据综合利用,积极发挥大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等方面作用。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探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好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执法
效能。(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交通工程。一是严格安全生产规范精准执法。各级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落实施工分类精准监管监察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红线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制度。完善和拓展施工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功能,确保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配合上级交通部门建设统一的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施工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运用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
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1.房屋市政工程。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资质资格、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交通工程。一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2023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建设单位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二是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扎实开展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行动 1.房屋市政工程。一是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推动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履职,扎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部
位,实现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许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危险源公示告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等制度。(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开展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要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和实训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安全培训专业师资队伍,完善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作为从业人员考核重要内容。要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新入场和进入新岗位的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重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技能竞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能力水平。(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强化以下六个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模板支撑系统。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
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复杂地质条件下重大风险源识别和管控,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安全风险控制情况;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环节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情况。(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肃
认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重点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无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无证上岗、人员不履职等行为。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按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严格资质资格处罚。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对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内连续发生 2 起以上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公开事故查处情况。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严格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事故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开展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建设 XX 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是开展施工安
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篇三:县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要求,落实新时期“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全县公共卫生体系能力建设,提升村(居)公共卫生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 2021 年底前,全县所有村(居)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到 2022 年底,全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得到增强,村(居)民健康素养提升,生活环境改善,对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工作步骤与主 要任务
(一)成立组织,拟草方案(2021 年 12 月 1 日-31 日)
1.成立“XX 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应急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乡镇工作。
2.县领导小组召开 XX 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启动会,报县政府备案,布置安排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
3.制作宣传公共卫生知识、健康素养 66 条等宣传资料。
4.各乡镇成立相关组织,设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广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成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2022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
1.推荐候选人。村(居)“两委”联席会拟定候选人条件,在征询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意见基础上,推荐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2.推选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村(居)委会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报乡镇备案。
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由 5-7 人组成,设主任 1 名,由村(社区)委会主任兼任,副主任 1-2 名,分别由村(居)委会分管副主任或村卫健专干、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名,由村(居)委其他成员、村卫健专干、村保健员、村医、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企业负责人、协会会员等组成。
3.明确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
(1)开展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健康素养、卫生保健、生殖健康等知识。
(2)协助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动员,配合落实公共卫生管理措施,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配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期间管控措施。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教育宣传服务,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卫生村(居)创建,通过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方式,推动爱国卫生工作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4)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和事务公开的内容,做好计划生育宣传、信息通报和计划生育奖励与优待落实的有关工作,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失能脱贫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帮扶工作。协
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普惠托育等计划生育服务。
(5)组织对政府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反映群众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服务需求和建议。
(6)协助开展其他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4.挂牌和建章立制。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隶属村(居)民委员会,任期与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同届,接受上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指导,办公场地设在村(居)委会内(可利用原计划生育服务室),独立办公,挂“**乡镇**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牌子)。建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章程,修订卫生健康公约,制定工作制度。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章程等相关制度上墙。
四、工作运行
(一)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活动 1.线上健康知识宣传。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将健康教育知识点,制作成微信息通过手机微信、QQ、抖音、短信、“健康乡镇平台”等推送给村民,让其接受健康教育。
2.线下健康知识宣传。
⑴通过村(居)广播宣传健康教育知识; ⑵在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全民健康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健康知识内容。
⑶举办健康知识大讲堂活动,将活动延伸至村(居)民小
区、村(居)民小组、企业、学校等。
⑷制作《中国公民健康素养 66 条》等宣传册,印发每个村(居)民住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
⑸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要达 80%以上。
(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织群众开展除“四害”(家庭卫生清理)、改水改厕、卫生创建、城乡整洁(村庄垃圾清理)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变落后的卫生状况,降低传染病的危害,提高村(居)民健康水平; 3.群众对村容村貌、路面保洁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满意率达 85%以上。
(三)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1.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让村民了解国家免费为居民提供 12 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村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 95%。
2.规范开展辖区 0-6 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提供免费的健康体检和随访服务;以上重点人群规范健康管理率要高于国家标准要求。
3.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家庭医生签约率达 30%以上。
(四)建立健康自助检测点。
在村(居)人口密集的场所建立“健康小屋”,提供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在新农村建设点修建健康广场、健康步道等。
(五)智慧健康终端进村(居)。
1.村(居)卫生室实施“智医助理”项目,安装“智医助理”辅助系统,实现患者就诊时,门诊医生依托智医助理的 AI智能辅诊,帮助医生详细询问患者病情、准确诊断病情,给予更合理的用药方案。
2.借助“智医助理”智能预约、外呼等功能,实现对服务对象进行批量随访、健康指导、满意度调査等智能化服务,实现村(居)民提前预约就诊,避免往返路程,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3.通过“智医助理”项目运行,大幅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处置能力。村卫生站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规范率要达 98%以上。
(六)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能有效发挥 1.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组织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培训,提高应对和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鼓励村(居)公共卫生委
员会成员报考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习,任职期间获取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认证资格的,由所在村(居)报销学费和差旅补助等。
2.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履行职责。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居)党组织、村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引导村(居)民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并发挥积极作用,村(居)公共卫生工作做到组织机构规范化、日常工作制度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应急处置有机制、优质服务有保障、健康素养有促进。
3.完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整合利用本区域内的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村(居)卫生室、企业、单位及其代表、保健员、健康指导员、村(居)民代表、志愿者、社会力量等资源优势和作用,针对群众健康诉求,协商解决相关公共卫生问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开展各类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身、除“四害”讲卫生活动,落实心理健康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为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提供监测基础数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将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评内容,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调度会,落实时序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村(居)公共卫生建设工作列入2022 年度上半年工作计划,成立村(居)公共卫生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宣传发动,按工作步骤要求,有序推进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会议、宣传、人员培训和工作督导等经费;乡镇要落实专项经费,给予村(居)制作标牌等补贴,将健康步道、健康广场等公共卫生设施列入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予以保障。
(三)督查指导。县指导工作组要深入乡镇,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工作办公室要负责指导村(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乡镇卫生院负责配齐村(居)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更新信息化办公设备,实施“智医助理”项目,提供并按月更新健康教育知识内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监管。
附件:1.XX 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XX 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XX 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组组成人员
附件 1:
XX 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工作的副主任 县卫健委主任 成员: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 县人社局分管负责人 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 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 县医保局分管负责人 县应急局分管负责人 县残联分管负责人 县妇联分管负责人 团县委分管负责人 县红十字会分管负责人 县计生协分管负责人 各乡镇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县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健委:牵头做好日常协调沟通,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发现问题的处置,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县人社局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员社会管理业务培训。
县民政局:结合村(居)委员会换届,指导乡镇做好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机构设置。
县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监督指导。
县医保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工作指导。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村(居)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
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
县妇联:负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县团委:负责青少年健康宣教与权益保护。
县红十字会: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
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开展活动。
县计生协:负责计生特殊家庭和生育关怀等工作。
乡镇政府:落实县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附件 3:
XX 县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 指导组组成人员 组长: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 成员:县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负责人 县农业农村局人居股负责人 县计生协秘书长 县爱卫办负责人 县卫健委办公室负责人 县卫健委财务股负责人 县卫健委基卫股负责人 县卫健委疾控股负责人 县卫健委人家股负责人 县卫健委妇幼股负责人 县卫健委老龄股负责人
篇四:县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1(一)政策背景 ...................................... 1(二)项目背景 ...................................... 3(三)项目概况 ...................................... 4(四)项目主管部门 ...................................5(五)立项和建设的相关批复文件 .......................6(六)项目开工和建设时间 .............................6(七)合法性审核的律师事务所 .........................7析 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8(一)经济效益分析 ...................................8(二)社会效益分析 ...................................8标 三、绩效目标及指标.................................................................................9(一)绩效目标的设定 .................................9(二)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 ..........................11(三)事前绩效评估结果 ..............................12案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13(一)编制依据 ..................................... 13(二)项目总投资估算 ................................15(三)项目融资计划 ..................................16(四)建设期资金平衡方案 ............................17案 五、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18(一)项目运作模式 ..................................18(二)项目运营收益 ..................................19(三)财务费用 ..................................... 21(四)项目运营成本 ..................................21(五)相关税费 ..................................... 22(六)资金平衡测算 ..................................23(七)会计报表 ..................................... 27(八)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意见 ................27价 六、项目压力测试与评价.......................................................................28(一)压力测试 ..................................... 28(二)总体评价 ..................................... 28示 七、项目风险提示...................................................................................29(一)影响项目风险因素 ..............................29(二)潜在风险应对措施 ..............................30项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1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 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3 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 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申报 2022 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财办预(〔2021〕209 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 2022 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安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实施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政策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
2体系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是影响着城市发展与进步和文明程度提升的基础保障,是城市发展与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 2022 年的任务中明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2022 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财政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力争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并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发挥好政府债券拉动投资、稳定经济的重大作用。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申报 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财办预〔2021〕209号)中明确,为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2022 年专项债券资金继续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本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符合国家政策支持和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符合轮台县城区发展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基础设施整体功能配
3套升级的需求。(二)项目背景今年初,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在南北疆调研时指出,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与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结合起来,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扎实办好就业、安居、医疗等民生实事,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在推动共同富裕上持续发力,让各族群众的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轮台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升级建设,加快补齐城区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和配套不足短板,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加快交通、水电气热路等配套建设,不断优化城区发展环境,加大力度推动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持续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功能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为提高轮台县城区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城区环境改善和城市经济发展,惠及民生福祉。通过实施该项目,可改善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足、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提高城区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功能,进而推进城区整体运行效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城区居民生产
4生活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同时可促进轮台县及南疆地区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有利于城区及轮台县域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巴州轮台县党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政民生工程,发挥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稳投资、补短板方面重要作用,依据《轮台县城镇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加快实施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建设项目投向领域分类:市政基础设施3、参与主体: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项目功能定位:依据规划实施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城区公共服务功能、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将进一步提升轮台县市政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5、项目区位:轮台县6、建设内容:新建供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约 70 公里,配套周边停车场、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7、建设期限:2 年8、运营周期:8 年
59、项目性质:新建(四)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全称: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青年西路建设大厦三楼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人民防空事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检查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生活污水)、燃气、供热、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等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负责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负责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做好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建筑业市场管理等。还承担如下责任:1、做好本项目融资与收益平衡评估;2、配合做好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时方案的编制、专业报告出具、信息披露等各项准备工作:3、履行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责任,确保项目如期建
6设、如期投入运营,早日实现持续稳定的收益;4、监督指导建设运营主体规范使用本专项债券资金,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资金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5、配合做好债券对应项目形成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统计和动态监控,确保项目资产独立性和确认资产权益归属,严禁专项债券对应资产和权益用于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担保和抵押,不得擅自将项目资产进行转移和划注企业;6、做好对应的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控;7、配合做好项目跟踪评级工作,依法依规做好项目信息公开等工作。(五)立项和建设的相关批复文件1、关于《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轮发改项目﹝2021﹞192 号)2、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文号:轮自然资预审字〔2021〕58 号;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轮环控函〔2021〕79 号。(六)项目开工和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年限:2 年;预计开工时间:2022 年 3 月;竣工时间:2023 年 12 月。
7(七)合法性审核的律师事务所本项目合法性审核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注册地: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司地址: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写字楼 2A 座 7、12 层。联系方式:FAX:(86-0991)3550219 P.C:830009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该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申请专项债券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经对项目法律风险从建设施工风险、工程管理风险、偿付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总体认为: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8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分析直接经济效益:项目收入为项目区内供水、供暖、供气,以及停车费收入。本项目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区供水、供暖、供气,以及停车费收入共计 70175.74 万元。间接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拓展轮台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为城市居民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本项目的实施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推动当地各族群众稳定就业、促进当地多行业发展;同时,改善轮台县城镇投资环境,促进轮台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二)社会效益分析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轮台县基础设施补齐短板的重点项目。通过实施本项目,可提升轮台县城区基础设施服务整体功能,增强城区基础设施配置条件,解决需求与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不匹配、不完善的矛盾,改善城区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增长,惠及百姓福祉;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功能提升将为轮台城区进一步营造投资和发展良好环境,促进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和辐射南疆经济可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城区的发展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
9发展,促进当地百姓增收致富,提高当地百姓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显著。三、绩效目标及指标(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 号)、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 号)文件要求,参考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参考表(2019 年度)》的通知(新财预〔2019〕129 号)和《自治区分行业分领域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2021 年度)》,科学合理地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设定本项目绩效目标,二级指标 9 个,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设定三级指标 10 个,其中量化指标 7 个,量化指标占三级指标量的 70%(≥70%)。详见下表:
10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 年度)项目名称 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单位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类型 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项目概况中长期规...
篇五:县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屋倒塌事故教训,摸清我县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严守安全底线,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有效防控重大风险隐患,根据《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x 建电发〔20xx〕81 号)和《武威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屋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守牢安全底线,增强担当意识,突出隐患排查,扎实整治隐患,防控重大风险,全面排查全县城市居民(村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原则 1.全面彻查,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3.县级统筹推进,街道、乡镇具体落实。
三、排查范围
全县城市(县城)居民、城镇(乡)村民自建房屋。突出城郊村、城中村居民自建房屋,以及“两违”排查以外用于经营的自建房屋,特别是居住、生产、经营三合一(或二合一)性质的自建房屋。
四、整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摸底排查。
. 1.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武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武政办发密电〔20xx〕20 号)既定部署,落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xx〕53 号)和市住建局《关于持续深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市建发〔20xx〕101 号)各项要求,对本辖区范围内完成排查的所有自建房屋、非自建房屋现状开展全面“回头看”,及时更新已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平台”的房屋用途、使用情况、改造情况、安全等级、隐患整治情况等动态信息。
一要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屋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重点复查,着重关注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二要开展全面“回头看”,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效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改造,对 20xx 年 10 月以来完成排查的农村房屋进行全面“回头看”,侧重于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房屋
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关键部位及改造情况。加强对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等 6 类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排查,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
. 2. 城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两违”排查工作,将重点放在城中村、城郊村,落实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三级属地监管责任,突出经营性自建房屋,以及此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之外的农民自建房屋,重点排查自建房屋私自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屋质量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 3. 加层加建房屋建筑排查。全面排查批小建大、批低建高等违法违规建筑,特别加层加建的房屋建筑,要对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全面评估、检测鉴定,对于存在质量结构安全隐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标准的,要彻底整改。
. 4. 在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建设程序监管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严格按照《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武市建发〔20xx〕106 号)要求,严查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情况。对于依法无需纳入建设程序监管的房屋建筑和自建房屋,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乡镇监管责任,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二)安全评估鉴定。一是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部门工作组等多种方式,农村房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城市房屋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出具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
二是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度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A 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房屋结构安全;B 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C 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 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是对房屋所有者已经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的房屋,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对鉴定报告进行检查评估,防止第三方出具虚假报告,埋下安全隐患风险。
(三)分类集中整治。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民单位及园区管委会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在 20xx 年底之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 1. 坚持分类处置。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
同时,隐患整治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城市更新行动相结合,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排除或整治的自建房屋,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转移或撤出房屋内所有人员,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安全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对于第三方出具虚假评估、检测鉴定报告的,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重新进行评估或检测鉴定,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 2. 抓好重点整治。县住建局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进行整治。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 20xx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四)推动全面整治。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民单位及园区管委会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在 20xx 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落实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办)、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全县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要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民单位及园区管委会在做好本单位办公及附属用房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统筹做好下属单位(派出机构)及所属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分工为:
各镇(街道办)负责辖区范围内城乡居民住房及附属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厂房及配套房屋和“三网公司”的排查整治;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排查整治; 县公安局负责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及相关房屋的排查整治; 县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机构、监狱等场所的排查整治; 县民政局负责养老、福利机构和殡葬等场所的排查整治; 县交通局负责车站、候车点等场所的排查整治; 县商务局负责超市、宾馆、酒店等场所的排查整治; 县文旅局负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星级酒店(农家乐)等公共场所、旅游景点的排查整治; 县卫健局负责医疗机构、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排查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场、饭店、门店、农家乐等场所的排查整治; 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治;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的排查整治; 红沙岗管委会、城东管委会负责园区范围内
所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责本行业、本系统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5 5 月 0 10 日)。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民单位及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工作的有关安排,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科学制定排查计划,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效果。
(二)隐患排查阶段(5 5 月 月 1 11 日至 5 5 月 月 0 30 日)。按照排查整治方案,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片落实排查责任,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6 6 月 1 1 日至 2 12 月 月 1 1 日)。按照“一隐患一方案一班子”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靠实工作责任,对照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将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各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健全自建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巩固整治结果,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民单位及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汲取近年来山西临汾
农房坍塌、湖南郴州房屋倒塌、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等事故等教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惰性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排查整治机制,属地政府承担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部署、有效推进、成立专班,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组)作用,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配置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
(二)靠实工作责任,严格整改问 题。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驻民单位及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县住建局要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服务,同时要加强在建经营场所房屋建筑的安全监管,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提供技术支撑。
。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办)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四)注重工作协调,畅通信息报送。建立“旬调度”制度,县政府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每
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办)的纵向协调及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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