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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10-10 18:1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草专卖法【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烟草专卖法【完整版】

 

 烟草专卖法考试练习题 1、 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 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 提高烟草制品质量, 维护消费者利益,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制定《烟草专卖法》。

 2、 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 雪茄烟、 烟丝、 复烤烟中、 烟叶、 卷烟纸、 滤嘴棒、 烟用丝束、 烟草专用机械。

 3、 卷烟、 雪茄烟、 烟丝、 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4、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为、 销售、 进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 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5、 省、 自治区、 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 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6、 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 降低焦油和其他的害成分的含量。

 7、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 劝阻青少年, 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8、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主实行烟草专卖管理, 应当依照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 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对民族自治地主的烟叶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给予照顾。

 9、 《烟草专卖法》 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名晾晒烟。

 10、 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下达。

 11、 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

 12、 省、 自治区、 直辖市辖区内的烟叶, 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部门下达,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13、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 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4、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卷烟年度总产量计划, 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 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下达。

 15、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按卷烟等级选定部分牌号的卷烟作为代表品。

 16、《烟草专卖法》 规定, 禁止在广播电台、 电视台、 报刊播放、 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17、 卷烟、 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 未经核准注册的, 不得生产、 销售。

 18、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19、 生产滤嘴棒的企业, 必须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0、《烟草专卖法》 所称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专用机械的整机。

 21、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 管理烟草行业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22、 经营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必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23、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 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于罚款。

 24、 无烟草专卖零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5、 生产、 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可以并处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 伪造、 变造《烟草专卖法》 规定的烟草专卖出价生产企业许可证、 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 走私烟草专卖品, 不构成走私罪的, 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 物品和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罚款。

 28、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 判断题 1、 经营烟用滤嘴棒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须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2、 卷烟纸、 滤嘴棒、 烟用丝束、 烟用水松纸是烟草专卖品。

 3、 卷烟、 雪茄烟、 烟丝、 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4、 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 价格统一收购。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5、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之间的烟叶、 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6、 烟草制品唾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不需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7、 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任何种类的烟叶都是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

 8、 省级烟草公司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分等级、 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后,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 在该企业的年度总产量计划的范围内, 对分等级、 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适池调整。

 9、 地(市)

 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也有权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0、 卷烟纸、 滤嘴棒、 烟用丝束、 烟草专用机械不属于烟草制品, 所以生产上述制品的企业不需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

 11、 烟草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对烟叶种植者按照烟叶收购合同约定的种植面积生产的烟叶。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分等定价, 全部收购, 不得压级压价并妥善处理收购烟叶发生的纠纷。

 12、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销售情况, 需要超过年度总产量计划生产卷烟、 雪茄烟, 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3、 卷烟厂、 复烤厂不得直接到烟叶产区收购烟叶。

 14、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烟草专

 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15、 邮寄、 异地携带烟叶、 烟草制品的或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 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16、 持有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 必须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国务院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进货、 销售、 库存的计划和报表。

 17、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由省级及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18、 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19、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 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0、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作出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强制执行。

 21、 生产卷烟纸、 滤嘴棒、 烟用丝束、 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 只可将产品销售给烟草公司和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22、 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不得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

 23、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烟草专卖管理。

 除了应当遵守烟草专卖烟草专卖法外, 还应当遵守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

 24、 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 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分的含量。

 25、《烟草专卖法》 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晾晒烟。

 26、 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卷烟、 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27、 卷烟、 雪茄烟应当在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 字样。

 28、 烟丝属于烟草专卖品不属于烟草制品。

 29、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可以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30、 制定《烟草专卖法》 的目的是通过实行烟草专卖管理, 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 提高烟草制品质量, 维护消费者利益,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31、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 禁止青少年吸烟, 劝阻中小学生吸烟。

 32、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特种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3、 烟叶、 复烤烟叶的调拨不需要签订合同。

 34、 卷烟、 雪茄烟、 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 未经核准注册的, 不得生产、 销售。

 35、 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只能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6、 生产复烤烟叶的企业, 必须报省级烟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37、《烟草专卖法》 规定的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专用机械的主机。

 38、 省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变更烟叶收购计划

 39、 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0、 凡是没有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烟叶, 都不是烟草专卖品。

 41、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案件。

 42、 某企业无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对于本案,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查处。

 43、 地主各级烟草专卖局受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 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领导为主。

 44、 跨省、 自治区、 直辖市运输分切的进口卷烟纸, 可以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

 45、 烟草公司应当与烟草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 合同应当约定收购价格。

 46、 根据《烟草专卖法》 的规定, 省级烟草专卖局无权发放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47、 烟叶种植中采用的优良品种, 由省级以上烟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

 48、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必须经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9、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 适当超过年度总产量计划组织生产卷烟。

 50、 地主人民政府可以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超产任务。

 51、 烟丝必须申请注册商标, 否则不得生产、 销售。

 52、 根据法律法规, 地(市)

 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53、《烟草专卖法》 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54、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单独制定烟叶收购价格。

 55、 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56、 现在经营外国卷烟, 应当领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

 57、《烟草专卖法》 的一个重要的立法目地是, 切实维护行业利益,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58、 某市烟草专卖局铁路分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 选择题 1:

 下列不属于烟草制品是------------。

 A、 卷烟 B、 烟丝 C、 烟叶 2:

 《烟草专卖法》 的解释权属于--------。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国务院 C、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3:

 按照《烟草专卖法》 的规定,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处下列哪种案件。

 A、 李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 B、 张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

 C、 李某无证运输收购的烟叶。

 4、 对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叙述正确的是-------。

 A、 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受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 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领导为主。

 B、 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只受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的垂直领导。

 C、 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受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 以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为主。

 5、 跨省、 自治区、 直辖市运输-------, 可以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答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

 A、 进口的烟草专卖品。

 B、 国产卷烟、 雪茄烟等烟草制品。

 C、 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

 D、 国产烟草专长用机械和烟用丝束、 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

 6、《烟草专卖法》 的施行日期是----------------。

 A、 1991 年 6 月 29 日 B、 1992 年 1 月 1 日 C、 2001 年 6 月 29 日 7、 申办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在省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 应当由----------审批发证。

 A、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B、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C、 地(市)

 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D、 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8、 烟草公司应当与烟草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 合同应当约定----------------。

 A、 种植品种

  B、 种植面积 C、 种植等级

 C、 收购价格 9、 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批准发放---------------------------------。

 A、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B、 准运证 C、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C、 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10、 下列关于烟叶种植中优良品种的叙述错误的是---------------。

 A、 优良品种由省级以上烟草品种审委会审定批准 B、 优良品种由县级烟草品种审委会审定批准 C、 优良品种由当地烟草公司组织供应。

 11、 下列关于烟草制品的生产叙述正确的是---------------------。

 A、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必须经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B、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 适当超过年度总产量计划组织生产卷烟。

 C、 地主人民政府不得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超产任务。

 12、 除下面哪种烟草制品外, 其余都必须申请商标注册, 未经注册则不得生产、 销售。

 A、 卷烟

  B、 雪茄烟 C、 有包装的烟丝

  D、 复烤烟叶 13、 名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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