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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篇

发布时间:2022-10-08 15:4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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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篇

篇一: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t 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实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 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 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掌握体系,扎实推动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退危险 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方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 掌握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 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22 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 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 100%、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掌握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 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 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 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 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供应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 年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进展 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加快制 定完善化工产业进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 件。2021 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 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 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 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掌握。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 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 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 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 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20 年年底前,依据《化工园区安全 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 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 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 A 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 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 限期整改提升,2020 年年底前仍为 A 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 评估为 B 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2021 年年底前仍未达到 C 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 级(较低安 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 年 7 月底前,各设区的市、 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

  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 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20 年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比安全生产许可 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 年 年底前,全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 掌握体系。

 4.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 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 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 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 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 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 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法,严格特大型大路桥梁、 特长大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 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 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舞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 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 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 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 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 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 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20 年年底 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依据《危 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 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等标准 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 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 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务必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 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 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 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务必在 2020 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 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 2022 年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 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 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 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掌握水平。2020 年年底前,涉及“两 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 切断装置、自动化掌握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务必达到 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 一律停产整改。2022 年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 现全流程自动化掌握,全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 上下游配套装置务必实现自动化掌握,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 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掌握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

 须于 2020 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掌握室、交接 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依据《石油化工掌握室抗爆设 计规范》(GB50779-2012),在 2020 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

 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 年 8 月前务必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 2020 年起,依据《关于加强精 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 号)要求, 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 年年 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 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 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2022 年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 险评估的企业要依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 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 2020 年起,加快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 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 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 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 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 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

  烯生产企业依据《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 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 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依据本地 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 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依据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学问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当企业主要负责人。危 险化学品企业依据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 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依据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 岗培训,2021 年年底前安排 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 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 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 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 年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 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 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 2020 年 5 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 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

  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务必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 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务必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 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 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 2022 年年底前 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年度执 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避开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强化精准执 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掌握人和有关责任人 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建立企业安全 技术和管理团队,务必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 控状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 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 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惩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 禁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科学管控和消 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惩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 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 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化工企业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指南和化工单元操作安全要点,指导、规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 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

  达标,推动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 准化。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 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赐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动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 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明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 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开展反...

篇二: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 XX 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采购、申领、保管、使用、回收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 XX 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 导)明确规定的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危险化学品及其主要安全风险包括:

 1.消毒使用乙醇、高锰酸钾、次氯酸钠等,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爆炸、腐蚀;

 2.检查使用甲醛溶液、氰化物等,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中毒、腐蚀;

 3.麻醉使用乙醚,医疗使用压缩氧气及液氧,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爆炸。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风险。

 各科室要全面摸排上述三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明确主要风险类别,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依法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各使用科室)

 (二)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注重举一反三,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确保危险化学品大排查查细、查实;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要真抓实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责任科室:各使用科室)

 (三)严格控制申请审核采购。

 根据“谁使用、谁申请,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危化品申请(品种、数量、用途),经分管领导批准,药学部审核合格,统一进行采购。(责任科室:药学部)

 (四)健全台账管理。

 全院危化品总台账由药学部负责建账管理。危化品进出账必须到药学部登记。药学部根据品种、采购量等变化,有完整

 的采购、使用、消耗等登记资料,帐物相符。定期网上录入“XXXXXX 危化品风险信息系统”。(责任科室:药学部)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库房管理、领用和废液回收安全管理。

 根据 XX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防火、防潮、防爆、防静电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危化品严禁入库存放;对于两种相互易发生反应的危化品,严格按分开存放保管。(责任科室:药学部、后勤科)

 对于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等危险性大的危化品要严格控制,科室根据工作需求,按规定填写申请单,经科主任签字,报药学部审核,库房按规定发放。(责任科室:药学部、各使用科室)

 使用科室应严格落实保管、使用、回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后产生的废液、残渣等由使用科室按规定储废,通知后勤管理部回收。(责任科室:后勤管理部、各科室)

 (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从业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

 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危化品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危化品库房由专人负责管理,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危化品采购人员、管理人员、科室使用人

 员的信息必须报安全部备案,人员发生变更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并报备相关管理部门。(责任科室:医务部、各使用科室、安全保卫科)

 (七)加强应急救援。

 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涉及危化品的科室应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危化品应急演练。(责任科室:应急办、各使用科室)

 (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科室要充分利用业务学习时间,或 XX、微信等新媒体来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责任科室:安全保卫科)

 (九)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科室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的检查验收、登记等工作,并设立剧毒化学品专用账目和出入库流向记录,建立健全物品存放台账或清单,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科室:药学部、各使用科室)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 20XX 年 XX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 年 X 月)。结合 XX 工作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要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抓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XX 年 X 月至 XX 月)。各科室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XX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综合治理活动扎实有效。

 (三)集中攻坚(20XX 年)。针对科室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跟踪督导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 年)。各科室要对综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组织复查和验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坚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XXXXXXX 危化品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

 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安全部定期调度科室

 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树立“一盘棋”

 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沟通协调,防止推诿扯皮和失控漏管。

 (三)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通过召开科务

 会、座谈会及时对布置落实。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XX 将动真碰硬,责任追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篇三: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总理批示要求、某公司按照《中国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某某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简称“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共分为 2 个专题方案和 5 个专项整治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某省政府、集团公司及某公司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持“干就干一流的事,干就干成一流”总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坚持制度管总、作风兜底,坚持“防大抓小”,扎实推进 2 个专题和 5 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稳步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取得明显实效,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环保事故事件可控在控,为维护职工生命健康、企业财产安全和确保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一)

 某 公司成立“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制定 某 公司“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负责 某 公司“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负责指导某 全公司“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

 (二)

 某 公司成立“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

 联络员

  职

 责:在某公司“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总结和考核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向某公司“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汇报。

 公司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专业小组,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某公司、某公司“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方案并进行落实,定期进行检查、分析、总结、考核,确保“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坚决整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坚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工作作风不过硬、工作措施不扎实等形

 式主义;坚决整治长期以来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风险、隐患,彻底改变安全生产被动局面。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形成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重点的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 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实现“ 三个转变”,即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分 2 个专题和 5 个重点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 ( 一)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部门专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班组成员逐级开展谈心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安全生产制度对话谈心,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四是深入班组宣传贯彻。各部门党支部要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部门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

 彻和宣讲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公司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一线、进班组。

 五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议和月度安全风险分析会,定期落实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司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六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完善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机制”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突出电力生产、基建施工、多经后勤、车辆交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前期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及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主要生产管理人员素质和技能培训,一线员工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培训考核,深入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将“生产任务日计划”、“两票三制”、“三讲一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等制度执行与班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班组管理基础性作用;推动安全警示教育和风险辨识常态化,开展师带徒、一专多能、技术比武,培养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促进一线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提升;加强班组长使用和培养,健全班组激励长效机制。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一体化管理机制,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 ( 二) ) 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健全公司和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

 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坚持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每年内审、三年外审工作,坚持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自纠工作,动态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更新“三重”安全风险清单。2021 年底前,各企业围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重”安全风险清单等机制,构建完整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并实施“在线”分级管理。

 三是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能监办等有关要求,进一步结合公司实际,规范安全风险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标准,在保证现有“双预机制”体系运行的基础上,明确“防什么怎么防”、“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 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双预机制”运行平台,建立某公司“一张网”安全管控信息化管理系统,围绕“线上线下联动、智能智慧推动”管理理念,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 年全面实现“双预机制”与地方政府部门和某公司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的“双预机制”体系全面高效运行。

 四是督促公司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公司安全投入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用足用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费用支出,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五是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公司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地方政府部门和公司干部群众的监督。

 六是全面推进本质安全建设。从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入手,强化各级人员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理顺安全管理流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持续改进、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

 七是加强生产配套、生活服务等设施设备安全治理。加强办公楼、食堂、公寓、招待所、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防疫等安全工作,加强公务用车、通勤班车、运维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后勤物业使用的电梯、厨房设施、配电柜、电动车充电等设备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和治安保卫管理。

 八是加强外包工程及外来人员管理。完善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外包队伍及外来人员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全面掌握外包队伍及外来人员信息变动情况,进一步深化外包队伍管理,落实业主带班及安全帽编号制度。外包作业现场要整体硬隔离,全面采用指纹、人脸识别等手段严格准入管理,强化生产现场、作业现场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等现场监管。

 ( ( 三) )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 是全面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管理依法合规情况,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融入“双预机制”管理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重点环

 节安全管理。

 二是全面推进本质安全管理,排查管控危化品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依法合规,提升危化品自动化控制水平,推动危化品管理技术创新,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是全面提升各部门危化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危化品从业人员技能。

 四是全面落实公司危化品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依法依规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业务保安管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审机制,并将“双预机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督查频次,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从重处罚,严肃查处各类“非”、“违”事件,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重大隐患和无后果事件严肃追责。

 五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力争实现在岗专职安监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上岗率 100%。集团公司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内部危险化学品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加强危化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四)电力生产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提升防范人身安全事故能力。坚持“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实现人机环境和谐统一”原则,规范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全面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防护技能,深化“双预机制”运行,加强作业组织,规范职工安全作业行为,强化外包队伍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地质灾害预警和风险管控能力。2021 年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趋于完善、风险预控能力显著提高,2022 年实现本质安全指标达标。

 二是提升防范设备事故能力。加强设备基础管理,狠抓重复性缺陷治理,重点强化设备定期工作管理,做好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强化设备事故征兆管理,加强设备劣化分析,加强 DCS 报警管理。加强电缆防火治理,建立健全电缆防火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现场电缆防火措施。加强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的作用,进一步补充完善金属监督台帐。加强机炉外管管理,强化对机炉外管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机炉外管的检查及更换记录,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电气设备绝缘管理,加强电气设备绝缘监督管理、电气设备在线检测、绝缘劣化分析,对照反措开展相关自查和措施落实工作,减少绝缘事件的发生。加强风机设备管理,开展风机超速、着火等隐患排查工作,强化移交项目管理,加强风机运行监盘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风机超速、着火、断叶片等事故,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防范灰坝安全事故,落实灰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灰坝巡查监测维护等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开展灰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提升涉网设备可靠性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涉网设备

 安全评估及隐患排查,梳理涉网设备相关反措、电网文件、规程、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大型发电机组涉网保护定值核查,确保涉网设备满足电网运行准则。提高涉网作业安全意识,按照电网要求编制涉网保护设备技术改造方案和送电方案,编制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确保涉网保护在检修作业、设备改造、设备试验期间不影响电网、设备、人身安全,加强涉网设备标准化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涉网设备标准化作业和标准化安全措施票制度。加强涉网设备定期试验工作,按照电网要求开展一次调频试验、调速系统试验、励磁系统试验、自动发电控制 AGC 和自动电压调控 AVC 等涉网设备的定期试验,确保涉网试验满足电网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四是提升电力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工控网络安全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工控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全覆盖,推动网络安全监管到“底”、到“边”。明确工控系统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和人员;梳理明确具体的工控系统清单台账,细化各工控系统责任人员;完善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工控系统网络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网络信息安全日常技术监督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工控网络安全技术监督工作,明确联络人,完善管理网络图。全面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和整改工作。推进态势感知及网络应急系统建设,2020 年底之前完成工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平台所有生产企业全覆盖,实现对重要工控(DCS、NCS 等)系统信...

篇四: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 2022 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年和收官之年,各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依据《xx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x 市安委办发〔2022〕x 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重点突破”总思路,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完成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市安委办成立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领导组(简称: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副主任,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高速交警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分管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负责“巩固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掌握、收集“巩固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

 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焦志成同志担任。

 三、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

 2022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共 30 条 44 项,具体责任单位分工见《xx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2 年任务清单(附件)》。

 四、方法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分为方案制定、巩固推进、全面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即日起至 3 月 20 日)。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将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股室、部门)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完善推进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有关主体企业务必于 3 月 20 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安排部署情况、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送至市安委办。

 (二)巩固推进阶段(2022 年 3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 2020 年、2021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结合 2022 年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纳入县(市、区)政府和本部门(单位)领导 2022 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同步推进。要深入排查整治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解决重点问题。要紧盯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问题和短板,通过“开小灶”、借鉴推广典型经验等做法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现实困难,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在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法规标准,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展现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成效,确保我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工作要求

 (一)在责任落实上巩固提升。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要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xx 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xx 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要求,扣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链条,清单化、台账式推进目标任务,将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把“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贯穿全过程,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交出合格答卷。

 (二)从风险防范上巩固提升。各县(市、区)安委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推进会议,召集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堵点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在督导检查中巩固提升。各县(市、区)安委办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每季度对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至少开展一次综合督导或联合督导检查,着重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各县(市、区)安委办要按照《xx 市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落实制度》 (晋市安委办发〔2022〕9 号)要求,对市安委办督办内容和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较慢的具体任务,实行“提出问题、限时办理、挂牌督办、重点督导、考评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四)在考核评比中巩固提升。市安委办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在相关媒体平台上及时曝光工作进展不力、整治效果较差的单位和企业,按照年度任务完成率、重点问题整改率对各县(市、区)、各主体企业进行排队,并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督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逐条逐项进行验收,将解决重大问题隐患、形成制度成果、防范遏制事故和完成整治任务情况等“四项指标”作为重要考核项目,及时公布考核情况,并将综合考评情况计入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专项整治推动不力、效果较差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将及时安排“补课”,对开展专项整治以后,仍然发生事故、问题屡查屡犯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启动“责任追溯”,坚决杜绝出现时间一到、万事大吉应付整治的现象。

 请各县(市、区)安委办、各主体企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方案于 3 月 20 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主体企业要于每月 28 日前将本月专项

 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阶段性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月报表、2022年任务清单推进情况(附件)报市安委办,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市安委办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内容,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各项任务,配合好各级各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

篇五: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提升公司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问题和二季度以来化工事故暴露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和《伊金霍洛旗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时间 2020 年 10 月 9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刘强 副组长:陈进、张军、高阳 成员:王林、刘明、祁辉、陈生、各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宣贯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公司通过精心编制宣传方案,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报纸、微信、QQ、短视频等平台开设专栏及时发布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方式,将宣贯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同时,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专题片的基础上,各部室、车间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技术人员深入学、一线员工相互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率,加深对重要论述的理解和认识程度,并指导员工将学习成果付诸于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践中。

 (二)认真落实公司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签订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督考核等办法,实现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

 (2)落实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为压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公司要求: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 1 次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开展 1 次安全检查,专题研究部署 1 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听取 1 次分管部室、车间的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开展 1 次安全检查,专题研究部署 1 次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室、车间负责人每周听取 1 次本部室、车间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开展 1 次安全检查,部署 1 次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继续完善《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带班人员组成,带班程序,带班要求,坚决杜绝带班走形式或无人带班等现象出现。

 (3)落实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各部室、车间严格要求本单位员工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

 《师带徒培训管理办法》,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为公司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坚实的安全责任基础。

 2、深入开展安全承诺。依据《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每天作出安全承诺并进行公示。承诺内容包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投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人员培训、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杜绝“三违”、杜绝违规更改工艺流程、接受失信惩戒等内容。

 3、按照《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与标准》,不断提高各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继续夯实班组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4、深入推进“反三违”专项治理。公司将进一步完善《HSE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反三违”检查工作。同时,每月对“三违”人员进行曝光,对“三违”责任人予以考核,并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5、强化安全投入。公司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不断增加对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技能培训、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应急处置与救援物资等的安全投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足额提取,使用到位。

 6、强化公司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到现场进行风险辨识,办理特殊作业审批手续,制定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并监督执行。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的特殊作业必须升级管理。同时,继续将承包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统一进行要求与管理,定期检查

 承包商现场票证办理情况。

 (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 (1)继续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细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严格按照排查表的要求分专业、分部门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同时,依据检查出的隐患,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从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等多层面分析研究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方案,坚决杜绝隐患转变为事故,避免类似隐患反复出现。

 (2)强化风险管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每季度开展 1 次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同时,在 2020 年 10月底前完成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罐区和 18 种重点监管工艺的监控与视频数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对接;2022 年底前,实现公司与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与上下贯通,使风险管控全面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2、加强二期工程的安全管理,顺利完成建设与试生产工作。

 (1)依据国家标准与规范,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消防与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确保安全、环保、消防与职业健康等设备、设施与系统等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与投入使用。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环保管理措施计划》,继续完善二期工程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同时,严格要求各施工与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深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为顺利

 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任务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3)为顺利完成二期装置试车工作,公司将成立试车指挥部,明确试车组织架构及职责,并从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安全准备和内外部条件准备等方面着手,提前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依据《试车条件检查表》组织各车间在试车前对各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确保试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废弃处置 (1)公司将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出入库台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保证安全监控设施的正常投用,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

 (2)公司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置等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台账,加强各车间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严禁出现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现象,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四)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提升公司自动化控制水平 公司将通过对自动化控制系统、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进行增设、完善、维护、保养与性能检测,定期开展 HAZOP 分析和 SIL 评估,积极推动对传统工艺、设备的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动化控制水平,进一步实现生产装置的全流程自动化控制。

 2、推动技术创新

 公司将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积极选用自动化的生产设备和新工艺与新技术,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同时,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的要求,对厂区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装卸管道安装防拉脱联锁保护装置,提高危险化学品装卸的自动化安保水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加强公司安全防护距离的管控工作 (1)公司将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厂界外的安全防护距离。并对安全距离内的重要建构筑物和人畜活动情况进行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公司已经取消一期装置中气化、合成的现场巡检室;动力控制室从装置区内技改迁移至装置区外;空分控制室从装置区内技改迁移至中央控制室。二期工程严格按照总图设计、建设,严禁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装置区内建设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或巡检室。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要求。

 (五)提升人员专业素质 1、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 (1)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和重点知识考核。

 (2)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新员工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机制,完善师带徒制度,明确师带徒的有关要求,提升新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的实效性。

 (3)公司已成立职工培训中心,每年均制定公司级和车间级员工培训计划。同时,公司每年组织工艺操作技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安全技能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者核发岗位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

 (4)公司将制定重点岗位人员职业技能晋级培训制度,计划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等合作,于 2021 年底前,确保 10%以上重点岗位职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于 2022 年底前,公司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 (1)2022 年底前,实现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022 年底前,空分、中化、给排水(分盐结晶岗位)、气化(不含清洗岗位)、液化(不含装车岗位)和合成车间,现岗位为技术员(不含专职安全技术员)和班长及以下的化工工艺岗位人员,确保全部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副操及以上岗位人员的 80%取得化学、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2020 年底前,公司进一步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鼓

 励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学习与考试,确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达到法定要求。

 (六)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做好消防设施的配备、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同时,继续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的建设,持续开展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10 月)。编制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全员宣传培训。

 排查整治阶段(2020 年 11 月-12 月)。各部室、车间依据实施细则,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集中攻坚阶段(2021 年)。针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提出解决途径和方法。

 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各部室、车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推广整治的经验与做法,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公司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与三年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和排查治理工作统筹落实,2021 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围绕二期装置试车工作和一期装置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攻坚部署。2022 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围绕一、二期装置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开展部

 署。公司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每年的安全生产计划中,各部室、车间按月度认真落实,按年度进行总结

篇六: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新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和民爆物品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 2022 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均达到 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 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村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

 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和民爆物品零事故,为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要按照《新罗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三个清单”,在 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新发现的“红、橙”隐患,确定挂钩领导、挂钩部门,完成时限,确保隐患全面整治。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2022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 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

 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3. 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

 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 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核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部安全距离,对不符合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2020年底前应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

 2. 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 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 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 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和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12),在 2020 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

 (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必须予以拆除。

 3. 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 2021 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 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停顿。

 4. 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安全风险,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和新技术应用,鼓励有关企业进行提高系统安全性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

 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我市已有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龙岩技师学院)等资源,进一步夯实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提升我区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脱产培训,2021 年底前安排 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 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 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 2022

 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加大对事故发生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责任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严格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隐患处罚力度,一律按上限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违规更改工艺流程,谎报、瞒报危险物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其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运用“两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加强执法监督,既严格执法,又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

 2.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增加安全

 生产标准化全员培训,真正做到能够内审、整改、提升,从而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建设提升为安全生产内审机制,2020 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2022 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全面落实生产企业完善风险公告承诺制度,2020 年底前,全区 7 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每日网上公告,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3.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 打非治违”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加强醇基燃料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的,一律予以取缔。全面整治“三违”问题,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中发生的违章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每月按期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分析,找出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 配合省、市、区级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严把设计审查关,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省级有关部门安全性审查合格后才可投用。2020 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 100%。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1.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 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 75%以上。

 2.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20 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系统。

 3. 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入高资质、高水平安全专家,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诊断式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检查的深度和广

 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2021 年底前对辖...

篇七: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 2021 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强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庆祝建党 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大力提升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

 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工作领导组 组长:XX 副镇长 副组长:XX 安监站副站长 成员:安监站全体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攻坚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掌握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出台 XX 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支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整治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对重大隐患依法挂牌督办。强化危废处置全流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企业及时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

 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纳入环境监管范围。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落实我省制定出台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加强对学校、医院、重点实验室等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监管,做到建档立册,排查无遗满、无死角、全覆盖。

 3.强化管道完整性监管。强化油气管道安全设施监管,油气输送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站场(阀室)气液联动切断间完好率要达到 100%,并进行检查。督促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测专项整治,实现油气管道法定检测率 100%,提升管道本体质量安全。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和机构,每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现有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

 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的学历资质应在 2022 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并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先持证后上岗制度。督促企业严把人员入职关,严格落实有关人员专业学历要求。履行好资格审核责任,严格执行“主考官”负责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好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全面取消以问答形式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在安全生产资格培训考试、安全许可审查、变更主要负责人时严格把关,推动企业提高人员素质。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12 号),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贯彻落实好《XX 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遗漏。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每年要做出安全承诺并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

 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3.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深入排查本行政区内冠名为“生物”“科技”“新材料”等的企业,核实其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的一致性,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有效防

 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完成时限、责任人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分头落实的逐级负责、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把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动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落实攻坚任务。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积极攻坚克难,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做好对上与对下、对内与对外的联络、协调、指导工作,加强与各级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责任共担、任务共领、难题共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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