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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工商〔2009〕 9 号
东乡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经检分局、 各工商所、 股室:
为了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 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 巩固和发展平等、 团结、 互助、 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按照《东乡县创 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示范乡 镇、 示范学校、 示范村、 示范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的要求, 结合东乡 县工商局创 建工作实际, 现制定东乡 县工商局 创 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 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 以构建和谐东乡 为 目 标, 全面落实县委“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凝聚合力、 加快发展” 的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 最大限度地调动
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 有利于经济发展、 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为 全县工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 进一步夯实创 建活动基础, 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向 纵深发展, 努力争创州县两级示范机关。
三、 创建示范机关标准
( 一)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1、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设立创建办公室, 主要领导亲自 抓,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2、 结合机关工作职能, 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程。
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创建活动专题会议, 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 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 年中有检查, 年底有总结。创建活动有记录, 相关文件、 图片音像资料齐全, 每年报送创建活动信息 5 条以上。
4、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 凝聚力强, 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好班子”。
5、 单位内部和谐, 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 互相学习, 相互包容、 互相帮助, 相互合作、 互相促进。
( 二)
宣传教育扎实有效, 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1、 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学习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宗教观, 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
2、 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法律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教育, 使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 的思想。
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 100%。
干部职工没有参与民族宗教矛盾纠纷。
3、 深入开展 5 月 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 制作宣传版面、 悬挂横幅、 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 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大力弘扬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 提高各族干部思想道德素质。
( 三)
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1、 紧紧围绕县委“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凝聚合力、加快发展” 的工作思路, 结合各自 的工作职能, 积极争取落实《民族区域自 治法》 及其配套法规中规定的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 治地方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在大力发展我县经济、 科技、 教育、 文化、 卫生、 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成绩突出。
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 治州自 治条例》《东乡 族自 治县自 治条例》, 切实维护各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
2、 积极参与 社会公益事业。
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围绕“五难” 问题, 一年内至少办成 I 件以上的实事, 对帮扶活动建档立卡, 及时统计上报结对帮扶和扶贫情况。
3、 认真落实各类培训任务, 全面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政治、 业务素质, 使各族干部职工爱岗敬业、 团结务实、 遵纪守法、 乐于奉献, 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高, 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
4、 大力培养、 树立、 宣传、 推广本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股室和模范个人, 形成人人讲团结、 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 创建工作措施 ( 一)
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这个有效手段, 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 认真组织全系统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 治法》 、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 教观, 宣 传创 建民 族团 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的 重 大意义、 指导思想、 奋斗目 标和主要任务, 宣传开展创 建活动的新举措、 新经验, 使全体干部牢固 树立起“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 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的思想, 做到“三个离不开” 的思想深入人心。确保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 100%, 干部职工没有参与 宗教矛盾纠 纷, 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 二)
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夯实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1、 思想作风好。
全体干部职工能自 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 动摇; 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 团 结和谐, 风正心齐, 没有犯自 由主义现象; 党员 干部要实事求是、 办事公道、 讲究信誉、 树立尽职尽责的职业风范; 全系 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 党员 干部廉洁自 律, 无违纪行为。
2、 干部形象好。
爱岗 敬业, 业务素质强, 胜任本职工作, 作风务实, 工作不 推诿、 不 拖拉; 待人接物热情周到, 语言文明礼貌, 仪表端庄大方, 着装得体整洁, 对待群众热情, 服务周到, 精神状态好, 工作效率高。
3、 服务基层好。
实行政务公开, 办事程序透明, 干部服务意识强, 处理公务规范、 简捷高效; 实行服务承诺制, 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解决处理的意见; 工作扎实, 为 民办实事、 办好事、 办快事, 工作有新思路、 新措施、 新突破, 加大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力度, 无违诺事件发生。
4、 内部管理好。
干部主人翁意识强, 关心集体, 爱护公物; 办公秩序规范有序, 文件资料、 办公用 品、 办公设施等物品 摆放整齐统一, 办公环境卫生清洁; 工作期间无闲聊、 打牌、 玩游戏等现象; 部门 内部无煽风点火、 搬弄是非等现象; 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县上和县局 开展的群众文体娱乐活动。
5、 遵章守纪好。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 自 觉 性, 没有以 权谋私 、 假公济私 的 问 题发生; 上班时间精力集中 , 出 勤出 力, 工作效率高; 自 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 按时上下班, 无迟到早退现象; 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并能坚持按制度办事。
( 三)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在活动中 要坚持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把创 建活动与 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结合起来, 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 5 月 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 。
一方面,充分运用 广播、 报刊、 黑板报等形式在广大党员 干部、 个
体工商户 中 积极宣传创 建活动的重大意义、 目 标任务, 宣传党的各项大政方针、 法律法规、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氛围; 另 一方面, 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 、 “321” 结对帮扶活动, 真帮实扶, 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是坚持把创 建活动与 强化市场监管、履行工商行政管 理职能 有机结合起来, 以 工作促创 建活动, 以创 建活动促工作。
大力 开展农资市场、 食品 安全、商业贿赂、 商标广告、 打击传销等关系 群众生产、 生活的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假冒 伪劣 ,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 是坚持把创 建活动与 精神文明 建设结合起来, 结合《东乡 县工商系统 2008—2012 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 , 坚持“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 , 大力弘扬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 提高各族干部 的 思想道德素质, 积极开展文明创 建活动, 努力实现以物质文明为 基础的精神文明建设、 政治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把创 建活动与 加强综合治 理紧密 结合起来。
做到“打防结合, 预防为 主” 。
突出 抓好本单位和监管对象中的治安热点、 难点问题。
按照 “管好自 己的人, 看好自 己的门 , 办好自 己的事” 的原则 认真落实综合治理、 禁毒等有关措施和目 标责任。
五、 方法步骤 ( 一)
动员 准备阶段:
2009 年 3 月 10 日 —2009 年 4 月10 日 , 按照县上《实施方案》 要求, 制定《东乡 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
( 二)
全面实施阶段:
2009 年 3 月 11 日 —2010 年 3 月31 日 , 按照《东乡 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 立足实际、 精心组织、 开拓创新、 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文明机关创 建活动。
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把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做实、 做好。
( 三)申报阶段:
2010 年 4 月 1 日 —2010 年 5 月 31 日 ,
积极申报县州两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 四)
迎接验收阶段:
2010 年 6 月 1 日 —2010 年 8 月31 日 , 根据 《东乡 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的各项要求, 全面整理文件、 图片、 资料, 迎接统一验收。
六、 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 把创 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作为 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
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 统一思想, 全员 参与 , 积极争创 , 扎实推进。
为 使创 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取得实效、 各项措施落到 实处。
县局 成 立了 党 组书 记、 局 长冯学文任组长, 党组成员 、 副局 长王永隆、 祁正礼、 董致忠、 纪检组长汪轩任副组长, 分局 、 股室、 协会负 责人为 成员 的创 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 创 建活动办公室具体设在县局 办公室。
努力形成分局 、 机关各股室、 协会共同参与 , 全面开展创 建示范机关活动。
要把创 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精心组织, 认真实施, 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工作取得实效。
( 二)
建立会议制度。
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 开会议, 分析评估活动进展情况, 适时提出 整改措施或指导性意见。
必要时可吸收分局 、 股室、 协会负 责同志参加, 认真听取他们对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 确保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 三)
强化督办落实。
创 建示范机关活动要力 戒一阵风、 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真正在出实效上下功夫, 切实把创 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 机关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使创 建的过程成为 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 成为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 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 成为 服务大局 、 促进发展、 争先创 优的工作动力。
二ОО九年三月 十五日
主题词:
创建
活动
实施方案 抄送:
州工商局, 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
本局各局长、 纪检组长。
东乡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 年 3 月 15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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